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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确权对农户农地转出意愿的影响研究
——以农地产权安全感知为中介

2019-07-31王瑞港朱建军

关键词:农地产权意愿

王瑞港,朱建军

(山东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泰安271000)

一、问题的提出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是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有效手段。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不需要集合农地以提高农地使用效率,农地问题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问题。农地流转对于解决我国农地存在的棘手问题、提高农地使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有着重要作用[1]。因此,深入研究农地流转,了解农地流转的内在机理,对于进一步推进农地流转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如今学者已经对农地流转有了较深入的研究,普遍认为农地确权对农地流转有着重要影响。一种观点认为农地确权会通过降低交易费用等方式促进农地流转[2-3]。另外的观点认为,农地确权无法改变农户的控制权偏好,不能显著影响农户参与农地流转[4]。在更为细化的农地流转研究中,产权和使用权明晰与否、农村的土地制度、农地的地理位置空间、政策保证等也是影响农地流转的重要因素[5-8]。

但是,以上研究多集中在解释变量对农地流转的直接影响,而对农地流转的具体作用机理研究较少,只有少量学者从中介分析角度研究了农地确权影响效应的影响路径。许庆等以劳动力流动为中介,考察了农地确权对农地转出决策和农地转出面积的影响,阐述了农地确权对农地流转的作用机理[9];林文声等构建了农地确权到农地流转的中间传导机制,发现农地确权通过农业生产激励以及交易价格机制,进而影响农地流转[10]。在如今乡村振兴的重要阶段,了解更为具体的影响机制无疑对解决农地碎片化、抛荒等棘手问题[1],培育和发展乡村旅游、家庭农场、农业生产合作社、乡镇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乡村振兴有着重要意义。结合已有的研究,本文将引入主观感知层面的中介变量来分析农地确权对农地转出意愿的影响机理。

从农民的认知角度研究农地问题,有着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并有心理学的理论支持。有学者提出农民农地的流转问题不仅涉及经济要素的流动,而且涉及收益与风险的衡量,同时还涉及农民的社会心理问题[11]。农地流转经历和产权安全感知将会影响农地流转,特别是对农地转出有显著作用[12]。从农地流转主体来看,农户的决策对农地流转行为起决定作用,在此基础上结合农民的认知,才能阐明农地流转的决策机制,从而进一步进行政策评价和完善[13]。另外,农民的产权感知会对农民的行使能力、流转意愿、自身利益等方面产生直接影响,并且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退出意愿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14-15]。从心理学角度来看,Denzau、North提出个体认知和信念将会影响决策,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16]。因此,从农户主观认知角度进行农地问题的研究有较强的合理性,并有众多理论支持。

农地确权研究虽已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不足:第一,已有研究并未深入探讨“农地确权—农民产权安全感知—农地转出意愿”之间的作用机理,法律上的确权不一定必然导致农民感知的产权安全,农民对国家赋权的主观认知才是影响其行为最直接的因素,添加农民产权安全感知中介变量有助于准确识别影响确权效果发挥的关键因素。第二,少量涉及农户农地产权安全感知的研究并未对其进行很好的测度和衡量。已有少量研究虽然涉及农地产权安全感知,但往往采用单一指标进行衡量,而农地产权是一个复合性概念,单一指标的衡量可能无法准确测度农户的农地产权安全感知,需要从多个维度设计量表进行测度。

鉴于此,本文将做以下主要工作:第一,构建“农地确权—农民产权安全感知—农地转出意愿(农地潜在供给)”的框架,阐述农地确权对农地转出的内在影响机理,准确识别影响确权效果发挥的关键因素。第二,对农民产权安全感知进行细分,具体地阐述感知对农地转出意愿的影响,为政策的制定和改善提供更多理论依据。

二、理论研究

(一)农地产权安全感知与衡量

农民对农地产权安全感知涉及两个关键问题:什么是农地产权安全和如何衡量农地产权安全感知。目前已有较多研究涉及农地产权及其衡量。国外学者Deininger等指出土地调整和证书持有情况是影响农地产权安全感知的重要因素[17]。武剑丰富了地权稳定性概念内涵,提出了中国农地地权安全性概念,并结合中国现状和西方的地权理论,通过实证研究,将地权安全性的构成分成四个关键因子,即时间持续性、保障性、土地权力强度和土地调整[18]。仇童伟在实证研究中用土地调整感知、土地经营承包权证书重要性、征地风险感知等来衡量农户农地产权安全感知[19]。另外,马婷婷、陈英在农民农地产权认知的概念界定中,充分考虑了中国农村农地流转纠纷频发的问题[20];笔者在山东省实地调研中也发现,农地流转纠纷是农村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笔者实地调研,本文的农户农地产权安全认知测度将设定土地调整因子、土地征收因子、流转纠纷因子。

关于农地产权安全认知的衡量,本文将基于农地产权理论和风险感知理论,设计测度农户农地产权安全感知的量表,采用“预期未来5年内土地调整的可能性及对自己带来的不利影响程度、土地被征收的可能性及对自己带来的不利影响程度、土地流转纠纷的可能性及对自己带来的不利影响程度”三个指标来设计量表,根据调查后得到的每一个指标的可能性与不利影响程度相乘得到其风险感知度,并对量表进行逆向赋值,将各指标风险感知度转化为安全感知。然后采用熵值法为每个指标赋权,计算得到农户农地产权安全感知度。具体问题设置及其数据处理方式如表1、表2所示。

表1 问题内容与所属因子

表2 数据处理方式

(二)农地确权、中介变量与农地转出意愿

1.农地确权、农地产权安全感知、农地转出意愿

农地确权将会提高农户农地产权安全感知,从而提高农户农地转出意愿。

第一,农地确权让土地经营承包的权力归于农民,提高了地权稳定性,从法律上保障农民土地利益与权力,确认了农民经营承包的主体地位[21];而且农地确权使土地的排他性增强,使得农民抵抗强征农地和土地调整的能力增强[10]。因此,农地确权将使得农民的农地产权安全感知提高。

第二,农地产权安全是影响农地流转市场发展和限制农地流转规模的关键因素[22]。个人层面的农地产权安全感知将是农户做出农地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农地产权风险过高,农户将不会选择转出农地以保持农地产权的稳定性[22];另外,产权风险过高也会让未来农地附加收益的可能性降低。因此,当农户产权安全感知提高时,产权稳定性提高,产权风险降低,出租地的产权变得安全,提高了农户按期收回足额收入的可能性,也会让未来农地附加值的保障性变高,从而使农户的农地转出意愿提高。

2.农地确权、土地调整因子、农地转出意愿

农地确权将会提高农户土地调整的安全感知,进而提高农户的农地转出意愿。

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超越了债权性质的承包合同关系,对于抵制村集体层面的限制和农地调整有着重要作用[10];而且农地确权也将有效减少土地调整的频率[23];另外,农地确权含有的地权稳定特征将会提高农户土地调整的安全感知[24]。因此,农地确权能让农民的土地调整安全感知提高[25]。

第二,土地的调整将会导致农地的产权不稳定,降低农户对农地流转的积极性,而且产权安全降低时农户将选择不转出农地以保持农地产权的稳定性[22]。钱忠好发现农地的不稳定将显著限制农地流转,阻碍农地经营规模的扩大[24]。不难看出土地调整将会抑制农地的转出。另外,土地调整亦可能导致土地交易受损、土地改界、土地质量受损等侵害农户利益的问题[26]。因此,当土地调整安全感知提高时,无疑将提高农户的农地转出意愿。

3.农地确权、土地征收因子、农地转出意愿

农地确权将会提高农户的土地征收安全感知,进而提高农户的农地转出意愿。

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能让农民降低失去土地的恐惧感,农地确权将有效抑制政府征地过程中的不合法行为[24],对政府或集体仅考虑单方利益的强征农地、发放不合理的补偿款等行为起到制约作用[21],而且农地确权能提高农民土地的排他能力以抵抗政府征地,提高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议价能力[10]。因此,农地确权将提高土地征收的安全感知。

第二,当产权风险较大、预期征地的可能性增大时,农户因担心转出土地后利益受损而倾向于不转出土地或者无偿地将土地转出给亲友[22];农民也可能因土地征收而丧失土地经营权,而这种产权的不稳定将会影响农户土地流转决策以及农地投资[24]。因此,当征地的感知风险降低,即安全感提高时,农户将更愿意转出土地。

4.农地确权、流转纠纷因子、农地转出意愿

第一,农地确权将会明确农地界限,使得产权明晰,进而减少农地流转纠纷[27],也可以制约流转主体在流转过程中因个人收益而侵蚀农户权益的行为[28],进而降低流转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从而提高农户的流转纠纷安全感知。

第二,缺少仲裁、法院等官方机构处理农地流转纠纷问题会显著限制农地转出[29]。流转土地的纠纷无法公正解决,可能会导致约定收益无法按约收回、土地仅能短期非正式外包等损害农户利益的现象发生。因此,当土地流转纠纷安全感知提升时,农户主观认为上述现象发生的可能性降低,而且在土地流转环节发生损失的风险显著降低、费用降低、成本降低,农户的收益权得到保障,从而更愿意转出土地。

三、数据来源、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组织的山东省农地确权实地调查。此次调查由家在农村的在校学生于2018年寒假完成,共覆盖17个地级市,一共调查561户农户,其中有效问卷524份,有效率达到93.4%。

(二)变量选取

1.解释变量。农地确权是本研究的解释变量。本文旨在从主观认知的角度揭示农地确权对农地转出意愿的影响机理,因此在衡量是否确权的标准中,需要包含两个维度:村民知道并了解农地确权、村民已经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孟令冉等在山东省三市的实地调研中发现,能准确认识土地确权发证意义的村民仅有十分之一,能够正确认知土地所有权的农民也不到二分之一[30]。另外,郑志浩、高杨的5省调查指出山东省既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也没有土地承包合同书的农户仍高达20%[31]。由此可见,在山东省,虽然确权工作已经完成,但是农地确权充分落实到农户,让全体农民正确认识确权,提高农民的认知水平还任重道远。借鉴林文声、王志刚对农地确权的变量定义,当农户在对“是否进行了农地确权”和“是否颁发了土地经营承包权证”问题均作肯定回答时,记为“确权”,其他回答组合设置为“未确权”[32]。在此标准下,确权样本229个,未确权样本295个。1=已确权,0=未确权。

2.被解释变量。本文被解释变量为农地流出意愿。本文所构建机制的传导终点为确权后农地转出意愿,旨在考察主观意愿的变化程度。五点计分相对来讲有更好的考察结果,故设置问题为“您是否更愿意租出土地”,采用李克特五点计分法,1=非常不同意,2=不同意,3=不一定,4=同意,5=非常同意。

3.中介变量。农户产权安全感知及其三个因子是本研究的中介变量。在本文的分析中,农户产权安全感知包括了土地调整因子、土地征收因子、流转纠纷因子三个因子。

4.其他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包括了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和村庄特征。个人特征层面的控制变量包括性别(1=男,0=女)、年龄(周岁)、文化程度(1=小学以下,2=小学,3=初中,4=高中或中专,5=大专及以上)、是否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1=是,0=否)。本研究设定了家庭特征为家庭总人数(人)、参加新农合人数(人)、农用机械的价值(1表示小于0.2万元,2表示等于或大于0.2万元并小于0.5万元,3表示等于或大于0.5万元并小于1万元,4表示等于或大于1万元并小于2万元,5表示等于或大于2万元并小于4万元,6表示大于4万元)、金融资产的价值(1表示小于1万元,2表示等于或大于1万元并小于5万元,3表示等于或大于5万元并小于10万元,4表示等于或大于10万元并小于15万元,5表示等于或大于15万元并小于20万元,6表示大于20万元)。村庄特征层面的控制变量包括村人均收入(1表示小于0.5万元,2表示等于或大于0.5万元并小于1万元,3表示等于或大于1万元并小于1.5万元,4表示等于或大于1.5万元并小于2万元,5表示等于或大于2万元并于3万元,6表示等于或大于3万元并小于5万元,7表示大于5万元)和村地形(1=平原,2=丘陵,3=山区)。

(三)描述性统计

在进行变量描述性统计时,本文在以总样本为整体进行描述性统计的基础之上,又以是否确权为标准,将确权样本和未确权样本分别进行描述性统计,旨在从统计中预测和发现确权对各变量产生的影响。

表3 变量描述统计

1.被解释变量。由描述性统计可知确权样本中农地转出意愿评价均值高于未确权的样本,且确权样本均值高于总体样本,未确权样本均值小于总体样本均值。由此预测农地确权将对农地转出起到促进作用。

2.中介变量。中介变量中,土地调整因子、土地征收因子、流转纠纷因子在农地确权的样本中均值明显大于未确权的样本,确权样本均值高于总体样本,未确权样本均值小于总体样本均值,由此推测农地确权将会提高上述三个因子的安全感知;另外,由熵值法加权算出的农地产权安全感知综合得分均值为1.52,确权样本为1.58,未确权样本为1.47,亦符合上述规律。在此基础上,推测农地确权将会提高农户产权安全感知。至于农户产权安全感知对农地转出的影响需要通过计量模型进行预测。

四、计量检验与分析

(一)农地转出意愿影响研究

本文用李克特量表来衡量农地转出意愿。李克特量表是典型的定序变量,它的相邻取值距离相同,选项间包含的序次信息较为严格,因此使用多分类Logit模型或者OLS模型均不能正确地建立模型,上述模型可能会导致序次信息缺失或者信息膨胀等问题。虽然选项设置为1、2、3、4、5有分类变量的属性,但是考虑到本文旨在研究解释变量和中介变量对农地转出意愿的影响,意愿是有强弱和序次的,因此,本文针对定序被解释变量采用定序Logit模型(Ologit)来进行预测和检验。

Ologit模型也成为累计(定序)Logit模型,Ologit的方程为:

其中,a为常数项,b为参数向量,ui为临界值。

当Y不独立于X时,不同农户农地转出意愿的方程表示为:

其中,Transj表示不同农户的农地转出意愿,j表示不同的农户个体,本文中样本共有524个,故j取值为1到524;Dj表示各农户所拥有土地的确权情况;Ij代表个人层面的控制变量;Fj表示家庭层面的控制变量;Vi表示村庄层面的控制变量;α0表示常数项。

Ologit模型在进行回归前需要进行平行线假设检验,本文采用Brant检验,P>0.6,故可采用Ologit模型进行分析。从表4中可以看到各变量的系数以及各变量对农地流出意愿各选项的边际贡献。

当模型系数不为0时,可以判定Y与X不独立。当模型系数大于0时,X越大,Y越有可能取有序值中的较大值;模型系数小于0时,Y就可能取有序值中的较小值。比如,对于是否进行农地确权,系数为0.326 1,表示在其他自变量不变的前提下,该项取值每增加1个单位,农地转出意愿取值会向非常愿意的方向增加0.326 1个Logit单位。

对于核心解释变量,从模型系数来看,农地确权系数为正,且至少在10%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农地确权均能够提高农户农地转出意愿,增加农地潜在供给。另外,表中还列出了当“农地流出意愿=n”时自变量的边际效应。可以看出,当农地流转意愿取值4、5时,即农地转出意愿为很愿意和非常愿意时,各自变量的边际效应与总体的回归系数符号相同,且边际效应至少在10%的水平下显著,从更细微的层面验证了结论的可靠性;当农地流转意愿取值1、2时,即农地转出意愿为非常不愿意和很不愿意时,各自变量的边际效应与总体的回归系数符号相反,再次验证了结论的可靠性。

对于控制变量,从模型系数来看,金融资产价值系数为正,对农地转出有着促进作用。金融资产价值越高,农户农地转出意愿越强。金融资产包括了现金、股票、保险、基金等,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农户的富有水平和理财能力。金融资产价值越高,农户越富有,而且农户的金融知识水平更高,农户的资金来源越丰富,说明农户对自家耕地的依赖程度低,更愿意转出农地。另外,是否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和农用机械价值这两个自变量的系数为负,说明其对于农地转出具有抑制作用。当农户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时,农户的农地转出意愿会降低。由于农户接受了农业技术培训,农户拥有了农业技术的优势,这种优势可能让农户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增强,从而使得农地转出意愿下降。结合现实情况来看,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农户大多为农民中表现“突出”的人,受培训者可能已经拥有大片土地,或者已经是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主要成员,受此影响也可能使得农地转出意愿降低。农用机械主要包括拖拉机、农用三轮车、播种机、收割机等,是农户从事农业重要的固定资产投入。农户投入的成本越高,农户放弃从事农业生产的成本和代价就越大,就会抑制农户的农地转出意愿。

表4 Ologit回归结果

(二)中介效应分析

引入中介变量进行中介效应分析已经被广泛运用到社会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最新被广大学者认可的中介效应检验流程是温忠麟等提出和完善的。温忠麟认为,在直接进行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回归时,无论结果显著与否,都应进行下一步检验,只是按照显著与否进行立论的区分(显著为中介效应,不显著为遮掩效应)[33],如林文声由于农地确权对农地流转的综合直接效应不显著按遮掩效应立论[10]。在接下来的系数检验中,可以用依次检验法、Sobel检验法、Bootsrap检验法进行中介效应检验。

结合前述分析,为建立“农地确权—农地产权安全感知—农地转出意愿”的框架,接下来将农户农地产权安全感知及其三个因子(土地调整因子、土地征收因子、流转纠纷因子)的安全感知作为中介变量,进行中介效应分析。

为此,建立如下方程:

(2)式中Dj表示是否进行了农地确权,Tj为模型中所有的控制变量;(3)式中Mj为中介变量,包括农户农地产权安全感知及其三个因子(土地调整因子、土地征收因子、流转纠纷因子),该式建立了农地确权与中介变量之间的关系;(4)式建立起农地转出意愿与解释变量是否进行了农地确权、中介变量及控制变量的关系,以农户农地安全感知为中介构建起农地确权和农地转出的桥梁。

农地确权对各中介变量的影响,如表5所示。

表5 农地确权对农地转出意愿的中介效应

实证结果发现,在1%的水平下,农地确权会提高农户农地产权安全感知及其三个因子(土地调整因子、土地征收因子、流转纠纷因子)的安全感知。农地确权从法律层面保证了农户拥有的土地相关权利,丰富了农户土地的权利束,明确了土地界限,让土地调整、土地征收和流转纠纷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使得农户整体的农地产权安全感知及其三个因子的安全感知提高。

由表5中路径Ⅱ可以看出,农地产权安全感知及其三个因子的安全感知对农地转出意愿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而通过Sobel检验和Bootsrap检验来看,仅有土地征收因子对Bootsrap检验的报告值略大于0.1,而其Sobel检验对路径Ⅰ、Ⅱ均显著,可以认为各中介变量的中介作用显著,即农地确权将会提高农户的农地产权安全感知及其三个因子的安全感知,进而提高农民的农地转出意愿。

四、结论与展望

本文通过对山东省17地市的抽样调查分析,阐述了农地确权对农地转出意愿影响的传导机制。文章以农户的产权安全感知及其三个因子为中介,发现农地确权对农户农地产权安全感知及其三个因子有着正向作用,而且上述中介变量也对农户的农地转出意愿有正向影响。另外,本文在控制变量方面,发现家庭金融资产价值越高,农地转出意愿越强;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农用机械价值越高将对农地转出意愿有抑制作用。

农地确权对农地流转的影响机理较为复杂,本文从安全感知角度阐述了确权对农地转出意愿的内在影响机理。从本研究可以看出,扩大、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提高农民的土地“安全感”,减少农民土地的不确定性,将对推进土地流转有着重要作用。

农户的农地产权安全感知是农地确权到农地流转之间的重要桥梁。为此,必须加快农地确权进程,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加快农地流转市场建设。农地确权从最初的心理层面和国家法律层面给予了农户心理支持和法律保证,及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又加强了农户的安全感知,流转市场的完善能减少农户流转农地的风险和成本,提高农民的农地产权安全感知,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户的农地流转意愿,加速农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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