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郑州商代遗址保护管理
2019-07-30王会波
□王会波
郑州商代遗址位于郑州市老城区,东至凤凰台,南至二里岗,西至西沙口,北至花园路,是商王朝前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遗址面积约25 平方公里,内容包括城垣遗址、宫殿区遗址、居住聚落遗址、墓葬区、手工作坊遗址、青铜窖藏坑、祭祀场地等,出土的文物数以万计。其中,三重城池和宫殿区的整体形制奠定了中国城市发展的基础。1961年,郑州商代遗址被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郑州商代遗址,在中国城市发展史上具有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里程碑意义,它为郑州市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入列中国“八大古都”夯实了核心基础,也为郑州市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华夏民族精神家园铸就了文化支撑。
一、郑州商代遗址保护成果
自20 世纪50年代郑州商代遗址启动考古发掘以来,郑州商代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深受郑州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近年来,郑州商代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在规划引领、本体保护、环境整治和展示利用方面取得了以下初步成果:
1.基本完成郑州商城遗址公园保护利用的总体规划。目前,已经编制完成《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规划》《郑州商城考古遗址公园规划》《郑州商城遗址公园(南片区)详细规划》等总体规划,完成城垣本体修缮方案设计和内城垣环境整治方案编制,完成商都博物院片区、文庙—城隍庙片区展示方案设计,为郑州商代遗址整体保护利用完善了规划指导。
2.基本完成郑州商代遗址城垣本体维修和环境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郑州商代遗址内城垣现存3 公里地面城墙的修缮保护工作。环城垣两侧环境整治初见成效,遗址公园建设已见雏形并免费开放,成为群众游览休憩、领略商文化的热点场所。
3.基本具备了郑州商代遗址保护利用统筹实施条件。经过前期工作,文庙—城隍庙片区建设已初具规模,商都博物院片区中的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和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建设项目已启动建设,商都历史文化区起步区①商都历史文化启动区域位于郑州商代遗址东、南部城墙内侧,自顺河路宫殿区遗址起,沿塔湾路向南至书院街向西,经南学街至西门南拐,呈约3 公里长的“J”形长廊。商都历史文化区起步区按地理位置可大致分为宫殿区遗址片区、文庙—城隍庙片区、商都遗址博物院片区、书院街片区、夕阳楼片区以及前后阜民里片区。已具备实施条件。郑州商城考古遗址公园在二至三年内显示效果成为可能。(图1)
二、郑州商代遗址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作为郑州商代遗址的日常管理机构,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始终坚持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多方面、多层次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宣传和研究,并取得了突出成绩。但由于郑州商城考古遗址公园实行全时免费开放,遗址公园没有围合成独立区域,出入口遍布整个公园的各个节点,建成一处开放一处,年接待游客量超过 3000 万人次,已成为中心城区最大的公共休闲空间及活力空间,保护管理工作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必须面对的挑战。
1.管理机构有责无权,管理难度较大。由于单位职能性质所限,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没有执法权,日常巡视中发现破坏遗址的违法行为,需要联合多个部门执法。对于区域内的违章建设,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只能在前期制止并上报,而后由文物稽查大队跟进,制止违章建设。这样,不仅周期长,不能及时制止破坏郑州商代遗址的行为,而且会使问题越拖越多,需要联合办事处、规划等多个部门才能得以解决。
2.管理机构行政级别较低,人才结构单一。目前,遗址公园开放面积18 万平方米,涉及问题复杂,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也即将建成开放,但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正科级规格导致人员编制不足,无法满足考古遗址公园的管理人员需求。另一方面,随着郑州商代遗址保护格局及框架进一步拉大,单位工作任务、业务范围及职能定位得到跨越性的扩展、延伸和提升,不仅需要考古学、博物馆学、文物学和历史学等相关专业的人才,还需要经营、策划、管理和产品研发等复合型人才。而目前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以考古专业为主,在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过程中,人才结构单一,现有人才结构根本无法满足工作需求。
图1 郑州商城考古遗址公园环状展示
3.管理地界权属复杂。郑州商城考古遗址公园面积大,范围广,不仅横跨管城回族区、二七区、金水区三个行政区域,而且郑州商代遗址内城垣遗址土地由于建筑占压,土地多由建筑所属行政单位、军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如此,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对遗址公园内土地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执行依据。一旦考古遗址公园边界与城市规划建设发生冲突,比如遗址区域内道路的扩建,公共设施的修建,妥协的往往是遗址,建设控制地带亦容易遭受城市建设不同程度的蚕食。因此,要实现大遗址整体保护,必须要明确遗址公园内土地管理权属问题。
4.安全工作有待加强。由于人手不足,目前没有设置专门的安全巡查队,人防力量相对薄弱,尤其现在郑州商代遗址全时免费无围栏式开放,发现问题,负责人员无法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5.公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跟不上考古遗址公园开放步伐。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在日常巡视中,发现大量人为破坏商城遗址的行为,公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明显薄弱,有待强化。比如,自2015年东南城垣内侧商都遗址公园建成开放,运行近4年来,居民在公园随意圈地画球场,在绿化树木上钉钉子,公园设施破坏严重,维修速度跟不上破坏速度; 人民广场商城遗址地下展厅,采用玻璃罩覆盖方式进行展示,自开放以来,平均每年更换损坏玻璃达20 余块,人为损坏成为商城考古遗址公园最大的破坏因素。
6.管理机构面临考古遗址公园开放运营的困境。郑州商城考古遗址公园免费开放,无门票收入,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日常运行所需经费完全依赖政府资金,缺乏稳定、充足的保护管理资金来源。
三、建议
1.建立完善的联席工作机制。商城遗址跨 3 个行政区,涉及 8 个办事处、3 个公安分局,为了加强遗址保护管理,建议制定多个部门联席工作机制,发现破坏遗址的违法行为能够及时进行处理,提高管理的执行力。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大遗址保护中,尤其是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中,必须注重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其一,建议参照其他遗址公园的建设模式,如安阳殷墟博物院、三星堆博物馆、金沙遗址博物馆等规格和编制,提高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的级别,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其二,在考古遗址公园的开放管理运营中,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开展多学科的合作。可以引进绿化、规划、旅游、法学、美工、播音主持、建筑等人才。同时,为了确保遗址安全,可以适当引进消防、军队等转业和复员军人。其三,依托商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制订培养计划,在实践中培养一批骨干力量。
3.明确地界权属。国家文物局2009年颁布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试行)》要求,遗址公园范围内的土地权属清晰明确,不存在争议,有相应的权属证明文件。针对目前郑州商城地界权属问题,我们应进行有益探索,借鉴国内外遗址公园相关经验,完善遗址公园管理体制。遗址区域内土地属国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应划归遗址管理机构;遗址区域内土地不属国家所有的,政府可以通过征收或者购买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划归遗址管理机构;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遗址管理机构应与土地使用人签订协议,规定土地使用方法[1],保证遗址管理机构享有管理权;遗址公园内土地利用应纳入郑州市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有科学、合理地解决土地权属问题,才能更有力推进商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图2 郑州商代遗址价值认知宣传
4.加强安全工作,完善安防设施。遗址安全工作重如泰山,应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比如,与国家地理研究所合作,定期对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卫星扫描,掌握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变化,分析遗址保护范围内主要变化的原因,为遗址保护和管理提供翔实的科学依据。提升内部巡查监控能力,根据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等,设立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5.大力宣传推介,重塑古都形象。在日常管理中,进一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和文物法制观念。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不仅要在国际古迹遗址日、中国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举办宣传活动,而且还要经常安排工作人员进学校、入社区进行文物历史文化普及宣传活动,并倡导“商城遗址保护志愿者”活动,增强公众保护商城遗址的自觉意识。在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中,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更重视宣传推介。建立郑州商代遗址专用标识运用系统,用于相关的行政和学术交流文件; 遗址公园内增设商代文艺表演活动,展示商代祭祀、礼法等社会制度;开展商代角色扮演的活动,使游客更好地感受商代文化; 拍摄以展示郑州商代文化为主题的影视作品,在建成的商都遗址博物院定时播放,同时借助电视、网络等各种传播媒介进行广泛的宣传推介,增强全社会保护郑州商代遗址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保证这一人类共同的历史文化遗产得以永续。(图2)
6.因地制宜,研讨考古遗址公园运营模式。建议以政府为主导,研究考古遗址公园运作经营模式,确保郑州商代遗址保护利用的活力和可持续性。公园的所有权、管理权应归文物部门,经营权可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经营单位开展文化产业经营,弥补管理运营经费完全依赖财政的不足,促进文化遗产保护。采取特许经营、延展文化产业链等方式,鼓励文化创意企业通过市场机制参与商都文化产品的开发,重点开发能体现“商都”特色、具有较高品位内涵的产品。开发文创产品,可以让商都文化融入公众生活,让公众了解郑州商代遗址、爱护郑州商代遗址,进一步提升全民保护意识和文化品位。
坚持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郑州商代遗址这一弥足珍贵的历史遗存,打造世界级大遗址保护典范,把郑州建设成为具有历史文化内涵、富有时代气息的现代化都市,重现3600 余年完整“历史长廊”,让郑州作为全国八大古都之一的底气底蕴充分彰显,让商都文脉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