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精神分析角度论小说《芳华》中“刘峰”的人物形象

2019-07-29盛世超

文化学刊 2019年7期
关键词:刘峰标兵丁丁

盛世超

一、人性的内涵

(一)人性,人类的固有属性

小说中多次提到刘峰是一个“好人”,但成为“好人”的前提条件必须先是一个“人”,是人就会有人性。

人类,是动物系统中的高级动物,具有主观能动性。纵然人类的意识世界是如此广袤,但人类的身体本质上与动物毫无差别。我们需要食物来提供能量,需要氧气来调节身体机能,还需要阳光、水等外在因素。我们要休息,要保持心情愉悦,甚至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欲望。如果上述条件有一项不能得到满足,我们就会撕下微笑的面具,露出我们“无意识”下的狰狞面孔。

很多人认为人性是可怕的,但是人性是不可避免的。“凡是经由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任何东西应该是自私的”[1],因为我们人体的基本结构和功能单位——细胞,就是自私的。细胞在分裂过程中,会吸收有用的物质,排出无用的物质。正是这些“自私”的细胞,构成了我们生物的机体,所以,由我们身体产生的意识是具有“自私性”的。但是,可悲的是刘峰并没有意识到人性的可怕,或者是当他意识到人性的可怕之处时为时已晚,他已经成为了别人利益下的牺牲品。这很痛心,但又不可避免。

(二)特定历史时期下的人性

文化具有潜移默化性。当我们“白纸一片”来到这个世界,周围的事物无论对与错都会引起我们的关注,进而成为我们意识世界的一部分。周围的事物经过大脑的加工,转化为我们可认知的信息,这些信息会储存在我们的“潜意识”里,影响着我们人格的塑造与人生的发展。

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雷锋是道德上的“完人”,而刘峰就是对“完人”的最好诠释。刘峰,文工团的人们叫他“雷又锋”。刘峰之所以是一个“好人”,是因为他想成为一个好人。雷锋是光荣的,所以具有雷锋人格的人也是光荣的。那个时代提倡奉献精神,刘峰就继承并弘扬这种精神。同时,政府需要雷锋式的人物,刘峰成为全军标兵也就理所应当了。

从道德角度来讲,刘峰是个“好人”,甚至是一个“伟大的好人”,但是,从心理分析角度来讲,刘峰成为好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即符合潜意识对他“本我”的属性要求。“我们常常会发现明显的利他行为实际上是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2]“他补过的墙壁和天花板,他堵过的耗子洞,他钉过的门鼻儿,他拆换过的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3],甚至猪跑丢了都要找刘峰帮忙。刘峰做好事,这种行为能够使他产生一种愉悦感,进而为他提供了继续做好事的动力。这种愉悦感也满足了他潜意识的需要。

刘峰的这种“利他行为”也获得了一部分人的赞赏,不仅是因为宣传作用和“标兵”的光环,也因为这种“利他行为”符合其他人的个人利益。相反,如果有一天刘峰的行为不再符合他们的利益,刘峰反而会成为众矢之的。“触摸事件”发生以后,刘峰的“超我”光环迅速破裂,刘峰跌下了神坛,曾经的“标兵”变成了“流氓”,甚至“不骂刘峰就是思想有问题”这种说法流传开来。

二、人格的内涵

(一)刘峰“超我”人格与“本我”人格的矛盾

本我,有着生物原始的属性,是人格的基本体系。它是由欲望主导的,完全处于无意识的状态,它的一切行为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欲望。自我,是意识层面的决策者,介于本我和超我之间,是本体意识的实践者和决策者。超我,是道德上的完人,它象征理想而非事实,找寻完美快乐。

刘峰热情善良,助人为乐,他会帮助任何他可以帮助的人。他帮助残疾男孩儿“括弧”打水,为买不起沙发的战友制作沙发,猪跑了他也帮忙找猪。“反正,哪儿有东西需要敲敲打打,修理改善,哪里就有刘峰。连女兵澡堂里的挂衣架歪了,刘峰都会被请进去敲打。”[4]刘峰在文工团是一个“超我”般的好人,他是全军“学雷锋标兵”,是全军理想人格的代表。他的品质是完美的,容不得一点点瑕疵,他是完人。但刘峰是一个人,一个有着“本我”人格属性的人。他正值荷尔蒙爆发的黄金时期,他不可能控制住“本我”对现实世界的追求与索取。他一直暗恋着林丁丁,直到有一天他“本我”的爱意直接冲破了理想人格的规范和“雷锋标兵”的政治身份。一次不成功的表白最终演化为严重的“触摸事件”。林丁丁吓得大声尖叫,并且落荒而逃。

“触摸事件”发生后,郝淑雯问林丁丁:“干事和参谋爱得,人家刘峰就爱不得?”林丁丁嘟哝说:“他……就爱不得。”[5]林丁丁感到惊怵,幻灭,恶心,辜负……如果一个人距离“超我”人格越近,就距离“本我”人格越远。同时可以认为,一个人无限趋于完美,他人性中具有的阴暗、污秽也就越少。刘峰就是一个以“超我”人格为主导的人,而刘峰周围的人是以“自我”或“本我”为主导的人。他们之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具有排斥性。当刘峰表白失败被拒绝后,刘峰被冠上“流氓”罪。以往所有嫉妒刘峰、对刘峰不满的人都露出了狰狞的面目。他们甚至对刘峰有种“失望”的感觉,因为他们心中的刘峰必须是完人、不沾染人间俗气。人之所以为人,是有其喜怒哀乐、高尚与恶俗。人性的不可预估性令人发笑也令人赞叹,这正是其魅力所在。比起人性的饕餮,“超我”却是素净无华的。当“超我”的刘峰遇见荤腥十足的林丁丁,注定是个悲剧。郝淑雯爱慕刘峰,却天天和不学无术的部队“表弟”厮混而不追求刘峰,也是因为“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文工团里每个人都认为刘峰来到人间就应该当模仿标兵,只要他的“超我”光辉消散,文工团的人反而害怕了,因为寻不到符合刘峰的位置了。于是,刘峰在大家心中已经变成了一种“别类”,而这群藏污纳垢、卑鄙贪婪的小女人如何会爱一个“别类”的生命?人类的自私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当“自我”达不到一定高度时,就会嫉妒、怨恨超越自身的“他者”。从跌落神坛的那一刻起,刘峰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压抑自己的感情,继续当“神”;要么回归人性,表白所爱,下放到伐木连队。产生这种后果是因为他爱错了人,也错估了人性的可怕。

(二)集体潜意识下的人格

人类有一个通病,当一种事物长期具有某种属性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比如刘峰长期对别人好,如果哪天他像平常人一样了,大家反而觉得他变“坏”了,“你以前帮助我,凭什么现在不帮我了”这种畸形的心态还是源自我们的自私性。对大多数人来说,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但是对于拥有“超我”人格的刘峰来说,这句话不适合他。他应该帮助别人,他不帮反而不对了,因为大家已经适应了他的好。如果每个人都具有这种“意识”,就会成为一种集体“共识”。这种共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种集体潜意识。它会在形成某种框架,影响人类的思维。我们认为的“理所应当”是一种“共识性的理所应当”,是一种“意识指导下的理所应当”,不是自然界规定的“理所应当”。

自从刘峰成为“流氓”之后,大家不再赞美他,开始唾骂他。对此持怀疑态度的人在集体潜意识下,也会在无形中改变自己的原则。生物的利益选择性本能,会促使生物机体本能的选择利益最大化。“我们的孩提时代和青春时代都是讲人坏话的大时代。‘讲坏话’被大大地正义化,甚至荣耀化了。”[6]刘峰从“神人”成为“小人”仅仅是一瞬间,大多数人根本不必亲眼所见,别人说什么跟着别人说就是,跟着大多数人随波逐流绝对不会错。“荣格曾讨论过对人类发展影响最为深刻的原型。首先是人格面具,又称从众求同原型,它是个人在公众场合为求得社会悦纳展现出的面貌。”[7]文工团里很多人都认为,刘峰已经受到了批判,如果“我”不参与其中,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同党。

在小说中,只有何小曼是完全相信刘峰的。“也许小曼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8]何小曼对刘峰的看法几乎没有受到集体的影响,因为她从未融入这个集体,集体的人也拒绝她的加入。从始至终,刘峰和何小曼就像是文工团的局外人,从未真正被集体接受。在文工团其他人的眼里,刘峰太过于完美,何小曼缺点太多。两个极端都是集体所排斥的,只有没有棱角的平凡的“沉默的大多数”才能够被集体接纳,才能够成为集体的一份子。刘峰和何小曼几乎没有受到集体潜意识的影响,他们是孤独的,但也许他俩才是一个真正的“集体”。最后,刘峰和何小曼一起生活在一起,也许就是两人共有的集体潜意识在起作用。人类自身的利益属性会淘汰掉与自我的集体潜意识不符合的大多数,吸取与自我价值相符合的大多数。虽然刘峰最后死于肠癌,但是他和何小曼一起生活的最后时光是幸福的。

三、刘峰的人格变化

峰者,孤也、极高也。刘峰是高尚的,也是孤独的。他拥有近乎完美的“超我”品质,可是命运却并不眷顾“超我”的人。“触摸事件”发生后不久,刘峰被派来调查的军官审讯,对方露骨的言辞激怒了刘峰,刘峰第一次显露出了愤怒之情。他实在想不通,难道这就是给他荣耀的那些人?刘峰第一次对人性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明白自己只不过是集体潜意识下的一个放逐者。处分结果是刘峰被下放到了伐木连。在临走之前,刘峰把所有印有“雷锋精神”“标兵”的证书、锦旗都抛弃了。因为上面都有“字”,他感觉那些虚伪的“字”很脏。在他走之前,只有何小曼去看望过他。

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不久,就被编入正规军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在战争中,他为了保证军用物品按时运送,准备牺牲自己。“你们翻脸翻得真快呀,昨天还那么拥戴我,在选举雷锋标兵的会上,只见一片齐刷刷的手臂竖起的青纱帐,眨眼间就是一片齐刷刷的拳头。”[9]刘峰此刻的心里是痛苦与不甘的,他至今也不承认自己做错了。也许上天怜悯,他没有为国捐躯,只失去了一条手臂。他拒绝了所有的荣誉,因为这时他已经知道荣誉和称号并不能给予他想要的,这些虚幻的东西是束缚人的精神枷锁,它限制了我们的追求爱的权利,禁锢我们人类应有的“原欲”。退役后的他和一个普通的女人结婚,婚后去海南打工,由于长期分居并且是个残疾人,妻子和一个司机跑了。一连串的打击使刘峰从“超我”人格直接变成了“本我”。在海南居住期间,他和一个妓女同居。为了生存,他买了烟,想通过贿赂城管队长来赎回自己的三轮车。他不抽烟,最后却烟不离手,变成了他曾经“讨厌的人”。他曾经“只为人人,不为自己”,可是最后又得到了什么?更不幸的是,他在晚年得了肠癌。他再次见到萧穗子时已经快死了,每周都要做化疗。但这时的刘峰已经从放纵的“本我”变为了“自我”。他的身上没有了“标兵”的光环,也没有了“本我”的习气。他终于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不过是一个将要死去的“普普通通”的人。刘峰最后也活明白了,也看透了。少不更事,走错了几步棋,日后想在翻身难上加难,人自己都不为自己别人又怎么会为自己?从此,他变得越来越缄默寡言,越来越讨厌与人来往,曾经助人为乐的“活雷锋”变成了一个冷眼旁观的“静默者”。

刘峰的追悼会短暂而仓促,加上女儿也只有五个人,且由于侄子、侄媳的晚到,连追悼词都没来得及念。“刘峰一辈子谦让,他不会介意的。”[10]这么一个好人,连死了都不能得到应用的待遇,集体潜意识下的人们认为这是正常的。人已至此,莫不痛哉?都说当下社会“好人”越来越少了,可是我们要好好剖析一下自己,我们是否守护了、尊敬了我们身旁的“雷锋”?是遵循了无奈的人性还是屈服在强大集体潜意识下而随波逐流?

汉 云纹

四、结论

芳华是美丽的、绚烂的、迷醉的,也是丑恶的、阴暗的、悲痛的。刘峰的结局令人惋惜,那些在集体潜意识下伤害刘峰的人是令人憎恶的,可是我们自己也在重复着前人的“憎恶之路”。究其原因,还是人性!人类创造了文明,我们穿着华丽的衣物,用精致的陶瓷杯喝着润口的清茶,可是我们内心世界对欲望的渴求与动物的欲望毫无本质区别。我们常常拒绝与动物作比较,可是我们在无意识下做出的事情是多么令人瞠目结舌!我们创造的物质文明迷惑了我们的双眼,我们浮于表层的思维,自我感觉高尚与有趣,但我们的欲望却深深地隐藏在潜意识里。大多数情况下,每一个微笑与动作都隐藏着我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当一个拥有“超我”人格的人出现时,我们更多的是讥诮而不是称许。我们喜欢“集体”下的安全感,喜欢从众,喜欢跟着“大家”做同样的事情,对错不重要,但一定要和别人相似。但是,人类要发展就必须要承认我们身上的动物性,领会到我们自身的局限性。我们要承认集体的优异之处,同时我们要认识到个人的独创性与个性。这个世界上的“刘峰”应该得到尊重。

猜你喜欢

刘峰标兵丁丁
Effects of O2 addition on the plasma uniformity and reactivity of Ar DBD excited by ns pulsed and AC power supplies
History of World Smile Day
陌上
动物“叫”各不同
一起去踏春
谈天气
神奇的三角形
“标兵、能手”如此练就
刘峰:从“发明狂人”到“创业达人”
节约标兵是怎么炼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