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TM机里别人的卡取钱是信用卡诈骗还是盗窃
2019-07-26
新传奇 2019年22期
在ATM机上取款,发现机器上有张未取的银行卡,杨山便从中取走5000元,结果被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回龙坝派出所逮捕归案——按照相关法律,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为什么不是盗窃罪,而是信用卡诈骗罪?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聂炜昌表示:“杨山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并不是盗窃罪。根据2018年12月1日施行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問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杨山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违法行为。而且,数额在5000元,已经达到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只有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才是盗窃罪。”
为什么普通银行卡会被认定是信用卡?聂炜昌也进行了解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的解释》,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所以,在信用卡诈骗案中,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应扩大解释,包括银行卡、借记卡(即储蓄卡)等在内。”
(《重庆晚报》201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