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动力的影响研究
2019-07-25周佳瑶
周佳瑶
【摘 要】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的动力。技术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及外部性等特性,导致企业创新存在企业创新存在不足。政府补贴是目前世界各国采取的创新支持的主要政策手段,可以弥补企业的不足,政府补贴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主要采用的创新支持政策。然而,政府补贴在激发创新投入的同时,往往会造成资源错配、破坏市场生态机制、扰乱自然的奖惩机制、滋生腐败等政治扭曲,抑制企业创新动力,对企业创新造成反作用。为了探究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动力的影响,本文在梳理我国的创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从企业创新动力角度,提出了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动力作用机制, 为我国政府在进行创新补贴时提供政策建议。
【关键词】 企业创新 政府补贴 创新动力
一、引言
创新是一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源泉,十九大以来,我国明确提出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要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已经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大国。主要创新指标进入世界前列,科技创新水平加速迈向国际第一方阵。2017年,全社会R&D支出预计达到1.76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70.9%;全社会R&D支出占GDP比重为2.15%,超过欧盟15国2.1%的平均水平。国际科技论文总量比2012年增长70%,居世界第二;国际科技论文被引用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二。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世界第一,有效发明专利保有量居世界第三。科技进步贡献率从2012年的52.2%升至57.5%,国家创新能力排名从2012年的第20位升至第17位。我国创新能力虽然持续提高,在研究人员、专利和科技出版物数量方面,中国都位居世界前列,但在核心创新投入和产出方面,我国却仍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也反映了我国主要的创新困境:创新投入大,产出低,创新动力不足。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创新市场机制存在缺陷(Arrow,1962)且创新研发活动具有溢出效应等特性(Spence,1984),无论是垄断厂商还是竞争性厂商(Dasgupta & Stiglitz,1980)的创新研发的积极性低下,比起风险高、投入高、见效慢的自主创新项目,企业会更加青睐将绝大部分资本投入到见效快、周期短、回报率高的其他项目中,以此获得高额的政府补贴收入及其他政策支持。
政府补贴作为弥补企业创新不足的重要手段,是私人部门进行创新活动的重要赞助人。我国政府为向创新驱动型经济转变,激发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我国核心竞争力,对企业创新给予了大量的政策补贴。大部分学者(陈林和朱卫平,2008;解维敏和唐清泉,2009;陆国庆,2011,白俊红,2011等)认为政府补贴能够增加企业创新投入,提高企业创新产出,提升企业创新绩效。但是政府补贴往往会受到一些政治扭曲的影响,在激发创新投入的同时,往往会造成资源错配、破坏市场生态机制、扰乱自然的奖惩机制、滋生腐败等政治扭曲,抑制企业创新动力,对企业创新造成反作用。如王一卉(2013)以国泰安非上市公司数据库中的12000多家企业在2005—2007年的数据为样本,研究了不同所有制下,政府补贴、研发投入与企业创新产出的关系。研究结果发现在国有企业中,政府补贴会降低企业的创新绩效。本文基于我国的创新补贴政策的梳理,从企业创新动力系统出发,研究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动力的作用机理,为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的政府补贴提供政策建议。
二、我国创新补贴政策梳理
为了更好地分析地分析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动力,本文对针对企业地政府补贴进了梳理,主要分为普惠性政策和引导性政策两大类。
(一)普惠性政策
1、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运用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实行普惠性财政补助,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
2、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
3、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省财政、科技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向社会发布远期购买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方式确定创新产品与服务提供商,并在创新产品与服务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时,购买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规模和价格实施购买。
(二)引导性政策
1、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风险补偿制度省市共建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补偿金,对天使投资失败项目,由省市财政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对在孵企业首贷出现的坏账项目,省市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本金损失。
2、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资金补助制度对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孵化面积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其运营机构获得所在地级以上市财政补助资金的,省财政再按不高于各市补助一半比例给予后补助。
3、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政策各地级以上市根据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前提下,每年可安排一定比例的全市计划用地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
4、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政策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可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
三、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动力的作用机理
可以看到,我国政府为企业创新提供了普惠性和引导性两大类补贴政策,为我国企业创兴提供了巨大的动能,但是同时也可以看到我国政府的创新补贴政策也存在着较大的操作空间。基于我国的创新补贴政策,从企业创新动力角度,研究梳理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动力的作用机理。
(一)政府补贴提升企业创新动力
第一,是政府补贴会对研发投入产出“挤入效应”,通过直接增加政府补贴,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直接提升企業研发。我国有1/4的企业创新研发经费是来自于政府补贴。
第二,获得更多的政策红利。政府对企业的补贴与支持反映出对企业能力的认可,有利于企业获取科技项目的参与资格,使企业获得更多的政策红利,从而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创新投入水平,进而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第三,增强企业的社会认可度,获得更多的资源。政府补贴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对高科技企业创新能力的认证效应,政府补贴有助于企业被贴上政府认可的标签,进而帮助企业获得更多外部的有力资源支持,拓宽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通过政府补贴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资源获取效应,从而有利于企业创新投入水平的提高。尤其对于高科技企业在进行研发创新活动的信息传递时,政府支持信息有效缓解了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信赖。
(二)政府补贴抑制企业创新动力
首先是提供权力运作空间,滋生腐败。我国的政府补贴与其他国家的补贴不同,以政府文件形式实施,而不是像别国那样通过立法。这样具体实施时,政府官员便有了“主观能动性”,在企业获得补贴的条件上,往往有很多操纵空间。
其次是破坏市场生态,劣币驱逐良币。国内的补贴政策以补贴生产企业居多,而不是像很多国家那样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这家造成很多企业以追逐补贴为目标,而不是追求利润,表现在企业经营者就会一味追求生产规模,一味低价倾销,而不重视产品盈利能力,因为很多补贴是挂钩出货量。而且企业也不重视产品质量,因为消费者的意见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并不重要。有了政府补贴,很多企业以低价低质产品大量推向市场,反而将有创新能力的企业逼向绝境,造成资源的错配。
第三是扰乱自然的奖惩机制,反而抑制创新,南辕北辙。这主要是科技方面的补贴。由于政府补贴,很多科研项目把赚取补贴当做目标,偏离科研创新的目的。科研是一种风险投入,不成功是常事,大家都认可,因此一个科研项目获得了政府资助,失败了政府也不可能追责。如果没有政府补贴,企业科研必须向市场要回报,如果失败,投入就打水漂了,这就是市场天然的惩罚;而如果有重大突破创新,市场回报会激励创新。这样无论是企业还是科研人员自身都会更有责任感和动力去进行创新活动。
四、对我国政府补贴的启示
本文在梳理对企业创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我国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动力机制进行分析,这是与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新时期发展的核心战略相一致的,这对我国向创新驱动型发展模式迈进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本文认为也不能忽略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动力带来的负效应,要做到:一、政府补贴由政府文件向行政立法过度,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补贴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消除寻补空间,防止腐败滋生;二、建立更加健全的政府补贴标准,在引导产业投资、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更加公平化、市场化的标准补贴创新企业,激发企业创新的積极性;三、遵循自然的奖惩制度,将政府补贴贯彻到企业创新乃至再创新的过程中去,建立政府补贴追溯考评机制,对长期受到补贴但未能提升创新绩效的企业采取一定措施。
【参考文献】
[1] 陈林, 朱卫平. 出口退税和创新补贴政策效应研究[J]. 经济研究, 2008(11):74-87.
[2] 解维敏, 唐清泉, 陆姗姗. 政府R&D资助,企业R&D支出与自主创新——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 金融研究, 2009(6):8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