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变革精神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2019-07-25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组组长
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组组长 邹 俭
2018年,在中盐集团党委、纪委正确领导下,驻中盐京津冀公司、驻中盐研究院纪检组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二次会、国资委2018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以及中盐集团2018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盐业体制改革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积极探索履职尽责方式方法,以创新变革精神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为新时期驻在企业深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坚定不移把理论学习摆在首要位置,树牢“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要求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督促中盐京津冀公司党委、中盐研究院党委以党委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论述摘编》、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在思想上行动上主动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中央看齐。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耳熟能详、铭记于心;认真传达王晓林案件,以案警醒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在纪律规矩面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驻在企业印制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宣传板,不断营造浓厚纪律氛围,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时刻警醒党员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认真传达贯彻中盐集团党委、纪委年度(半年)工作会议精神,组织驻在企业党委班子专题学习《关于推进中盐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盐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对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中盐集团各项决策部署的理解力与执行力。
二、坚持不懈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牢牢牵住责任这个“牛鼻子”,协同驻在企业党委制定并同所属单位(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书,在企业建立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分别为驻在企业党委制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位班子成员,督促其强化责任意识,推动业务工作和党风建设同步发展;制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任务清单》,为每一位班子成员设立履职台账,进一步实化细化具体化党风建设“一岗双责”。两家驻在企业党委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上更加重视,态度上更加坚决,行动上更加有力,以约谈、谈话为抓手,对本企业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其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要求,争做廉洁从业的模范。
督促驻在企业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党风廉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纪检组不定期向驻在企业党委汇报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就重要案件与党委书记全程保持工作沟通,拟定初核方案、办理初核审批、当面或电话汇报查办情况。中盐京津冀公司党委书记积极协调中盐集团相关职能部门与有关企业配合纪检组及时查明案情,确保被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切实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到实处,督促党委及其成员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委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以坚强的政治建设不断提升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
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督促企业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重大决策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真正把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党要管党的要求落在实处。纪检组在工作中未发现驻在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存在问题。
三、凝心聚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一体构建“三不腐”长效机制
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中盐集团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举措,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务实效,以纪律监督、同级监督、日常监督、巡视监督为抓手,稳步构建“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
(一)以纪律审查为利剑,保持“不敢腐”的震慑
利用“驻”的优势,协助中盐集团纪委深入驻在企业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纪检组一方面强化与上级办案人员的工作交流,提供所需办案信息;另一方面给驻在企业相关职能部门打好“预防针”,明确办案要求与工作纪律,促使案件调查及时取得突破,有效实现异体监督。
发挥“派”的权威,把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升到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高度,督促驻在企业党委严肃认真执行党纪党规,为企业改革发展事业清淤排阻、护航助力。
落实“减存量、遏增量”要求,对收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管理、逐一处置;对往年执纪审查情况进行盘点梳理,对存在疑问的线索处理情况专题开会研究。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驻在企业往年和当年问题线索已全部高效办结。
坚持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在日常谈心谈话中主动询问、听取被处理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开展法规政策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鼓励“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
(二)以制度建设为框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纪检组紧抓中盐京津冀公司是新近组建的企业这一特点,及时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体系,制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等6 项制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订京津冀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会议管理暂行规定》、《盐产品及相关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6 项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规范用权、廉洁自律、忠诚履职。
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现与报告力度,按照中盐集团纪委规定定期填报《同级监督季度报表》,为上级纪委动态掌握驻在企业班子成员遵规守纪、履职尽责情况提供有效素材。
建立驻在企业党委管理干部廉洁档案,档案包括干部任免审批表、纪律处分相关记录、个人事项申报情况反馈等材料,并保持动态更新,为直观清晰地把握政治生态“树木”和“森林”的情况、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提供了有效载体。
坚持“凡提四必”,积极参与选人用人工作,落实纪检组参与重要人事安排初始酝酿并全程监督制度,强化对党代表选举、干部任前考察的监督,以坚强的纪律规矩护航驻在企业党组织换届等重要工作。
立足本职工作,将派驻监督工作内容与中盐集团公司党委巡视监督“无缝对接”,形成监督合力,持续督促中盐研究院党委严肃认真对待中盐集团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努力实现巡视整改思想认识到位、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健全规章制度到位的“三到位”整改标准。
(三)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筑牢“不想腐”的防线
按照中盐集团党委部署,在驻在企业组织开展“纪律规矩教育月”活动,组织两家驻在企业共计254 名党员干部签订《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十条戒律”承诺书》;为中盐京津冀公司党员编制并发放十九大精神、党规党纪及中盐集团“十条禁令”“十条戒律”学习手册;与具体业务环节相结合,举办由中盐研究院中层以上干部以及生产、销售、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经营管理风险管控专题培训,邀请院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就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进行专业解读,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经过抓细抓实抓深纪律规矩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宗旨,强化了纪律规矩意识。
认真执行中盐集团纪委《关于推进中盐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驻在企业党委制定印发本企业关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办法);牵头驻在企业总部机关制作廉洁文化宣传展板、在公司内网设置纪检监察专栏、在公司外网开设反腐倡廉专栏,积极宣传党规党纪、廉洁文化等内容,不断培育并推动党员干部践行“清净、严明、正直、诚信”理念。
四、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新时期企业党员干部形象“金名片”
强化制度引领,督促驻在企业党委按照上级要求制订《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的意见》等制度办法,自觉对标新时代新要求。上述制度均已向中盐集团纪委报备。
紧盯关键节点,通过印发、转发通知和微信提醒等方式,加强对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提醒,重申党纪党规、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在重大节日期间严明“十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以及中盐集团“十条禁令”“十条戒律”;印发《关于暑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通知》,狠刹升学宴、谢师宴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聚焦重点领域,按照中盐集团党委要求,纪检组于上半年对驻在企业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公款接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进行专项治理,成立以纪检组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驻在企业所属各单位深化细化实化自查自纠工作。工作期间,纪检组发出整改通知两份,督促问题企业落实中盐集团要求,严肃整改自身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下半年,督促驻在企业党委以中盐集团印发的相关方案为指引,部署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纪检组牵头起草工作方案,按照动员部署、全面自查、建立清单并整改落实等三个阶段进行,把整治工作落实到个人,把整治行动同贯彻落实中盐集团决策部署、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统筹推进,不断营造勤勉、务实、高效的生产经营环境。
严抓关键环节,对公司本部业务招待费和公务用车情况按季度定期检查,盯紧公务接待用餐事前审批和事后报销签字流程,要求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开展公务接待、审批派车单,并设置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专项台账和公务用车台账。督促天津子公司按照《业务招待管理办法》严格业务招待审批程序,不允许超标准人数接待、超标准范围接待等,对千元以上接待审批增加纪检人员核签环节。
开展以案说规,以中盐研究院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形式,对学习宣传贯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报告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专题授课讲解,通过实际案例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并执行好中盐集团相关文件要求。
五、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上级放心、群众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把持续深化“三转”作为自身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化派驻监督机构改革,推动纪检组办公机构与驻在企业监察部合署办公,为派驻监督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借鉴中盐集团纪委办公室具备财务专业知识的办案人员有助于执纪审查的经验,从中盐京津冀公司财务部门遴选了1 名具有专业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转岗到纪检组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监督力量。目前纪检组在中盐京津冀公司实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 人,在中盐研究院实有专职纪检干部1 人,符合《中盐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关于纪检干部人员设置的要求。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纪检组2018年全年召开纪检组组务会17 次,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和中盐集团纪委文件、各级领导讲话精神;建立纪检组微信工作群,利用新媒体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研讨、交流工作;年内派出纪检干部3 人次参加驻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中盐集团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努力打造一支上级满意、群众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