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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索中创新 在改革中发展

2019-07-22张志富仓江

中国学校体育 2019年4期
关键词:课间辽宁省培训

张志富 仓江

改革開放40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升,我国基础教育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巨大的发展空间。为实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让青少年以健康的体魄享受体育教育的美好,辽宁省加大学校体育课程改革力度,基本形成管理机构网络齐全、培训形式多样、课堂教学完善、研师队伍精干、活动质量显著提升的新格局,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实现了新发展、新突破。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构网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辽宁省注重学校体育机构体系建设,选拔一批能力强、业务精的人员组建行政和教研机构,为深入推动体育课程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1.建立教育行政管理体系,加强体育课程改革管理力度

辽宁省从1978年原省教育委员会(现省教育厅)就组建了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1980年以来,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相继成立了体卫艺处(科),各县、区(市)也都设有独立的体卫艺股。截至2018年,全省14个地级市及各县(区、市)体卫艺(处)科,全部配齐了科(处)长和体育专干,基本形成省、市、县(区、市)三级行政管理体系。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层层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省、市、县(区、市)联动的工作机制。

辽宁省先后出台了《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07〕8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32号)、《辽宁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管理暂行规定》(辽教通字〔2011〕65号)、《辽宁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辽教发〔2011〕168号)、《辽宁省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辽教发〔2013〕47号)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并于2013年印刷出版了《辽宁省初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从教育行政管理层面加强对体育课程改革的管理力度。

2.建立体育教学研究体系,加大体育课程改革研究力度

推进体育教学改革,首先要紧紧抓住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这一关键点。提高教学质量,就必须全方位地开展体育教学研究活动,加强体育教研队伍建设,从而引领体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自1980年辽宁省设有独立的体育研训部(后改为体育卫生艺术研训部)以来,除了大连市、本溪市之外,各市教师进修学院(原教育学院)也相继成立了体育卫生艺术研训部;各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先后建立了体育卫生艺术研训部;各乡(镇)中心小学也分别设有体育卫生专兼职教研员;中小学校均配备了主管校长,设立体卫艺教研组,形成了完善的学校体育教研工作体系。除此之外,辽宁省还建立了省、市、县(区、市)负责全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师资培训网络体系。由此,辽宁省现已构建形成由省到校“片区联动、网格管理”的体育教学研究网络体系。

为深化体育课程改革,辽宁省不断完善教研管理机制,已经构建了研中有训、训中有研、研训一体的教科研训工作格局。截至2018年,辽宁省现有6名省级、42名市地级(平均每市3名,分管高中、初中和小学教科研和培训工作)、202名县(区、市)专职体育教研员,省和各市每学段平均各有1名专职体育教研员,负责本学段教科研和培训工作;县以下至少有1名专职体育教研员负责本地区教科研和培训工作。

在“以教研活动为主体,以科研和培训为两翼”工作思路的引领下,全省广泛开展体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各教研网络间既独立工作,又协同配合,在做好本地区教研工作的基础上,由省教研部门统一领导,本着“上下同欲者胜”的工作理念,共同做好辽宁省体育课程改革的研究工作。40年来,辽宁省累计召开省级以上体育教学现场会50多次,组织各种培训100多场,开展课题研究和论文评审30多次,有效提升了教师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

2014年,辽宁省教育厅把2014—2015年确定为“辽宁省体育艺术研训工作年”,下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小学体育艺术学科教学研训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4〕27号)。同年10月,辽宁省教育厅在铁岭市召开体育艺术研训年阶段成果会议,宣传推广区域典型经验,卓有成效地推进了全省体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体育课堂教学管理,促使课堂教学日臻完善

辽宁省始终坚持以“向课堂教学要效益,向活动要质量”的工作方略,在探索中前进,在改革中发展。课程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只有在不断实验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才能将体育课程改革引向深入。

1.1978—1998年:改革探索期

1978—1998年,辽宁省以坚持“四实”——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建立实体为指导思想,在全省启动了改革教学组织形式、优化教学方法手段、提高学生运动能力为核心内容的体育教学改革实验,形成了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手段多样,音乐、游戏、“课课练”进课堂的教学模式,有效地提升了课堂教学质量,实验取得了积极成效。1987年和1991年,辽宁省丹东市和鞍山市分别承办召开了“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现场观摩研讨会”和“提高中小学体育教学效益现场观摩研讨会”,会议对辽宁省坚持“四实”的指导思想及锦州市、鞍山市以提高体育能力为核心的体育教学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为辽宁省进一步深化体育课程改革指明了方向。

为贯彻落实1990年颁布实施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辽宁省教育厅对全省学校体育工作有计划地做了大量的调研和督导,为进一步推动课程改革提供了科学依据。1992年,“辽宁省农村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现场会”在丹东市宽甸县组织召开,全面推广了宽甸县依托山区,克服贫困,重基础、抓全面、提质量的体育卫生工作经验;1996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在丹东市宽甸县召开了“全国农村中小学学校体育工作现场观摩研讨会”,这标志着辽宁省中小学体育课程改革从探索期走向了全面改革期,为辽宁省全面深化体育课程改革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改革探索期,为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推动体育课程改革,辽宁省具体抓好了下述工作:第一,抓好每年1次的优秀体育课的检查评估工作;第二,做好每2年1次的全省100节以上评优课工作;第三,抓骨干教师培训,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第四,注重青年体育教师培养,形成良好梯队;第五,召开全省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经验;第六,请专家讲学,吸取先进理念,极大地推动了体育课程改革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此外,辽宁省充分发挥体育升学考试对体育教学的促进作用,加强了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的改革力度,以考改促课改、以评价促进体育教学质量的提升。1981年,辽宁省克服了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坚持将体育考试纳入学生升学考试的总分,并取得一定的宝贵经验与成果。1991年和1995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在辽宁省沈阳市和锦州市分别召开了现场会,肯定和推广了辽宁省初中体育升学考试经验。

2.1999—2018年:全面改革期

1999—2018年,辽宁省的基础教育改革迎来了快速发展时期。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辽宁省就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相继出台了系列指导性文件。2015—2016年和2017—2018年,辽宁省教育厅牵头先后研制了《辽宁省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和《辽宁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说明》,强化了学校体育的评价,以评价促进课改,有力支撑了全省体育课程改革的发展。

如何培养身心健康发展且具备终身学习能力的人,如何提供适合青少年发展的教育,推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继承和革新并存的基础教育改革,成为辽宁省在全面改革期体育课程改革研究的主题。为深入推动体育课程改革,辽宁省教研培训中心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每年至少召开1次体育课程改革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自1999年以来,辽宁省在14个地市分别召开了体育课程改革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达40余次。第二,每2年开展1次体育评优课活动,截至目前已评出1000多节省级体育优秀课,在参加全国中小学优秀体育课教学观摩展示活动中,连续7届荣获多个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先后有105节课获奖。第三,注重每年全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教学活动,截至2018年,辽宁省体育学科累计共有30多节課获评部级优秀课,200余节课获评省优课。第四,截至2018年举办了7届省教师基本功比赛,同时辽宁省连续参加了3届全国中小学教师基本功技能测评活动全部获得团体一等奖的成绩,借此达到检验课程改革成果的目的。

为深入推动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发展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辽宁省注重经验的吸取和推广。经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吉林省教育学院和黑龙江省教育学院研究决定,于2002年开始,由辽宁、吉林和黑龙江轮流举办东北三省中小学体育课程改革研讨会,截至2013年共举办了9届。研讨会不仅为东北三省体育教师搭建了展示课堂教学和交流学习的平台,而且有效地总结和推广了东北三省课程改革经验,解决了诸多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了东北三省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向深层次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实施《辽宁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辽宁省教育厅决定,2012—2015年,利用3年时间评选100个辽宁省优秀体育教研组、4年时间评出100节辽宁省体育精品课、3年时间评出100名辽宁省中小学体育教学名师,由此强化了体育教学质量,激发了体育教师教学的积极性,规范了体育教师的教学行为,有力地促进了教师业务素质的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了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

随着体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凸显出体育教学评价滞后并制约课程改革的问题。基于此,辽宁省于2008年和2018年分别出台了《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辽宁省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从规范教学行为与提升学生运动技能和体质2个方面入手,有效地解决了教育教学中的瓶颈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改革方式方法。2018年,辽宁省组织专家研制了《辽宁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说明》,首次采用全省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和统一考试办法,并延续了以60分计入初中升学考试总分的规定。

三、培训形式逐步多样,队伍日益精干

2000年,辽宁省制订了《辽宁省中小学教师分层长期培训计划》,将参加人员分为3个层次,即每年1次的辽宁省教研员培训(培训者培训)、骨干教师培训(骨干培训)和每年2次的教师培训(提高培训)。从培训形式上,采取了通识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全面提高了教研员、教师的学科核心素养和业务能力。截至2018年,辽宁省已组织各种培训达60余场。

四、各项活动注重实效,以活动促课程改革

辽宁省高度重视学生的体育活动。自20世纪70年代末,在全省发起大课间体育活动,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辽宁省在秉承大课间体育活动这一传统的基础上,于2007年在沈阳市启动了“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于2012年启动了“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和“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等活动,并具有范围广、内容丰富、实效性强等特点。

1.改革探索大课间体育活动,注重质量和效果

大课间体育活动是辽宁省学校体育的传统特色活动,辽宁省始终将大课间活动作为学校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定期开展检查与评比。辽宁省大课间体育活动改革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第1阶段(1978—1988年)为课间操(国颁操、国颁操+自编操、国颁操+班操等);第2阶段(1989—2008年),增加了体育活动项目,即在大课间体育活动中,要求每班要确定1个活动项目,器材由学校提供或学生自带,活动20min后开始做国颁操,然后以整齐的队列回教室;第3阶段(2009—2012年)增加了跑操,是由盘锦市发起的,然后逐渐辐射全省;第4阶段(2013—2018年)为体育与艺术、德育教育的结合。为了推广大课间体育活动经验,辽宁省从1996年至1999年连续4年召开了“辽宁省中小学体育大课间操现场观摩研讨会”,对大课间体育活动进行探索和交流。此举得到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的充分肯定,并于1999年5月,在辽宁省召开了“全国大课间体育活动现场观摩研讨会”,辽宁省大课间体育活动的经验走向了全国。

2.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落实卓有成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2007年,辽宁省下发了《关于全面启动辽宁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举行了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启动仪式。在保证体育课程质量的同时,整合资源,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探索体育课与课外活动的结合、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的融合、校内体育教学与校外体育活动的结合,及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锻炼、校外远足、定向越野、冬季长跑等多种体育活动形式,组织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陶冶身心,掀起了全省校内外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潮。此外,为落实“三亿人上冰雪”的目标,目前辽宁省已有多个城市开展了冰雪进课堂活动。

3.积极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确保每名学生都有收获

体育和艺术是学校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学生身心健康和艺术素养方面具有特殊作用。为确保“体育、艺术2+1项目”长期深入开展,辽宁省在开齐开足体育和艺术课程、保障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教体艺厅〔2011〕4号),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立体育运动队、艺术类活动的“三队两组”(合唱队、舞蹈队、器乐队,书法组、绘画组),把每名學生形成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作为今后学校工作常态,常抓不懈。继2010年6月教育部在铁岭市召开了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研讨会后,辽宁省分别于2010年10月和2011年5月先后在营口市和铁岭市举办了2届辽宁省中小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现场展示会,极大地促进了辽宁省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的广泛开展。

4.扎实开展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保障学生体育锻炼时间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以下简称《规定》)和2011年9月14日全国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辽宁省教育厅及时转发了《规定》(辽教办发〔2011〕150号),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分别制订实施方案和将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列入课表,强调把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

为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有效开展,2011年,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召开了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工作座谈会,并开展专项检查。辽教办发〔2011〕150号文件要求在保证体育与健康课、体育活动课、大课间体育活动的时间和次数的前提下,利用校内外资源积极开展体育俱乐部活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活动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以及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检查项目,对未落实的单位,一律取消参加各种评先表彰资格,且市级每年1次、省级每2年1次;学校要把每天落实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作为班级评比,及班主任、体育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区、市)教育督导部门每年进行1次体育专项督导,市教育督导部门每2年要进行1次体育专项督导,省教育督导部门每3年进行1次体育专项督导。由于开展工作扎实有效,教育部先后在辽宁省大连市、鞍山市举办了全国“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现场研讨会,及时推广了辽宁省“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经验和做法。

辽宁省体育课程改革,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全体教研员、广大体育教师的共同努力下,从探索期走向全面改革期经历了40年的发展,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但也存在诸多值得探讨与思考的地方。面对改革,我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持正确的方向,必定会“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设计出辽宁省体育课程改革的宏伟蓝图,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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