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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贫困山区农村自组织互助养老模式探究

2019-07-22闫加亮宋琪

湖北农业科学 2019年11期
关键词:贫困山区人口老龄化

闫加亮 宋琪

摘要:以山西省吕梁交城县为例,利用入户问卷调查方式,从性别与年龄、日常娱乐方式、主要经济来源、陪伴需求等方面分析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现状,提出了农村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在吕梁地区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自组织互助式养老在山西吕梁贫困山区实施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自组织互助式养老;贫困山区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9)11-0167-05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9.11.040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標识码(OSID):

A study on the model of self-organization and mutual aid for the aged in rural areas:

Taking Jiaocheng county of Luliang as an example

YAN Jia-liang,SONG Qi

(Institute of Geography Science, Taiyuan Normal University, Jinzhong 030619, Shanxi, China)

Abstract: Taking Jiaocheng county of Luliang city of Shanxi province as an example, using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of households, the old-age supportive status of rural elderly are analyzed from the aspects of gender and age, daily entertainment, main economic sources and companion needs.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the rural self-organized mutual aid pension model in Luliang area are put forward; and the proposal of developing self-organized mutual aid pension in the poverty-stricken mountainous area of Luliang, Shanxi is proposed.

Key words: population aging; mutual assistance pension; poor mountainous areas

中国农村养老问题是当前中国养老问题研究的难点和热点。中国农村老年人广泛存在自发聚集在一起消磨时光的行为,将该行为与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相结合,催生出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到目前为止,中国既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又是人口老龄化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据官方统计,截至2016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3 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5 003万人,占总人口的10.8%。中国老龄化呈现出的主要特征是增速快、规模大,未富先老[1]。另外,不容忽视的是中国空巢老人问题更加突出。当前中国城乡空巢家庭的比例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此值达到70%,其中农村留守老年人口约4 000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2]。总之,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中国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庞大,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并且逐渐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3]。

20世纪80年代之前,众多学者主张大力发展社会养老,如建立养老院、敬老院和老年公寓等各种公共养老设施机构。然而这种公共养老不能最大程度地满足由家庭养老为老年人提供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易松国等[4]研究发现,养老院老人的抑郁程度比居家老人高。到了90年代,为了弥补社会养老的这种缺点,社区养老应运而生[5,6]。基于城镇社区养老模式的兴起,赵聪锐等[7]对城市社区养老模式进行了探讨,并从基础设施、资金和服务人员等方面分析了社会养老所面临和亟需解决的问题。总体上看,20世纪80年以来,中国养老方式的研究对象以城市为主,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相对比较欠缺。由于农村独特的经济结构和家庭组成,农村养老问题对研究学者造成了一定的困扰[8,9]。范钰淼[10]对福利多元主义下的农村居家养老模式进行了探究,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随着城镇社区养老的兴起以及对农村养老问题的多年研究,学者们提出了互助合作养老模式[9,11]。互助养老是介于纯社会化养老与居家养老之间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互助养老更加强调普通邻里间相互的帮扶和慰藉,既是社会养老的补充,又符合传统的家庭习俗[12]。该养老模式在提高农村养老水平、解决农村养老特别是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13]。近十年来,中国各省市都对互助养老模式进行了相关研究。比如,郝泽芸[14]以甘肃农村养老问题为例,对欠发达地区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进行了探析。陈雁[12]以河北省肥乡县互助幸福院为依托进行了一系列研究,成为了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研究中的典型案例。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研究已然成为农村养老的热点问题。古谚云:“远亲不如近邻”。这充分说明了在传统中国人心中邻居的重要性。王军强等[15]基于北京郊区7个县的农村问卷调查发现,人际关系中提供支持和帮助的朋友数对农村老年人养老满意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反映在邻居街里密切关系的现象,比如东北的“唠嗑”,山东的“拉呱”以及山西的“倒歇歇”。这种农村自发聚集在一起消磨时光的现象与当前互助养老模式相结合,对提高农村家庭和谐和老年人的幸福感有广泛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  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

农村老年人自发聚集在一起消磨时间的行为与当前互助养老模式结合,以优化互助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具有一定的自组织性质,此处暂且称其为“自组织互助式养老”。其主要特征表现为自组织性、固定的聚集场所、自我保障和互助服务。①自组织性,即以村民自发聚集在一起消磨时光为前提,具有一定的自发性,政府和社会力量仅需因势利导这种自发性,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村民的积极性。②固定的聚集场所。互助养老要求集中建院、集中居住,而自组织互助式养老只需要政府或社会力量提供固定的聚集场所。比如征用或租用民房,让老人切实有家的感觉;但也未必集中居住,因为待子孙下班或放学后,老人们各自回家,以弥补所缺失的家庭照顾和关心;当然,缺少子女照顾的老人可以选择在固定聚集场所居住。③自我保障。自发聚集的老人们的子女应当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支持,比如水、电、暖的供應,达到自我保障的目的和养老模式的持续性。当然,政府和社会力量也应该在水、电、暖等基础设施方面提供支持,以减轻贫困地区农村子女养老的经济负担。④互助服务。农村老人一般都具有彼此互助的能力,但参与该模式养老的子女在空闲时也应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吕梁地区是山西省贫困地区之一。对交城县农村养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有助于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缓解吕梁地区农村养老问题相应措施提供可行性参考,分析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可为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提供新思路。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能在最大程度上整合各方力量,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缓解农村人力资源匮乏和资源禀赋有限的现状,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总之,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是互助养老模式的进一步发展,能够有效地弥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与社会保障体系互为补充,不仅充实了农村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推动了中国老年事业的发展。

2  研究区概况

吕梁市位于山西省中部西侧,交城县是山西省吕梁市的下辖县,位于吕梁山东麓、山西省中部、晋中盆地西缘。交城县总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地貌复杂,山多川少。据2017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87.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0万人,增长0.62%。全年全市出生人口4.3万人,人口出生率11.12‰;死亡人口1.90万人,死亡率4.91‰;自然增长率6.21‰。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影响,吕梁地区养老模式也相对其他地区落后,其主要的养老模式还是家庭养老、社会救助养老,这种模式不仅反映了其落后封闭的思想,也反映了吕梁地区落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一方面,受“落叶归根”传统思想的影响,老年人陆续返乡,农村养老负担加重;另一方面,受到打工潮的影响,年轻子女离开农村外出务工,吕梁地区农村养老在老年人精神慰藉方面压力倍增。传统的家庭养老仍然是吕梁交城县农村养老的主要形式,但吕梁地区属于偏远的山区农村,空巢家庭占据绝大多数,留守老年人所占比例也较大,且农民收入偏低。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 55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 70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 232元。此外,土地产出率低,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受到严重影响,家庭赡养老人的压力巨大。加之社会养老、机构养老等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养老模式在吕梁农村地区不能尽快得以推广与普及,老年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人数更是极少[16],国家养老负担加重,亟待推广新的养老模式。

3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山西吕梁交城县是本次调查的样本县,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调查对象为交城县6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老年人,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收集样本。考虑到农村老年人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调查中采取问卷入户访问的方式[17]。

设置问卷调查时,在参考其他文献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吕梁地区的区域特点以及养老模式的现状。除设置基本信息以外,设置问题体现农村老年人对家的归属感以及需要陪伴的现状。问卷最终设置30个题项。2017年8月,分别在吕梁交城县西营镇城头村、庞泉沟镇神尾沟村、洪相乡裴家庆山村、岭底乡东坡村和会立乡会立村5个村,对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随机发放3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200份。将问卷收回后使用SPSS软件对调查对象年龄与性别、主要经济来源、娱乐方式、交谈对象等方面信息进行分析。

4  结果与分析

4.1  性别与年龄分布

共发放3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20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约为66.7%。调查样本男性96人,占48%;女性104人,占52%。年龄结构分布较为均衡,60~70岁的调查样本有51人,占26%;70~80岁的有78人,占39%;80岁以上的有71人,占35%。调查样本性别与年龄特征分布情况(表1),能够表征调查结果的可靠性,有利于后续分析。

4.2  日常娱乐方式

图1为调查样本日常生活娱乐方式分布情况,由图1可以看到,吕梁交城县农村老年人选择打扑克、麻将作为娱乐方式的占21%,选择与同村老年人聊天的占42%,看电视、听广播的占26%,跳广场舞的占5%,选择其他娱乐方式的占6%。由此可见,农村老年人与同村人聊天所占比例最大,所反映出来的是老年人与周围熟悉的人交往频繁,有共同的爱好与经历。这与王军强等[15]认为的人际关系中提供支持和帮助的朋友数对农村老年人养老满意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的结果一致。中国各地自古就有关于描述乡里乡亲聚在一起聊家常的民俗和现象,这种自发聚集现象会成为自组织互助式养老的基础。这种自发聚集现象减少了政府和社会力量对农村养老成本的投入,缓解了贫困山区农村养老的经济负担。

4.3  主要经济来源

从图2可以看到,在吕梁交城县农村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的排序中,第一位是由子女供给,占55%;第二位是老年人自己的劳动收入,占23%;第三位是退休金,占11%;此外,社会保险与救济占10%,其他来源占1%。由此可见,吕梁地区老年人经济收入来源仍然集中在子女的供给,家庭养老模式仍占主要地位,家庭养老负担仍较重。农村互助养老以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为特点[18],而自组织互助式养老则完全是利用农村老年人自发聚集的现象,加上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干预运行的一种养老模式。自组织互助式养老可以利用参与养老家庭已有的房屋或院庭,一方面能够协调子女照顾老人的时间,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子女赡养老人的经济压力。

4.4  陪伴需求分析

分别从子女打电话频率、子女在家吃饭的频率、子女一年在家的时间3个方面对调查对象子女陪伴时间进行统计与分析(图3)。由图3可以看出,子女的陪伴时间很少,调查对象大部分缺乏陪伴,并且对家的归属感很强,然而实际情况是子女因各种原因在家吃饭的时间很少(图4),更别说在家小住。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缺乏陪伴与照料,尤其是独居、孤寡老人,这种情况下,自组织互助式养老为有共同经历、共同话题的老年人交流沟通提供平台,使老年人消磨时间的同时心情愉悦,精神生活得到满足,实现老有所乐。

对研究对象平常聊天对象的调查与统计可以看出,农村老年人交往范围较小,交际圈局限性较大,长期交往的都是自己周边较为熟悉的人,这些人与自己有一定的共同话题与共同经历(图5)。这也为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自组织互助式养老让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能够抱团养老,就地享福。另一方面,老年人之间相互扶持,互为慰藉,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境界,充实了日常生活,提高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5  结论与建议

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是欠发达地区农村老年人养老的有效方式,弥补了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不足之处,农村空巢老人和漂泊老人实现了老有所助、住有所居。从社会角度来说,自组织互助式养老不仅保障了农村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弥补了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的不足,而且有效利用了农村的闲置土地、闲置资产等。从老年人角度来说,自组织互助式养老丰富了农村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有着相似经历的同龄人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从子女角度来说,自组织互助式养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子女的经济负担,家庭赡养老人的压力有所缓解,实现了三方的共赢。

综上所述,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是以经济、时间和服务等方面低廉的投入,获取农村养老利益的最大化,尤其适合在贫困地区进行推广和实施。当然,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的推广和实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示范,探索其在实践过程中的具体流程和方法,观察该模式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反响。

农村老年人自发聚集消磨时光的现象具有随机性,因此需要政府和社会力量的介入,因势利导,使自组织互助式养老规范化、政策化。

1)在农村积极宣传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虽然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在农村已存在雏形,但广大村民还没有意识到该模式的可行性和适宜性。政府和社会力量应该积极宣传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使农村老年人及其子女都意识到自组织聚集现象与养老的结合,可以发展为利己利人的正规养老模式。

2)规范和政策化自组织互助养老模式。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农村自发聚集消磨时光的现象因势利导,规范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的基本形态,并提供一定的政策扶持。在不破坏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的前提下,引导该模式健康有序的发展。

3)强化孝文化在养老中的重要性。虽然近年来家庭养老模式的弱化已成为必然趋势,但由于传统农村意识形态的影響,家庭养老仍将是农村老年人养老的重要途径。因此,有必要尽可能地宣传孝文化,并用各种手段鼓励农村家庭履行养老义务,确保养老模式成为自组织互助式养老模式的重要补充,稳定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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