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影响
2019-07-22蔡晓丽赵雷刚
蔡晓丽,赵雷刚
(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陕西 佛坪 724000)
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于1978年,是以保护大熊猫为主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辖区位于秦岭中段南坡腹地,地理坐标东经107°40′~107°56′,北纬33°32′~33°44′,面积29 240 hm2。2004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是秦岭大熊猫和大熊猫秦岭亚种的模式标本产地。
保护区有脊椎动物29目82科227属339种,野生高等植物235科755属1 800种,动植物资源极其丰富,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和保护价值[1]。随着社会变革和外围经济的发展,保护区与周边社区的矛盾和冲突日益显现,成为保护区面临的最大威胁和实现有效管理的最大障碍。因此了解保护区社区的经济状况及社区居民对自然保护的意识,找出社区影响野生动物保护的问题根源十分必要。2018年9月,我们对保护区周边社区和实验区居民开展了社会经济及自然保护意识的调查,分析社区对保护区的影响及产生影响的原因,为协调社区与保护区之间矛盾、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提出建议。
1 周边社区概况
保护区边缘和实验区居住有岳坝镇2个行政村5个村民小组299人,周边涉及1个镇的3个行政村13个村民小组1 500人。全部为农业人口,社区经济以农业和林业收入为主,有少量畜牧业,副业以养蜂为主。保护区内村民主要居住在实验区,核心区内无村民居住。
2 调查方法和内容
2.1 参与式评估(PRA)[2]
参与式乡村评估方法(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简称PRA方法)是着眼于居民与环境相互关系调查方法的总和。本次PRA调查范围位于保护区边缘和实验区有居住居民的佛坪县岳坝镇境内,调查地点为与保护区接壤的村。采用对村内居民发放调查问卷和随机抽样访谈的方式进行,调查内容包含人口年龄、受教育程度、劳动力比例、耕地面积、年烧柴量、年收入及收入来源、支出情况等。发放调查问卷320份,收回有效问卷296份,回收率92.5%。
2.2 生态保护知识KAP调查[2]
知识、态度及行为调查(Knowledge Attiude and Practice,简称KAP)结合PRA调查以问卷形式开展,调查社区居民对保护区的认识、态度及在动植物保护方面的行动。
2.3 资料收集及数据处理
当地政府提供部分社区经济及人口数据。调查数据采用Excel及SPSS软件分析处理。
3 调查结果与分析
3.1 调查对象组成
调查对象包括当地居民、中心小学教师、7岁以上学生,年龄在8~70岁之间。共走访村民350人,岳坝中心小学参与调查学生90人,教师7人,参与调查人员样本占调查对象总样本24.8%,占家庭总样本53.6%(表1)。
表1 调查对象组成
3.2 周边社区经济状况
佛坪保护区地处秦岭腹地,所处的佛坪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周边社区位处深山,交通极为不便,信息极度闭塞,经济发展十分缓慢,产业结构以农业、林业为基础,2017年岳坝镇全年经济收入550余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 600余元,远低于国家贫困线指标,同时也低于县内其它乡镇人均纯收入(3 100元)。保护区周边社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其它区域偏低,县内各乡镇经济发展不平衡,社区农民生活水平低于周边乡镇农民生活水平。
中蜂养殖、畜牧、采药、采摘菌类、采笋、食用菌栽植等林业收入在当地村民的经济收入中占比较大,村民经济收入对自然资源的依赖较高。
社区居民的支出主要集中在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请客送礼、购买农资方面,请客送礼随份子支出较大,占家庭人均纯收入的36.9%,这和当地居民生活习惯、风土民俗有关;子女教育支出占家庭人均纯收入的12.7%,主要原因是当地仅有小学教育,其它阶段教育只能在县城或是外地完成,子女教育因分为义务阶段教育和高中及高校教育而支出差异较大;大病医疗占家庭人均纯收入的22.5%,其它支出 主要是日常生活费用支出,社区居民的经济收入和支出基本持平。保护区周边社区相对落后的经济状况、因生活习惯和风土民俗导致的请客送礼支出、长期低水平和不良饮食及劳作导致的健康支出,成为居民生活的沉重负担(表2)。
表2 周边社区居民经济来源及支出情况
3.3 社区人口及耕地
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耕地人均0.08 hm2,主要种植玉米、水稻、土豆等,具较高经济价值的经济作物较少,耕作方式较为粗放,农业技术及设备落后,耕地利用率低,所产粮食自给自足,部分粮食产量不足,居民需要在市场购买。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改变后,社区人口必然会逐步增长,有限的人均耕地资源进一步减少,人口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会进一步增加,进而加重社区对周边自然资源的压力。
3.4 社区教育状况
佛坪保护区辖区全部位于佛坪县岳坝镇境内,岳坝镇和原龙潭乡合并后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两所,学校硬件设施较差,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水平有限,教学环境较差。参与调查的社区居民中,1993年之后出生的人群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1972年之前出生人群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具大学文化程度及以上人数较少且在外地工作。社区青壮年劳动力文化程度较低(表3)。
表3 参与调查社区居民受教育水平 %
3.5 社区居民生产生活活动及传统观念对自然资源的影响
3.5.1 采药采菌采笋等 保护区内自然资源极为丰富,被誉为物种基因库,珍贵中药材和野生可食用菌种类极多,大熊猫主食竹巴山木竹大范围生长。每年春季的采笋和常年采药对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破坏,干扰了巴山木竹更新,加速了巴山木竹种群退化,对大熊猫等野生动物栖息地造成干扰,威胁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的生存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3.5.2 种植、养殖及生活用柴 社区种植以食用菌香菇、木耳为主,主要利用林区木柴;养殖主要对自然资源造成破坏的是养羊;木柴是当地居民最重要的能源来源,对保护区森林造成威胁[3]。
3.5.3 传统观念对自然保护的影响 “靠山吃山”是社区居民普遍存在的传统观念。认为采药挖笋利用木柴和适度打猎是正常的生产生活活动。这些传统观念对动植物资源保护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3.6 社区居民保护意识
3.6.1 社区居民保护知识 通过调查,有34%和8%的受访者对濒危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的概念不理解或理解模糊,15%的受访者不清楚濒危野生动物的概念;70%的受访者不了解《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具体内容,8%的受访者不知道《野生动物保护法》。46%的受访者认可“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41%的受访者不清楚野生动物和人类的关系,认为可以随意利用野生动物的人群比例有13%(表4)。对自然保护知识的认知排名从高到低为教师、学生、居民[4],显示受教育水平和自然保护知识呈正相关。
表4 社区居民保护知识调查 %
3.6.2 社区居民对待野生动物的态度 在社区居民对待野生动物态度的调查中,67%的受访者认为野生动物肉制品比家畜更滋补营养,11%的受访者认为食用野生动物是身份地位的象征,49%的受访者不认同食用野生动物是不文明行为,89%的受访者知道食用和猎杀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有91%的受访者承认食用过野生动物,48%的受访者承认曾猎杀过野生动物,36%的受访者不认为猎杀野生动物会破坏生态环境。反映出社区居民虽然对食用和猎杀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有普遍认识,但受传统观念影响,依然存在食用和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表5)。
在调查社区居民保护野生动物行为方面,43%的受访居民不会阻止家人或朋友非法利用野生动物,78%的受访居民同意为野生动物保护做一些工作。表明绝大多数社区居民主观上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愿,但在行为上缺乏劝阻和制止违法行为的主动性。
3.6.3 社区居民对待保护区的态度 调查受访居民结果显示,97%居民知道自然保护区设立的原因和目地,但知道野生动物保护意义的仅占受访居民的39%,反映出自然保护区宣传工作存在面广、点少、深入不够等问题。
紧临保护区的社区居民经济来源和保护区有密切关系,自然保护区的设立对社区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限制,61%的受居民认为自己正常的生产生活活动受到负面影响,并对保护区有抵触情绪。82%的受居民认为保护区应补偿因设立自然保护区给他们造成的损失;47%的受访居民曾遭受野生动物的侵害(人身攻击、危害庄稼等),而地方政府却鲜有赔偿,一定程度造成社区居民和保护区的对立。
表5 社区居民保护态度调查 %
4 对保护区周边社区今后发展的建议
4.1 扶持社区经济发展
保护区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社区经济发展,和国家扶贫大环境结合起来,调整社区产业结构,帮助社区居民脱贫致富,减轻社区居民因经济落后对保护区造成的压力。
4.2 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力度
深入开展自然保护法律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和学校教育,让在校学生更多地了解和参与自然保护工作,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
4.3 设立社区居民损害赔偿基金
由地方政府和保护区联合设立社区居民损害赔偿基金,对因遭受野生动物的侵害且受到损失的村民及时给予赔偿,协调社区居民和自然保护区的关系,降低社区居民因利益受损而产生对保护区的对立情绪。
4.4 在社区开发可以替代传统木柴的新能源
开发替代传统木柴的新能源,降低对木柴的使用,减少对森林植被的破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