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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秦简(贰)»私书新研

2019-07-22高欣媛

珞珈史苑 2019年0期
关键词:秦简汉简简牍

高欣媛

秦汉出土简牍文书广义来说分公文书和私文书两大类,公文书即官方文书,私文书则是私人书信,简称“私书”。①里耶秦简中的私人书信只自称“书”“牍”,而不称汉简中常见的“记”,且整理者用“私书”来命名这批文书,又岳麓秦简中的«学为伪书案»中伪造的书信自称“私书”,故采用“私书”的称法。目前秦简中的私书包括睡虎地秦简中两封“黑夫”和“惊”的家书,②陈伟主编:«秦简牍合集(壹)•睡虎地秦墓简牍»,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629~639页。睡虎地秦简相关简文均引自此本。«岳麓秦简(叁)»第十四案«学为伪书案»中“学”伪造的两封私书,③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壹—叁)释文(修订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18年版,第164~167页。岳麓秦简相关简文均引自此本。以及里耶秦简中公布的大量官吏间往来私书。吕静先生«里耶秦简所见私人书信之考察»一文细致整理了«里耶秦简(壹)»中的私书,考证秦代私书的特征、格式、用语和传递等问题。①吕静:«里耶秦简所见私人书信之考察»,«简帛»第15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55~76页。吕静先生共考察了十封私书,分别为:7-4(欣致吕柏书)、 8-103、 8-167+8-194+8-472+8-1011(尉敬致丞公书)、 8-650+8-1462(应致华书)、 8-659+8-2088(赣致芒季书)、 8-782+8-810(季致某人书)、 8-823+8-1997(校长予言致子柏书)、 8-1993、 8-1848(唐致某人书)和 8-1909。 «里耶秦简(壹)»中私书参看此文。另邬文玲先生专门撰文讨论简7-4,参见邬文玲:«里耶秦简‹欣与吕柏书›试析»,张德芳主编:«甘肃省第三届简牍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7年版,第478~484页。本文通过辑录整理新出«里耶秦简(贰)»中的私书,探究秦代私书的传递与基层官吏人际关系的构建问题。不当之处,恳请方家指正。

一、«里耶秦简(贰)»私书整理

明代大儒徐师曾总结古代书信的名称用法:

按刘勰云:“书记之用广矣。”考其杂名,古今多品,是故有书,有奏记,有启,有简,有状,有疏,有笺,有札;而书记则其总称也……以上六者,秦汉以来,皆用于亲知往来问答之间;而书、启、状、疏,亦以进御。②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8页。

明代距秦已远,徐师曾对书信名称的演变过程并不十分清楚,“书记则其总称”的认识却比较准确。里耶秦简中的私书往往自称“书”或“牍”③简8-659+8-2088:“毋物可问,进书为敬”。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94页。文中简称«校释(一)»。简7-4:“柏幸赐欣一牍”。宋少华、张春龙、郑曙斌、黄朴华编:«湖南出土简牍选编(一)»,岳麓书社2013年版,第17页。吕静先生考证战国秦时期,“书”“牍”泛指有文字的文书,对私人信函的称法没有独立的赋名。吕静:«里耶秦简所见私人书信之考察»,«简帛»第15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65~66页。,目前未见出现汉代“记”的称法,可能以“记”来称私书的用法晚于“书”和“牍”①汉代出土私书既自称“书”,也自称“记”,亦有“书记”连用。相关研究参见郭炳洁:«汉代书信的称谓»,«兰台世界»2010年第21期,第62页;孙春叶:«西北书信汉简研究»,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第30~38页。。

判定是否为私书的标准主要有两点:(1)涉及私事;(2)出现问候语或客套话,流露个人情感。如只有个别问候语的常见用语,则列为疑似私书。

(一)完整私书

1.“圂致李季书”

六月乙巳,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六月十九日、三十二年(前215)六月初一、三十三年(前214)六月初六和三十四年(前213)六月十二日都为乙巳日。③李忠林:«秦至汉初历法研究»,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203~209页。圂,人名。简中出现迁陵阳里士伍(8-78)、库佐(8-1514)、 令佐(8-149+8-489 和 8-1267)、 令史(8-880、 8-1135、9-2501、 9-3261 和 9-3271)及司空守(9-2289)等不同身份的“圂”。 这些“圂”出现的已知时间范围都在廿九年(前218)四月壬午(8-1514)至卅五年(前212)三月(8-1494)之间。暂无法确定此封私书的具体时间和“圂”的确切身份。私书用写信时间起首在汉简中常见,秦简中也有例证,如睡虎地秦简M4:11有“二月辛巳”,简8-659+8-2088有“七月壬辰”,不过更多私书则直接以写信人名开头。

敢,表谦卑的副词,谒,私书的“启事语”。秦简中有大量“敢”与“问”“多问”“谒”等套话的多样组合,中间可加入“大心”“再拜”等强化尊敬意味的词。如“敢再拜问”(睡虎地秦简M4:11)、“敢大心问”(睡虎地秦简M4:6)、 “敢多问”(7-4和«学为伪书案»)、 “敢再拜谒”(8-167+8-194+8-472+8-1011)等。

李季,检8-206背面写有“进书李季□(马)足【下】自发”①杨先云先生将“季”字后一字释为“马”,并在“足”后补“下”字,认为“足”后可能有“下”字脱落,也可能“马足”是“马足下”的简称。不论“马足下”还是“足下”,都是对李季的敬称。杨先云:«读‹里耶秦简(壹)›札记二则»,简帛网, 2013 年 10 月 26 日, http://www.bsm.org.cn/show_ article.php?id=1943,2019年5月22日。观察图版,“季”下一字确与“马”字相似,暂从杨先生说。关于“足下”与“马足下”的讨论参考白芳:«人际称谓与秦汉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02~116页。,正面为“武关内史”,李季当在武关任职。8-206可能即此私书传递用检。

2.“同致某人书”

同,«校释(二)»认为应是人名,无误。名“同”的人有佐(8-60+8-656+8-665+8-748)、 牢人(8-1971) 和大隶臣(9-935) 等不同身份。

窃问, «校释(二)»解释“私下问”, 简 9-1558有“窃去”,③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里耶秦简(贰)»,文物出版社2017年版,第58页。9-2299有“窃闻”,④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里耶秦简(贰)»,文物出版社2017年版,第88页。都当取“私下”义,可作本证。

3.“夫致季书”

……

书为敬。季丈人、家室毋恙也。夫为县官田,芋当粟米……(9-563)

丈人,秦汉时期表示老人或大人,此处指季的父母。睡虎地秦简M4:11中有“为黑夫、惊多问夕阳吕婴、里阎诤丈人得毋恙也”,“新负(妇)勉力视瞻丈人”;«学为伪书案»有“丈人诏令癸出田南阳”; 简 8-659+8-2088有“季(芒季)丈人”。 汉代出土私书中同样有写信人问候收信人家庭其他成员的例子,如悬泉汉简中的«元致子方书»就有“丈人、家室、儿子毋恙”②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87页。,居延汉简中的«广义与长实、孝君书»有“多问长实足下、长实丈人毋恙也”等。③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555页。这种问候对方长辈、家庭的话语虽然可能是一种惯用语,但也表现出写信人与收信人之间更为亲密的关系——写信人很可能认识收信人的家庭成员,或熟知收信人的家庭情况。

夫, 人名, 里耶秦简中有令史(8-138+8-174+8-522+8-523 和 8-765)、 启陵乡守(8-157、 8-1445 和 8-1710) 和 士 伍(9-2059) 三个“夫”。

季,人名,盖以排行为字。另有芒季(8-659+8-2088等)、忘季(8-1065)、 毛季(8-1529 等)、 赵季(9-1715 和 9-2246)、 李季(8-206和 9-45)和季(8-1481)等。

贱臣,夫对自己的谦称。汉代有“自贱”的风尚,汉简中多见“贱子”“贱息”“贱弟”“贱人”“贱躯”等带有自辱意味的谦称。①参见马怡:«读东牌楼汉简‹侈与督邮书›——汉代书信格式与形制的研究»,卜宪群、杨振红主编:«简帛研究二〇〇五»,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74~176页;王子今:«秦汉称谓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70~84页。除“贱”外,另有“下”“愚”“薄”“不肖”等谦卑之辞。②杨芬:«出土秦汉书信汇校集注»,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201页。“臣”,同样是贱称,交往中相互称“臣”是战国延续到汉初的风气。③参见侯旭东:«中国古代人“名”的使用及其意义——尊卑、统属与责任»,«历史研究»2005年第5期,第3~21页;白芳:«人际称谓与秦汉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3~44页。9-1081有“恬”自称“臣”,9-2299亦有“臣昧死言”,由此看来,秦代已经开始逐渐形成“自贱”的习尚。

谒报和敢言之,都是公文书中常见用语。私书中既有书信专门用语,又有公文书用语,公事与私事相互混杂。

4.“恬致义季书”

由于两简茬口不吻合,笔者试从文意出发将释文重新整理如下:

9-1414正面出现了信首写信人对收信人的问候,是私书的开头。9-1081正面有“寄鞠以遗恬”,此处句式与简7-4“寄芍”相同,按照7-4的格式,当放在信末。9-1081背面和9-1414背面则是夫要和义季讲的具体事情,且两简的两句话有因果逻辑关系。

恬,里耶秦简常见人名。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有令佐恬(6-21),三十三年(前214)有阳陵守丞恬,三十五年(前212)有启陵乡守恬(8-770等),另有徒隶名恬(8-663)。恬享有嘉平的酒和钱,书信的出土地又在迁陵县,恬最可能是启陵乡守。

义季,人名。8-2222有“义季”,不知是否与此人为同一人。

鞠,人名,简7-4有“寄芍”,芍是物品的传递人。①宋少华、张春龙、郑曙斌、黄朴华编:«湖南出土简牍选编(一)»,岳麓书社2013年版,第17页。吕静:«里耶秦简所见私人书信之考察»,«简帛»第15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57页。邬文玲:«里耶秦简‹欣与吕柏书›试析»,张德芳主编:«甘肃省第三届简牍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7年版,第484页。此处句式相同,应是让鞠带给恬物品(嘉平酒和钱)。“急”字表现出恬想得到嘉平钱和酒的迫切程度,表现私书的及时性。

5.“连致商柏书”

连,人名,8-141+8-668有书手名连,不知任何官职。依此私书内容看,连可能在田官系统任职。

6.“夏己致某人书”

要想有效地解决法庭口译中由于文化差异导致的交流障碍而又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准确性和中立性,法庭口译员在进行文化调解时至少要知道什么样的调解策略是在其职责范围之内的。笔者认为,口译员要遵守以下几个原则:在必要时添加信息;促进双方直接交流;澄清之前先获得法庭许可;不作随意改述;不向任何一方提供建议。

东成,«校释(二)»指出秦有东成县,迁陵县有东成里,亦见于8-1765和8-1825。写信人以地名开头在秦简私书尚属首见。有趣的是,9-328恰好出现“东成户人不更己夏”,③整理者释为“已夏”。观察图版,该字字形上半部分并未封口,明显为“己”字。图版见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里耶秦简(贰)»,文物出版社2017年版,第49页。两个名字可能指同一个人。

(二)残缺和疑似私书

里耶秦简中另有一些残缺较严重的简,通过其中包含的特殊书信用语,可将其归到残缺或疑似私书中。

1.9-282

此句虽有“敢言之”的公文书用语,不过私书结尾也常见这类用语。“勿忘”和“急”都是表达期望的,一般出现在私书中。

2.9-1490

“再拜问”是私书中的拜礼词和启事语。华是人名,同样出现在私书 8-650+8-1462 中。 有令佐(8-460 和 8-1008+8-1461+8-1532 等)、令史(8-811+8-1572 等)和少内守(8-650+8-1462 和 8-58 等)等不同身份的华。

3.9-1543

“毋以问,进书【为敬】”是书信中的特殊用语。

4.9-173

得毋恙③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二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82页。

“得毋恙”是私书中的问候语,简文后面字迹漫漶。

5.9-409

6.9-1004

简文9-409和9-1004疑似都是写给季的私书,“恐”“勿忘”含有私人情感。

7.9-1942+9-2299

“臣昧死言”似为私书用语,但疏等文书中也有此类表达,保留的书信内容是下级向上级汇报“黔首择钱”的原因,暂将其归入疑似私书。

8.8-2087

吕静先生未将此简归入私人书信中。“愿”是期望类用语,“赐报”一词也出现于私书8-782+8-810中,表示希望收到对方回信。

概言之,秦代私人书信尚处于中国书信发展的雏形阶段,书信格式结构并不完备严密:“敢谒之”作为结束用语仍能出现在信中(8-823+8-1997);拜礼只见于信首而不见于信末,没有形成汉代书信拜礼首尾呼应的形式;无论是启事语、题称语还是问候语,较汉代都显单薄简略。秦代私书格式不统一,随意性强,受到写信人个人书写习惯及通信双方地位差异的影响。与家书相比,官吏间通信字数较少,以处理公务为主,具有后代便条的性质。私书与官方行政文书的一大不同之处在于,官吏在处理公务同时,也在维系、联络彼此的感情。

二、私书传递与官吏人际交往

私书的传递方式,大致可分成利用官方邮驿体系传递和专人传递两大类。秦代官方文书有“以邮行”“以门亭行”和“以次传”三种。“以邮行”和“以门亭行”性质相似,«二年律令•行书律»简266云:“畏害及近边不可置邮者,令门亭卒、捕盗行之。”①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45页。文书由专人(邮人)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文书“以次传”,则是在一郡之内的各县、道依驿传顺序次第传送。相较而言,“以邮行”的文书具有专门性和特定性,处理的事务比较紧急,«二年律令•行书律»简272:“书不急,擅以邮行,罚金二两。”简274:“书不当以邮行者,为送告县道,以次传行之。”②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46页。紧急程度最高的公文,会有“故令人行”“利足行”“以邮利足行”等方式,属于“以邮行”的特殊形式,速度快且效率高。①参见王子今:«秦汉时期湘江洞庭水路邮驿的初步考察——以里耶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为视窗»,«湖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第136~138页;王子今:«里耶秦简“邮利足”考»,«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第41~48页;易桂花、刘俊男:«从出土简牍看秦汉时期的行书制度»,«中国历史文物»2009年第4期,第72~79页;于洪涛:«从里耶简看秦代紧急公文种类与递送方式——兼谈秦汉‹行书律›相关问题»,«档案学通讯»2018年第6期,第83~87页。通过官方邮驿系统传递私书,自然只能利用“以邮行”,甚至是“以邮利足行”的方式进行。学者已经注意到,里耶秦简出土的许多封检,证明了私书夹带在官方文书书囊中传递的情况。②吕静:«里耶秦简所见私人书信之考察»,«简帛»第15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73页。表一整理出目前可见的题署为“私进”或相似内容的检(见文后附表)。

表一 里耶秦简中的私书传递用检统计表③ 检的“形制”一栏,形制命名和第8层检的数据参见姚磊:«‹里耶秦简(壹)›所见“检”初探», 简帛网, 2015年 12月28日,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407,2019年5月22日。其他检的长、宽均为笔者依照原书图版所量。

续表

① «校释(一)»认为此检或是 8-659+8-2088的封检, 不过从新出 9-329 来看,尚无法判定。

② 宋少华、张春龙、郑曙斌、黄朴华编:«湖南出土简牍选编(一)»,岳麓书社2013年版,第123页。

续表

① 宋少华、张春龙、郑曙斌、黄朴华编:«湖南出土简牍选编(一)»,岳麓书社2013年版,第141页。

«说文•木部»载:“检,书署也。”段玉裁注曰:“书署谓表署书函也。”②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65页。封检的类型一般分作有凹槽和无凹槽两种③程鹏万:«简牍帛书格式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172页。,事实上,前者是真正意义上的封检,后者应称检,两者形制不同,需要加以区分④姚磊:«‹里耶秦简(壹)›所见“检”初探»,简帛网,2015年12月28日, http://www.bsm.org.cn/show_ article.php?id=2407, 2019年 5月 22日。。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私进”检均为“一一型”,即检的下端为“V”字形,且左右两侧对称。诚然,这类检数量不少,但可见“私进”检均采用此种形制,长度在12.5厘米至20.2厘米间,宽度在1.0厘米至2.2厘米间,并多有“私进”“私诣”和“自发”字样。相对统一的形制与点明文书为私书的题署,也许代表着附带在公文书中传递私书有某些“隐形规定”,遵照这些“隐形规定”,基层官吏能够借助官方邮驿系统完成私书的传送。通过这种方式传递以公务为主或公事私事混杂的私书,当是官吏便宜行事;传递单纯问候的私书,或许是作为官吏的“特权”。

派专人传递私书时,一般会在信中写明送信人的名字或职务,秦汉时期大体相似。秦代出土私书用“寄”加人名来说明送信人,“欣致吕柏书”的“寄芍”“恬致义季书”的“寄鞠”都是这样的体例。汉代出土私书用“因”字居多,«元致子方书»载:“所因子方进记差次孺者,愿子方发过次孺舍,求报”,子方即为元和次孺间的送信人。①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87页。«宣与幼孙少妇书»亦有“谨因使奉书”。②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15页。“使”即使者,是对送信人的称呼。长官会派遣下属送信,“季致某人书”中,季遣小吏送信,“应致华书”中,华派遣可能是其下属的去送信。汉简中的“谨遣吏奉谒”和“谨使卒”等出现频次很高,有时也会写上吏的名字。③杨芬:«出土秦汉书信汇校集注»,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192页;庄小霞:«简牍所见汉代私人书信致送信息试探——以天长纪庄汉墓书信木牍为中心»,张德芳主编:«甘肃省第二届简牍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254页。一方面,长官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属吏办私事,另一方面,属吏受到长官的信任和利用,并在长官的交际圈中露脸,间接获得人脉关系。

三、结 语

里耶秦简中的私书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以公务为主,性质介于官方行政文书和单纯私人联系文书之间,较官方文书及时快速,如“尉敬致丞公书”;第二类公事私事混杂,常伴有物资钱财的传递,如“欣致吕柏书”“应致华书”和“恬致义季书”;第三类主要表达问候、联络感情,附带物品的赠送,或书信本身就是赠物(“毋物可问,进书为敬”),如“校长予言致子柏书”中,予言送给子柏一石食米。庄小霞先生也注意到,汉代书信致送有随信致送礼物和医药等物品的情形。①庄小霞:«简牍所见汉代私人书信致送信息试探——以天长纪庄汉墓书信木牍为中心»,张德芳主编:«甘肃省第二届简牍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254~255页。第三类私书接近汉代以问候为目的的书信。其他各类私书也会随信传递相应的物甚至人,如“欣致吕柏书”就附有笔和墨,“应致华书”也伴有养和钱以及凭证的传递。需要有物品传送的私书,只能采用专人传递的方式。

王彬先生曾探讨汉晋间名刺、名谒的沟通交际作用,拜谒、投刺的直接功能在于结识、拉近与对方关系,从而获取利益。②王彬:«汉晋间名刺、名谒的书写及其交往功能»,«出土文献»第8辑,中西书局2016年版,第221~235页。侯旭东先生利用西北汉简中的私人信件,指出汉代官场下级逢迎上级的氛围较浓,基层官吏间相互请托与热衷经营关系以谋求前途的情况很多,而里耶秦简私人信件只有数封,官吏私人往来极少。③侯旭东:«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80~191页。确实,里耶秦简已公布私书数量大致有二十多封,远少于汉简中的私人信件。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要求官吏须得“审悉毋(无)私”,不可“安家室忘官府”“灋(废)置以私”。④陈伟主编:«秦简牍合集(壹)•睡虎地秦墓简牍»,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22、327、331页。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有类似表述。⑤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壹—叁)释文(修订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18年版,第45、46页。严峻的秦法和强大的执行力基本能够保证官吏不以权谋私、不触碰律法,少数吏员的私下交往互动实属人之常情,书信内容更多的是朋友间的情谊与问候。至于数量占多数的以公务为主,或公事私事混杂的私书,虽然通信双方有借较亲密的关系减少办事流程之嫌,但未尝不是一种灵活便捷处理公务的手段。出土的大量“私进”某人平板检,表明以私书解决公事在秦代官场,或更小范围的秦迁陵县官吏群体中,也许是“心照不宣”的默契。

总之,里耶秦简私书一定程度上为我们展示出同一地域社会政治联系纽带的建立过程,这一纽带既通过公共事务的私下交办、请托来建立,也通过私人事务的关照和礼节性的情感问候与礼物致赠来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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