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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文化生产者的劳动境遇考察
——以网络文学签约写手为例

2019-07-18吴福仲

关键词:网络文学劳动者劳动

张 铮, 吴福仲

(清华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北京 100084)

一、 引 言

数字文化产业是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的产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余钧,2019)。数字文化产业是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中增长势头最为迅猛的行业部类之一,而网络文学行业作为数字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规模日渐增大,对社会的影响日益提升。中国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中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为4.06亿,与2017年末相比增长2821万人,在整体网民数量中,网络文学用户数比例达到50.6%。与此同时,网络文学的海外输出也卓有成效,截至2018年8月,阅文集团上线的英文翻译作品150余部,覆盖超过40多个国家,累计用户访问量超1000万。网络文学的IP(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全版权运营模式业已成型,在第二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上,3天内的网络文学IP成交额就达到4亿元。

无可否认,网络文学产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持续性与多元化的优质内容供给。在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平台战略之下,越来越多的用户从单纯的内容消费者转变为生产性消费者(prosumer),甚至转化为“消费是为了更好地生产”的职业生产者——他们源源不断地输出自己的创意、才智与想象。根据《2017年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截至2017年末,国内45家重点网络文学网站的驻站创作者数量已达1400万,其中,签约作者数量达68万人,47%为全职写作。他们每天为网络文学平台贡献着数千万的文字内容,以满足不同趣味的内容消费者。可以说,没有网络文学写手的生产参与,如今网络文学旺盛的发展势头绝无可能。然而,这一群体存在于各个角落,却并未受到充分的关注。

作为一种新兴的文本形态,网络文学一度成为文学批评和文化研究学者十分关注的问题,而少有研究基于产业逻辑的视角去考察隐藏于背后的生产者角色——他们是谁?为何参与到内容生产的进程中?平台战略下的产业生态又如何作用于劳动者个体?这一系列问题仍有待探究。

本文聚焦的研究对象为“网络文学签约写手”,并着重考察内容生产者的劳动维度。“签约”是指在非正式的劳动协议之下,网络文学写手与平台方之间形成相互约束的劳动关系。在平台方的管理下,签约写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区别于单纯的兴趣爱好者,签约写手以全职或者兼职的状态进入到劳动进程中,保持着相对稳定的产量与相对较高的质量,被视为网络文学内容生产的中坚力量,与平台方的劳资互动也更为频繁和密切。此外,区别于站在行业金字塔尖的“网络作家”(如“唐家三少”“我吃西红柿”“天蚕土豆”等),“签约写手”植根于数量众多的草根创作者中,他们处于网文创作者金字塔的基座,是劳动生态的多数群体,更具备整个劳动供给市场的代表性,通过研究他们,有助于我们考察和理解网络文学内容生产者的普遍境遇。

基于此,本研究从数字劳动的理论视角出发,以网络文学签约写手为研究对象,探讨劳动语境的特征及其对个体劳动境遇的影响,以期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相勾连的地方,进一步剖析网络文学生产生态的内在运作机制,并为如何关照数字劳动者的境遇与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全新视角。由于篇幅限制,本研究将作为系列研究的一部分,首先聚焦于劳动语境、个体行为与主观体验之间关联的初步探索性呈现和学理探究。

二、 文献述评:作为劳动的传播

1. 理论视角:数字劳动

“数字劳动”这一概念由“非物质劳动”发展而来,最早用来指代在数字经济中,用户的知识性消费经由平台资本的逻辑被转变为生产性的行为——用户的个人信息和社交行为被作为商品售卖,看似在休闲娱乐的用户实则成了平台的劳工(Terranova,2000)。这种劳动形态模糊了生产与消费的边界、工作和玩乐的边界,因此互联网既被视为“游乐场”,又被视为“社会工厂”(Scholz,2010)。除了“受众劳动”(Smythe,1970)和上述的“无酬/低薪劳动”之外,Fuchs (2014)进一步扩展了数字劳动的外延,指出“数字劳动”是指体力生产和生产性消费的文化劳动,包括硬件生产、信息生产、软件生产的生产性劳动,是关于文化系统中文化产业劳动的子系统。King(2010)认为,“创造性劳动”是数字劳动的最新表现形式,因此创意劳动者是数字劳动者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类别,也是本研究所关注的研究对象。

随着“众包经济”(crowd-sourced economy)和“零工经济”(gig economy)等基于互联网的数字经济形态的兴起,“数字劳动”的实践也从原本的低薪甚至是无薪劳动扩展到专业工人的有偿劳动(paid labor)和作为自我创业的劳动(labor of self-employment)。而本研究关注的“网络文学写手”属于“有偿劳动”的范畴。

在政治经济学者看来,尽管此类劳动者得到了一定的物质回报,但在资本的生产逻辑下,他们依旧处于弱势地位。其一,数字劳动者普遍面临长时间的工作、交稿日期不断提前,以及由劳动分工导致的自主性降低(Yao,2014)等情况。其二,非正式的雇佣关系没能为劳动者提供最低工资保障、健康保险和超时补偿(Burston et al, 2010; Fuchs et al, 2013),这使得数字劳动者的权益一直处于盲区地带。其三,更重要的是,面对劳动中的不确定性与危险性,劳动者通过“机遇”和“挑战”等话语将其合理化与内化,并纳入个人的成长和事业发展中去。由此导致的结果便是,在社会经济地位长期得不到认可的情况之下,数字劳动者的个体身份认同也常常遭遇着挑战(孙萍, 2018)。

2. 作为劳动的网络文学生产

尽管以网络文学为代表的数字文化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显著的增长,但却少有研究注意到创意产业中的数字劳动,针对网络文学生产行为的研究更是屈指可数。目前已有的研究主要从生产动机和个体生存境遇两个层面展开。叶大翠(2015)通过深度访谈发现,“兴趣”和“赚钱”依然是网络文学写手参与内容生产最为突出的动因。Lu(2018)指出,协同的文学创作、自我呈现、自我建构以及自我效能是网络文学生产的重要驱动因素。通过网络文学创作,写手得以对历史事件进行再想象,也借此实现自我赋权。另一些学者指出,在网络文学社群中,读者逐渐参与到文学生产的进程中来,并为写手提供情感和技术上的支持,写手的劳动以物质和非物质的方式获得认可(Tse et al, 2012)。

在网络文学写手的生存境遇方面,一些学者用“文学打工仔”的修辞对其进行描述:“他们通常要靠常人难以想象的‘体力劳动’才能打拼出一条发财致富的‘血路’,他们始终处于整条产业链底端,其身份也往往得不到认可。”(曾照智 等,2014)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持读者的关注,满足平台对于内容产出的要求,他们常常因长时间的劳动而遭受着一系列健康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写手也只能通过不稳定的读者订阅量获取非常有限的收入。除此之外,他们常常要放弃一部分的作品版权及相关的衍生权益(Zhao, 2017)。

三、 研究方法与样本来源

本研究采用了质化和量化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而言,首先,在2018年9月到2019年3月期间,笔者以读者的身份注册了起点中文网、飞卢小说网等各大网络文学平台,以及中国最大的网络文学写手交流论坛“龙的天空”,通过参与式观察的方式,以期了解网络文学签约写手的日常工作状态。其次,笔者通过滚雪球的方式,认识了8名签约网络写手并将他们作为访谈对象,通过半结构式的深度访谈,进一步探究其对外部环境的认知与应对策略。

最后,笔者在“龙的天空”论坛上进行问卷发放,为了尽可能控制样本的异质性,笔者分别在不同时段和不同板块上进行问卷的发布,并以300论坛币(折合人民币3元)作为回报。此次问卷发放共收回486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447份。

表1 样本人口学变量描述

表1(续)

四、 研究结果:网文签约写手的劳动境遇

1. 雇佣弹性化:劳动风险的感知与应对

随着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与激烈竞争、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与全面普及、消费市场日益多元的动态变化,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趋于放松,“弹性雇佣制度”成为新经济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联结的方式。企业通过签订短期或者临时性的劳动合同以提高生产的边际利润。本文所言的“签约”正是在这一宏观的组织转型之下,互联网企业与数字劳动者所签订的“临时协议”,而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

在这一语境下,签约写手与平台方松散绑定,雇佣关系和劳动收益都呈现出弹性化的趋势。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9 %的签约写手为非全职写手,网文创作是一项额外的收入来源;51%的签约写手为全职写手,他们同时或曾经向多家网络文学平台供应内容,也有部分写手曾通过第三方机构(如网文工作室)进行中介化的内容生产。在个人诉求和劳动回报的权衡之中,写手们往往展现出较为短期的组织承诺和频繁的职业流动的特性。

雇佣弹性化所带来的自主权既凸显了劳动主体性,同时又牵制着劳动者个体的职业发展。从生产活动的安排来看,网络文学写手可以自主决定工作的时间、地点以及进度,更重要的是,他们得以在文学作品中呈现独特的故事世界,传达特定的价值观念,以满足自由创作和兴趣分享的需求。反向观之,所谓的自主权也意味着要为市场结果全权负责。与典型雇佣制度中的相对固定薪酬不同,网络文学写手所获取的收益也逐渐变得“弹性化”。根据一份写手所提供的签约协议,销售分成的具体规则如下:“每千字文章节内容稿酬为:定价价格/千字×用户订阅数×销售分成比例。” 其中,受访者的分成比例普遍在40%以下。由此,用户订阅数成了写手稿酬收益的关键,也成了最大的不确定因素。

Ross(2009)注意到了这种弹性雇佣关系对劳动者个体所带来的困局,在他看来,临时的劳动合同与毫无保障的劳动处境,使知识劳动者在面临长时间高强度工作的同时,也面临着“对于自身未来强烈的不确定性”。表2展示了签约写手对工作安全感的主观感受,样本分布呈现出左偏趋势,意味着总体而言,签约写手们较为担心这份工作的不稳定性。通过进一步的组间差异分析可知,工作不安全感仅在不同性别群体之间存在差异(F=13.698,p<0.001),女性写手(M=3.88,SD=0.918)比男性写手(M=3.55,SD=0.969)面临着更高程度的工作不安全感。而全职写手和非全职写手之间,不同年龄、教育程度、职业收入群体之间并无显著差异,由此可以推断,工作不安全感成为签约写手较为普遍的劳动境遇。

表2 网络文学写手对工作安全感的主观感受

注:括号外的数字为频次,括号内的数字为百分比。

当职业收益与劳动保障在较大程度上不由个人努力(如时间投入和技能提升)所控制的时候,写手们便陷入了看似自主实则被市场所牵制的“自由悖论”之中。面对不可预知的劳动风险,签约写手有着独特的合理化逻辑——他们将其视为职业生涯的必然代价,甚至是职业发展的重要机遇,往往采取自我归因的策略对风险进行认知和阐释,这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隐藏于其后的资本逻辑,并进一步促成了个体对劳动控制的内化与认同。在应对行为上,写手们往往诉诸接纳与妥协而非劳动抗争。职业收入较低的写手往往通过增加内容供给和让渡创作版权的方式以获得基本劳动保障,来消弭工作中的不安全感。换言之,越不安全,越要供应廉价的劳动。这进一步贬损了劳动力的价值,加剧了平台对写手的收编与利益攫取。

扑了这一本就是等于丢工作,那就继续开新书呗。万一下一本成绩好了,一本等于你干几年工作了。[注]来源:@孙帅出口成章2017年6月4日 17:29发布于“龙的天空”论坛。“扑”即写砸了,读者反映不好的意思。http://www.lkong.net/forum.php?mod=viewthread&page=1&tid=1771394.

一切的不稳定都来自实力的不过硬。就好比真正有实力的画家不会担心自己画不出来佳作。[注]来源:@量子大仙2018年6月16日 15:29发布于“龙的天空”论坛。http://www.lkong.net/thread-2058348-1-1.html.

想稳定,走买断呗,再狠点,走签人。[注]来源:@LK娃娃 2019年3月20日 12:53 发布于“龙的天空”论坛。“买断”指平台以固定价格获得作品版权,写手不再参与后续分成。“签人”指平台支付写手固定酬劳,签约期间不得供职于其他平台。http://www.lkong.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69803&extra=&page=2&mobile=yes.

从资本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来看,平台方经由非正式的雇佣契约、劳动保障义务的解除,以及弹性化的薪酬支付体系等方式,将市场风险部分地转嫁到劳动者个体,从而在充分竞争的劳动供给市场中,最大限度地进行商业风险的管控。换言之,“平台”不会失败。Schwarz(2017)将这种“完美的制度设计”归结为平台资本主义(Platform Capitalism),意指资本逻辑在平台经济中持续深入的体现。依赖于数字基础设施和网络的本质特征,平台得以实现更为复杂的协调和精益的生产,从而建立起自己的垄断性地位。由此,作为劳动者的签约写手,在长时间劳动中投注了大量的机会成本,并需要独自承担由不可预知的劳动成果、工作不安全感、物质与心理福利匮乏所带来的必然后果。政治经济学者将这样的群体称为不稳定性无产者(precariat),或被译为“朝不保夕族”。

2. 生产社会化:迷群参与和劳动控制

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物理空间可见的文化生产,签约写手们的工作环境是根植于参与式文化的在线社群。在此技术语境之下,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互动突破了时空的局限,变得更为直接和即时。这使得文化生产活动从传统的单向输出,逐渐走向了社会化的进程。为了最大限度提升作品的成功率,签约写手往往需要将读者的意见纳入考量,以消弭个体认知与市场导向之间的分殊。

(比起责编),我肯定更在乎读者的意见。比如系列文,这个系列大家反应不大好,就可能会选择放弃重开。[注]来源:深度访谈对象LX, 男,硕士研究生,25岁,现居住于北京市,供职于“每天读点书”“小说阅读网”,线上访谈于2018年12月31日。

会有人说,你最近写的没有以前精彩了,还是前面写得好,也会有打击,可能会反思,停更整顿,重新看看书之类的。[注]来源:深度访谈对象HY,男,曾是公务员,27岁,现居住于青海省,供职于“飞卢小说网”“起点中文网”,线上访谈于2018年12月30日。

与“众包零工”不同,网文创作是一项持续性的创意工作,对写手们的时间投入、劳动技能以及工作韧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组织中的领导与同事不复存在,受众便成了最为重要的生产反馈源。作为市场力量,网文读者不仅仅是信息商品的购买者,更扮演了生产管理者的角色——他们持续性地提供情绪性与技术性的生产反馈,对写手的作品与写手的创作能力进行评估与判断,并对作品内容与更新进度提出要求。表3展示了网络文学写手所感知到的各种类型的受众反馈,问卷采用5点计分制,1代表从不,5代表总是,分值越大,则感知到的受众反馈越频繁。

表3 网络文学写手感知到的受众反馈

一方面,读者的支持型反馈为写手们提供了情感资源。读者的评论、订阅与打赏提升了签约写手的工作自尊感与效能感,使其在近乎“麻木”的创作状态中获得持续性的动力。在读者交流群中,写手们置身于社群的中心位置,读者称呼其为“大大”以表达崇拜与追捧之情。读者也时常会为写手建议内容创作的题材,提供鲜活的生活经验,以帮助其完善故事架构与细节。从这一意义上来看,社交化的生产过程增强了写手的社会资本,也提升了劳动过程中的外部工作支持。

另一方面,读者的催更型反馈也为写手施加了工作压力。网文消费的一项重要功能便是消磨时间,篇幅长度和更新频率成为读者订阅的重要考量因素。写手花一天的时间创作出来的成千上万字的内容,读者可能在十几分钟之内就会阅读完毕,因此写手往往要进行不间断的创作,并为后续的更新而“存稿”。一旦“断更”或“停更”,便有可能导致读者流失甚至作品“下架”。写手们受制于高强度的产出要求,“身体累”和“心累”成为典型的表述。从这一层面来看,社交化的生产虽能在客观上增进写手的劳动产出,却带来了负面的情绪体验。

此外,读者的生产反馈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网文的“类型化”生产。为了适应市场的“丛林法则”,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读者的口味和偏好成了写手的重要创作导向。在市场逻辑的驱动之下,工业化的操作模式正日益嵌入文化生产的进程中,写手们力图做到控制细节、节奏和增加阅读爆点,作品的艺术价值和文学性不断被贬斥。由此观之,网文写手的核心劳动技能自愿或不自愿地被剥夺。Braverman(1974)将其归结为劳动过程中的“去技能化”。工人不需要复杂的技能而只是进行简单的重复工作。理想图景中的“创意工作”正逐渐演变为流水线上的“机械装配”,“创意阶层”也正沦为“数字劳工”。

凭借即时通信的网络技术架构,平台方将生产管理的权力移交给市场。从建构性的视角来看,市场能够最直观地通过生产反馈,促成写手对自己的作品进行针对性的成果评估、自我纠偏以及进程控制,这极大程度地提升了生产管理的效率。而从批判性的视角来看,凭借着受众群体高涨的参与热情与“免费劳动”,平台方进一步降低了由精准化生产控制所可能导致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增加。由此看来,网络社群的批判性本质在于,它不仅是网络文学市场发育和集聚的基础,而且完成了文化生产、流通与消费的闭环,更在某种意义上实现了自我运转、自我管理与全景监控,使得介入其中的所有个体、生产者与消费者均被平台方收编并纳入剩余价值创造的进程中,进而服务于资本增值的目的。被技术赋权的“在线社群”,也无可避免地在劳动过程中被“异化”了。

3. 地位层级化:名利想象与成就动机

在网络文学平台的“非商业化时代”,数以千万计的草根写手得以在平台上进行内容的阅读和发布,文学爱好者们获得了自我表达的平台与空间。可以说,“兴趣”是网络文学写手参与劳动的最初动因,也是其在高强度劳动下依然选择长期坚持创作的持久驱动力。而随着网络文学平台商业化进程的推进,“网络文学写手”也逐渐从一种兴趣身份演变为职业身份。2003年,起点中文网率先推出了VIP收费制度,网络文学行业开始发放稿酬。随之大批写手逐渐摆脱了“无偿劳动”的状态,转而成为数字内容产业中的“有偿劳动者”,网络文学创作也逐渐成为许多写手们的全职工作与主要的收入来源。由此,写手们参与内容生产的动机已经不能仅仅用“兴趣”一言蔽之。作为媒介的网络文学平台也展现出充分的劳动示能性(labor affordance)。

表4展示了写手进行内容生产的多重动机类型,问卷采用5点计分制,1代表极不同意,5代表极同意。从样本的分布来看,写手们在享乐主义动机和功利主义动机上均有着较高的得分,而享乐主义动机的强度(M=4.05,SD=0.679)高于功利主义动机(M=3.86,SD=0.611)。

表4 网络文学写手工作动机的描述性统计

通过组间差异分析可知,享乐主义动机在不同群体之间并无显著差异,意味着不同群体的写手普遍都能够从这份工作中获得兴趣爱好的满足。全职写手(M=3.96,SD=4.05)比非全职写手(M=3.75,SD=4.06)展现出更高的功利主义动机(F=12.977,p<0.001)。通过进一步的回归分析发现(R2=0.223,调整后R2=0.207),在控制了人口学变量、工作年限和月均收入之后,享乐主义动机和功利主义动机均能够正向预测写手的持续生产意愿。有趣的是,功利主义动机(β=0.340,SE=0.88,p<0.001)比享乐主义动机(β=0.184,SE=0.83,p<0.001)展现出更强的预测力。这意味着相较于兴趣爱好的满足,职业成就的满足更能够推动签约写手进行持续性的内容生产。尽管基于兴趣分享的数字劳动一直被视为“休闲”与“工作”的结合,而在签约写手的劳动语境中,个体的职业发展诉求则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兴趣爱好诉求则退居次位。

从外部的职业发展语境来看,层级化的酬劳制度带来了职业内群地位的分化。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写手的职业发展上限,并通过迎合其对名利想象的方式促成了长期的劳动承诺。伴随着平台方的产业化进程,网络文学行业的“造神运动”从未停歇——从“白金作家”到“大神制度”,平台方一直致力于作者的品牌化运作,《鬼吹灯》《盗墓笔记》《琅琊榜》《斗破苍穹》等一系列现象级的作品,便是在此背景之下涌现出来的。依据作家的订阅量和收入,平台方将签约写手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层级越高的写手越能够获得平台方资源的倾斜,并在版权收益的分配中掌握更大程度的主动权。写手们以“扑街”来自嘲行业生态中的失败者,以“大神”来称呼行业生态中的成功者。前者往往意味着低收入、低技能和低声望的职业处境,后者则具备显著的商业价值,也正逐渐被主流文学界所接纳。职业收益与职业声望的分殊,使得写手们渴望占据更高的职业层级,在“个人奋斗”和“自我赋权”等话语的激励之下,写手们展现出高度的职业成就动机。

大部分人写书的目的是为了“成神”,就是希望能够一本爆火。[注]来源:深度访谈对象HM, 男,全职写手,26岁,现居住于浙江省,供职于“掌阅小说网”,线上访谈于2019年1月2日。

没有人会甘愿一直当“扑街”,也没有人会愿意一直接受每个月一千元的保底,之所以坚持,是因为觉得自己会是下一个幸运儿。[注]来源:深度访谈对象GXX, 女,本科生,21岁,现居住于广东省,供职于“起点中文网”,线上访谈于2019年1月9日。

如果能写出《灵域》这个级别的玄幻,我可能会死而无憾了。[注]来源:@面包战士2018年3月26日 07:42发布于“龙的天空”论坛。http://www.lkong.net/thread-1991471-1-1.html.

成神梦很美,努力过,争取过,人生也就圆满了。[注]来源:@深°潜水2018年12月11日 10:59发布于“龙的天空”论坛。http://www.lkong.net/thread-2198055-1-1.html.

从劳动过程的理论视角观之,“后福特主义”(post-Fordism)时代的生产管理不再依赖统一的严格监控,而是通过“赋权”于员工的方式提升其自我驱动力,以最终满足组织生产的需要(Friedman, 1977)。数字劳动最终生产的不仅仅是可供消费的媒介产品、用户数据或是文化符号,它更在于重新生产了劳动者的“主体性”(Hong, 2013)——其价值观念、文化习惯及信念体系,从而达成了资本之于劳动者的“生命政治”(骆世查,2018)。职业成就动机的激发既是劳动赋权的体现,也是借由赋权,使资本疯狂逐利的本质更为隐蔽,也更为深入——二者互为前提、互相激发、互为悖论。

需要警惕的是,尽管地位的层级分化预示着公平竞争与机会均等。但正是在这种功利主义目标的牵引之下,写手的劳动供给呈现出过剩的局面,职业内部的垄断竞争格局也逐渐形成。读者所熟知的“大神”背后往往由强大的第三方生产机构和平台资源共同支撑,向上流动的通道日益阻塞,职业内部阶层日益固化。在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劳动生态中,个体自由职业者越来越难以突围。平台方为其提供了职业发展的愿景,却未能提供可循的职业发展路径。

五、 结论与讨论:体面劳动的困境与破局

本研究通过质和量相结合的方法,廓清了在资本、技术、市场共同作用之下文化生产的基本趋向,对作为数字劳动者的网络文学签约写手的劳动境遇进行了考察,并试图架起外部语境与个体处境之间的关联。研究发现:网络文学签约写手的数字劳动呈现出雇佣弹性化、生产社会化以及地位层级化的趋向,经由风险转嫁、全景监控以及劳动赋权等内在逻辑,作用于劳动者的主观体验、生产过程以及行为意愿,并最终实现了资本的增值。而这种资本增值的代价便是:整体劳动风险的增加、劳动强度的加剧、劳动报酬的降低及劳动者权利的削弱。

沿此脉络持续追问:网文签约写手的劳动困境何以形成?在个体感知的视角之外,结构性的牵制要素不容忽视:

从产业结构来看,网络文学依然是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大量廉价的劳动供给是多元化信息商品生产的必要支撑,而写手群体则处于附加值最低的产业链末端。在信息通信技术的基础架构之下,平台媒介得以跨越时空的局限,将普遍存在的劳动者聚集起来并将其纳入生产体系之中。这一变革提升了劳动供给的广泛性、多元性与竞争性,构成了互联网企业与写手之间“中心-边缘”的相对位置。平台聚合的写手和用户越多,就越具有中心性价值,就越能够在劳动规则的制定中掌握主动权。在市场筛选机制之下,平台方有限度地“赋权”于劳动竞争中的优势群体,不具备核心竞争技能的弱势群体则随时可以被替代。

从社会结构来看,平台方与劳动者的矛盾日趋激化。平台方有权为劳动者提供工作机会,也有权夺回其工作机会,由此形成了对劳动者的直接操纵;在平台规则的主导之下,劳动者几乎无权参与分配规则的制定,劳动协商的博弈地带被进一步取消;弹性化的层级体系转嫁了市场风险,又从整体上降低了单位时间内的劳动报酬,即工资效率水平。尽管以上的不平等已然成为客观的事实,但在自由与赋权的话语之下,平台与写手达成合意,使得写手愈加认同平台的价值与规则;非货币报酬的崛起使写手满足于现状,削弱了抗争的意愿;基于平台网络分散性和异质性的特点,劳动者的职业共同体与内群凝聚力越来越难以形成,资本方与劳动者之间的力量对比日趋失衡。平台方由此达成了对劳动过程的控制与集约化生产。

传播技术化的社会是媒介化社会,同时也是资本化、市场化、商品化的社会。诚然,在全球化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在资本逻辑中确立自身(蔡润芳,2018)。然而当文化生产者愈加介入到数字劳动的进程中,就会越受制于前置的平台资本逻辑,“劳动赋权”既是一幅美好的图景,又成了一个不可矫正的悖论。当下,我国短视频平台、网络直播平台等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也遵循着相同的逻辑,在资本的催化与调节之下,技术越是赋权和连通于个体,就越是异化于个体。

随着数字平台媒介的普遍化,数字劳动者的“体面劳动”也成为学者强烈呼吁的内容(Korfer et al,2017),如何矫正数字平台媒介中的资本增值逻辑,保障广大数字文化产业的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有尊严的条件下工作,仍需要持续性的探索和制度设计。这既是对劳动者个体境遇的人文关照,也是数字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前提。

在笔者看来,在可操作的层面上,数字劳动者的“劳有所得”是“体面劳动”的必要基础。这首先需要相关法律政策对数字平台媒介中涌现出的新型劳动关系进行明晰界定和权责赋予,使其在限定的工作时间内,享有与工作投入相匹配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以及社会保障。其次,要建立多元支持系统来为数字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智力支持,通过提高劳动者“可雇佣性”的方式,使其在劳动过程中掌握更多的话语权。再次,通过成立行业协会和工会的方式以协调雇佣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权益纠纷,为劳动者个体敞开权益维护的通道。最后,更重要的是,要以此方式形成“职业共同体”,增强数字劳动者的内群凝聚力,使其与资本方形成抗衡,使其从“自在的阶层”转化为“自为的阶层”。

而从底层逻辑出发,寻求后工业社会的理想形态,使“私有化”的平台媒介重回公共领域的角色,才是凸显劳动者主体性和解放数字劳动者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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