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台湾当局引进“旗鱼”级的历史看其“自造潜艇”的困境

2019-07-16雷炎

兵器知识 2019年7期
关键词:台湾当局潜艇荷兰

雷炎

2016年台独势力上台后,将“防务自主”作为重点,试图兼顾强化军力和促进岛内产业。其中,总预算高达2000亿元新台币,计划时间长达十余年的“潜舰(艇)自造”项目因金额高、技术难度大、成本风险高、政治性大,一直备受关注,岛内媒体频频爆出诸多内幕,显示整个项目充满太多不确定性。也正因为“潜舰自造”具有极高政治敏感性,一直处于“黑箱操作”状态。

台湾海軍第2艘“旗鱼”级潜艇“海虎”号

幻想振兴“防务产业”

2018年9月底,注册地是英属直布罗陀的加福龙有限公司(Gavron Limited Co.)获得“自造潜艇”龙头企业台湾国际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船)的青睐,成为项目技术顾问。但加福龙从未在国际潜艇市场上有过业绩,是否有足够能力审核潜艇设计或请到专业人才,乃至为台湾海军获得梦寐以求的核心技术输出许可证,引发岛内强烈质疑。尤其台湾屡屡发生皮包军火商闹出腐败丑闻,结果导致台船不得不重新审议技术顾问合同,台湾海军也在10月19日发布新闻稿,首次公开承认正尝通过“非正式渠道”寻求潜艇。

民进党当局上台前,其“自造潜艇”构想首见于该党某智库于2014年10月提出的“防务政策蓝皮书第七号报告——振兴台湾防务核心产业”。序言中称:将以飞机、舰船、潜艇三大核心防务项目自主建造为目标,提出“两个决心,五项准备”来促进岛内军工发展,其中两个决心就是自制潜艇和下一代战机的决心不会动摇。

报告书指出,台湾自造潜艇的最大障碍是当时的国民党当局。他们认定,国民党当局政策不明令自造潜艇更加复杂,只有态度鲜明,外界才会明白他们是玩真的,才能吸引岛内外厂商投入。其后,蔡英文多次表态,等于给台湾海军下达“军令状”,要求必须完成,即使遇到波折,也不影响民进党当局推进“自造潜艇”的所谓决心。

扫雷舰贪腐案

可“自造潜艇”刚启动就风波骤起,而且外界的闲言碎语都来自2017年爆发的庆宫扫雷舰贪腐案。

台湾庆宫公司经营造船已有数十年,曾建造过台“海巡署”的巡防舰艇,并与意大利英特马林造船厂结盟,取得台湾海军扫雷舰建造合同,名为“康平专案”。该项目如果顺利完成,会对岛内造船技术与产业升级有巨大影响。可是,只有5亿元本金的庆富公司在拿下价值350亿元的“康平专案”前,居然还四处承包与本业无关的工程,甚至在大陆也有投资,不得不到处抵押骗贷,导致资金周转失灵,结果以破产收场。

其实,当年台湾海军向荷兰采购“旗鱼”级潜艇时,也曾遇过荷兰企业RSV的财务危机,只是后来勉强化解,成功买来潜艇,但这样的好事今后也许很难再现了。

一波三折的“旗鱼”级潜艇采购

1982年12月25日,台湾海军向荷兰斯海尔德海军造船厂(RSV)订购的“旗鱼”级潜艇“海龙”号举行铺设龙骨仪式,宣告台湾海军“剑龙专案”进入实质阶段,可一场危机却在悄然酝酿中。1983年1月,RSV陷入财务困难,来自台湾的两艘潜艇订单未能让其摆脱世界造船业不景气的风暴。要知道,荷兰人之所以吃了豹子胆,顶着中国大陆的外交压力去和台湾达成潜艇生意,完全是为了挽救奄奄一息的荷兰造船业,想要救活RSV。1979年初,荷兰议会国防委员会副主席蒲乐与时任台湾“外交部常务次长”的钱复接触,主动表达愿协助台湾获得潜艇的意愿。

1981年1月,在荷兰内阁和议会的同意下,售台潜艇基本确定,不过随着大陆把对荷外交关系由大使级降为代办级,紧接着大陆船只转到比利时央凡尔和西德汉堡靠泊,并且停止与荷兰奈德洛伊德航运公司往来等经济报复,使得荷兰外交部必须做出某种姿态,拒绝给到荷兰斯海尔德海军造船厂参观荷兰潜艇的台湾海军人员签发护照,荷兰议会也准备在2月3日针对售台潜艇项目进行二次表决,使得潜艇项目再生变数。1月29日,荷兰议会再度就售台潜艇展开辩论,荷兰王国首相范纳特表示,荷兰政府将不对两艘售台潜艇提供财务保证,虽然用意是强调售台潜艇是商业行为,淡化荷兰政府介入的程度,降低大陆压力,不过这项声明也在日后RSV发生财务危机时给台湾当局带来不少麻烦。

二战前荷兰海军装备的013潜艇

1983年初,RSV财务危机加剧,就职才7周的荷兰首相鲁伯斯就表示政府不会提供资金,去帮助没有生存机会的公司。话虽如此,但荷兰政府不能眼睁睁看着RSV的1.7万名员工失业,虽然荷兰政府驳回RSV提出的3亿荷兰盾的解困资金申请,但还是在1982年12月拨出1亿荷兰盾供其救急。令荷兰政府头痛的是:RSV获得政府贷款和贷款保证后,能否生存下去,却还是不能确定。

为解决财务危机,RSV进行公司重组并裁员6000名。这时,RSV的财务危机也传到台湾岛内,尤其是荷兰政府再度表示不担保RSV为台湾建造潜艇的责任,更引发各界关切。那时台军只能强调所购潜艇正如约建造中。尽管RSV承诺财务问题不会影响潜艇建造,实情却是台湾为了买到潜艇已交出3700万美元的订金,加上后续支付款项已达1亿美元,但RSV却未达成10%的建造进度,因为这笔钱多数被挪用到过去失败的投资项目上。由于潜艇建造进度落后,台湾也暂时冻结了后续款项。

这时又传出台湾当局拟买下建造潜艇的RSV所属威尔顿·费诺德造船厂(Wilton Fijenoord Shipyard,WFS)的消息,但立即为台湾当局否认。不过,台湾海军此时已派遣一个由次长级官员率领技术人员和律师的四人代表团到荷兰,研究如何让潜艇能顺利建造完成。1983年4月,刚退休的RSV总经理史蒂克再度来台谈判,希望台湾海军能提前支付部分建造款项,同时也寻求向台湾民间贷款的可能性,以便让RSV渡过危机。

1983年5月,接任台湾“海军总司令”的刘和谦面对这个烫手山芋犯难,虽然可以起诉RSV,要求其按合同赔偿,如此RSV势必宣告破产,不但潜艇没了,也赔不出钱,台湾两头落空。所以,台湾海军思考利弊后,决定先预付部分建造款,让RSV继续运作,以便使潜艇顺利完工。为了提前付款,刘和谦曾面见蒋经国请示,蒋经国只讲“不要被骗了”,表示同意。

为了保障权益,台湾海军要求RSV针对付款方式及程序修改合同内容,即另订附件,主要内容是要求WFS财务独立,以保障台湾海军权益,并同意按原施工进度付款,提前酌量分期付款。并强调,日后潜艇建造款项拨付,须由双方签字后才成行,而且严禁挪用。另外,台湾“外交部”也改派出身英国皇家海军学院,曾任美国英戈尔斯台湾造船公司副总经理的“非洲司长”柳鹤图接替台湾驻荷兰远东商务办事处代表凌楚殉,就近协助。

在台湾海军同意预付建造款后不久,1983年7月中旬,荷兰又传出台湾要增购4艘潜艇的消息。虽然台湾军方表面否认,但私下已与荷方接洽,代号为“海神计划”。增购潜艇的考虑很简单,因为两艘潜艇不够,增购4艘就能维持两艘执勤、两艘训练、两艘维修的最佳组合,并可组成一支潜艇舰队。10月,台湾增购潜艇项目正式曝光,荷兰外交部和经济部针对是否再发放出口许可进行磋商。为此,台湾再度祭出商业采购的大饼引诱荷兰。当时,台湾当局表示,如果荷兰愿意增售4艘潜艇,台湾当局每年将从荷兰增购40%的商品。为了解台湾当局的“诚意”,荷兰经济部前副部长狄克在经济部长范阿丁尼授权下,于12月访问台北,调查台湾当局承诺向荷兰采购民用商品的价值。不过,荷兰内阁于12月21日下午宣布拒绝台湾海军增购潜艇的订单。

即将到手的订单又飞了,使得原本计划通过增建售台潜艇以渡过财务难关的WFS再度发出哀鸣。WFS表示,如果不再售台潜艇,WFS可能要解雇5400名员工。12月28日,荷兰议会投票表决,支持内阁不再增售潜艇的决议,但也要求荷兰政府应再资助WFS,至此台湾海军增购潜艇项目正式画下句号。

由于荷兰政府一直不愿表态是否贷款给WFS,甚至还说如果WFS破产,将考虑把WFS承造的售台潜艇转移至鹿特丹船坞公司建造(Rotterdam Drydock Campany,RDM,当时荷兰海军舰艇的最大建造商,曾是RSV的子公司)。荷兰媒体还报道,在荷兰经济部长主动建议下,台湾海军已与RDM初步洽谈续造潜艇的办法。这项提议,不仅受到荷兰议会大多数议员的强烈反对,也引发WFS员工的激烈反对。

荷兰海军“旗鱼”级潜艇首艇“旗鱼”号

荷兰海军“旗鱼”级二号艇“海狮”号(TIJGERHAAI)

当时,WFS的财务已恶化到被法院裁定延期支付利息,当时在荷兰没人相信如果政府不伸援手,WFS有能力完成售台潜艇合同。当时两艘潜艇的建造进度是:一艘动力系统已经完成测试,可以安装,另一艘的后半段已全部完工,台湾当局总共已付了1.66亿美元的建造款。由于WFS财务风波再起,1984年3月,台湾海军再度派人和律师到荷兰,了解潜艇施工进度和洽谈付款事宜,坚持若无追加设备,则不增预算,同时又有消息传出,指称荷兰以制造小型快速巡逻艇闻名的达曼公司已与RSV达成协议,将收购WFS。若能谈成,WFS将获得1400万美元的财务协助。在WFS前途不明时,1984年5月,荷兰贸易促进会台北办事处代表史威尔告知台湾当局:WFS与所有债权人达成协议,荷兰法院将撤销对其监管,即解除延期偿付禁止令,并由经济部负责为其筹措财源,确保WFS如期将两艘潜艇交给台湾海军。从此,WFS也脱离RSV,成为一家独立公司,WFS财务危机至此也告一段落。台湾当局最终获得了两艘“旗鱼”级潜艇,命名为“剑龙”级潜艇,其中首艘艇“海龙”号于1987年12月16日抵达台湾,艇号793;第二艘“海虎”号于1988年6月29日抵达台湾,艇号794。

“旗鱼”的合同风波

台湾海军在采购荷兰潜艇前,只有在20世纪60年代曾与意大利宇宙公司合作造过两艘特战用小潜艇,组成“武昌艇队”。当时台海军的两艘“淡水鲤”级潜艇是美国以军援名义赠送的,所以台湾海军从未有外购大型潜艇的经验,对如何拟定所需潜艇规格和购艇合同一无所知。RSV在商言商,自然以自己利益为主,所以台湾海军必须提出符合自身需求的购艇合同才行。当时还是“海军副总司令”的刘和谦奉命主持向荷兰采购潜艇的“剑龙专案”,亲自拜访当时东吴大学校长端木恺、律师陈长文等法律专家,请教洽购签约的各项细节,并要求协助办理购艇事宜。

除了法律专家的协助外,台湾海军也寻求“友邦”资源。当时台湾当局与南非关系尚好,南非海军早年向法国采购过数艘“桂树神”级潜艇,于是,台湾当局1981年派出舰队前往南非做“友好访问”,参加5月31日南非庆祝建国20周年的纪念活动。舰队出发前,刘和谦写了一封信,内容是请南非海军提供购买潜艇的合同样本供参考,要出访舰队长转交给南非海军总司令。南非方面就把当年的合同书整本影印送过来,台湾海军再根据本身需求修改合同书,最后RSV与台湾海军在1981年9月3日正式签约。

台军承接美国转让的“海狮”潜艇。该艇制造于二战末期,过于老旧,台军主要用作训练潜艇

几经波折,当下荷兰斯海尔德造船厂更名为达门·斯海尔德海军造船厂,归属达门集团

台军“自造潜艇”的短板

台湾地区曾位列“亚洲四小龙”,号称制造业先进,门类齐全。实际上,在军事工业和重工业领域短板极多,很多产业缺乏核心技术,核心零部件和制造设备都需要进口。以潜艇这种高附加值的装备为例,从潜艇外壳用钢,到发动机、潜望镜、声呐等都不能制造或完全自主制造,与大陆可以完全自主建造各类常规以及核潜艇不可同日而语。在这种条件下,台湾当局想要获得先进装备或核心部件,就只能向发达国家求购,中间会面临巨大的风险。发达国家即使从纯经济利益考虑想向台湾当局出售,也会因政治原因而出现很多波折,很可能花了不少钱,最后也得不到装备。

台湾当局曾有过“自造潜艇”的念头。1978年,台军“总政战部主任”王升向“国防部联五次长”叶昌桐推荐了一名加拿大华裔庄某,说他所属公司有建造小型潜艇的经验,希望台海军与之探讨共同建造潜艇。由于王升与蒋经国关系莫逆,权倾一时,台湾海军自然不敢怠慢。同年10月,由“海军参谋长”出面,邀请中船(台船前身)高级顾问齐熙博士(曾任中船副总经理,曾于1938年赴德国参与向德国订购潜艇的监造工作)、“国防部联五计划次长室”相关官员与庄某洽谈潜艇事宜。

1979年4月7日,齐熙提出对庄某“研建潜艇可行性意见书”的评鉴意见,认为他简介的建造潜艇一般程序正确,只是实际执行时尚涉及许多技术问题,有待深入探讨。另外,鉴于国际局势和政治因素等,台湾当局向海外廠商直接获取整套潜艇设计资料或进行技术合作,似无可能,除非“化整为零”,逐步套购,还有可行性。对齐熙的意见,“海总计划署”表示,用“化整为零”方式逐步套购,海军所冒风险较大,如果某一部分无法购得,可能使整个计划无法推进或失去效益,甚至前功尽弃。这个方案至此画上句号。

当年,让台湾海军踩刹车的“自制潜艇”所冒的风险,今天仍存在,难度还更高。

[编辑/行健]

猜你喜欢

台湾当局潜艇荷兰
凡·高
新中国初期的联合国外交斗争策略及适时调整
潜艇的由来
潜艇
20世纪70年代初台湾当局对海外保钓运动的“疏导”效果评析
“荷兰威尼斯”羊角村:这里岁月静好
潜艇总动员4
枷锁 ——阿伦德(荷兰)▲
本 期 导 读
五名索马里海盗被引渡至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