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①
—— 基于农业产业链视角分析
2019-07-14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马超侠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马超侠
1 “互联网+”时代背景
在计算机技术全面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将其和任何行业进行联合均可,都能形成更加适应社会变革的运营模式。
一方面,“互联网+”本身就是对传统产业链条的转型,建立更加完整的数据化管理模式,在“互联网+”体系内,主要是应用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以及移动智能技术等,在不同因素共同作用下就能搭建更加适宜行业进步和发展的网络服务平台,为网络空间结构的建立和构造创设良好的平台,从根本上推动产业结构的全面转型,实现传统产业的转型和发展[1]。
另一方面,“互联网+”也是新兴业态的代表,其实质就是将信息技术作为生产力,建构完整的交易模式,为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型提供平台,从而真正打造更加有效且完整的管控流程,发挥科技生产力的价值,为规模化产业结构转型和进步创设良好的平台。需要注意的是,在发挥“互联网+”优势的基础上,也能建立高附加值业态的转型和升级,真正意义上实现资源配置管理工作的发展目标,确保能进一步推动市场精准化发展运营进程。在“互联网+”模式中,网络体系和运行机制会将语言模式、非结构模式等数据进行整合处理,从而完成资源配置结构的综合价值,真正意义上建立了精准配置的市场发展规划。
除此之外,“互联网+”也是将服务化模式和产业化模式进行无缝融合的关键机制,正是借助这个融合的过程能有效实现行业的增长和进步,为发展管理共组的顺利开展创设良好的平台。在信息经济体系内,利用服务化模式有效实现资源的共享和科学化配置,无论是投入服务化还是产出服务化,都能建构完整的服务业管控模式,从而维护升级管理机制的综合价值,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而对应的产业化结构就是借助规模化生产体系和相应的竞争动力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提升行业的市场占比,最终实现高质量、高附加值的信息发展目标[2]。
2 “互联网+农业”发展体系
“互联网+农业”的理念是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被提及的,旨在将农业和互联网体系进行连接,能在推动农业体系发展进程的基础上,确保人们能进一步对产业模式创新机制和管理框架有更加清晰的认知[3]。值得一提的是,在“互联网+农业”体系内,只有正确认知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结构,才能发挥互联网的应用价值,促进农业发展进程的全面进步。也就是说,“互联网+农业”就是将信息化技术和农业发展进程进行融合,能有效转变信息资本和劳动力资本的关系,发挥信息的应用价值,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全面进步。我国“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就是建立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机制的根本,其中,解决社会化大生产是关键性路径,也是解决农村家庭经营多样性价值和精准处理市场要素的根本。
积极推动“互联网+农业”的发展进程能全面实现产业化进步,为多样化经济运营管理工作和效能优化创设良好的发展平台,实现产业管理工作和经济运营发展的目标[4]。
3 基于农业产业链视角分析“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
要想对“互联网+农业”发展动力进行全面分析,就要从农业产业链条的宏观角度建立完整的分析框架,秉持精细化原则系统化分析其中的决定要素,并且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时代价值,以有效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方式顺利转型,提升行业竞争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因此,要从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出发,建立完整的物资分析、信息流分析以及资金分析体系,一定程度上带动产业链结构上的节点,实现互利共赢的发展目标[5]。
3.1 从产业链上游分析“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
所谓产业链上游,主要指的就是最原始的农资市场,这部分内容对于农业经济发展而言具有源头价值的作用,是影响农业体系中农资生产、流通项目、营销项目、服务体系等基础环节的关键。
本文主要选取种子、化肥以及农机等产业链上游元素对“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进行讨论。对于农业发展体系而言,种子、化肥以及农机等基础原材料本身就是农户开展农业活动的刚性需求,要想发挥其实际价值,就要秉持较高的标准化原则。并且这些材料需要频繁购买,这就为行业电子商务模式销售提供了较好的基础,应用电商货物配送以及管理能有效实现行业管理路径和运维机制的转型。尤其是在电商发展进程不断进步的时代背景下,农资市场总量在逐年增加,这是推动销售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的关键,也是带动地区农贸农资全面发展的根本。在2015年,联想控股战略投资网上农资垂直交易平台的建立真正意义上打造了更加广阔的网络化农业发展机制,进驻云农场的农资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相对应的县级服务中心和村级站点也在增多,云农场不仅覆盖了沿海城市,也逐渐向内陆延伸。并且,云农场还将视线落在了“村落战略”方面,建立更加接地气的管控模式,从根本上维护了农业发展的新型动态体系,能在减少交易成本的基础上,改善了传统农业产业链条上游体系“静态”发展模式,真正实现了农资终端的下沉,促进商务服务和平台服务的协同化发展,为“去中介化”创设了良好的发展平台[6]。
3.2 从产业链中游分析“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
对于农业经济发展体系而言,要想整合“互联网+”管理模式,就要建立完整的融合机制,确保“互联网+”能和农业生产领域完美契合,从而真正意义上推动智慧农业运营进程,利用技术体系维护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基本水平,并且为产品价值实现创设良好的平台。正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全面进步和发展,建立信息集成机制、大数据分析机制,能针对数据以及信息进行集中监管,从而解决农业生产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物联网结构的全面进步。最关键的是,在“互联网+农业”体系内,只有保证信息感知、智能决策以及自动化控制的综合应用,才能打造完整的农业发展体系,确保产业链中游结构运行的农业系统能呈现出全面转型的趋势。
在2010年,我国开展了物联网试点项目,针对农田作物监管、农业设施处理、动物养殖以及水产养殖等项目进行统筹管控,整合了物联网技术体系的综合模式,这对于推动区域经济运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7]。最关键的是,在相应项目建立和运营过程中,也利用远程监控技术对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等展开了分析判定,真正意义上打造了更加完整的数据指标分析模式。例如,陕西省就在西咸新区进行了试点应用,利用无人机进行喷药施肥,而相应操作人员仅仅是在地面借助雷达和GPS导航完成遥控和定位,不仅提升了工作的效率,也为行业转型创设了良好的发展平台,真正实现了智慧化农业的全面普及和落实,为地区经济运营管理和综合效率升级提供保障。另外,在北京市也开展了相应的试验,对每一个奶牛进行了“耳钉注射”,每个耳钉都能直观显示出奶牛的现状,这就使得养殖户无需进行人工筛查就能了解奶牛谱系、初次产奶时间等基础信息,并且将其转接到后台,为养殖户建立完整的养殖规划非常关键,是维护监测项目综合效率的根本。
综上所述,正是借助计算机技术建立完整的控制模式,就能对产业链中游的发展进程和管理控制措施予以升级,全面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和综合市场价值。并且,借助“互联网+”也能在减少人力成本的基础上,维护产品的品质控制水平,建立健全完整的经济运营管理模式,实现监管工作的全面转型,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科学化进步提供保障[8]。
3.3 从产业链下游分析“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
在农业产业链发展体系内,产业链下游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直接关系到市场运行的动态化程度和综合水平。借助“互联网+”模式就能将空间体系、时间成本、个性化管理体系以及安全运营机制等作为重点,从而深度剖析消费市场的动态,从消费者的心理诉求出发,有效强化农产品消费管理工作模式中客户的实际体验,真正打造更加贴合时代发展需求的个性化消费管理模式。
第一,若是从时间成本和空间成本方面进行分析,借助“互联网+”能有效突破传统的空间约束,实现信息的全面传递,并且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影响,维护农产品供求市场的实时性对接。
第二,若是从食品安全的层面分析,“互联网+”能有效建构更加完整且透明度较高的供应链应用体系,并且建构食品安全可追溯结构,提升农业发展价值的基础上,也能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全面进步创设良好平台。例如,在湖北省就推行了“决不食品联盟”,但凡是标注了决不食品标志的食品,只需要扫描二维码就能直接进入到食品的互联网界面,能对相应信息进行集中搜索,不仅能了解种养基地的基本情况,也能获得相应的监控视频,真正提升了食品安全承诺的实效性价值,也为全面落实产业管理模式创设了良好的发展平台[9]。
第三,若是从个性化消费体系出发,在“互联网+”运营体系内,积极落实完整的信息监管模式也能从根本上夯实个性化需求消费模式的实际价值,有效提升了消费的直接性和时代价值。例如,在乐视网经营模式中,有机农业体系就采取了消费者直接对接企业的订单销售模式,确保能第一时间供给更加贴合消费者实际需求的农业产品,有效建立生产和销售全过程优化的管理模式,也为经营管理体系和经济运维监管机制的全面进步创设良好的平台。
第四,O2O模式的建立和发展也是“互联网+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借助线上、线下平台提升农业经营管理项目的时代价值,夯实经济运营基础,全面提升商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水平,也有效推进了行业监管体系的时代价值。例如,阿里巴巴就推行了“千县万村计划”,借助“互联网+农业”监管模式能有效建构更加完整且具有实效性价值的个性化需求监管模式,利用县级运营中心和村级服务站,创设良好的发展平台,保证经济运营管理模式更加满足个性化需求,提升运营中心的综合发展水平。
3.4 从全产业链分析“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
在对“互联网+”进行综合分析的过程中,要想发挥其时代价值,除了要对产业链中各个细节进行关注外,也要从全产业链角度出发,建立完整的农业金融管理模式,确保能实现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目标,确保互联网金融结构能贯穿于农资监管机制的全部过程,搭建保障机制的同时,维护金融管理模式的综合价值[10]。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7年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报告中,总结了我国2016年城镇互联网发展水平,城镇普及率已经超过69%。从2011—2015年,农村网民数量增长到1.95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也增高到31.6%,增速十分显著,这就标志着互联网体系内新产品、新技术以及生活方式的逐步转变,尤其是在收入支出方面,呈现出稳定发展的趋势。并且在农村绿皮书中还预测,2017年农民收入支出将超过1.3万元,充分发挥了互联网的运行优势。
与此同时,农业体系内“田田圈”互联网金融平台、农信宝、农付通等项目都呈现出全面优化和发展的趋势,真正实现了整体技术结构的发展和转型目标,这就标志着“互联网+”战略结构已经和农业产业整个链条结合在一起,真正维护了各个环节的综合发展与进步,为行业金融服务平台的进一步优化创设了良好的平台。
基于此,要想进一步提升管控项目的综合价值,就要建构完整的平台服务提醒,并且将其和增值服务体系进行互补管理,真正意义上开辟农民增收体系和新渠道,实现“互联网+农业”战略体系的全面转型。最关键的是,农业电子商务衍生服务结构也要将重点落在“最后一公里”项目上,确保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11]。
4 结语
总之,从农业产业链角度对“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行分析,要结合发展机制和管控要点建立系统化管控模式,促进我国经济管理水平的全面进步,也为推动“互联网+”农业组织项目的系统化发展提供了保障,真正实现了项目监管水平的发展,维护农业发展结构转型的价值,为实践体系的全面建立创设了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