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馆藏唐天水赵府君墓志铭看唐代权厝以及迁葬
2019-07-12巩镭靳花娜王杰
巩镭 靳花娜 王杰
(平顶山博物馆,河南 平顶山 467000)
一、赵府君墓志的基本情况和唐代“权厝”现象
赵府君墓志,青石质,该志用于大和七年癸丑岁九月甲寅朔廿三日,一组两块(带盖)墓碑,长51.5CM、高14CM;盖边长33CM,高10.5CM。盖为盝顶,篆书“唐故天水赵府君墓志”9字,四周刻花纹图案。志文隶书,20行,共521字。首行题“大唐故天水赵府君之墓志铭并序”。
据志文记载:志主赵宝山去世于“大和二年(公元828年)十月十五日”,下葬于“以大和七年(公元833年)癸丑岁九月甲寅朔廿三日,景子未叶归于大茔而权厝,于州北六十里内丘县北三里天师乡洗肠河北一里,新茔礼也。”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赵宝山被暂时下葬在老茔(相对于新茔),这一暂时下葬的行为被称作“权厝”。“权厝”一词在唐代墓志铭并序中多次出现,在古汉语中“权厝”是临时置棺待葬,与权殡、权窆、权葬意思相近,都是指因为各种原因死者未能如愿下葬,只能临时置棺待葬,等到机会合适的时候再迁葬新的墓地。本文通过对《赵宝山墓志铭并序》中“权厝”的原因的分析并结合其他唐代墓志碑文中“权厝”和类“权厝”情况,对唐代“权厝”和“权厝”后是否“迁葬”的情况进行研究。
二、赵府君墓志铭并序
《大唐故天水赵府君之墓志铭并序》如下:
芳垂百代,胤叶自于前王,烈姓传封,光乎简史,承之苗裔而不绝焉。即天水郡人也。曾祖亮,祖进晖,烈孝琼璨。悉以慱达名闻,莫声远著,文传簪祑、武艺冠时,俱以顷榭世矣。于邢州东北八十里尧山县范阳乡毕村之别业,私第墙垄斯在。府君讳宝山,字宝山,即琼璨公之孟子也。卓秀逸群,才名盖代,三端毕备,任用以时而入仕于郡府,于龙岗县白珪乡王德坊创之别业,异以荣寿永欢,千□福庆无极。岂期□生桑榖夭怪,溋庭膏盲,疾承灸药,无及,奄然长夜。□谓王剑倏忽沉泉,长恸昊苍,享无胤子,孤女四人,长女适柴氏、次女崔氏、季女幼女悉以居室,号天泣血,匍匐绝浆。慈亲李氏,蒲柳之年,哀感痛而肠结。夫人彭城刘氏,居霜秉操,哀跪毁容,泣血山灵而奠䒱祀。府君春秋五十有四,大和二年十月十五日,倾榭于州城内王德坊之私第矣。未叶其宜而权敛于斯堂矣。哀号慄裂,惨结愁云,风树增悲,孰不伤悼。继嗣无子,孀居幼女,号裂驻仪,以备凶事。以大和七年癸丑岁九月甲寅朔廿三日,景子未叶归于大茔而权厝,于州北六十里内丘县北三里天师乡洗肠河北一里,新茔礼也。东隣巨野,烟霭覆以连云,西障□峰,蓬鹊远而增势,南瞻花县,洗肠望以东流,北依崇源,乹艮依而相辅。四神以备,明灵可安。以陵移谷变改易桑田,故刊祯石以记铭为其词曰:英姿立代,令族传芳。俄然□□,倏奄泉堂。从□无子,居霜断肠。孤女号裂,慈亲感伤。六姻哀咽,九族霑裳。轜车旐引,俨驾源岗。风悲古陌,愁云莽苍。
三、唐代“权厝”原因的探析
以赵宝山墓志为代表的大量唐代墓志中多次出现“权厝”以及意思相近的权殡、权窆、权葬等词,说明了权厝现象的普遍性和广泛性,之后的“迁葬”说明了“权厝”的原因业已消除,志主才得以下葬新茔。通过大量唐代墓志研究可得,导致“权厝”现象发生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夫妻中一人先去世,暂时安置,等另一人去世后,夫妻二人再合葬一处,这也是发生权厝现象的最常见原因之一。
2,志主突然去世时身在他乡,因各种原因原籍也没有修建好墓室,而修建新茔尚需时日,只能权厝在他乡,等待新茔建成再行迁葬回原籍。
3,出仕他乡的官员家属去世,官员无法安葬家属,权厝在出仕地,等到官员卸任后再正式安葬。
4,“不遇吉辰”不能安葬只能权厝。古人很重视逝者下载的时间,认为这会直接影响风水,从而影响周边的亲人,因此在找不到良辰的时候只能暂停下葬。
5、家穷没钱安葬只能权厝。《旧唐书•杜甫传》记载了杜甫生前生活的贫困“甫尝游岳庙,为暴水所阻,旬日不得食。”死后家庭穷困“子宗武,流落湖、湘而卒。”只能等到后人经济好转后才能安葬。“元和中,宗武子嗣业,自来阳迁甫之柩,归葬于偃师县西北首阳山之前。经济的拮据导致曾多次出仕的一代文豪尚且权厝他乡,更何况一般人。
6、自然灾害导致不能及时下葬只能权厝。古人对自然灾害的应变手段匮乏,把尸体长途运输回原籍过于艰难,只能暂时安置等待合适天气再运回下葬。
三,唐代“权厝”之后是否“迁葬”
1,等待出现“权厝”原因消失后“迁葬”入新茔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对先人的丧葬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孝道,体现孝道最重要的就是让逝者今早正式安葬。各种致“权厝”发生的原因一旦消失,逝者的子女或者亲友都会尽快安排迁葬,让逝者在新茔中才能“四神以备,明灵可安。”
2,导致出现“权厝”的原因一直存在,或者出现了新的原因导致“权厝”之后不再“迁葬”
纵观唐代多块墓志铭并序可知,导致“权厝”发生的原因大致有上文所谈七种,一般来说一旦这种原因消除志主子女亲朋会尽快安排“迁葬”新茔,但仍有一些志主被“权厝”后被留在“权厝”地,不再“迁葬”。原因大致分为以下两种:一是迁葬经费紧张。如杜甫死后其子杜宗武流落他乡自顾不暇更别说对杜甫灵柩的“迁葬”。二是长期权厝后信息中断,后人无法获得权厝信息只能放弃“迁葬”。唐朝安史之乱后形成了藩镇割据,随后的黄巢起义战乱泼及全国。一旦权厝地被战争洗劫,知情人被杀或流离失所,更别说为逝者的“迁葬”。
通过馆藏《大唐故天水赵府君之墓志铭并序》和其他唐代墓志碑文的研究可知,唐代“权厝”现象是广泛存在的,也是志主子女亲友基于各种等因素采取的权宜之计,之后是否“迁葬”也是这些因素影响的结果,这说明了社会生活的现实残酷和传统孝道思想之间存在的巨大的差距,人们只能屈服于现实退而求其次让“权厝”乃至不在“迁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