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东北抗联遗迹保护的若干思考
2019-07-12李春成
文/李春成
魏拯民密营
头道溜河会议遗址
烟筒山迫击炮连起义纪念地
石岘中共汪清县第五区委旧址
渔浪村十三勇士纪念碑
老黑沟惨案发生地
红石砬子抗日游击根据地遗址
老岭隧道战斗遗址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深入开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研究。东北抗联历史是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4年的艰苦斗争中,英勇无畏的东北抗联部队牵制了数十万敌军,有力地支援了全国抗战。关于东北抗联遗迹在新形势下开展保护工作的思考,尤其重要。
一、吉林省东北抗联遗迹保护的意义
(一)历史意义
东北抗日联军是中国共产党创建和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诞生于20世纪30年代。吉林省是东北抗日联军的主战场之一,留下了600余处遗址遗存。东北抗联遗迹属近现代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记录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描绘了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史诗,凝结着催人奋进的红色传统和红色基因,是激发人们爱国热情、凝聚人民力量、培育不朽民族精神的重要场所。
(二)现实意义
国家对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历来高度重视。2018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做出了系统部署安排。无论是战迹地枪林弹雨留下的千疮百孔,还是烈士殉难地和纪念地耸立的丰碑,都是中华民族14年抗战的生动反映。对吉林省东北抗联遗迹进行调查、保护,从而引导人们进行参观、学习,是促进公众重温党史、感怀党恩的重要场所。
(三)文物意义
东北抗联遗迹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散布于吉林省6个地区25个县(市)的抗联遗迹,是珍贵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与可移动文物一样,记录和见证了抗战岁月和英雄业绩。与此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遗迹与当地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不断融合,形成了极具特色的抗联文化景观,为研究抗联史、吉林党史、吉林地方史等提供必不可少的文物参考价值。
(四)学术意义
对吉林省东北抗联遗迹进行保护,是开展革命历史类遗址保护研究利用、承担宣传展示抗联精神历史重任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吉林省革命遗迹研究与保护的模板和突破。同时,加大对吉林省东北抗联遗迹保护工作的研究,会不断丰富相关研究的学术内容和对红色精神文化传承研究的深入。
二、吉林省东北抗联遗迹基本情况
(一)分布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底,已确认为吉林省东北抗联遗迹且遗迹地理位置定位准确的近600处,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超过300处。
遗迹分布地域较广,数量较多,且较为分散,涵盖了长春、吉林、通化、白山、延边、辽源6个地区,25个县(市)。
(二)基本类型
按照遗迹所反映的历史事实进行分类,吉林省东北抗联遗迹可分为6种类型:
1.中共党组织在各地建立的特委、县委、区委各级领导机关旧址、会议址、创建的抗日政权遗址等;
2.抗日游击根据地遗址;
3.抗联密营遗址;
4.战迹地;
5.烈士殉难地和纪念地;
6.揭露日伪暴行的惨案发生地、日伪政治、军事设施等。
张家趟子密营遗址
(三)保护现状
1.取得的成果
由于东北抗联采取游击作战方式,多数抗联遗迹隐蔽于深山密林之中,鲜为人知。近年来,吉林省文物局以及各地市文化文物管理部门,对抗联遗迹加强了保护管理。
在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期间,对抗联遗迹进行了复查,发现了一些新的遗址遗迹,认定了一批省、市(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对“蒿子湖抗联密营遗址”“魏拯民墓”“渔浪村十三勇士纪念地”等进行了修葺、保护和利用。
同时,针对许多遗迹没有保护性标识的情况,2016年,省文物局责成吉林省博物院承担“吉林省抗联遗迹保护项目”,为全省600处革命遗迹(含抗联遗迹)竖立了保护性标识。
2.存在的问题
虽然遗迹保护工作力度在持续加大,遗迹保护成果也较为明显,但由于抗联斗争的特殊性和艰苦性,遗迹保存状况及后续保护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
(1)部分重要遗迹本体无存,且保护区历史风貌也无存。如,头道溜河会议遗址,原址已被淹没于水下,现在保护碑只能立于距离遗址较近的岸边,这导致该遗址在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时出现争议。
(2)大部分遗迹遭受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较为严重。如,遗迹被开辟为农田、改建为商业区,或遗迹已变为私产,这些均加大了保护和利用的难度。
(3)部分重要遗迹尚未形成保护规划。重视对遗迹的单体保护,忽略了对遗迹的整体规划。如,不能从宏观上把握抗联第一路军的历史脉络,从而由单个遗迹保护形成一条或多条保护路线。
三、新形势下加强吉林省东北抗联遗迹保护的建议
(一)预防保护
目前吉林省还存在一些保存相对完好并且已经被列入国家级、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遗迹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于这些遗迹、基地,应该采取预防为主、保护加强的方针举措加以绝对保护。根据国家及省市、地方的政策、法规,以遗迹原貌为基础,实施绝对保护,力求如实反映当时的历史面貌和现在的历史变迁。与此同时,结合遗址现状,规范立法,完善防护方法,避免遗址受外力侵害而造成毁灭性破坏,对部分已受损遗迹,采取防护加固处理,避免二次损毁。如桦甸市“魏拯民墓”、珲春市“大荒沟十三烈士墓”等。
(二)原貌修复
针对有些破损的遗迹,要遵循真实性原则加以原貌修复。依据遗迹相关史实记录,查阅遗迹调查影像资料,论证遗迹原貌景观状况,拟定修复方案。总体上以不改变原有结构为标准,不对遗迹进行二次“创作”,在基本保持现状的前提下进行修护,最大程度保持其真实度和原始度。如图们市“石岘中共汪清县第五区委旧址”、舒兰市“老黑沟惨案地”等。
车厂子抗日游击根据地遗址
(三)综合整治
针对现状保存较好的遗迹,由于其设施功能相对完善,整体性也较为完整,但局部或者部分有所破损的情况,应采取局部整治、综合治理的措施进行改善,确保遗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借助政府力量加快遗址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尤其是道路环境整治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为研究交流与参观游览创造条件,利于开发红色旅游项目,促进文旅融合。如磐石市“红石砬子抗日游击根据地”、桦甸市“火烧老集团战迹地”、通化县“奇袭老岭隧道战斗址”等。
(四)核心控制
所谓核心控制,即结合特定的历史遗址环境或特定的历史事件,以遗址为中心,划定出文物保护区。在保护区域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破坏性作业,如爆破、挖掘、钻探等;不得新建有污染隐患的工程设施,破坏文物保护区及其周边环境;不得进行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影响保护区的整体风貌。如桦甸市“张家趟子密营”“摩天岭密营”、靖宇县“那尔轰会师址”等。
(五)原址重建
对于那些很大程度上已经损毁,甚至是已经完全失去本来面貌,不复存在的遗迹,但是由于其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重大的历史意义,应给予原址重建。原址修建保护方法工程量较大、难度较高,应遵循和保证遗迹的历史面貌得以重现。如安图县“车厂子抗联二军军部址”、靖宇县“城墙砬子会议旧址”等。
目前,东三省关于东北地区抗日战争的历史研究、展览展示、文物保护与利用等都极其重视,各地区都建立了或正在筹建抗联主题展馆,积极筹划和开展纪念活动等。吉林省作为抗联第一路军的主要战场,是梳理东北抗日战争、提炼抗联精神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因此,通过遗迹保护,可以全面盘点、进一步摸清抗联遗迹底数,建立全省抗联(红色)资源信息库,积极将全省重点抗联遗迹打造成抗联文化展示基地,发挥其弘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功能,为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国防教育提供重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