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用好“函询”,给“两面人”画像
2019-07-10黄隽刘晓静
廉政瞭望 2019年6期
黄隽 刘晓静
2018年初,一封有关涉黑涉恶的信访举报件被放到了仁和区纪委监委领导的办公桌上,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根据初核,反映的问题有一定真实性。为了给区城管局一个说清问题的机会,区纪委监委决定,先函询要求区城管局党组对该问题进行详细深入的调查核实并如实答复。然而,牵头负责该函询回复的时任区城管局副局长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未经认真调查,就安排人员撰写了该举报不属实的信访调查答复报告。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后发现,信访举报中所反映的问题属实,区城管局还存在对待函询件未认真核实、主要领导为涉黑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最终,仁和区城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沈剑在内共计1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被处分的区城管局原副局长范良知在面对调查人员时万分后悔,红着眼圈说了一句话:“我辜负了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培养……”
仁和区纪委监委贯彻执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领导干部存在的“小毛病”,通過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方式,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2018年以来,仁和区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7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87人,其中谈话函询41人,占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