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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破窗效应下考虑政府激励有限性的秸秆绿色处理协同机制

2019-07-10张济建刘宏笪孙立成

关键词:发电秸秆农户

张济建,刘宏笪,孙立成,张 茜

(1.江苏大学 a.财经学院; b.管理学院, 江苏 镇江 212013; 2.上海大学 管理学院, 上海 200444)

一、引言

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如火如荼[1],而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杠杆”,肩负推动脱贫攻坚、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的多重使命。根据国家秸秆产业联盟报告,我国秸秆综合利用率已达到80.1%,“五化”利用率约43.3%,产业规模近600亿元。可见,秸秆产业是乡村振兴伟大实践中的一个缩影,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功尝试与全面深化,也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发展先导与重要示范。

但不可忽略的是,秸秆焚烧、弃毁、闲置现象仍屡禁不止,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交通事故进一步威胁到社会公众的利益[2]。考虑到秸秆的绿色化处理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秸秆利用产业所蕴含的集约、高效、安全的特点也满足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且伴随着秸秆利用的技术进步与认识强化,构建秸秆绿色处理协同机制、形成秸秆循环产业体系,将为我国的绿色经济事业带来新的增长点和爆发点。

现阶段,以农户为主体的秸秆处理制度具有双重破窗特征:就秸秆焚烧角度而言,一户焚烧常常带动其他农户跟随效仿,形成秸秆焚烧的恶性循环。此时,社会中的规则体系被打破而未及时修复,且这种破坏行为能满足行动者的利益需求,就会引发更多的人进行模仿,此为负向破窗。就秸秆利用角度而言,先行进入秸秆利用产业的农民获得丰厚收益,往往能带动更多农民参与到秸秆利用体系中,此为正向破窗。现实中,由于秸秆处理的负外部性,农民等主体往往处于负向破窗状态,秸秆产业主要依靠政府激励推动以走出负向破窗的阴影,但该模式受制于激励的有限性、不可持续性、不经济性,从而使秸秆绿色处理陷入负向破窗、有限激励的双重困局中。破解此困局的关键在于找到各主体的利益均衡条件,消除秸秆产业中的不必要成本(非价值贡献),以此重新设计最佳激励上限,激活秸秆产业的正向破窗状态,建立更为灵活、高效的秸秆绿色处理协同机制。本文将基于双重破窗效应,考虑政府激励的有限性,建立“政府—农户—秸秆发电企业”三方演化博弈模型,探寻利益均衡点,促成秸秆处理协同机制的构建。

二、文献综述

现有研究针对秸秆产业相关问题展开了广泛的探讨,主要包括农户行为研究、企业运营关系、激励模式等方面。在对农户行为的研究中,各学者都考虑到农户对秸秆回收的低积极性,或从原因的角度进行思考,或从改变手段进行探索。如:王舒娟等通过对江苏省624户农户的实地调查,基于成本收益法比较了农户各种处理秸秆方式的净收益,得出15 km为秸秆收集最高效距离(农户—收集点),并承认了秸秆焚烧的个人理性,否认了焚烧行为的社会理性,因而社会应当健全秸秆收集储运系统,逐步推广秸秆绿色处理产业[3];李振宁等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下考虑秸秆焚烧行为的技术与制度关系,强调技术创新的不可替代性和作用[4];吴雪莲等则着重探究水稻秸秆还田意愿的影响因素,得出技术推广、加大秸秆还田技术研发力度等方法是推动农户实现主动还田的有效手段[5];郭利京在农户亲环境机制研究中确定了行为模型,从心理层面对农户决策进行干预指导[6]。在企业运营关系的研究中,学者多考虑秸秆利用的商业潜力。如:张崇尚等站在企业的角度,从全国进行秸秆利用产业的布局和考量,分析秸秆资源的分布情况和对于企业布局、战略的影响,得出吉林、江苏、河南等省份是未来秸秆能源布局的中心,而长三角中下游、东北等地区则给小型秸秆企业提供未来良好的生存土壤[7];陈百明等则以秸秆气化商业化为研究重心,探究秸秆气化的商业发展前景及可能遇到的风险,研究发现秸秆气化商业运作的外部条件良好,能得到包括政府支持、市场需求等优势条件,而内部条件则存在众多不足,如技术缺陷大、投资较高等,因而秸秆气化这条处理路径还有很多潜力可以挖掘[8]。从激励模式来看,学者们主要对激励补贴策略展开了研究。如:张国兴等构建了政府和投资商的委托—代理模型,研究秸秆发电企业成本较高的现实问题,寻找社会效益下政府补贴激励的最优投资方案[9];檀勤良等把秸秆供给数量作为模糊变量,探寻秸秆回收利用产业中三方契约数量及秸秆供给情况,得出中间商的利润水平为决策关键变量[10];张童朝等、高利红等在资本禀赋和环境规制手段中对秸秆政策进行研究,强调政府与产业行为的柔性,从民意角度出发审视全局[11-12]。

由于秸秆综合利用包含众多主体,因而众多学者将博弈模型引入到该问题的研究中。如:盛锦研究了政府、农户、企业三方合作博弈下的焚烧管理问题,并给出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策略,但模型考虑仍存在一定局限性,主要限制在焚烧管理、控制以及合作视角,而没有考虑现实中的潜在利益竞争博弈以及秸秆问题多样化,也没有从实际利益的角度出发探寻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的合理出路[13];曹海旺等则以政府激励为前提,探寻秸秆发电供应链中各主体的利益博弈,揭示其中的合作规律,但研究停留在两方博弈(电厂—中间商),且没有考虑政府自身的利益价值变化[14];孙静春等则从联盟博弈的角度将秸秆发电厂和收储企业纳入研究体系中,论述建立联盟关系的优势与所需条件,从而引导秸秆发电燃料市场的关系构建[15];丁焕峰等、马骥等则从两方博弈、供应链分析等侧重点入手,剖析了秸秆利用产业中的模式问题[16-17];Xue等、贾秀飞等对秸秆焚烧进行政策分析,从博弈的视角看待秸秆焚烧问题[18-20];Wen等、吴海涛等从秸秆利用的持续性问题展开研究,认为协调产业主体关系、稳定种植规模,可使秸秆利用持续发展[21-22]。

综上可知,现有研究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没有考虑政府投入的深度及效益,现在秸杆绿色处理往往是伴随其他相关主体的动向、行为而进行确定的,政府作为产业引导者的地位大打折扣,同时也没有顾及到政府参与的积极性;二是没有考虑农户身份的特殊性,虽然现有研究给农户指出了合理且高收益的决策方案,却没有重视心理效应在农户行为决策中的潜在影响,这种影响的外在表现就是一种价值利益。为此,本文通过建立“政府—农户—秸秆发电企业”三方博弈模型,在考虑农户心理 “破窗效应”影响的情况下,基于政府有限激励的条件,寻找刺激秸秆绿色处理协同机制构建的合理激励水平,在保证各方利益的前提下提出秸秆绿色处理多主体协同机制,使秸秆利用产业能自主运营、自主发展,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

三、问题描述与假设

(一)博弈关系分析

作为博弈主体之一的农户,其意向和行为直接决定了秸秆回收再利用产业的态势。但是由于利益、劳动代价和人力限制等原因,农户无法承担秸秆绿色处理的成本,且由于负向破窗效应的存在,一旦有农户开始焚烧秸秆,其他农户往往就会有跟随行为,并造成焚烧行为的广泛传播。可见,农户缺乏秸秆绿色处理的积极性,这使得秸秆绿色处理产业直接从源头上隔断。即使农户选择回收秸秆,并积极配合产业下游的企业,但由于农忙时节人力及作物回收的压力,处理效率也极为低下。因此,出于农户“农本”的传统思想以及秸秆绿色处理流程的复杂性,大多农户选择焚烧秸秆,由此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破坏。

以秸秆发电为代表的秸秆绿色处理企业是秸秆利用产业扭亏为盈、扭弱增强的关键。秸秆发电企业具有生产资料价格低廉的成本优势、技术进步带来的生产优势以及无污染无排放的环境优势。但秸秆利用产业并没有想象中的自主和领先,除成本外,秸秆发电企业还需要承包经理人来负责秸秆资源的回收,这就使得秸秆利用体系比较复杂化、冗余化,受到的威胁和压力也就更多,最终使秸秆利用产业失去了发展的主动权,在和传统发电企业的竞争中也就失去了市场。

作为产业的推动主体,政府通过“赏罚分明”的政策体系来完善和引导产业,最终使农户和企业获得参与上的积极性。在市场竞争初期,秸秆发电企业对比传统发电企业在价格上劣势明显,政府通过相当数量的补贴,能推动产业渡过初期“艰难期”,并在政策上引导秸秆利用产业走上高速发展的道路。但长期维持高激励的状态将使政府财政压力骤增,且不利于产业的未来发展,激励退坡和确定激励上限将是政府亟待解决的难题。

综上所述,秸秆绿色处理协同机制的建立,是农户、企业、政府三方共同面对的问题,绿色产业的自主良好运转,需要各个主体确定合适的行为,以合作共建的姿态加入到产业中去。

(二)模型的基本假设

为准确分析政府—农户—企业三方的策略选择机制,本文将通过构建演化博弈模型分析秸秆绿色处理多主体行为。为此,本文所需假设如下:

假设1:政府、农户、企业三方主体有限理性。考虑到现实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资源和利益感知障碍等问题,政府不可能为产业无限投入和补贴,因此秸秆利用机制不存在完全理性状况。

假设2:农户焚烧行为下,假定其所拥有的秸秆全部焚烧;农户参与秸秆产业时,假定其收集的秸秆,企业全部回收再利用;秸秆处于还田状态时,不考虑过度还田带来的损失。

假设3:秸秆绿色产业以秸秆发电厂为代表,企业参与产业时,全部进行秸秆发电,并且在此不考虑秸秆发电带来的污染损失;企业不参与时,只进行传统发电(传统发电模式以火力发电为代表)。

假设4:政府有激励和不激励两种行为策略,行动概率分别为x和1-x;农户有焚烧和不焚烧两种行为策略,行动概率分别为y和1-y;企业有参与和不参与两种行为策略,行动概率分别为z和1-z。

假设5:破窗系数θ为农户“破窗”行为发生的概率;实际赋值时,为某地域受破窗效应影响的农户占总农户数的比重。

四、模型构建

(一)收益函数构建

基于上述假设,秸秆绿色处理中政府、农户及企业的损益变量具体如表1所示,各主体不同策略收益矩阵具体如表2所示。

U11=yz(R1+M1+M2-C-L1)+y(1-z)(M1+M2-αC-L1)+

(1-y)z[F2-(1-α)C-L3-F]+(1-y)(1-z)(F2-L3-F)

U12=yz(R2+M1+M2-L1)+y(1-z)(M1+M2-L1)+

(1-y)z(F2-L3-F)+(1-y)(1-z)(F2-L3-F)

x(1-y)z[F2-(1-α)C-L3-F]+x(1-y)(1-z)(F2-L3-F)+

(1-x)yz(R2+M1+M2-L1)+(1-x)y(1-z)(M1+M2-L1)+

(1-x)(1-y)z(F2-L3-F)+(1-x)(1-y)(1-z)(F2-L3-F)

(1)

U21=xz(αC+V2-L4)+(1-x)z(V2-L4)+x(1-z)(αC+M4)+(1-x)(1-z)M4

U22=xz(M3-F2)+(1-x)z(M3-F2)+x(1-z)(M3-F2)+(1-x)(1-z)(M3-F2)=M3-F2

y(1-x)(1-z)M4+(1-y)(M3-F2)

(2)

表1 损益变量设定

表2 政府、农户、企业三方不同策略组合下的收益矩阵

U31=xy[M6+(1-α)C-L6-V2]+(1-x)y(M6-L6-V2)+x(1-y)[(1-α)C-L6]+

(1-x)(1-y)(-L6)

U32=xy(M5-L5-V1)+(1-x)y(M5-L5-V1)+x(1-y)(M5-L5-V1)+

(1-x)(1-y)(M5-L5-V1)=M5-L5-V1

z(1-x)(1-y)(-L6)+(1-z)(M5-L5-V1

(3)

由式(1)(2)(3)可得政府、农户及企业的决策行为的复制动态方程,其中,

政府选择激励时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4)

农户选择不焚烧时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5)

企业选择参与产业时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6)

由式(4)(5)(6)可得三维动力系统(Ⅰ),即:

(I)

其中,令G1=αC,G2=(1-α)C,k1=R1-R2,k2=V2-M4-L4,k3=M4+F2-M3,k4=L5+V1-L6-M5

(x*,y*,z*)已经考虑域内要求,即x,y,z均处于(0,1)内。

(二)稳定性分析

为使上述模型达到平衡点稳定状态,本文拟采用李雅普洛夫稳定性理论进行判断检验,平衡点的稳定性可用雅克比矩阵的特征值进行检查,其充要条件为雅克比矩阵的特征值为负。通过计算,可得雅克比矩阵:

先以点(0,1,0)为例讨论其稳定情况,测算得出雅克比矩阵为:

系统在(1,1,1)等点满足李雅普洛夫稳定性条件时,即为演化稳定点,其判定条件见表3。以(0,1,0)点为例,计算得出3个特征值均为负,符合判定要求,从而得出点(0,1,0)达到稳定或趋于稳定时的状态。以此例类推,可以得出其余各点的均衡状态或需要达到均衡状态的条件。而以(0,0,1)点为例,其特征值不满足为负数的要求,故不符合稳定性要求,该点处于不稳定状态,以此例类推,可以排查各点是否处于稳定状态,见表4。

表4 系统渐进稳定分析

平衡点特征值渐进稳定性(0,0,0)一项为正不稳定(1,0,0)两项为正不稳定(1,1,0)一项为正不稳定(1,0,1)两项为正不稳定(1,1,1)可均为负符合条件①即稳定(0,1,0)可均为负符合条件②即稳定(0,1,1)可均为负符合条件③即稳定(0,0,1)一项为正不稳定

平衡点特征值渐进稳定性(0,-k4M6,-k3k2)一项为正不稳定(1,-k4-G2M6,-k3-G1k2)可均为负符合条件④即稳定(-M6-k4G2,1,G1k1-G2)一项为正不稳定(-k2-k3G1,G2-G1+k1,1)一项为正不稳定(x∗,y∗,z∗)可均为负符合条件⑤即稳定

注:各条件要求见表3

五、不稳定策略的演化分析

(一)不稳定点的演化情况

本节基于系统动力学,构建破窗效应下政府—农户—秸秆发电企业的演化博弈SD模型,通过实例数据的代入,考察前述不稳定点的演化趋势和最终状态,并基于时间角度分析相关外生变量对群体策略选择的影响程度。

模型所涉及的主要变量包括:前文设定的各主体的损益变量;3个速率变量:政府选择变化率、农户选择变化率、企业选择变化率对时间的积分;6个中间变量:U11、U12、U21、U22、U33、U32,由此形成秸秆产业群体间的演化博弈SD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破窗效应下政府、农户、企业群体间的演化博弈SD模型

表5 仿真相关数据

基于德尔菲法和实地调研,以江苏省海安市李堡镇的实际情况确定参数取值。表5即为10 kg秸秆(0.02亩地生产)可发电5度(电价为0.7元/度)这一情形下相关变量的数值。

具体计算基于Vensim软件展开,假设开始时间为0,结束时间为100,以月为单位,时间步长为1。由表3可知,(0,0,0)(1,0,0)(1,1,0)(1,0,1)(0,0,1)为5个不稳定点,此时的均衡状态会发生演化改变,演化过程仿真结果如图2—图5所示。

图2 初始策略(0,0,0)的演化相图

1.初始策略为(0,0,0)的演化

图4 其他不稳定点的演化相图

由图2可知,经过演化博弈,农户选择不焚烧的概率会随时间增加而逐步提高,最终转向新的策略,使系统达到新的均衡状态(0,1,0)。实际上,这种行为决策的调整发生在秸秆产业发展的起步阶段,由于此时政府激励体制尚未建立,秸秆利用企业也未曾兴起,导致秸秆焚烧现象普遍存在。随着政府加大监管力度,以强有力的惩罚机制调节农民行为,倒逼农民放弃秸秆焚烧。同时,随着还田收益的提升,农民的行为策略逐步发生改变,转向能获得更高期望收益的决策——秸秆还田,系统也趋于稳定状态。这一演化阶段,即为我国惩罚与引导机制下,政府推行秸秆还田方案的初始时期。

2.初始策略为(1,0,0)的演化

图3的演化过程为秸秆产业的发展现状。由于生产效益低下、建设成本较高,秸秆利用企业的积极性一直处于较低状态,整体参与度不高。而针对现存的秸秆焚烧现象,政府政策由较为严厉的“惩罚机制”向较为温和的“激励机制”转变,试图以激励方式改变农户与企业的行为,助推秸秆企业催生自主发展的动力与能力,其本质是秸秆产业调控思路的变化。对比图3与图2可知,在政府激励的推动下,农民决策发生突变的速率明显加快,演化时间也提前,政府激励对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效果明显。但与之而来的弊端也很明显,一是政府激励仍未有效刺激秸秆发电企业(激励分配系数α尤为关键);二是过重的财政压力影响了政府激励行为的积极性,确定激励限度、引导激励退坡势在必行。由此可知,激励行为的不可持续性使整个系统演化趋向于(0,1,0)状态,并达到稳定。

3.初始策略为(1,1,0)(1,0,1)(0,0,1)的演化

(1,1,0)(1,0,1)(0,0,1)的演化过程如图4所示。由(1,1,0)和图3中(1,0,0)的演化对比可知,在农民选择不焚烧策略时,政府激励的“退坡点”明显提前,财政压力迅速释放;由(1,0,1)和图3中(1,0,0)的演化对比可知,随着秸秆发电企业的参与,导致政府激励出现分流,农民选择不焚烧策略的速率有所下降;由(0,0,1)(1,0,1)及图2中(0,0,0)的对比可知,农民行为突变的时间点与速率都明显滞后,影响农民弃烧的关键主体在于政府而非秸秆发电企业,相反,由于秸秆发电企业的处理成本较高、利润空间降低,反向遏制了秸秆产业链上游——农民的参与积极性。企业给予农民的补贴不到位、不充足,是秸秆绿色处理机制短期内难以形成的重要问题,更是盘活整个产业链、实现农民和企业自主创收、完成政府激励退坡的关键之处。

4.初始策略为(0,1,1)的演化

图5 初始策略(0,1,1)的演化相图

由表3可知,初始状态(0,1,1)受相关变量赋值的影响,渐进稳定性无法确定。故本研究仅衡量该策略在现有赋值条件下的演变过程,以此分析产业的发展近况。图5显示,在(0,1,1)的起始状态下,秸秆发电企业迅速发生突变,最终选择策略0,即放弃参与产业。这一演化现象的背后,是部分落后型企业正在逃离秸秆产业。秸秆发电企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且由于秸秆分布不均、收储困难的现实问题,加重了企业的成本负担,短时期内难以实现有效盈利。在该状态中,政府的高效激励的缺失使得部分秸秆发电企业难以为继,只能暂时性退出转型,使整个系统趋于(0,1,0)稳定。

由此,通过上述仿真分析可知,在产业现有的发展情况下(现有赋值条件),经过演化博弈,最终三方主体达到稳定均衡状态(0,1,0),即政府激励动力下降、农民回归秸秆还田利用方式、秸秆发电企业难以突破发展这一现状。

(二)不稳定策略演化的影响因素分析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尽管秸秆产业地域性差异较大,各群体间的演化过程也不一样,但最终的演化目标与均衡状态应是(0,1,1)或(1,1,1)策略。但各群体间策略组合是否为均衡状态受政府施政策略、企业自身技术与资金战略等参数的影响;因此,为明确激励水平,应催化正向破窗效应的形成,使秸秆产业快速进入目标均衡,稳固各主体的行为抉择,实现激励退坡诉求下秸秆绿色处理机制的形成。本部分以(1,0,0)为初始策略,分析各相关变量的影响。

1.政府激励支出C对三方博弈的影响

由图6可知,当政府不断提高激励支出时,政府激励的概率将不断下降,激励退坡点不断提前,农民则更为愿意不焚烧秸秆,达到均衡的状态也更为迅速。但政府行为的突变率明显大于农户,激励损耗程度较高。在现阶段,政府激励的效用不明显,但考虑到对秸秆发电企业的培育及扶持任务,短期内政府激励还不能退出秸秆产业,故选择一个合适的激励上限,可以实现激励的有限运作、高效监控,使政府行为维持在激励策略上,保持参与的积极性,从而良性推动产业合理运转。

图6 C变化时政府激励与农户不焚烧的概率

2.激励分配系数α对三方博弈的影响

由图7可知,随着政府对农户补贴的比例不断上升,农户达到不焚烧状态的用时越短。而政府激励支出过多或给予农民的激励比例过高,都会促使自己的行为向0状态演变,不利于产业的长期发展。因此,政府需维持激励限度,一方面是控制激励支出额度,另一方面是适当调低对农民激励,实现(1,1,1)或(0,1,1)的目标均衡。

图7 激励分配系数变化时主体行为的概率

六、不同情景下的演化分析

前述提及演化模型的最终结果取决于博弈参数的取值,故本部分考察(1,1,1)与(x*,y*,z*)策略的稳定条件,从而为政府、农户、企业初始行为的选择提供借鉴。

(一)情景1:三方主体共同参与机制构建

由表3可知,若三方主体均参与绿色协同机制时,要求平衡点(1,1,1)是演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ESS),即满足条件①,从参数不等式:-(k1-G1-G2)<0,-(G1+k2+k3)<0,-(M6+G2+k4)<0来看,这要求政府激励所得的额外收获(R1-R2)能足以支撑起秸秆绿色处理产业的激励投入成本,即政府在尽可能保持激励水准的同时,还应努力改善产业经济条件,配合企业、农户一起创造较高的产业效益;从农户角度而言,要尽可能地降低人力劳动成本,并且认清过度还田带来的损失;从企业角度而言,应尽可能地提升秸秆发电效益,并且努力降低秸秆发电成本,实现自主创收的目标。这些都将有效提高各方主体的参与积极性。通过表3平衡点及稳定条件(D1,D2,D3)可知,在秸秆绿色处理协同机制构建中,只要满足上述参数条件,不论政府、企业激励参与与否,只要农户愿意不焚烧秸秆,参与到秸秆回收体系中,那么三方主体最终都能参与到秸秆绿色处理产业中,进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稳定发展阶段,即(1,1,1)为稳定状态。

(二)情景2:三方主体以一定概率参与机制构建

在三方主体都以一定概率参与到秸秆绿色处理协同机制构建中时(激励、不焚烧、参与),即存在(x*,y*,z*):

在该情形下,存在着多种演化路径和策略,演化和激励结果取决于各主体的初始状态和相关指标的影响程度,本文通过Matlab数据仿真,基于“参数轴”,辨析出各参数对于三方主体策略选择的影响,分析各变量的灵敏度,也探寻“破窗系数”“激励支出”等关键变量的最佳取值,探究出一条构建秸秆绿色处理机制的合理路径。其中,变量初始取值设置同前。

通过数值实验,分析出各主体行为对演化结果的作用。

由图8可知,提高政府激励投入,能大幅提高农户和企业的参与积极性,其中农户积极性增长表现更为显著,这里存在着一种隐形的激励杠杆作用,相同激励支出下,给予农户的补贴所带来的参与度提升往往更为激烈。激励本身对政府的参与热情并无直接影响,因而政府激励是推动秸秆绿色处理协同机制形成的高效手段。政府对农户焚烧行为的罚金能有效遏制农户焚烧行为,并小幅提升政府激励的意愿度(x→1),其中必要条件为惩罚额度大于农户的焚烧收益,以此限制农户的行为选择。但过度惩罚会无形阻碍产业链的秸秆供给,导致秸秆价格上升,降低企业的积极性,因而合理定制惩罚力度尤为关键。

图8 政府决策行为对演化结果的影响

由图9可知,从企业角度而言,降低秸秆发电建设成本、使秸秆发电价格优势更明显能让企业获取更多利益,从而积极融入到产业中来(z→1),同时将秸秆发电的建设投入由固定资产投资向收购支出转变,则能更好地带动自身和农户加入到机制共建中去,实现利益共享、均衡发展的目标。传统发电的高治污投入与低收益则能倒逼企业向秸秆发电方式转变,催生更多企业参与到秸秆绿色处理机制中去,同时更多的企业内生竞争则能不断推动产业技术进步、资产优化,形成企业差异化、多元化发展,使秸秆综合利用走上一个新台阶、新高度。

由图10可知,对农户而言,还田收益是对其行为抉择的一大诱惑。还田从长远角度来看是不利于农户的,会造成土地营养富集、板结,不利于稻田深耕深种,所以对于政府而言要强调过度还田的不利后果,并且企业要积极参与到产业中来,协助农户消化掉这些无法处理的秸秆,从而使两者的参与概率大幅提升。与此同时,帮助农户降低劳动成本也能大大推动秸秆绿色处理产业的形成(y→1,z→1),而关键就是秸秆收集环节,实现加工机械化、科技化,以技术力替代劳动力,是秸秆处理机制逐步完善的核心,也是各级政府努力的方向、要点。

图9 企业决策行为对演化结果的影响

图10 农户决策行为对演化结果的影响

在第二阶段的仿真中,考察了α、θ、C对各主体利益的影响,从图11可以清晰地看出,秸秆发电企业依赖于政府的激励补贴,当激励系数α≥0.4左右时(即企业激励补贴占比小于等于60%时),企业的利益由盈转亏,产业难以维持;破窗系数的存在则制约了政府在产业中的获利,通过计算可得出,政府收益函数(以破窗系数为自变量)的斜率为-5,即破窗系数带来的政府直接损失是破窗系数的5倍,形成另一种“破窗放大效应”(破窗杠杆作用),因而对政府而言,要重点催化正向破窗效应,即用秸秆绿色处理协同机制这一块石头打破传统的秸秆焚烧模式,并在正向收益中通过“新窗效应”吸纳更多农户、企业参与,让他们看到“有利可图”,愿意来“分一杯羹”。政府的激励支出确实能带动产业的发展,并带动企业、农户利润的提升(包括政府本身),但是激励的效用随着支出不断递减,在110~114元/亩的激励水平下,激励的效用达到最大,随后各主体利益虽然逐步增长,但增长速度不再明显,政府完全可以从产业扶持中脱身,将激励效用最大化,并且从“裁判员”或“队长”的身份向参与者转变,即作为秸秆绿色处理产业的投资者,从中获取更大的利润,而不是一味地补贴、损失。

图11 主要参数对各主体利益的影响

七、结论与建议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既关乎农村生态建设,又紧系农户、企业的切身利益,更是我国绿色经济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国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秸秆绿色处理协同机制的探索还不充分,具体到现实中,存在各主体利益不均衡、政府激励铺张无上限、农民存在负向破窗状态等问题,而过往的研究尚未涉足这一层面的利益关联,导致秸秆绿色处理机制的协同性被疏漏。双重破窗效应下,考虑政府激励有限性的政府—农户—秸秆发电企业的博弈分析,既是对各主体利益、成本的厘清,也是对秸秆绿色处理协同机制的理论探索。研究结果表明,在秸秆绿色处理协同机制中,可以实现各主体的利益升级与均衡,解决参与秸秆产业得不偿失的现实问题;政府可以通过政策设计确定最佳激励边界,在激励有限性的前提下发挥更多的激励效用,并刺激、催化正向破窗状态的产生。破窗效应是一个弹性而灵活的杠杆,其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户、企业的参与意愿,并影响着政府的后期投入。因而运用好激励手段与破窗效应,可以充分实现各主体的帕累托最优。在此过程中,各主体可通过以下建议,尽快形成秸秆绿色处理协同机制:

第一,政府应完善激励制度,选择合适的激励投入及分配制度,建立良好的监督、惩罚体制,降低产业信息成本,打通物流环节,实现产业的高效运作。经过仿真,每吨秸秆从回收到发电入网,政府对各环节的综合激励在550元左右能达到最大效用,其中给予企业的补贴占比不应小于激励支出的60%,应避免利益分配的不均,导致产业陷入“瘸腿”状态。

第二,充分考虑和发挥破窗效应,利用杠杆效应放大破窗效益。破窗系数每变动1单位,政府主体的利益就会变动5单位,这种放大效益不容忽视,所以政府应抢抓时机,大力宣传秸秆绿色处理的优势,引导农户积极参与秸秆回收利用产业,并且多树立秸秆利用示范大户,采用标杆作用来推动正向破窗效应的增长。

第三,建立和完善秸秆绿色处理产业市场,对秸秆制式产品予以价格上的保护,形成鼓励、保护秸秆企业发展的牵引合力。推动秸秆产业技术升级,以技术弥补成本缺陷,使产业持久增长,积极响应国家“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的号召。

综上,就产业演化角度而言,仍要肯定我国现有的秸秆产业发展模式。在现有模式下,三方最终达到激励退坡、农户不焚烧、企业不参与的均衡状态,虽然短期内无法创造较多产值,但已经达成改善环境、创造“环保”收益这一目标;从长远来看,通过制度的改良与技术的提升,秸秆企业的利益崛起必将带动整个产业的跃升,成为名副其实的“农业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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