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限制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
2019-07-08
公民导刊 2019年6期
央广网·2019年5月30日
5月29日,上海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教委等16家单位会签并出台《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在教育、医疗、训练救助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开展入职审查时,将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强制查询,一旦发现有相关记录,将不予录用。
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
意见同时明确了强制审查范围。上海市檢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吴燕表示:“除了对教师、医生、教练、保育员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外,还包括保安、门卫、驾驶员等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其他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