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益活动的困境与对策探析
2019-07-08杨丽丽李芳
杨丽丽 李芳
【摘 要】 文章分析了大学公益活动面临的困境,探析走出大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困境的对策:重视公益思想和精神的宣传和实践,使之深入校园;通过与社会公益组织进行合作,提高大学公益活动的组织化水平;多渠道拓宽大学公益活动的经费来源。
【关键词】 大学公益活动;公益组织;公益精神
一、大学公益活动的困境
1、大学公益活动中存在某种程度的公益精神不足
目前,在校大学生主要通过高校公益组织参加公益活动,高校公益组织是社会公益组织与高校大学生的中介和桥梁,为大学中具有公益精神和有志于从事公益活动的学生提供了从事公益活动的平台和组织化的保障。大学生们通过高校公益组织做了大量公益性工作,既弘扬了公益精神,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同时又满足了自身高层次的精神追求,增加了才干,加深了对社会的认识,为将来的发展积累了知识和经验。参加公益活动的大学生大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富有爱心,积极向上,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愿意为公益做出一定的牺牲。作为公益活动的重要主体,大学生公益精神不容质疑,但是,由于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导致大学公益活动中仍然存在某种程度的公益精神不足。
部分学生从事公益活动的动机具有较强的外在性。目前大学生从事公益活动的动机除过扶危济困、发扬公益精神外,還有一部分学生的动机主要来自于一些外在的因素。这些学生并没有发自内心的明确的公益目标和为公共利益奉献的较强意愿,他们参加公益活动的主要动因来自外部,如参加公益活动完全是盲目跟风,是受周围人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种从众行为,或者是因为学校或老师的要求和倡导而参加公益活动,并不完全是出于自身对公益事业的认识;还有的学生则是为了获得荣誉和奖励从而使自己在以后的升学和就业中具有更多优势而参加公益活动,其目的带有很强的功利性。出于以上动机的大学生公益活动缺乏主动性和真正的公益精神,并且具有不稳定性和不可持续性,不利于大学公益活动的组织化和规范化,不利于大学公益精神的发扬。
另外,除过主观因素以外,还有一些客观原因影响着大学生群体公益精神的发扬。如大学生群体由于学习任务重,又面临着考研、就业等关乎个人前途命运的大事,导致很难在公益活动中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大学公益活动公益精神不足的现象。
2、大学公益组织化水平和程度较低
高校公益组织作为社会公益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组织化水平和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大学生公益活动的水平和质量。目前,我国高校公益组织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大学公益活动存在一定程度的组织化困境。
首先,大学生从事公益活动的专业化水平有限。大学公益组织作为从事公益事业的非营利组织,由大学生自愿加入,很多组织成员虽对公益活动有很高的热情,但并未进行公益方面的专业化培训,缺乏公益工作的知识和方法,且组织成员构成单一,不利于组织的专业化。另外,高校公益组织的部分成员对公益活动在认识上存在误区,没有认识到公益活动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是需要通过学习和培训来提升活动水平和活动能力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专业性不足的现象。
此外,大学公益组织组织化水平较低。一方面,大学公益组织往往主要在高校内招募人员,其活动规划主要由高校自行制定,目标和标准不明确,因此组织运行缺乏规范的制度和科学的程序。另一方面,高校公益组织受校团委或学工部的管理,下设多个部门,具有官僚制的某些特征,制约了其效率的提高。这些都导致了大学公益组织存在组织结构松散、僵化、活动空间有限、活动能力不强、影响力较小等问题。
大学公益活动还存在领域和范围有限的问题。大学公益活动一般主要集中于环保、支教、扶贫、助残等有限的几个领域,活动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影响了公益活动的范围和规模,不利于公益组织的成长壮大。
3、大学公益活动的经费来源较少、数量不足
目前,高校公益活动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以下几种。一是社会捐赠。高校或高校公益组织在宣传公益精神,强调公益责任的过程中,得到来自政府、企业、其它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款捐物。在这些捐赠中,政府和捐赠机构的捐赠比例较大。二是爱心义卖活动。通过普通物品的出售来获取远高于其实际价值的公益收益,是通过形式上的交换行为唤起人们彰显爱心和支持公益的方式。三是高校拨款。高校会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大学生的公益活动。四是会员的会费。总体来说,目前大学生公益活动的经费来源渠道较少,经费数量有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益活动的规模和质量,制约着高校公益组织的发展。
社会捐赠是经费来源的一个重要方式,但是捐赠的数量往往与高校本身的知名度社会大环境有关。在社会信任度降低的大背景下,面对公益需要日益增长的现状,社会捐赠的数量并没有太大的增长。另外,除过少数知名度较高的高校,大部分高校获取的社会捐赠是有限的,且根据知名度的不同获取捐赠的能力也有很大差别。爱心义卖和学校拨款所能获得的资金也是有限的,并且这两种形式要通过高校的层层审批,手续很繁琐,很难满足高效公益活动的需要。
二、走出大学公益活动困境的对策
1、重视公益思想和精神的宣传和实践,使之深入校园
大学生群体是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传承者和弘扬者,很多人的公益梦想和精神都是从大学中产生和形成的,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各方面的努力,让公益思想和精神扎根并深入大学校园中,成为大学精神内核和大学气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学的思想教育应该更多地将公益知识和理想融入其中。大学的思想教育是大学教育中的重要组织部分,它的目的在于培养具有较高道德品质和精神追求并且具有公共精神的社会公民。通常情况下,部分高校大学思想教育的内容往往比较宏观和宽泛,比如宣传爱国主义,宣传社会公共道德,缺乏具体并与学生现实生活相结合的内容;另外,大学的思想教育更多地采用道德说教和道德示范的方式进行,缺乏具体的社会实践和社会体验,由于缺少与大学生个体生活的直接与紧密联系,效果有限。
事实上,精神境界和思想修养的提高一方面要依靠理解与体悟式的理论学习,另一方面则需要通过身体力行的实践去体验并获得内在化的认识和提高,而后者无疑具有更重要的地位。所以,大学对公益思想和精神的宣传和内化是整个大学思想教育的重要方式。因此,大学在学生公益精神的培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大学应重视公益活动的开展和公益精神的培养,使之成为大学思想教育的重要方式。公益思想和精神的发扬需要通过举办各种公益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相关的社会实践,通过具体的活动过程的展开,具体的人和事的接触,使学生真正领悟公益活动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助,对社会管理中薄弱环节的改进和对整个社会向善的精神的引领,从而起到内化作用,使公益真正变成他们的自觉行为,而不是基于外在原因的选择。
2、通过与社会公益组织进行合作,提高大学公益活动的组织化水平
高校可以通过与社会公益组织之间的合作,拓展大学公益活动的范围和领域,创新大学公益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目前,大学公益活动的范围较小,形式主要有支教、社区服务、爱心捐助、志愿者服务等。因此,应进一步拓展其活动的范围和领域,创新形式和内容。高校可以和社会上各领域不同的公益组织进行合作,通过社会力量增强公益活动的能力,为大学生创造从事公益活动的更多的方式和渠道,使他们在有限的时间能高效地从事公益活动,从而使高校公益活动实质化、常态化、持续化,使公益精神深入人心。
社会公益组织有固定的运作模式和专业化的工作人员,大学和社会公益组织之间的合作可以使大学公益组织在组织形态和运作方式上更接近专业性公益组织,加强其组织化水平,提高组织运作效率。社会公益组织可以和高校针对某项公益活动建立定期合作关系,如由社会公益组织负责策划、组织某项公益活动,由大学公益组织负责招募大学生从事具体服务工作;还可以通过社会公益组织为大学提供资金、进行公益知识和公益活动的培训和指导,培养校园公益人,增强大学生的公益理念;社会公益组织还可以与高校合作,将其作为自己的公益孵化基地,由高校团委负责日常运行,帮助公益社团成长壮大。
其次,高校还可将学生在社会公益社团中的实践活动作为大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公益组织结合自身公益服务需要为学生提供公益学习的机会,并为高校提供学生公益实践的结果和成绩,这个结果可以作为高校教学实践活动的成绩,纳入教学管理。这种合作形式可以提高公益活动在大学教学和社会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制度化和多样化的激勵渠道,增强大学公益活动的组织化水平。
3、多渠道拓宽大学公益活动的经费来源
大学公益活动经费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大学公益活动的开展和质量的提升,多渠道拓宽经费来源是破解大学公益困境的重要途径。
首先,高校可以向基金会等社会公益组织和企业寻求资金支持。高校需要与基金会等社会公益组织定期进行沟通联系,并将其日常化、固定化,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与社会公益组织进行资金支持方面的合作,并向其报告公益活动的进展与成果。此外,高校还可以与企业进行合作,获取来自企业的资金支持。高校可以为企业提供其需要的技术、知识和人才,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也为大学公益活动获取资金支持,同时,企业也通过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体现了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其次,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扩大大学公益活动的资金来源。近年来,许多传统公益组织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公益活动,推动自身发展,如中国红十字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互联网公益既满足了公众对公益活动公开度和透明度的要求,又可在更大范围内获取捐赠资金,从事公益服务。互联网公益可以不受地域、时间和金额限制,使公益捐助变得方便快捷,大大提高公益捐助的效率。大学公益活动也可以学习借鉴这方面的经验,高校公益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营造公益理念,进行公益宣传,获取公益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学公益组织经费不足的困境。
【作者简介】
杨丽丽(1974—)女,陕西蓝田人,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
李 芳,女,陕西商州人,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