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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在国有企业中的实践解读

2019-07-03陈晶郭明

现代商贸工业 2019年11期
关键词:实践国有企业

陈晶 郭明

摘 要:国有企业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而作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人才选拔和任用,还体现着企业党的组织管理水平,更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从实践中解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对国有企业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国有企业;实践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11.044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严管理干部,2018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首次明确将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全部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范畴。

1 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的实践概述

国有企业是共和国的长子。尤其是作为我国支柱产业的大型国有企业,更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具备较扎实的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基础。同时,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大多具有行政性,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模式和要求上,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相似,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从自身实际出发,不断改进和丰富干部人事档案内涵,并逐步朝着科学化和信息化的方向发展。但是,与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化日益凸显,职工流动越来越频繁的发展现状相比,干部人事档案因其自身的相对稳定性,仍处于发展相对滞后阶段。

(1)思想认识不足。当前,企业为了在市场中求生存,将生产经营效益放在核心的位置。而中心工作之一的干部人事档案,则因无法直接产生效益,被看成是附属性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干部人事档案变成了“说起来重要,排起来次要,用起来需要”的边缘化工作。

(2)规范性较差。受主客观原因影响,一些干部人事档案没有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归档,为以后企业规范干部人事的基础档案埋下了隐患,可能导致“人在档不在”“档在人不在”的人档分离现象。同时,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没有形成具体的、系统性的规范,也没有对可能出现问题后所采取的惩罚措施加以明确,使得一些领导干部将权力腐败拓展到自己的履历上,将人事档案变成了造假的温床,美化个人信息。

(3)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干部人事档案被看成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的个人化工作,而其他人力资源岗位则“扫清自家门前雪”,对于一些界限模糊的工作则推得干干净净,或者没有按照负责任的态度加以整理和提交,导致这些工作要么没人完成,要么信息的准确性大打折扣。

(4)硬件投入不足。干部人事档案因其自身的保密性,在国有企业中常由组织部门实行专人专岗负责,并进行单独保管。多年来,由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在整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地位较低,导致档案室的硬件设施投入不足,无法达到“三分开”“八防”等要求,造成档案资料保管不善、纸张发黄变脆、字体模糊等情况,直接影响了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条例》对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档案的实践作用

近年来,在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大环境下,国有企业成为了反腐败的重要对象之一。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更是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企业的领导干部要想带领企业打好这场“战斗”,严明的组织纪律是根本保证。而这首先就需要领导干部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好责。此次印发的《条例》,正是这次“战斗”的重要武器。

(1)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1991年版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共同印发;而2018年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则由中共中央办公厅直接印发。这一转变,足以说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将“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管理范畴,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视。

(2)细化内容和分类,明确责任。习近平指出:“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抓得好不好,不仅取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在收集、整理和保管档案时的工作水平,还取决于档案人和人力资源其他岗位的共同参与和配合。新《条例》将干部人事档案细化成十大类别。这不仅为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档案的统一和规范明确了方向,也划清了责任归属,更为日后档案工作的考核、考评提供了参考。

(3)突出全面从严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具体来说,就是要始终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条例》以新设专章的形式,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纪律和监督作出了规定,提出了11条纪律。这就为近年來比较突出的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了“靶向治疗”。同时,强调以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为中心,构建上级监督、自我监督、内部监督、其他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等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并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进行严肃追责,从制度上保障了 “治疗”效果的长期性、稳定性。

3 结语

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非小事。它不仅涉及干部自身政治素养是否过硬,更体现了企业内部组织建设是否合格,更可能影响着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今天,只有认真践行《条例》,做好企业内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党的建设,服务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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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华.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J].人事天地,2014,(6):32-34.

[3]曹永亮,徐兰英.国企人事档案高效化管理浅析[J].档案时空,2018,(2):38-39.

[4]聂新鑫.档案造假的靶向治疗[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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