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时代的电子商务
2019-07-03文欢
文欢
摘 要:“互联网+”时代已经让我们的生活发生了铺天盖地的变化,新时期互联网几乎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与生产中的要素,互联网最大的优势在于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个独立的人都能够基于互联网本身的科学技术上,衔接自己想要探索的领域,在“+”后面添加多样化的元素,灵活化地展开社会的沟通互动,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就在这股热潮下,不断地融合了全新的理念与技术,使得电子商务的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
“互联网+”是时代进步的结果,电子商务需要与时俱进,跟随“互联网+”的模式不断推陈出新,发挥出“互联网+”的优势,并同时意识到“互联网+”变革模式下隐藏的风险,从而发挥出“互联网+”最大的功效,使得电子商务摸索出新的发展空间,依托“互联网+”平台相互作用,使得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开创先机。
一、“互联网+”时代对电子商务的挑战
1.法律体系不完善
电子产品的商务沟通中,法律方面的监督监管力度仍旧较为薄弱,电子商务涉及的产品营销范围已经逐渐广泛起来,乘着“互联网+”的翅膀,逐渐拓展了电子商务虚拟空间,将虚拟场景与实体结合起来,在“互联网+”中发现了更多的商机,然而出现的法律纠纷也纷至沓来,“互联网+”模式下电子商务只能出台自我的保护政策,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使得消费者更加信赖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自身在相关条款与规定上系统化的分析不同,法律法规上难以度量电子商务中的不法问题,法律的漏洞给了不法分子可趁之机,因此“互联网+”形式下电子商务带来的财务风险问题仍旧值得关注。
2.企业自律性不强
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因此诸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不被时代淘汰,在“互联网+”的形式下,更加注重“互联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商品本身的质量,企业本身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缺乏自律,甚至容易造成同类行业的电子商务危机,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赖度有待提高,那么“互联网+”电子商务经营的可信赖度就十分重要,如何衡量利益与成本,信誉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摆在“互联网+”时代下电子商务发展的一道难题。
3.交易安全问题突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模式的推广,各大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出台了部分的交易安全密钥,使得交易中的安全得以保障,但实际上,不法分子仍旧能够从中找到漏洞,从一个看似不起眼的交易信息中搜罗到消费者的个人密码,使得消费者不仅在一单交易上发生被骗经历,还存在盗取消费者密码,交易后个人信息泄露、财务流失、商品诈骗等一系列的问题,网络环境中单方面的要求电子商务提升安全保护是不够的,消费者自身的安全意识与交易安全管理能力也有待提高,电子商务本身交易也存在技术上或者人为干预下的不足,导致双方都发生损失,严重的情况下使得电子商务出现财务危机,无法自保。
二、“互联网+”时代下电子商务的发展战略
1.完善法律体系,创造发展环境
“互联网+”模式下的电子商务发展将会进一步扩张,我们已经可以明显地看到,接受这种营销模式的消费者正在逐渐递增,参与到“互联网+”模式交易的人群數量增加,同时电子商务的环境也变得更加复杂起来,法律法规方面,应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在非文件类的交易模式下,能够基于电子商务的交易痕迹、网络上的“脚步”等,逐一地搜集证据,通过法律的途径去约束电子商务的行为规范,营造出绿色、安全、健康的电子商务发展市场环境,同时相关的部门应加大网络监管与普法宣传力度,进行电子商务的网络化教育与相关条例的公示,帮助消费者维权,促进商品合理的流通,形成规律化的市场运营模式。
2.强化企业自律,制定经营战略
企业自身可制定科学的战略,能够在缩减成本的同时,利用“互联网+”下的高效服务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一方面吸引更多的客户群,一方面扩展企业的营销渠道,这样可以在大量的生产与销售模式下,通过电子商务的特殊优惠平台建立,获得消费者的信赖与认可,同时也能够在成本减少的情况下树立企业的信誉。电子商务还应建立起差异化、个性化的营销渠道,找准自身的竞争优势,创新营销方向,建构特色的电子商务模式,凸显出品牌独特魅力以寻求长远发展。另外可针对电子商务的特定客户群体,集中化的展开营销产品线计划,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客户需求在常规的营销模式下,出台细节营销准则,另外寻求多条利润可能,使得电子商务依托“互联网+”模式多元化发展。
3.加大投资力度,完善信息建设
“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注重设备的建设与信息化技术的升级,电子商务整体结构包括应用层结构、网络层、传输层以及服务层,两个支柱分别是安全协议与技术标准、公共政策与法律规范,为强化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维护消费者在浏览信息与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权益,应不断升级服务器的安全性,避免被入侵或篡改信息,以设备安全性能的优化,为“互联网+”模式下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拓展空间。
4.把控主要领域发展方向
“互联网+”下的电子商务已经逐渐从城市拓展到全国地区,农村、乡镇等区域的居民也已经逐渐接受了这种全新的商务沟通形式,线上、线下的消费数额是不可估计的,但目前来看,电子商务还是较多停留在城市的服务上,缺乏对农村受众群体的针对性试点建设,此时有关的商务企业可挖掘农村的交易潜能,了解农村与乡镇地区、民族地区等的交易需求,覆盖更广的交易区域,驱动农村等还未完全开发的区域在“互联网+”模式下的电子商务购买需求量,凸显出“互联网+”形式下电子商务的时代号召力。实现电商精准扶贫,各镇要打造“一镇一精品、一村一特色”的项目,要以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载体,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的关键节点上,集众智、聚众力,举全镇之力,把“互联网+”思维贯穿始终,摸索出一条独具长布特色的电商扶贫新模式,体现电子商务的社会价值。
5.优化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互联网+”模式下的电子商务发展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服务的跟进,能够在交易全程给予消费者更加周到、体贴、细心的服务,此时应把握住电子商务的优势,强化服务体系,对此电子商务稍显势单力薄,可联系有关部门建立各个区域的移动网络的覆盖、物流网络的覆盖以及售后服务网络的覆盖。建设服务链并结合消费者的反馈不断进行整改与测评,电子商务的服务不仅体现在线上,同时也体现在线下的服务上,可提高员工的待遇,将员工的绩效考核与消费者的反馈结合起来,这样就能够有效带动线下服务的同时,给予消费者送货上门、积极沟通、及时售后的服务体验。
6.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体系
电子商务的信誉度目前仍旧是摆在其发展上的一大问题,“互联网+”只能给予电子商务更好的服务平台,开创交易的广阔空间渠道,但难以实现信誉的累积,目前电子商务交易中,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真假掺卖、不予退换等问题普遍存在,此时不仅要给予消费者指导教育,帮助消费者正确地识别信息,通过交易后的消费者反馈互相进行评估提醒外,还应在电子商务的平台上,积极谋求能够获得消费者信赖的营销渠道,建立严格的第三方授权检验结构,进行实体与网络资源的共享,协同有关部门采集信息,以良性的引导为电子商务正名,在“互联网+”下加大监管的力度,排除不法交易的途径,构建稳定的电子商务交易市场,从而提高消费者的交易信心。
三、结束语
我国的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可喜的是我国的“互联网+”模式已经逐渐成熟,摸索出了更多的创新发展空间,已经列于世界的发展前列,此时“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崛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电子商务应不断探索“互联网+”模式下发展的新空间与新方式,不停歇营销创新的脚步,与我国的经济发展同步,甚至成为我国经济转型的先驱力量,在政府的相关政策领导下,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机制,体现出其社会价值,凸显出电子商务长远发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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