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与扶贫资金信息披露相关性研究
2019-06-29杨舜样
摘 要:在国家大力开展扶贫行动并提出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的趋势下,上市公司的扶贫行动以及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以2017年披露了年度扶贫资金信息的372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研究了公司治理结构与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扶贫资金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正相关。进一步分组检验,受到产权结构以及地区结构的影响,非国企和东部地区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水平对扶贫资金信息披露的影响更为显著。
关键词:治理结构;扶贫资金;信息披露
一. 引言
随着2016年9月证监会出台《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之后,脱贫攻坚逐渐成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部分,随后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参与精准扶贫并在年报中披露了企业年度扶贫信息情况。在国家和证监会的大力推动之下,许多上市公司从创新产业扶贫模式、教育生态扶贫、转移就业及兜底保障等方面出发,为贫困地区提供不同程度的帮助。同时,证监会将上市公司开展扶贫项目作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并对扶贫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察。因此,近两年,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参与了精准扶贫计划并且在年报中自觉披露企业年度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面对国家的大力倡导,扶贫资金研究逐渐成为会计研究等各方学术研究新领域,同时也成为了政府、证监会、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上市公司披露扶贫资金信息的主动性和质量不够,大多数企业所披露的信息实质性不高,多以充数为主。政府如何考核企业精准扶贫和披露扶贫资金信息,对企业来说能够产生多大的经济效益都需要长时间的探索与总结。
二. 研究现状
近几年来,扶贫资金一直是学术界所关注的话题,学者们主要将研究焦点聚焦于扶贫资金的运行机制、扶贫资金绩效审核以及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等,比如李小云[1](2007)从我国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使用、拨付出发对其使用效率进行分析;冉和光[2](2008)通过对扶贫资金管理进行研究,力求提升扶贫资金运用效率,减少扶贫资金滥用行为。但是很少有学者研究扶贫资金投入以及扶贫资金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张晓佳[3](2018)研究了我国省级政府的扶贫资金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其主要以会计信息质量评价标准为参考体系建立政府扶贫资金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从而研究政府扶贫资金信息披露质量。李苗[4](2017)基于层次分析法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个方面构建了中央政府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的一級指标层。李汉才[5](2015)在研究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当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机制,建立各层次的监督体制,包括线上监督,以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三. 研究设计
一. 研究假设
1. 公司治理结构与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
企业治理结构是否完善是影响企业披露扶贫资金信息的重要因素,治理结构的完整度是衡量企业内部制度规范性的首要指标,高水平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企业日常经营高效运作,同时能够监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上市公司中规模更大、制度更完善的的公司管理层更加积极进行信息披露(沈洪涛,2006)。Haniffa和Cooke(2005)就通过实证验证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有正面的促进作用。一方面,高水平的企业治理结构能够最大程度加大经理人与股东的目标一致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另一方面,高水平的企业治理结构在保证企业内部经营环境的稳定性、减少信息传递成本的同时,对企业日常经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H1:
H1:公司治理结构越完善,上市公司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2. 基于产权性质不同对扶贫资金信息披露的影响
相较于欧美资本市场,我国特有的制度背景将公司性质分为了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对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实际控制人的不同,其对于公司决策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等方面都有所不同。考虑到精准扶贫任务的特殊性,国有企业将扶贫作为一项应有任务,而相对非国企来说,承担扶贫任务可能会带来的社会效应和政府支持可能更多,所以响应政府和证监会的号召表现的更加积极。进而,本文认为非国企上市公司的治理能力对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更加显著。因而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2:相比于国有企业,非国企的公司治理结构对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更显著。
3. 基于地域因素不同对扶贫资金信息披露的影响
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使得中国沿海地区的发展程度高于内陆,且精准扶贫的最终落点对象多是来自中国内陆城市尤其是西部地区。因此,本文以地域划分上市公司类别,将其分为东部地区上市公司和中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由于东部地区多是劳动力充足,高新技术产业发达的经济强省,具有较高的经济产出及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企业的信息披露水平也更高。所以本文认为相比于中西部地区而言,东部地区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对扶贫资金信息披露的影响更显著。
H3:相比于中西部地区上市公司,东部地区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对扶贫资金信息披露的影响更显著。
二.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了在上交所上市的企业作为参考样本,由于企业近两年来才逐渐披露扶贫资金信息,因此本文主要选择2017年披露了扶贫资金信息的上市公司作为最终数据样本。同时,为了保证数据的稳定性,剔除了ST公司以及金融上市公司以及重要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最终保留了372家企业作为分析主体。本文的扶贫资金信息通过逐条查阅巨潮资讯网所有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少量来自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其他指标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
三. 变量定义与模型构建
1. 变量定义
被解释变量为扶贫信息披露水平,用PID(Poverty-alleviati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来表示。解释变量为公司治理结构,参考前人学者选取情况,本文选取了管理层权利(Ceochair)即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来横量治理结构。由于优化管理层权利对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有着重要的作用,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有利于提高经营与决策效率,提升内部监督水平,从而规范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学术界对于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能否有利于公司更加积极披露信息存在着正反两个方面。具有代表性的Nada和Andrew(2007)认为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能够超越部门利益,站在全局审视企业对于社会责任方面的问题,更加积极的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参照相关的研究文献,考虑到相关因素对上市公司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本文选择了公司规模(Size)、盈利能力(Roa)、公司成长性(Growth)、财务杠杆(Lev)、公司年龄(Age)作为本文的控制变量。
2. 扶贫资金信息披露量化体系表的构建
在查询相关文献资料后,发现鲜有1学者研究上市公司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情况,因此本文在构建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的量化体系时主要参考了张晓佳(2018)所构建的扶政府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指数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指数法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量化体系,如表2所示:
具体量化时,根据十五个二级指标逐步打分。对于扶贫工作来说,具体的扶贫工作情况是衡量一家公司在精准扶贫项目中是否优秀的重要指标,而扶贫规划、概要以及后续扶贫计划相对来说无法准确量化上市公司在扶贫项目中的投入值和具体产生的效益,所以本文将打分分值平均分配到每个二级指标上,每个指标的权重相同,总分共计30分。每家上市公司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即为各个二级指标得分相加的总和。由此本文根据建立的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的量化指标体系来衡量各家上市公司披露扶贫资金信息的质量水平。
3. 实证模型的构建
四. 实证结果分析
(1)描述性统计
通过逐条查阅在上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中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情况,上交所的1300多家上市公司在年报或者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了扶贫资金信息的企业只有372家,比例不足三分之一,由此说明尽管证监会大力倡导企业投入扶贫开发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但承担扶贫任务且披露了扶贫资金信息的上市公司比较少,而且各家上市公司所披露的扶贫资金信息质量各不相同。具体描述性统计结果如下表3:
从总分均值情况上来看,总体均值为10.84,最低得分1分而最佳得分为29分,且标准差过大,为5.59,说明上市公司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整体偏弱,且部分上市公司的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情况过于简略,无法起到信息披露的目的。从标准差的情况可以看出各个上市公司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差异过大。从管理层权利来看,平均值为0.19,说明公司董事与总经理兼任的情况不是特别明显。其他变量的特征表现为:各个公司的规模水平参差不齐;公司盈利能力一般;公司的成长性差异较大;公司财务杠杆较为合理;各上市公司上市年限不一且差异较大。
三. 实证结果分析
1. 在总样本的情况下,得到表4所示的回归系数表。
從表4的回归系数表可以看出,管理层权利(Ceochair)的回归系数为1.590,P值为0.035,说明公司治理能力高低与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呈正比例关系,且影响显著。该结论验证了假设H1。
其他控制变量也对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产生影响:公司规模的回归系数为1.170,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规模越大的公司实力越强,公司规模与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盈利能力的回归系数为-0.158,P值为0.007。说明盈利能力越弱的企业希望通过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提高公司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在产品竞争力不强或获利较难的情况下,通过社会效力的提升获取一定利益,进而公司披露扶贫资金信息的意愿更高,信息披露更加详细。
2. 基于产权性质不同的分组检验
基于产权性质的不同,将上市公司分为国企和非国企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如下表5所示:
根据结果显示,非国企公司治理结构与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正相关,且P值为0.016,但国企治理结构系数并不显著。该结论说明相对于非国企的公司治理主要依靠于公司内部的管理层权利,而国有企业的内部制度相对较为完善,具有更高的模式化效应。因此非国企公司治理结构越完善,外部经营和内部治理的水平也就越高。所以,相对于国企而言,非国企公司治理结构对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更为显著。假设H2得到检验。
3. 基于地域不同的分组检验
基于精准扶贫的特殊性,将上市公司从地域上划分为东部地区上市公司和中西部地区上市公司,实证结果如下表6所示:
通过将上市公司进行地域划分,最终得到位于东部地区的上市公司202家,位于中西部地区的上市公司170家,根据上表6的研究结果表明:东部地区中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呈正比,P值为0.060。相反,中西部的企业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不显著。该实证说明,相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东部地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更为显著。假设H3得到证明。
五. 稳健型检验
相比于非上市公司,较大的企业规模和多元化的经营模式使得上市公司内部结构的复杂度更高。由于独立董事作为理性的中立者,能够监督经理人是否偏离战略经营目标,且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因此,此处选取公司董事中独立董事的比例(INDDIR)作为替代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结果仍然显著。
六. 结语
上市公司扶贫资金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企业的规模、盈利能力等都对上市公司扶贫资金信息披露有一定影响。通过资本市场的规制使上市公司意识到精准扶贫是企业需要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上市公司应当通过扶贫资金信息披露使社会了解到其在承担社会责任上所作出努力,在提升企业社会效益的同时能够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
本文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研究上市公司扶贫资金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之前鲜有学者研究过上市公司扶贫资金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问题,所以本文在构建扶贫资金信息披露量化体系表时稍显不足。随着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披露扶贫资金信息,能够收集到的数据资料也就越多,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通过更多的数据检验影响上市公司扶贫资金投入以及披露扶贫资金信息的因素。
参考文献:
[1] 李小云,唐丽霞,张雪梅.我国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机制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7(10):77-8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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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晓佳.我国省级政府扶贫资金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 ,山东农业大学,2018.
[4] 李苗,崔军.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会计之友,2016(04):11-14.
[5] 李汉才.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人民论坛,2015(20):70-72.
[6] Chow CW, Wong Boren A. Voluntary Financial Disclosure by Mexican Corporations[J]. Accounting Review, 1987, 62(3):533-541.
作者简介:
杨舜样 女 1995.08.28 四川省成都 会计学在读研究生,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研究方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