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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制度的利与弊

2019-06-29曹钧淳

科学与财富 2019年36期
关键词:利弊

曹钧淳

摘 要:在企业的运营管理中,一些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往往濒临破产危机,当企业的到期债务不能如期偿还的时候,就可能导致企业破产清算,实施破产制度,是保证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企业来说,也是有一定的必要的。就破產制度来看,其具有一定的好处,也存在一些弊端,对此,本文对于有破产制度的利弊进行分析,为更好的认识公司破产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破产制度;利弊;清算;偿还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在运行中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债务问题,有自身融资产生的债务,有业务发展中欠下的债务,有发行证券留下的债务等等,这些债务到期的情况下,企业如果没有能力偿还,往往需要通过破产结算来终结公司发展,以给予债权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企业来说,出现债务的偿还能力不足,也表明了公司的运行状况不佳,经营不善,继续经营,债务可能进一步膨胀,到时候,企业的净资本不断减少,债务不断扩大,企业更没有能力偿还当期债务了,对此,实施破产清算是由必要的。

1.破产制度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情况下实施的一种对于公司资产的处理办法,相应的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相关法院依据以及申请,将债务人的所有财产进行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办法执行,最终实践对于众多债权人以及债务人之间的债券债务关系的处理。

2.破产制度的利

相关企业或者是利益相关者在相关经济活动中,向法院提出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申请,通过这一形式来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以达到对于债务偿还的目的。这种制度实施主要是为了有效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此外,也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公司进一步深陷财产债务的纠纷中。企业破产是将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拍卖,以获得相应的偿债资金,在破产补偿中,一般是按照注册资金来进行清算的,要是超出注册资金,相关的资产依然是债务人所有,一些债务人可能为了避免履行偿还全部债务的责任,申请破产,而破产后企业还能够获得一部分资金,这些资金多的情况下,企业还可以重新另开。实际上,破产有时候对于企业来说,是躲避债务的好方法,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可能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这时候申请破产,债权人也不能获得全部债务的赔偿。

从市场经济制度角度来看,破产制度是其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退出机制,也是目前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和内容。依照破产法中的相关规定,破产不仅仅是简单的对于企业进行破产清算,还有相应的重整、和解等豁免制度,通过破产重整来帮助一些在短时间内出现经营困难和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重新整顿,解决眼前的棘手问题,帮助他们重新获得偿债能力。因为对于债权人来说,一些企业虽然暂时没有相应的偿债能力,可能到期债务不能如期归还,而如果此时直接对于企业进行破产申请,那么依照破产清算所能获得的相关资产也不一定能够对于他们全部的债务进行补偿,这样债权人是有一定亏损的,而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延缓破产申请,或者是进行破产重组,帮助企业走出困境,那么企业可能重新获得一定的偿债能力,偿还全部债务成为现实,债权人也不必因此遭受损失。

就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来看,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化,相关的经营和发展风险都在不断增长,很多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可能一有疏忽就导致资不抵债的境况出现,对于那些的确是因为自身经营能力不足、竞争力缺乏的企业,实施破产清算是符合市场竞争规则的,实现市场经济的退出机制,达到优胜劣汰的发展目标,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而对于一些经营能力强,且具备行业竞争优势的企业,他们出现这种情况可能只是一时的困境,这样直接让企业退出市场实际上是不合理的,也会影响优质资源的利用,所以,针对这类企业实施破产重整,为企业的重生提供机会。对于企业来说,破产重整实际上是为他们解决眼前的困难,并完成债务清偿过程中设计的一个缓冲阶段,为企业的再度重生赢得以此机会。企业在申请破产重整的过程中,能够获得相应的破产保护的权利,此时,企业的相关债务的利息可以通知计算,企业所有财产保全措施也可以解除,在重整的过程中,可以实施对于企业的相应财产的担保权暂停,为企业解决了很多官司的困扰,让企业有时间、有精力、有资源来应对发展中的困难,为实现重生赢得机遇。

3.破产清算的弊端

就企业破产清算的弊端来看,这对于企业而言,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对于一些发展关系链多样化的企业来说,他们一旦申请破产或者破产重整,相关的供应商、客户、员工等都可能认为企业经营状况堪忧,对于企业的信心大减,他们对于企业的支持也会动摇,而即使企业实现了破产重整,获得新生,但是想要建立在相关方面的信誉和信心,还是比较困难的。

此外,目前很多中小型企业中,企业的实际法人和控制人是同一个人,因此会存在个人账户公用或者公司账户私用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企业和个人无法有效区分,在进入破产程序后,有可能造成企业控制人个人资产被卷入破产财产中,导致相关控制人个人资产损失。

对于债权人来说,进行破产清算后,他们可能要接受获得的清偿资产和实际的公司债务金额不对等的风险,即企业的实际破产清算资产资不抵债,这时候不能补偿的部分需要债权人自行承担,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损失是必然的。

总结:企业破产制度的实施是市场经济制度下的产物,对于利益相关者来说,破产制度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利弊,但是这也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在企业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进行破产清算能够淘汰一些落后的企业和生产方式,防止企业债务清偿风险进一步增大,此外,破产清算中,针对一些有竞争力和发展优势的企业,可以进行破产重整,为企业争取新生的机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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