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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分析

2019-06-29焦琪雁

科学与财富 2019年36期
关键词:义务权利

焦琪雁

摘 要:对于自然人来说,其自身的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他们依法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资格,这是自然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参与其中,并获得相应权利和义务的基本依据,也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地位的重要标志。分析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有利于更好的把握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关键词:自然人;民事主体地位;权利;义务

1.民事主体的内涵

民事主体实际上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主体指的是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也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法律确定具体的民事主体的资格。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将民主主体资格归纳为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类。而其中,国家则是特殊的民事主体,在特殊情况中,可能需要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例如发行公债、在对外贸易中以政府名义签订贸易合作协定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一般将享受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而旅行义务的一方则被称为义务主体。而在一般情况下,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是统一的。就民法来看,其主要是针对商品经济关系调整和发展设定的私法,在商品关系中,劳动交换是在对等情况下开展的,属于等价交换,这也说明了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都是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在一部分民事法律关系中,也存在双方各自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情况,例如在无偿合同关系中,双方中一方为权利主体,一方是义务主体,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是也不可忽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可以都是单一个体,也可以有一方是单一个体,一方是多数,还可以双方都是多数。在一些民事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可能是特定的人,而另一些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也可能是特定的关系。

2.自然人和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的是其依照法律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一种资格,它让相应的自然人能够参与到民事法律关系中,获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是自然人民事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就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来看,其主要包含以下几大特征:

第一,平等性,民法通则中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这种平等主要指的是机会平等,这里指出了自然人参与民事活动的机会都是一样的,这也是促使他们在民事活动参与中获得结果平等的前提基础。

第二,法定性。民事权利能力实际上也是自然人生存资格的体现。通常情况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来自于相关法律规定的,自由约定是不能形成民事权利的,所以民事权利能力来源于法定,是法律赋予了相应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

第三,人身性。按照相关法律文件的内容界定,自然人具备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他们一出生开始就具备了,这一权利伴随着他们直至他们死亡,因此,民事权利能力也具有人身性,是和自然人的生命密切相关的,只要一息尚存,民事权利能力就存在。

第四,不可转让性,法律规定,任何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是不能进行转让的,即使是当事人自己愿意转让或者放弃,都是没有法律效应的,这种能力是法律强制赋予自然人的。

自然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和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中只要年满十八周岁,有自主行为能力,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监护,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行使民事权利(其中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未发病期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自然人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要想成为民事主体,除了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外,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自然人来说,其民事行为能力主要指的是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获得相应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资格。这种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规定的,除了易发剥夺外,其他人和其他机构是不能限制和剥夺的。相对于民事权利能力来说,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具备的,上文提到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这一过程中都具备的,而民事行为能力则是需要意思能力来作为基础,有意思能力就是有行为能力反之则没有行为能力。对于民事行为能力,在《民法通则》中规定,按照相关自然人的年龄、智力以及精神状况等因素,可以将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类:分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其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来获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这类自然人需要满足年龄达到18周岁,也包含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往往是因为自身的年龄、智力以及精神状态因素影响,导致他们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不足,对于这类民事行为能力种类的自然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群可以在法律限制的相关范围内行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不得超出法律的范围划定,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法律规定他们的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来代为执行。

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来说,他们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两者同时拥有,他们才能够获得民事主体地位,这两者缺一不可,是确定民事主体地位的关键要素。而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是必然的,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够发挥民事主体在社会生活和法律范围内的积极作用,保证相关社会秩序有序进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总结: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确立中,需要同时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根据这样的民事主体地位界定,一些自然人就不能纳入民事主体的范畴,确立相关民事主体,是依法开展相关社会事务和工作的基础。针对民事主体地位确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才能更好的明确相应民事主体能够享受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这也是相关法律制度制度和完善中需要把握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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