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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与市民社会关系探讨

2019-06-29李景

科学与财富 2019年36期
关键词:市民社会民法关系

李景

摘 要:现阶段,我国的立法工作正在不断深入开展,相关的立法模式也不断发展完善,立法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在相关学术研究领域,也掀起研究的热潮,其中,对于市民社会以及法治进程之间的关系研究也越来越密集,市民社会概念逐渐被接受。而民法则是市民社会中的一种法律形式,属于私法范畴,这一法律文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密切,针对两者间的关系研究也比较多,这对于进一步促进民法完善,实现市民社会和民法的适应性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民法;市民社会;关系

民法设立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协调相关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相关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而市民社会强调个人自由,这里的自由包含很多内容,有人身自由、财产自由、思想自由、活动自由等等,研究民法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有助于相关立法体系不断完善。

1.对于民法的理解和认识

在《民法通则》中,针对民法进行了定义,强调这是协调相关社会个人和法人之间全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综合,这也是民法学习中首先接受的概念。但是在进一步的学习研究中,不难发现,针对民法的概念还可以更深层次的理解。在社会中,公民是宪法学习中的第一个概念,公民是自然然人,在其所在国家中,公民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承担义务并享受权利。就公民的性质来看,其具备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其中自然字数指的是公民是在自然生理规律中出生和发展的生命体,而其法律属性主要是将公民作为国家成员的身份来看待的,指出公民在社会活动中需要承担的义务和可以享受的权利。因此,可以看到,民法中的主体不止是本国公民,也可能影响外国公民,且自然人也要超过公民的范畴。所以在民法概念界定中,指出公民是具有公法色彩的说法欠妥。

民法实际上是起源于古罗马法的,罗马法的是民法中,指出民法是指以规范自由人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成为使命的法律规范的综合,针对其中的自由人认识,不能仅仅将其看作是人,也可能包含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等,这里强调的重点是自由,指的是有自由身份的人。因为在古罗马中,自由人并不是所有人,享受自由权的人也只是一部分,没有自由权的人被称为奴隶。自由人中也包含市民和外国人。

2.市民社会

这一概念是起源于古希腊的,在当时,这一概念指的是政治共同体。而在古罗马,这一概念有部分的内涵丢失。黑格尔的研究中,認为市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是不同的,将国家和市民社会割裂来看。他认为市民社会指的是所有独立单个人的联合,在这一社会中,相关成员利益的实现、财产和人身的保护、福利保障等等的实现,都依托法律,因此相关的联合是以法律为基础的。在后续的研究中,马克思对其思想进行批判,指出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促进了市民社会的发展完善。他指出,市民社会包含相关个人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中的所有物质交往,这里包含整体社会的商业和工业生活。这强调了市民社会是受生产力以及其交往形式约束的,也就是说,怎样的经济关系成就怎样的政治国家,而市民社会则是国家的基础部分。后续研究中,进一步指出了市民社会的本质,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进行区分,认为市民社会是特殊的私人利益关系总和。而目前市民社会强调拥有个人自由,认为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基础。

3.民法和市民社会的关系

3.1民法是基于市民社会而生的

可以说,市民社会是民法产生的重要经济基础,而民法则是市民社会发展的上层建筑,市民社会的出现,为民法的建立和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群众基础、经济基础,民法的产生进一步为规范市民社会秩序提供了约束和指导。就市民社会发展来看,市民社会的实质是市民之间的权利关系。而市民社会中出现的这种具有私法性质的民法,就可政治社会中存在的公法之间出现矛盾,因此需要对于这种矛盾采取有效的调节方法,这也是民法存在的最主要意义。就权利视角而言,民法中对于权利和义务关系比较清晰,民法的具体立法也是从市民社会中不断学习和提取的,民法更像是从市民社会土壤中生长出现来的果实。而就私法层面而言,市民社会中原始的契约形态也是民法形成的基本思想气源,强调市民能够在权利和义务关系中进行协调,促进相关纠纷问题得到解决。

3.2民法是市民社会价值理念的重要载体

市民社会属于私领域门这一领域实施的法律法规也被称为私法,民法是私法的核心组成部分。民法是市民社会中的私法形式和内容,也是对于市民社会价值追求的一种内在体现。可以看出,市民社会和民法的价值观念是一致的,在民法中,市民社会的价值观念得以体现,所以说,民法是市民社会价值观念的重要载体。

3.3民法是市民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

在市民社会中,民法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民法是市民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民法为市民社会的发展和秩序提供了相应的规范,对于相关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对于促进市民社会的发展实际上是由很大促进作用的,民法支撑市民社会的发展,市民社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民法的更新和完善。相关市民社会中,社会成员的需要、人身权利和财产保护、福利、纠纷处理等,都离不开民法的保障,这也是维持市民社会基本稳定和发展的前提基础。对于市民社会来说,民法能够有效协调其中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能够有效保障社会稳定和秩序,没有民法保障,市民社会的发展就不能在相应规范体系中有效发展。

总结:民法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的,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市民社会中,民法作为私法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正确认识民法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的处理好市民社会中的一些事物,用有效的法律眼光来看待相关事务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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