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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的“天志明鬼”思想

2019-06-28张玮瑜

北方文学 2019年15期
关键词:墨子思想

张玮瑜

摘要:天志明鬼思想是墨子“兼爱”理念在精神层面的反映。首先指出墨子的“天志明鬼”的积极意义,然后揭示天志、明鬼思想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不足,最后指出天志明鬼思想的核心价值以及在当代的批判与继承。

关键词:“天志明鬼”思想;墨子

春秋末期战国初期,社会正在经历大动乱、大变革,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压迫愈深。墨子提出天志明鬼思想,希望借用民间和神鬼超自然的力量,阐发自己的政治主张,得到统治者的重视,从而为普通百姓发声,实现“兼爱”。

墨子“天志”、“明鬼”思想中的利与弊、理论自身的内在矛盾与发展,以及其在当下社会中的扬弃之处,这些都是笔者在本篇中所要进行论述的。

一、理想状态

墨子的“天志”、“明鬼”思想是墨子为底层劳动者发声的体现,其思想的理想状态是实现以下三个方面:一为约束统治者,并劝导统治者行善政;二为借此规范百姓的日常言行;三为希望在民间乃至官方建立起“重义”的价值信仰。

《墨子·天志上》:“顺天意者,义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1]146。”顺从天意是仁政,反对天意则是暴政,而天意的要求则分为天之不欲与所欲。“天之不欲”是: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1]152。墨子借上天反对来警示统治者,强国不要欺压弱国,权贵不要压榨贫贱。《墨子·天志下》:“顺天之意,兼爱天下之人”[1]162,要求统治者施行仁政,关注百姓民生。为了使天志更具约束力,墨子提出“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为暴,天能罚之。[1]151”利用鬼神表达“兼爱天下”的政治主张,并警戒统治者。

鬼神的赏善罚恶不只针对统治者,同时也引导普通百姓行善。《墨子·天志上》:“天欲义而恶不义。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1]144”借天之所欲,劝导百姓行仁义之事。又提出“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1]152”希望有气力的人能相互帮助,有道德的人能相互教导,有财物的人能相互分享。上天了解世人的一言一行,鬼神会对所有人进行监督和赏罚,“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1]145”百姓对鬼神怀有敬畏之心,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让人们能做到存善心、行善事。

除此之外,墨子还希冀用“鬼神”宗教思想为人们提供信仰支撑。墨子从天志衍生出天欲、天德与天贼观念。天欲观在前文已有交代,此处不再详述。天德观是“观其事,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人。三利无所不利[1]153。”而天贼则与此相反,行三不利。无论是天子诸侯还是平民百姓,都必须做天所欲之事,符合天德之利,如此可以为圣贤之人;否则就是天贼,必会被鬼神惩罚。

因此,墨子提出的“天志明鬼”思想的理想状态,对于道德约束失效的乱世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尤其是针对统治阶级。春秋末期、战国初期,社会中既没有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力量,传统的道德礼制也变得脆弱无力,而“刑不上大夫”使贵族们免于法律的限制,唯有不可掌握的鬼神之力成为统治者的制衡。墨子利用原始宗教中人们对自然鬼神力量的敬畏,并以“兼爱”为核心加以改造,站在广大底层劳动者的立场上,通过上天的力量来限制贵族统治阶层的特权,陟罚臧否,竭力维护普通民众的利益,体现了底层人民对统治者剥削的反抗。

二、矛盾与不足

尽管墨子的“天志明鬼”思想有着积极作用,但由于时代局限性,其学说自身依然带有很大的矛盾和不足。

首先,借用鬼神的力量来约束统治者,从而实现“兼爱”政治主张,这样的目标明显带有空想性。兼爱思想在诸侯割据、礼崩乐坏的社会大环境下不可能为统治阶级所奉行。而鬼神是虚无的,所谓上天对君主权力的监督与奖惩制度,其实只是心理暗示和道德约束,不可能真正达到约束统治者的理想状态。

其次,墨子的天鬼思想并没有脱离等级限制。《墨子·天志下》:“然而正者,无自下正上者,必自上正下。[1]161”墨子认为能监督和赏罚统治者的只有比君主更“高级”的鬼神,而不可能是处于“下位”的百姓。而“这种主张也常常使得广大劳动者在残酷的剥削下,拼命降低生活的要求,拼命多做工,不敢萌生人和反抗的念头。”[2]78从这方面来看,墨子并非积极鼓励底层百姓作斗争,而是处于被动的等待状态,这不仅没有达到为底层人民发声的基本要求,甚至打压了被统治阶级的反抗精神。

此外,在墨子的天鬼思想中,人的地位始终被放置在鬼神之下,這与春秋战国时期要求凸显人的价值的时代趋势相反,呈现出一种历史的倒退。在《墨子》的天志篇中,多次出现“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类似的表述。墨子认为行事的标准应以符合天的要求为最高宗旨,而非人的需求,弱化了对人本身的关注。我们要区分好墨子的天志观与非命观,要肯定“非命观”中“人定胜天”的积极意义,但是也不能否认墨子天学中存在的“返古”趋势。孔子认为“子不语乱神怪力”,老庄提出“道法自然”等,这些都体现出诸子百家对鬼神持有怀疑态度,将理论研究的重点转向关注人与社会。而墨子的“天志明鬼”思想却是立足于原始的天鬼之说上,与时代发展趋势相悖。

墨家思想“一方面对鬼神的重要性极力渲染,另一方面又持有一种为人所用的现实的实用态度。”[3]128像《公孟》《贵义》都反映出朴素唯物论,体现墨子和其后学对鬼神的争辩。“他既有‘天志、‘明鬼的有神论思想,也有‘非命、‘尚力的无神论因素,形成谬误与真理的奇妙结合。”[4]56

“天志明鬼”思想由于历史因素,并没有突破时代的限制,依然深受封建统治思想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消极地要求劳动人民安时顺命,麻痹了人们的抗争革命精神,这是墨子“天鬼”思想中最遗憾的不足。墨子后学在哲学层面上争辩的有神论与鬼神论并没有触及政治利益,小生产者的落后性亦由此展示出来。

三、思想核心与现代意义

墨子的“鬼神论”,其核心是在宗教层面上阐述和巩固“兼爱”思想。墨子认为天有意志,并将天作为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让鬼神帮助实行上天的意志,实施奖赏和惩罚,因此“天志思想”和“明鬼思想”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都为“兼爱”这一核心政治主张服务,从这个角度来说,墨子所谓的“天志”实质上就是他本人政治主张的体现。

“君权神授”观念是为了维护君主统治,而墨子的天鬼观代表的是广大劳动者的立场与利益,是小生产者意志的扩大、引申和幻想,从根本上说代表的是劳动人民,反映对统治阶级残酷压迫的反抗,目的在于限制统治者为所欲为。尽管墨子的宗教思想依然不可避免地带有封建等级观念,但不能因此抹杀墨子为创造“兼爱非攻”、和平共存的理想社会而付出的努力。

因此,对待墨子的“天志明鬼”思想,我们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未知事物上,抛弃墨子“天鬼观”中对天、鬼、神的过度崇拜,回归科学辩证唯物主义;在对权力的监管上,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而非依靠虚无的鬼神进行赏罚,建设法治社会。同时,我们应当发扬墨子天学中的兼爱、重义思想,劝导人们关爱团结,相互帮助,打破“物质至上”的社会冷漠。

参考文献:

[1]谭家健,孙中原.墨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任继愈.墨子与墨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3]张晓虎.战国社会思想与墨子宗教观的内在矛盾[J].云南社会科学,2004(06).

[4]孙中原.墨学通论[M].辽宁: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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