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树监督刚性之“威”
2019-06-28
近年来,宿迁市宿豫区人大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党委要求,始终将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为目标,在改善监督方式和增强监督刚性上大胆创新,不断提升监督实效,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有为、有位、有威”。
以依法履职为基础创新跟踪问效。为推动党委中心工作高效落实,更好的体现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经过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出台了《宿豫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跟踪问效监督的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有“贯彻区委决策决议不力致使区委中心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中被区委、区政府列为后位重管”、“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专项工作审议意见以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与建议不力”和“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等四类问题的“一府两院”组成部门或所属单位,可被列为跟踪问效对象,对象确定后,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公开督察、公开评议、公开问责”三个阶段分别实施跟踪监督。《办法》强调了实施步骤每阶段的结果运用,每个阶段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专题听取并审议被跟踪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并对其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80%的单位必须进入下一阶段,对被“公开问责”的单位,将启动“特定问题调查”或“撤职案”程序,涉及严重违纪违法的,区人大常委会将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纪处理,同时对涉及非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干部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区委区政府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公开问责情况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办法》还特别强调了全程公开性,被跟踪问效对象的确定、跟踪问效过程、跟踪问效结果均公布于媒体,确保跟踪问效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各界再监督。
以落实举措为抓手推进跟踪问效。一是开展专题询问。开展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跟踪问效的重要抓手。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问题,宿豫人大通过加强沟通、强化督办,通过专题询问形式,推动跟踪问效公开督察工作。专题询问由区新闻媒体全程录像播出,同时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坚持“始于问而不止于问”的询问原则,全面加大专题询问会后跟踪督办力度,相关问题会后及时得到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抓好评议工作。结合跟踪问效“公开评议”环节开展部门评议工作,连续几年对因机关效能和政(行)风建设、招商引资等被区委末位重管的区商务局、发改局、旅游局等单位进行公开评议,相关单位现场接受人大代表质问,一一作答,同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与跟踪问效“公开评议”阶段相关要求相挂钩。公开评议以来,被评议单位的各方面工作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考核位次在全区都有提升,得到各方面肯定。三是强化届中述职。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为原则,抓好对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并与跟踪问效办法紧密结合。每年初收集“一府两院”各组成部门本年度重点工作及目标,年终“回头看”,一一过堂,完成情况较差,影响区委中心工作开展的将被列入跟踪问效。同时健全“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报告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都要安排“一府两院”部分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职以来的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大大增强了“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
以不断创新为动力深化跟踪问效。一是以提升代表监督促进跟踪问效。为保障代表监督权行使,经过深入调研,出台了《宿豫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区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作用的意见》,《意见》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内容、代表活动的组织和保障、代表履职的监督考核以及代表活动成果的转化作了细致规定,并引入“优奖劣汰”机制,多方面推动代表履职尽责。作为代表工作的重点,我们着力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每次人代会都采用公开测评的方式让全体人大代表对上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满意度低于规定要求的,办理单位列入跟踪问效范围。二是以严格干部任命促进跟踪问效。作为跟踪问效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对拟任命干部任前监督,出台了《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建立了法律知识考试题库,《办法》规定:凡是需提请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全部要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低于6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本次常委会不予提请审议,两个月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退回任职提请,并且半年内不得再向常委会提请任命其职务;对“两院”法律职务任免,成立了以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以《法官法》、《检察官法》相关要求作为审查依据,对拟任命人员不具备法律规定任职资格的,不得提请常委会任命其担任相应职务,坚决不打“和牌”。三是以夯实基层工作促进跟踪问效。制定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一个载体、三项制度、六个到位”规范化建设目标。“一个载体”是指在乡镇、街道建立“人大代表之家”,作为代表履职的载体和平台;“三项制度”是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例会制度和“一家双联三议事”制度;六个到位”是指乡镇、街道人大要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代表作用发挥到位、工作机制到位、网站建设到位,从机构设置、履职形式、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上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进行了规范,为下一步乡镇(街道)人大更好履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