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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实施情况实证研究
——以46所高职院校为例

2019-06-27

职业技术教育 2019年6期
关键词:学徒师傅校企

钱 娴

一、问题提出

职业教育形式并非都来自于学校教育,而是来自于某种形式的现场学习。其中被作为制度流传下来的,就是“学徒制”[1]。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工业革命的兴起,工业流水线对简单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量激增,传统的学徒制已远远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学徒制逐渐被抛弃。正当人们逐渐遗忘学徒制时,德国双元制——学校和企业紧密合作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助推德国经济飞速发展,再度引发了人们对学徒制的热情和期待。20世纪80年代,我国在引进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后,也开展了一些试点工作。近年来,现代学徒制的推进逐步加快。国家在教育决策层面多次提出明确要求,2013年12月,教育部组织开展了现代学徒制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专项工作。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要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推开试点工作。2015年8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公布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5]29号),由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现代学徒制越来越受重视,但理论层面还没建立相关的研究体系,实践层面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针对我国现代学徒制实施中的种种问题,本研究以江苏省为例,调研江苏省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实施现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对江苏省现代学徒制政策的制订提供参考。

二、调研设计

(一)研究结构与内容

对江苏省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情况进行问卷调研。问卷主体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填表单位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是各院校现代学徒制具体开展情况;第三部分是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实施情况总结;第四部分是高职院校对推进现代学徒制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对象

面向江苏省90所高职院校开展关于现代学徒制实施情况的调研。

(三)数据收集与分析

课题组采用“现代学徒制办学情况调查统计表”,于2018年9月至10月对江苏省90所高职院校负责现代学徒制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截至2018年9月30日,学校课题组共收到来自49所高职院校的调查问卷,问卷回收率为54%,其中有效问卷46份,占比94%。

三、问卷分析及主要结论

(一)江苏省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总体开展情况

1.现代学徒制受到越来越多高职院校的青睐

通过对有效问卷的统计,共有46所学校的224个专业同326家企业开展了现代学徒制项目的合作。截至2018年9月30日,累计学徒招生人数为16391人,累计现代学徒制班级数量为552个。目前,学徒制班级数量为400个,正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学生数为12196人,已毕业的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学生数为3414人,且46所高职院校均具有校企共同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学徒考核标准。现代学徒制已经被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所青睐,并逐步成为江苏省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

2.国家示范(骨干)、省示范(骨干)、省高水平公办院校现代学徒制开展意愿较高

在回收的46份有效问卷中,公办院校41所,占比89%,民办院校5所,占比11%。在公办院校中,国家示范(骨干)、省示范(骨干)、省高水平建设院校共计35所,占公办院校的85%,见图1。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公办院校相比民办学校在推进现代学徒制项目方面的积极性更高。另外,学校办学水平越高,推进现代学徒制项目的意愿可能更高。

图1 学校基本情况

(二)校企双方内涵式合作情况

1.学校制订现代学徒制政策的积极性高于企业

通过对46份有效问卷的统计,截至目前,已制订现代学徒制相关政策的学校共有32所,占比70%。制定有关现代学徒制政策的企业有21个,占比46%。校企双方政策的制订反映出,江苏省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正逐步走向正规化。但校企双方政策制订比例的差异,也折射出现代学徒制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的困境。

2.现代学徒制归口管理部门以教务处为主

在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高职院校中,均有专门的归口部门进行管理,其中归口部门在教务处的有35个,占总数的76%。教务处与其他部门(如学校高职研究所、法规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共同管理现代学徒制的学校共计4个。其他归口部门分别是产学合作部、教学服务中心、科研产学处、现代服务学院、职业发展中心等。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大部分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归教务处管理,说明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有其特定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评价考核方式,归口教务处便于教学管理。

3.学校对现代学徒制的经费投入越来越多

在开展现代学徒制的46所院校中,有经费支持的学校共43所,其中学校列有专项现代学徒制经费的有40所,占比87%。2015-2018年,学校现代学徒制经费投入金额分别为1479.625万元、3042.637万元、4576.95万元、5562.585万元。4年共投入总金额为14661.797万元。2015-2018年,经费投入呈逐年增长趋势,说明江苏省高职院校越来越重视现代学徒制的开展。

图2 现代学徒制经费投入情况

4.越来越重视合作协议的签订

在46所高职院校中,有224个专业同326家企业进行合作,其中,有221个专业和317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签订协议的比例为99%。在签订协议的专业中,签订四方协议的有18个,占比为8%。签订三方协议的有198个,占比为90%,签订两方协议的有5个,占比为2%。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规定学校、企业、学徒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起到较好的约束作用,能有效维护各方的利益。

图3 现代学徒制协议签订情况

5.学校越来越重视企业师傅的聘用

学校聘用企业师傅的数量增多。在开展现代学徒制项目中,学校会聘用企业师傅,其中,2015-2018年,学校共聘用企业师傅人数分别为596、953、1412、1609人。4年共聘用师傅总人数为4570人。2015-2018年,学校聘用企业师傅人数呈逐年增加趋势。在46所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问卷中,2015-2018年没有聘用企业师傅的学校数分别为17、9、5、4。从侧面反映出江苏省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的开展越来越规范。

图4 学校聘用企业师傅情况

越来越多的学校有企业师傅聘用标准。在回收的46份有效问卷中,有44个学校在开展现代学徒制中,有明确的企业师傅聘用标准和管理办法,占总数的96%,没有明确企业师傅聘用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占比4%。企业师傅聘用标准的制订说明现代学徒制在实施推进中越来越规范。

大多数学校给予企业师傅一定酬劳。在回收的46份有效问卷中,有34个学校在聘用企业师傅时,会给予师傅一定的劳动报酬,占总数的74%。有12个学校没有给予企业师傅报酬,占比为26%。从侧面反映出,学校是推进现代学徒制的主力,是付出较多的一方。

(三)学徒在企业学习情况

学徒在企业的平均学习时长高于顶岗实习。学生作为学徒在企业的学习时长为2~24个月不等。经统计分析,平均时长约为9.8个月。

大部分学徒工资集中在1000至3000元。学生作为学徒在企业学习期间,企业平均每月给予学徒的劳动报酬为0~5000元不等。其中,有20家企业不给学徒发放工资,占比7%。有23家企业给学徒发放的工资小于1000元(不包括0元),占比8%。有81家企业给学徒提供的工资在1000~2000元之间(包括1000元),占比27%。提供工资在2000~3000元(包含2000元)的企业有100家,占比34%。工资在3000元(包含3000元)以上的有70家,占比24%。还有的专业在同企业合作中,分不同的年份发放工资,如第一年每月500元,第二年每月1500元,或者1~4学期每月工资为200元,5~6学期按轮岗情况发放工资。学徒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生,又是企业员工。学徒在企业学习工作期间,企业应按一定标准给予学徒津贴,津贴的多少在我国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未来还需进一步探讨。

图5 学徒月均劳动报酬

四、江苏省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实施中的困境

通过对问卷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统计分析,校企双方学徒制管理政策的制订,企业师傅标准的制订、协议的签订越来越规范,江苏省现代学徒制的开展逐步从形式化走向内涵式发展。为更深入地了解现代学徒制具体实施情况,问卷第三部分设置了开放式问题,深入调查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在实践中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课题组对参与现代学徒制项目的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通过对问卷开放式问题和访谈记录的整理分析,江苏省高职院校在推进现代学徒制开展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困境。

(一)保障现代学徒制实施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1.政策规定较笼统

2014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2014]19号)提出,“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制订了工作方案。现代学徒制的政策逐步清晰,但总体上仍然比较宏观。在46份调查问卷中,有42所学校提到在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实践中常常因缺乏政策依据而影响学徒制的进展,如师傅标准是什么?谁来监管学徒培养的质量?师傅带徒弟的津贴谁来支付?学徒责任险谁来购买等。在实践中,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特殊情况,如江苏省某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和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提到,属于国有企业的中铁集团、医院等单位由于受到主管部门及相关政策限制不能自主招聘,招工即招生一体化的瓶颈没有完全打开。

2.政策刚性约束少

2014年,教育部虽然针对现代学徒制发布了专门的政策,但是无论是法律条文还是政策规定,通常以倡导性的要求居多,刚性的要求少。颁发的政策缺少对不履行法律规范执行情况需承担后果的规定,也缺少监督执行的主体等。调查中,许多学校提到找企业合作困难,许多企业缺少社会责任感,国家刚性要求少。同时,在开展现代学徒制中,当学校、学徒、企业之间发生矛盾时,参与方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护权益。

3.法律法规不明

一些重要的法律关系没有澄清。调查中,有36所学校提到学生在企业做学徒的法律身份问题。虽然《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中规定,“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如果学徒是企业员工身份,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就要按地方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他们劳动报酬,还要为他们交纳各种社会保险。但在本次调研中发现,7%的企业是不支付学徒工资的,更不要说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护学徒在企业劳动期间的权益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经费划拨机制不健全

1.经费如何分摊

调查中,许多学校和企业提出学徒培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不知该如何分摊,国家和地方缺少相关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现代学徒制的实施需要大量经费,包括指导教师、师傅的课时津贴、学生的劳动报酬、教学管理费用以及企业对学生管理、生产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等。在德国是由企业承担学生在企业培训和实习的全部成本,学校承担学生在学校的成本。在英国,国家出资购买培训,企业和培训机构可以获得经费补助,但我国既没有像德国企业一样投资学徒培训的传统和责任感,也没有像英国政府那样出资提供经费,造成现代学徒制推进困难。

2.经费如何划拨

目前,虽然有些地方政府提供了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专项经费,用于校企合作时聘用企业师傅、提供学徒津贴和指导教师补贴等,但这部分经费总体上较少。访谈中,企业认为政府的生均拨款费用以及全部的学费,大部分直接流入学校账内,师傅工资、学徒培养经费等应由学校出比较合理。经费划拨机制不健全,一方面降低了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导致职业院校片面追求生源数量,不在乎生源质量,没有好的学徒来源,不利于现代学徒制的深入发展。

(三)企业缺少参与学徒培养的内生动力

1.企业合作不积极

访谈中,问到参与现代学徒制项目有何顾虑时,企业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企业投资净成本高。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需要3年周期,企业需投入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学徒在培训中,虽然也会为企业创造劳动价值,但是企业投资学徒制开支也很大,主要有学徒培训材料、学徒培训师资费用、学徒津贴、实训基地建设、学生保险等。当企业投资净成本过大时,影响企业参与学徒制的热情。二是回报低。企业作为经济组织,有逐利的本性,需要考虑投资和回报。企业投资学徒制,耗费大量人力资源和资金,企业除考虑学徒创造的价值作为回报外,还期待获得潜在的回报,主要包括降低招聘成本、降低入职培训成本等。三是投资风险大。市场存在“偷猎外部性”,学徒期满后,许多学徒没有留在学徒培训企业,而是在劳动力市场重新选择企业就业。企业考虑到投资风险,不愿意提供学徒岗位,比如德国,虽然“双元制”发展很好,也存在上述问题。四是奖励少。在英国,政府购买培训,企业会有一定经费补贴,国家也会通过税收杠杆进行平衡。在我国,政府对提供学徒制的企业没有明文规定的奖励,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参与热情。

2.需求不足

访谈中了解到,许多企业在招聘时,对求职人员技术技能的掌握度和熟练度的考虑不是第一位的,最看重的往往是员工的基本素质。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如果没有良好的基本素质,即使技能水平再高也不会考虑。在我国创新型高技术企业普遍不多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为了使招聘来的员工能快速适应工作岗位,无论是从职业院校招聘来的毕业生,还是从社会上招聘来的劳动工人,一般会主动为他们提供在岗技能训练。企业并不担心不与学校合作,会对其员工的工作能力产生多大影响,因为他们自己已经有针对新员工的技能训练安排[3]。

(四)招生招工一体化实施困难

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是开展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4]。“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 、校企联合培养”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大力推行的。但现实中,通过调研发现,学校和企业普遍反映招生招工一体化很难实现。首先,学生存在顾虑。一是怕失去择业选择权。学生普通高中或中职毕业,职业方向不明确,不愿意过早地失去择业权。二是怕沦为企业廉价劳动力。一些学生认为到企业学习或工作,为企业创造了生产价值,而企业不给工资或给的工资比市场少很多,成为了廉价的劳动力。三是怕不能继续升学。我国传统文化强调“学而优则仕”,许多学生担心学徒制影响升学。其次,员工学籍问题。企业招收的员工目前还不能直接变为高职院校的学生,学籍问题无法解决,影响了企业招工的积极性。

(五)学徒培养标准不明

在调研中,有70%的高职院校和46%的企业有专门的现代学徒制管理规定。有90%的高职院校与企业、学生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对相关管理规定和三方协议文本的分析发现,在学徒评价考核方面,评价主体单一,主观随意性大,尤其是企业方面,主要依赖企业师傅对学徒的评价,而许多企业没有师傅聘用标准。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知识结构和能力也存在差异,容易导致双方对彼此考评体系的认可度较低。我国现代学徒制由于缺少行业参与和社会监管,相同岗位,对于不同的企业和师傅而言,传授的岗位技能不同,没有可供参考的统一标准。同时,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标准与企业用工职业标准存在不匹配现象,评价指标简单,评价内容陈旧,结合企业岗位的学徒考核标准还欠完善。

(六)现代学徒制宣传力度不够

通过问卷调查和企业访谈,许多学校和企业反映校企双方虽然有合作培养学徒的意向,但找寻合作伙伴的过程比较曲折。我国缺少权威的现代学徒制信息平台,而在英国,政府提供专门的现代学徒制网站供雇主和寻求学徒制培训的人参考,减少了学校、学徒、企业三方选择的成本。同时,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社会普遍对现代学徒制这一人才培养模式不够了解。

五、反思与建议

(一)构建利益均衡的合作机制

构建能充分体现政府、企业、学徒利益的组织和管理体系。德国双元制各相关利益者经过长期博弈,形成了由政府、企业、工会和学校四方组成的利益均衡的合作机制。每个决策的达成都建立在商议形成的共识基础上。在利益均衡的组织和管理体系中,企业人员代表企业利益,在参与学徒制时,会要求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激励、支持、保障企业利益,如出台现代学徒制学徒培训项目财政补贴办法,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税收减免、基金奖励等进行鼓励,同时要求政府建立学徒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避免企业因净成本太高,影响参与的积极性。在利益均衡组织和管理体系中,也应有学校人员代表学徒利益,通过参与制订学徒培训标准和考核方法,保障学徒学习和培训的质量,维护学徒利益,防止企业在制定学徒制标准和提供学徒制时仅为企业服务,特别是仅为企业的短期技能需求服务,以免学徒沦为企业廉价劳动力。

(二)加大立法,细化操作

加快《职业教育法》修订进程,并在条文中支持现代学徒制发展。从现代学徒制企业遴选、学校企业学生责权利界定、企业师傅标准、实施过程规范等方面出台规范性文件,特别注意保障学生权益,落实学徒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确保学生安全的制度文件。制订《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参考协议》《现代学徒制校企联合招生办法》《现代学徒制学徒培训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双导师”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实习安全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师傅选拔、考核办法》《现代学徒制教学质量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实岗育人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三)研究制订考核评价体系

在德国,学徒的培养标准依据培训体例和框架教学计划。英国依赖发达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通过学徒制,学徒可以获得学徒制框架里所规定的各类认证,包括三类国家职业资格、技术证书和关键技能资格。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开展,缺少学徒考核标准。虽然一些学校和企业出台了学徒管理办法,规定了学徒考核标准,但是这些考核标准只是针对单个企业和学校合作的标准,政府、行业没有参与制订,考核标准的信度和有效性不足。国家应建立统一的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资格框架体系,让学校的培养和企业对学徒的培养能有据可循。

(四)搭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现代学徒制合作各方信息管理与资源共享机制。英国从政府层面建设了现代学徒制网站,网页上有雇佣学徒和成为学徒几大内容,便于企业发布岗位,学徒选择学徒岗位,同时有利于扩大现代学徒制的影响力。我国应建立现代学徒制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建立定期信息发布制度和现代学徒制信息管理网络系统,互通现代学徒制信息,为相关部门决策、实施、考核、整改提供大数据服务。同时,加强现代学徒制网上考核与成果网上展示,实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成果共享,为校企、师生、学徒和家长提供行业企业等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实时跟进,实时控制,提高现代学徒制项目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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