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府债券招标发行有了“新规矩”
2019-06-26张绍辉
齐鲁周刊 2019年23期
张绍辉
本刊讯 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做好2019年山东省政府债券招標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近日,山东省研究制定了《2019年山东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对政府债券招标发行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2019年山东省政府债券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面向2018-2020年山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招标发行,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首次招标标的为利率,续发行招标标的为价格。标的为利率时,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山东省政府债券票面利率,各中标承销团成员按面值承销;标的为价格时,全场最低中标价格为当期山东省政府债券发行价格,各中标承销团成员按发行价格承销。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的山东省政府债券,发行利率(或价格)按照首场公开发行利率(或价格)确定,发行额度面向柜台业务承办机构通过数量招标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