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建筑企业专利发展现状分析
2019-06-26李杨
李 杨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 102600)
1 引言
知识产权是全球贸易和全球竞争的国际通用规则,也是激励创新的重要保障性制度。当前,全球科技革命引发的产业变革正在迅速兴起,国际间的竞争更多地表现为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科技创新竞争,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赢得全球市场影响力和话语权的核心要素之一[1]。
中央建筑企业包括: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我国中央建筑企业的规模不断壮大,积累形成的大量优质创新资源,未来在提升效率、迈向创新驱动方面有巨大的空间;很多中央企业在直接面对国际竞争中,已经初步构建了一定的全球竞争力,甚至形成了全球跨国公司的雏形[2]。“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3]。未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发展[4],我国更多的中央建筑企业在全球竞争中将由传统跟随、追赶逐渐发展到齐头并进甚至引领发展,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将成为驱动企业跨越发展的主要动力。
2 中央建筑企业专利申请趋势
中央建筑企业的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授权有效量情况见表1。
表1 专利申请类别及占比变化趋势
中央建筑企业的专利申请总量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和中国交建的专利申请量较大,明显比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专利多。具体而言,中国建筑的专利申请总量最多,达到14 81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 430件,发明专利占比仅为23%,发明专利授权有效量为1 249件,占发明专利申请的36%,可见,中国建筑的专利总量较大,但发明专利申请占比和授权率不高;中国中铁的专利申请总量排名第二,专利申请量达到10 41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4 208件,发明专利授权有效量为1 934,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有效量是中央建筑企业中最多的,其发明专利申请占比为40%,授权有效率为46%,均高于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专利申请总量排名第三,达到9 568件,其发明专利申请也超过了3 000件,占比达到33%,发明专利授权有效率为38%,略低于中国中铁;中国交建专利总量排名第四,达到7 673件,其发明专利申请量也超过了3 000件,占比达到39%,发明专利授权有效率为43%,发明专利的占比和授权有效率略优于中国铁建[5]。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专利申请量为2 638件,其发明专利授权有效量达到570件,授权有效率为52%,是所有建筑类中央企业中最高的。
相比于以上五家企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两家企业的申请总量较少,分别为941件和384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也不大。
各企业的专利申请趋势,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外,其他企业在总申请量方面与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基本一致。
从发明专利的申请情况来看,中国建筑在2008年之后开始比较明显地增长,持续到2016年;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自2006年-2016年(除2014年少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每年的发明专利申请都高于其它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2010年(含)以前,发明专利的申请量远高于除2006年-2010年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外的其它企业;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自2009年-2014年保持着明显的增长;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申请趋势不明显,自2010年开始的申请量要多于之前年份申请量,但是每年申请量不超过52件;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自2014年-2016年申请量明显增多,但是每年不超过39件[6]。
从专利申请活跃度来看,中国建筑自2011年以来的专利申请量占其总申请量的92.70%,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为91.85%,考虑其总申请量分别排在第一、三位,可见其近几年专利申请非常活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为59.94%,活跃度最低。其它企业在79.36%~88.36%之间,活跃度居中。
海外专利布局情况如图1所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56件海外申请,其中2014年最多为14件;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和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均为17件,1997年-2006年均为0;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有11件海外申请,其中2009年1件,2016年10件;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4件海外申请,分别为 2004、2006、2008、2012年各1件;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2件海外申请,分别为2012、2013年;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没有海外申请[7]。
图1 海外申请量对比
综合以上,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和中国交建的专利总量处于相近水平,比其他三家企业更具规模优势。从发明专利情况来看,中国中铁在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和占比方面优于中国建筑、中国铁建和中国交建。中央建筑企业均在2009年之后出现专利申请的爆发式增长,尤其是中国建筑近期保持了较高的专利申请活跃度。各企业目前较少在海外布局专利。
3 中央建筑企业专利质量分析
对授权有效发明专利的特征度和专利度进行分析,可知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四家专利总量接近的中央建筑企业具有一定的可比性。比较结果显示,中国交建、中国建筑和中国铁建的授权有效发明专利质量基本处于同一水平,略优于中国中铁,相比于其他行业,四家中央建筑企业的整体专利质量一般[8]。此外,建筑科学研究院虽然在专利总量上较少,但其专利质量优于以上四家大型企业。
从中国专利奖获奖情况来看,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有6件,2003年、2005年、2006年、2008年各1件,2009年2件;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2件专利获奖,2002和2008年各1件;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1件专利获奖,为2005年。无专利获金奖。
综合以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专利质量优于其它企业,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四家企业基本相当,专利质量处于一般水平。
4 中央建筑企业专利运用现状
中央建筑企业专利转让情况如图2所示。
图2 专利转让情况
从专利转让情况对比来看,中国中铁转让数量最多,1 198件,主要分布在2008年至今,尤其集中在2013年-2017年,最早转让年份出现在2003年。2003-2007年期间,除2006年外,每年有个位数的转让量。2008年有70件转让,属于一个小高峰[9]。自2011年开始转让数量有每年增加的趋势,2015、2016年分别为343、469件,两年转让量占到了67.8%。中国交建为846件,主要分布在2008年至今,而2015年-2017年的转让量为469件,超过了一半;中国铁建696件,主要分布在2008年至今;中国建筑共转让专利279件,出现在2008年-2017年,2014年最多为73件;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为103件,出现在2015年-2017年,其中2015年为93件;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为78件;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最少为33件,全部出现在2009年-2017年。
从专利许可情况来看,中国交建总共有95件专利许可,分布在2009年-2016年,其中2009年-2013年每年转让量比较平均;中国中铁94件,分布在2008年-2016年,其中2015年许可48件;中国铁建为49件,分布在2009年-2016年;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为26件,出现在2008年 -2010、2013、2016年;中国建筑为23件,出现在2009年-2012、2015年;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为11件,出现在2008、2010、2015年。
综合以上,中国中铁、中国交建和中国铁建在专利转让和许可方面数据较好,表明专利运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5 中央建筑企业专利保护现状
中国建筑仅在2013年有1件专利涉及无效;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3件专利涉及无效;中国中铁仅在2014年1件专利涉及无效;中国交建仅在2009年有1件专利涉及无效;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有3件专利涉及无效。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和铁建无专利涉及无效[10]。
6 总结与建议
中央建筑企业目前已经积累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专利总量,通过大数据分析显示,另外中央建筑企业在专利保护方面的专利数量较少,专利转让、许可等相关运营活动也不活跃。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和中国交建四家企业的专利总量处于相近水平,比其他三家企业更具规模优势。中国中铁在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和占比方面优于中国建筑、中国铁建和中国交建[11]。各企业在2009年之后出现专利申请的爆发式增长,尤其是中国建筑近期保持了较高的专利申请活跃度[12]。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专利质量优于其它企业,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四家企业基本相当,均处于一般水平。各企业均缺少海外专利布局。中国中铁、中国交建和中国铁建在专利转让和许可方面比其他企业进展要好。各企业很少涉及专利诉讼以及相关专利无效,专利维权活动不活跃。
目前,中国知识产权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要将中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建设成知识产权强国,关键是培育知识产权优秀企业,比学赶帮带,形成争相创新的环境和氛围,逐步提高中央企业专利质量和专利价值,形成更多的知识产权优秀企业群落。为提高中央建筑企业专利创运保管能力和意识,提出如下建议:
(1)在企业中尝试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主管的管理层级。我国国有企业的知识产权主管管理层级都偏低,不少国企知识产权管理权力都分散在不同部门。专利管理部门归研发部门管辖,部门的主管都负责管理专利代理事务,对专利的运营、策略性运用、专利价值评估等深层次的管理需求都缺乏话语权,更不用说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国内外许多知识产权优秀企业都设有“CIPO”(首席知识产权官)一职,目的就是将知识产权工作参与到战略决策中。
(2)探索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新世纪以来,中国企业专利保护意识觉醒,开始付出大量人力物力申请布局专利,专利申请数量快速增长。与此同时,也存在“多而不强”的现象。有必要更深入地研究国内外培育高价值专利的经验,再进行试点推广,引导中央企业不断提升高价值专利挖掘和培育能力。
(3)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中央企业最缺的是知识产权人才。除了引进人才外,应该更多考虑人才培育机制问题。
(4)制定落地性强的职务发明奖励制度。专利质量要从根本上提升,最重要的是激励发明人积极创新,让其主动投入到高价值专利挖掘和培育工作中来。但在高科技、大工业的背景下,从一项发明到变成产品,企业需要有研发部门、技术部门、工艺部门、营销部门、法务部门、财务部门等多个团队的工作支持,并不是仅仅靠职务发明人“单打独斗”就能够成功。企业在发明转化为产品的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因此,企业职务发明奖励政策制定应充分兼顾单位、职务发明人、所在部门的积极性,并避免职务发明人与其他人员的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