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践逻辑与运行模式
2019-06-25司林波吴振其
司林波 吴振其
摘要:雄安新区与京津冀的协同发展直接关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与深化京津冀协同目标的实现。目前,在协同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内外部因素、共享因素以及隐形因素的掣肘,突出表现为雄安新区发展基础的滞后性、京津城市的虹吸效应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落差、顶层设计的推进与落实缓慢以及区域内城市主体定位的不明确、发展目标的偏差与机制的不完善等问题。基于协同学理论,雄安新区与京津冀的协同发展应谋求多元、系统的运行模式。具体来说,加强协同的顶层设计是基础,有序推进协同发展的交通圈、产业圈、智慧城市圈、环境治理圈是关键,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是催化剂,完善沟通反馈机制、利益协调机制与联合监督考核机制是保障。
关键词:协同学理论;雄安新区;京津冀协同发展
中图分类号:C9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9)03—0046—09
引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1]。雄安新区是全面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支点,将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第三级为其注入新的发展动力,破解京津与河北省协同发展的断崖式落差,弥补发展短板,变革与重塑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随着《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的出台,纲要中也明确提出要强化区域协同发展,推进新区与京津、保定、石家庄、廊坊、沧州等周边地区的协同发展。
对于区域协同发展的研究国内外有多重逻辑进路。学者对区域协同发展的诠释呈现出研究视角多元化、多层次以及纵向推进的特征。对区域协同发展问题的探讨最早出现在欧美国家,国外学者对于区域协同发展研究相对比较成熟,形成了从协同效应研究、区域增长极研究以及协同创新研究等多元研究视角。考威尔(Cowell M.)认为协同效应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影响多中心区域经济体,分别是互补、合作以及由两者结合形成的正外部性[2]。协同效应是区域多中心城市通过协同发展产生“1+1>2”的溢出效应的精髓所在。阿尔法罗—加西亚(Alfaro-García V. G.)等認为城市群之间利用协同效应的相互协调、组织和创造加速了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快速发展,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3]。从区域增长极角度的研究认为,依靠优势资源聚集经济等活动发展为区域内的极核,发挥着辐射作用,因而应提升对“核心”地区的政策、资金、技术等投入[4],但城市在发展成为庞大经济体的同时,也造成了许多大城市病,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障碍[5]。在协同创新角度的研究上,索兰德·奥伊文(Φivind Strand)和尹正源(Yoon J.)等通过实证分析,探究了产业—大学—政府之间的协同创新关系,指出不公平的地域集中创新资源和技术活动,阻碍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协同作用的发挥。政府要在政策方面有所干预,搭建创新合作平台,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支撑国家协同创新体系[6][7]。
近几年,有关区域协同发展的国内研究成果异常丰富,研究范围更加宽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关于区域协同发展机制的研究。在追求公平、效率和生态目标的基础上,毛汉英提出区域协同发展机制要具有针对性与指导性,要细化、实化机制创新,增强可操作性的机制设计,可从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区域市场一体化机制、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机制及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做足文章[8]。二是关于影响区域协同发展的因素的研究。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系统之间的协同研究逐渐成为学者评价协同发展的关键指标,也是影响协同发展的关键因素。薄文广从京津冀协同发展视阈指出,产业良性互动缺乏、内部经济差异化造成的要素流动的单向性和协同治理机制的不完善等因素阻碍了区域的协同发展,其本质原因是三地不平等的政治经济地位、各自为利的发展理念以及顶层设计的缺位与错位[9]。王浩、李新春等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影响区域协同发展的因素有要素的流动、交通的网络联系度、核心城市的辐射效应、空间分异及府际合作等[10]。三是关于区域协同发展路径研究。学者们多是从政府职能的转变、提升区域开放度、化解地方保护主义、打破行政壁垒、加强顶层设计等方面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同时,从产业的空间协同、生态环境的协同治理、协同发展的法治保障,以及跨域的社会管理协同等方面对区域协同发展提出了更加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建议[10]。
“雄安新区”和“京津冀”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协同发展的宏观方面。这部分研究集中于论述雄安新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功能定位、对京津冀的空间结构影响等。二是在如何推进协同发展的路径方面。一方面强调京津等周边地区的“输血”功能,加快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疏解,在国家政策上的有意识倾斜,提升新区的发展动力;另一方面是雄安新区自身的“造血”功能,加快高科技产业发展,增强协同发展的内在驱动力[11]。此外,通过规划的统一性、产业转移与升级、搭建区域技术合作共享平台、基础设施的互联共同、公共服务的有效均等供给以及生态环境的协同共治等方面推动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目标的实现也已成为学者研究的热点[12][13][14]。
综上所述,通过现阶段对国内外学者对区域协同发展研究视角与主题的成果梳理,可以洞察出一个广泛的区域协同发展研究领域已经逐渐成形。尽管如此,学术界对该议题的研究仍有不足之处。首先,理论方法的不完善难以指导相关研究。综合国内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目前的研究成果多是从不同学科出发,理论依据和方法应用比较分散,没有达成共识,造成该领域研究缺乏系统性。其次,宏观性的论述偏多,具体可操作性建议较少。因此,在以后的研究中应加强多学科交叉研究,开展典型区域经典案例深层次探索,提出更加具体可操作的对策建议。
一、冲突与重塑: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践逻辑考察
雄安新区与京津冀是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要素在空间上集聚在一起的复合大系统。区域的协同发展并不是各子系统的简单相加,而是相互配合与合作。同时,每一个子系统中又由若干要素组成,这些要素的组合、分解、融合、运转构成了复合大系统的人口流、产业流、生态流、资源流的交换,共同推动区域趋向协同共同体。从协同学理论看,关键影响因素决定着子系统之间能否产生协同效应,进而推动系统走向平衡、有序的状态。因而,界定关键因素是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的基础。下面对目前影响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因素进行分析。
(一)内部因素:雄安新区发展基础的滞后性
根据2016年《雄县、安新县、容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知,雄安新区2016年人口总数为110.26万人,国内生产总值为218.43亿元,仅占整个保定市的6.4%。人均GDP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0789元、25290元,而北京与天津的人均GDP分别为118133元和115053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7275元与37110元,可见雄安新区与京津两地存在巨大差距。2016年,容城、安新、雄县三县的城镇化率分别达46.53%、41.38%、47.82%,整体城镇化率达到45%以上,但仍低于河北省2016年53.32%的城镇化率,与北京的86.5%、天津的82.92%更是难以匹配。在产业方面,雄安新区主要以第二产业为主,占比达57%以上,存在大量传统产业,以劳动密集型、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以及高污染为主要特征。在交通等基础设施方面,雄安新区境内只有津保铁路及白沟站、白洋淀站两个站点,造成对外联系的限制,这就成为未来与周边地区交通协同发展的重要阻碍。华北地区最大的淡水湖白洋淀是雄安新区生态环境重要依托。根据《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统计,白洋淀水质为V类,中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达55,属于轻度富营养。此外,白洋淀上游的水系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水枯竭与污染,甚至为白洋淀注入水流的府河、唐河等已成为保定市常年排污河道,这一方面减少了对白洋淀的供水量,另一方面为白洋淀的水污染治理增加了难度。由此可见,雄安新区自身发展基础的滞后性,成为制约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二)外部因素:京津城市的虹吸效应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落差
区域协同发展需要将无序系统演变为有序状态。2015年出台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后续的一系列政策规划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其主要战略任务就是破解京津冀之间的高落差问题,实现区域的平衡发展。根据2017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统计,2017年京津两地的人均GDP分别为12.9万元与11.95万元,而河北省的人均GDP为4.8万元,两者之间仍存在断崖式落差。从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看,北京为62406元,天津为40278元,河北省为30547元,京津两地分别是河北省的2.04倍与1.32倍。巨大的收入差距等经济因素以及政治地位、社会等因素,使得河北省的人才、资本、技术等资源流向京津两地,加剧了三者之间的不均衡。北京与天津“双核”的龙头城市并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辐射作用,反而造成“灯下黑”与“虹吸”现象并存,同时也导致北京、天津的“大城市病”问题,使得其承担了本不该承担的功能。该问题在雄安新区同样存在,一方面要对抗京津经济极核的“虹吸效应”,另一方面也要与河北省的其他城市进行博弈。
(三)共享因素:顶层设计的推进与落实缓慢以及区域内城市主体定位的不明确
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是高水平推进落实雄安新区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的基本前提。目前,雄安新区的规划纲要刚刚公布,对新区的发展定位、建设目标有了科学框架界定,但对雄安新区与周边地区的协同发展只是泛泛而谈,并没有具体的实施步骤与阶段划分,仅仅提出要加强对新区及毗邻地区的管控,在如何同周边地区协同规划、构建统一的绿色生态屏障、生态治理以及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产业联动等方面则不明确,在区域城市的科学定位方面也没有明确说明,在实践中多是从本体出发,这难免造成在产业发展中的重复性。京津冀整体存在较为严重的同构化,这就造成城市间的互补性较差。激烈的同质化竞争,难免导致对原材料的争夺以及城市间的贸易壁垒现象,这就导致各项目标难以顺利实施。雄安新区与周边地区亟须通过顶层设计,理顺多元主体的协同关系,协调重大项目与主要矛盾,创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协同环境。
(四)隐性因素:发展目标的偏差与机制的不完善
区域各主体的系统发展理念的不同,难免造成发展目标的偏差。府际间存在的行政壁垒,加之“一亩三分地”和“搭便车”等思想的存在,将严重影响区域协同发展。例如,大气污染与水污染是雄安新区与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协同发展的核心。《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在2017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中,京津冀占据了6个,由此可见, 系统化的生态协同治理体系尚未形成。治理主体目标差异,出现属地保护主义,导致了协同主体之间责任缺位、错位与越位,形成利益之间的博弈,影响对生态治理的财政投入与治理结果的良好产出。同时由于尚未形成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不易构建激励性、可持续性以及市场化补偿等在内的补偿体系。另外,在协同治理绩效评估机制中存在评估指标笼统抽象、量化指标缺乏以及评估主体单一等问题,这也将对协同结果运用大打折扣,使绩效评估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用。
二、协同发展: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协同学理论框架分析
(一)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协同学理论
协同学(Synergetics),又称协同论或协调合作之学,1971年由联邦德国斯图加特大学理论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Hermann Haken)提出[15](pp.2-11)。其基本观点:复杂系统中各关联的子系统之间通过非线性的相互协调、相互合作、相互竞争等协同行为,产生协同效应,当所产生的效应量变达到临界点时会发生质变,通过系统的自发组织,从而推动整个系统自发走向有序状态。该理论主张从同一观点出发,将复杂系统分解为各个子系统,通过大量子系統基于平衡空间和时间的有序性研究,演变为趋向协同一致和产生质变,形成新的结构和功能。协同效应原理、序参量原理和自组织原理构成了协同学的三大基本原理。
(二)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协同学理论内在机理
根据协同学理论,雄安新区与京津冀是一个复合大系统,由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多层子系统和次级要素组成。协同主体包括北京、天津、雄安新区等核心城市和保定、石家庄、沧州等次中心城市,受经济发展、城市政治地位等影响,各主体间远离平衡态。协同主体内部具有共生性、开放性、有序性和动态性的特征。本文在基于动力来源、系统的竞争与协同、参量与控制参量的辨析以及非线性的伺服涨落的分析下构建了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参见图1)。
1.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动力系统及结构
区域协同发展包含着一种动态的、复杂的长期博弈的过程,是当今世界城市群发展的高级形态。雄安新区的建立契合国家战略需求,是一项肩负着“千年大计,國家大事”的战略部署,这是继深圳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成立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动力系统是产生区域协同的各要素之和。在协同学视角下,自然界存在静态平衡状态与动态有序非平衡状态两种,而区域协同发展是一种复杂的非线性开放系统,通过各种方式与外界进行能量交换。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动力系统包括人力熵流、信息熵流、物质熵流以及府际之间的财力熵流、制度熵流等,并且内部存在不平衡状态与非线性体系,在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提供以及环境治理等领域差距较大。因此,在内外部的刺激下,协同主体开始寻觅协同发展之路。
2.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序参量与控制参量
在协同学理论中,序参量对系统的协同化趋势起着重要的作用。序参量是系统内部最小的组成单元,由慢变量和快变量组成。慢变量具有数量相对较少,在相变临界点阻力大、衰退速度较慢、影响较长远的性质。因此,在系统相变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相反,快变量具有数量较多,在相变临界点阻力小、衰减速度快、影响力小的性质,在系统相变过程过程中难以占据主导性地位,反而需服从于慢变量。由此可见,序参量控制和描述着各种系统和现象中从无序向有序状态转变的规律与特征。
作为区域协同发展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三大系统,是由相应的要素组成的,而这些要素就是所谓的序参量,对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起着重要作用。其中慢变量主要包括制度一体化、规划一体化、市场一体化。这三者也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受历史发展、经济发展阶段以及政治地位的影响,雄安新区与京津冀的协同在该领域阻力最大。快变量包括交通协同、产业协同、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信息共享协同以及科技教育的协同发展等方面。交通协同在区域协同中较容易达成共识,目前京雄铁路已经开工,同时规划提出的雄商铁路、石雄铁路、津雄铁路等都相继进入落实阶段。关于生态环境的协同治理以及产业的转移与布局等在雄安新区与京津冀的协同发展中已经取得统一意见。例如,《共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率先突破的框架协议》《白洋淀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2015-2020)》《河北省白洋淀和衡水湖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协议,以及《关于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的意见》《河北省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提出关于雄安新区承接北京产业转移以及要在雄安新区布局大数据创新资源,这些政策与协议的颁布为雄安新区在生态协同治理及产业协同发展领域融入京津冀协同奠定了基础。
控制参量是推动区域走向有序平衡的内在机制与外部环境之和。作为开放的复杂系统,雄安新区与京津冀的协同发展离不开外界环境的影响。一方面,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法律规范、社会舆论以及发展理念、目标诉求差异影响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另一方面,协商沟通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的不健全与缺失,将会导致协同主体间的冲突与摩擦,从而使区域协同远离平衡态。为了减少与避免冲突,就要发挥政府引导与市场的调节机制,不断纠正偏差,使各要素有序平衡发展,产生协同效应,助力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
3.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自组织演化
依据协同学理论,自组织发生的基础是系统的开放与非平衡,指在缺乏外部指令干预的条件下,系统内部各要素会遵循某种规则与秩序自发形成有序的结构和功能。自组织形成的根本动力是非线性作用,过程中伴随着随机涨落效应,正是依靠自组织原理使序参量与控制参量通过放大涨落效应与非线性作用来控制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从而使系统从混沌状态走向协同、有序的状态,发展为更高阶段的协同。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系统内部也会相应的自我调整,以满足自组织转变的需求。
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自组织力量来源于各主体的自身利益诉求、国家政策、经济社会的进步等。随着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系统以及次级要素的相互依赖与深度融合,区域逐渐形成有序状态,而当控制参量的作用达到或超越阈值时,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系统会出现无序或涨落,并逐渐演变为新的有序结构。因此在自组织过程中就要放大涨落效应,促使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趋向更高的阶段。这就需要协同主体各司其职,改变过去的自我分割状态,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相互协调、相互沟通,与此同时,需要制度、机制等外在引导与调节,共同实现区域协同发展,促进区域向高级有序演化。
三、协同路径: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运行模式
在协同学框架分析下,雄安新区与京津冀的协同发展应谋求多元、系统的运行模式。以顶层设计为协同基础,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理念引导下,力求在交通圈、产业圈、智慧城市圈、环境治理圈率先协同,实现政府与市场引导作用的相互嵌入,完善相关保障机制,最终形成协同发展的格局。
(一)协同发展的基础:加强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
“先谋后动、科学指导、分步落实”是有效弥补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不足的良方。
首先,规划引领是协同发展的启动点,同时,统一规划是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一环。要严格按照高起点与高标准制定雄安新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在总体规划的指引下,各部门各司其职编制环保规划、交通规划等详细规划;在北京、天津等的规划中也都要对如何与雄安新区的衔接发展进行科学设计。要建立以“规划—立法—政策”为基础的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体系。要有强烈的协同问题导向意识,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保障协同主体各项规划与任务的推进与落实。
其次,树立整体性、公共价值至上的发展思维。要转变过去以自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理念,追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目标,要具有强烈的合作态度,这是实现协同主体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要有共赢的信念,坚持互信共通共享,突破以自我为中心的功利主义,追求共赢的理想成果。此外,要有善治的精神,倡导多元治理主体求同存异,构建生活、生态、生产的协同结构,形成改革、创新、开放的协同发展动力。
再次,科学定位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城市的协同功能。根据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理论,城市功能定位必须从整个大区域的角度衡量,以避免造成与周边地区重复建设、产业结构雷同、区域内耗等现象。根据国家战略发展要求,雄安新区被定位于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發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与北京的通州区构造出北京的“新两翼”,努力形成河北新的经济增长极,打造与张北地区南北呼应的河北“新两翼”。北京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雄安新区要集中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疏解,使得人力与科技等资源不断向雄安新区转移,与北京形成互联共生的关系。天津要发挥好全国先进制造业研发基地、国际航运集聚区、金融创新与改革先行示范区的功能。石家庄要积极打造为全国商贸物流中心,提升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能级;保定对雄安要起到“服务、传送、对接与净化”的功能,与雄安新区形成共生共存关系。张家口被定位为国际奥运名城、国际休闲运动旅游以及京津冀的生态涵养区等,积极与雄安新区构建南北呼应的“新两翼”,两者同频共振,带动河北全局。在其他的节点城市廊坊、沧州、唐山、秦皇岛等协同功能定位中,要努力将其打造成环渤海地区开放城市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撑基地,与雄安新区做好紧密衔接。
(二)协同发展的关键:构建协同发展的交通圈、产业圈、智慧城市圈、环境治理圈
一是打造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交通圈。秉承绿色、高效、便捷、智慧的交通理念,形成雄安新区与京、津、石、保核心城市半小时城际轨道交通圈,与张家口、沧州、唐山等城市的一小时通勤圈。优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空间布局,增强核心城市的聚集与扩散效应。建设雄安新区的新机场,打造京津冀世界级机场群,扩大对外交流。
二是推进与优化高端高新产业发展和布局。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地区要加大R&D投入,重点是财政资金对科研经费的引导力度,促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同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此外,加快人才的培养与交流,实现京津冀高端人才的共享与共赢,激发企业与科研院校的创新能力。在协同发展过程中,要突出雄安新区的主体地位,满足国家战略与京津冀整体发展要求,优化产业布局。雄安新区要发展高端高新产业,以信息技术产业、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现代服务业等为主。加快与北京、天津两地的“大智移云”领域的合作,完善京津冀科学技术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加强与保定在科技研究中的孵化和转化合作,加快与秦皇岛在数据产业、健康养老以及与张家口、承德在新能源、健康产业等领域的协作。
三是努力建成以京—津—雄—石为中心的智慧城市圈。推动京津冀政务平台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的横向对接和数据共享,构建雄安新区与周边地区城市的政务开放共享目录。增强区域内数据的收集、感知与整合能力,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形成雄安新区、北京、天津、石家庄等智慧示范城市,统一建设标准,开放数据接口,推动政务、交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智慧化应用。
四是加强雄安新区与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构建区域协同发展生态圈。针对白洋淀的水系治理,要坚持白洋淀流域“控源—截污—治河”的治理原则:在控源方面,要协调好与西部山区上游水系的关系,提升上游九河流域的生态涵养功能;在截污方面,实施搬迁、清淤、生态补水等方式,提升白洋淀的水质量,同时,严格制定企业准入标准,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在治河方面,严格贯彻“河长制”制度,建立统一的水域检测平台,提升治理力度。对于大气污染治理,构建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目标管理体系,做到任务的层层分解、目标的层层落实。同时,加强生态问责制度建设,用制度治理生态,形成信息互通共享、主体平等参与、环境协同共治的生态治理格局[16]。此外,加大京津冀生态环境资金投入,在生态环境污染的源头以及整个流域与所属空间内推进修复工程的协同建设,对跨区域生态保护功能区的建设建立一体化的经济补偿机制等。
(三)协同发展的催化剂:促进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
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的作用贯穿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始终。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与府际合作,充分发挥政策工具的激励与引导作用。例如,通过财税的优惠与补贴及金融性政策、人才激励政策等,加快实现雄安新区与京津冀的产业合作,提升人才、信息和科技等资源流动速度。同时加强立法,完善京津冀法制一体化建设,可以考虑制定《雄安新区与周边地区(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法(或条例)》等法律或行政法规,加强协调统一的立法体系建设,以此解决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环境治理、产业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专利转让等方面的协同问题。另一方面,破解京津冀贸易壁垒,构建统一、开放、共享的大市场,促进区域内资源的合理流动。通过完善金融市场、整合产权交易市场与完善区域人才和劳动力市场,提升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在投融资、高新技术交易以及人才等领域的协同发展。使市场在产业分工与布局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整合市场资源,优化市场环境。此外,积极与“一带一路”战略相对接,扩大对外贸易,提升雄安新区与京津冀的内外贸易一体化发展。
(四)协同发展的保障:完善区域沟通反馈机制、利益协调机制与联合监督考核机制
协商沟通机制是开端,是区域协同发展的前提。利益协调机制是重点,应科学统筹总体设计,决策要体现统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做好利益的分配与补偿,避免协同主体间的纠纷和冲突。联合监督与考核是关键,以保证区域协同发展的实施与结果的输出。
首先,完善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沟通反馈机制。沟通反馈的前提是信息的共享,因此,要加快多领域、多渠道的信息共享,构建区域内统一的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信息库,便于雄安新区与京津冀产业、人才等资源的合理流动。同时,搭建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加快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的信息开放共享力度,提升信息的获取、整合、传递的效率,便于信息的反馈与监督。在沟通反馈方面,可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下专门成立雄安新区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委员会或办公室,建立市长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有关协同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沟通与反馈,便于高层府际间对话;完善双向沟通和多渠道沟通,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横向互动的沟通网络;同时搭建社会组织、公民等参与平台,扩大沟通渠道,建立社情民意反馈制度,提升参与度。
其次,建构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多元主体博弈的过程,为避免零和博弈,一方面要建立中央层面的权威仲裁机构,对利益纠纷能够做到公平、公正的解决;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横向分税制、成本分摊制、横向转移支付制,有效解决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的产业转移、跨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生态协同治理等方面的矛盾与纠纷,避免盲目的竞争与资源浪费。
最后,完善监督与考核机制。协同效果需要定期考核和随时的绩效反馈,按照目标导向、明确职责、严格考核的目标确立绩效考核原则。首先,可由中央或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做好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明确协同的总目标、分领域目标、各协同主体承担的具体目标,以及各层次政府内部各部门承担的更具体的任务目标,做好目标任务分解,进而形成由各具体目标和任务目标构成的完整目标链,这是取得协同效果的基础性保障。其次,依据目标任务分别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推动地方政府GDP与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双轨考核制。同时可以考虑建立平衡记分卡制度以进行更加全面的考核,将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社会公平、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指标全部囊括其中,指标设计要体现科学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主体,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机制。最后,通过政府网站、市民听证会、电子政务平台等渠道将考核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与问责,进而提高绩效目标的执行力和实现度。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D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19cpcnc/2017-10/27/c_1121867529.htm,2018-07-03.
[2]Cowell M. Polycentric Regions:Comparing Complementarity and Institutional Governance in the San Francisco Bay Area,the Randstad and Emilia-Romagna[J].Urban Studies,2010,(47).
[3]Alfaro-García V G,Gil-Lafuente A M,Calderón G G A. A Fuzzy Approach to a Municipality Grouping Model Towards Creation of Synergies[J].Computational & Mathematical Organization Theory,2016,(3).
[4]Danson M,Herrschel T. New Regions and Regionalisation Through Cluster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u- blic Sector Management,2009,(3).
[5]Leeuwen E V. Urban-Rural Synergies:An Explorative Study at the NUTS3 Level[J].Applied Spatial Analysis & Policy,2015,(3).
[6]Φivind Strand,Leydesdorff L. Where is Synergy Indicated in the Norwegian Innovation System?Triple-Helix Relations Among Technology,Organization,and Geography[J].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 Social Change,2013,(3).
[7]Yoon J,Han W P. Triple Helix Dynamics of South Koreas Innovation System:a Network Analysis of Interregional Technological Collaborations[J].Quality & Quantity,2017,(3).
[8]毛漢英.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制创新与区域政策研究[J].地理科学进展,2017,(1).
[9]薄文广,陈飞.京津冀协同发展:挑战与困境[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
[10]王浩,李新春,沈正平.城市群协同发展影响因素与动力机制研究——以淮海城市群为例[J].南京社会科学,2017,(5).
[11]郭园庚.雄安新区与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互联共生[J].河北学刊,2018,(4).
[12]赵新峰,王浦劬.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雄安新区治理理念的变革与重塑[J].行政论坛,2018,(2).
[13]司林波,吴振其.对雄安新区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的探讨[J].中国行政管理,2017,(12).
[14]叶振宇.雄安新区与京、津、冀的关系及合作途径[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4).
[15][德]赫尔曼·哈肯.协同学:大自然构成的奥秘[M].凌复华.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16]司林波,等.政府生态绩效问责制的理论探讨——内涵、结构、功能与运行机制[J].生态经济,2017,(12).
[责任编辑:杨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