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风险分析
2019-06-25边文文范芳芳魏宁果
边文文,范芳芳,魏宁果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西安 710048)
氯霉素类抗生素主要包括氯霉素(Chloroamphenicol,CAP)、甲砜霉素 (Thiamphenicol,TAP)和氟苯尼考 (Forfenicol,FF)[1]。CAP分子式为C11H12Cl2N2O5是由委内瑞拉链丝菌产生的抑菌性广谱抗生素,可抑制蛋白质的合成,对革兰氏阴性和阳性菌均有抑制作用,曾被用于家畜和家禽的疾病预防,但严重损害人类骨髓造血功能,且具有致畸、致癌和致变作用[2]。TAP分子式为C12H15Cl2NO5S,其抗菌性与CAP相似,但结构上缺少对位硝基,不会诱导再生性贫血障碍,但可抑制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的生成,还具有较强的免疫抑制作用[3-5]。FF分子式为为 C12H14Cl2NSO4F,属于动物专用抗菌药,相比起CAP和TAP,在结构上具有一定优势,具有抗菌性好、毒性低、不再引起骨髓抑制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优点,但对胚胎有毒性。FF也可以通过药物残留途径使人体肠道细菌产生耐药性[6-8]。
根据农业部235号公告关于对CAP,TAP和FF的限量规定,从陕西省西安市、商洛市、汉中市、宝鸡市、咸阳市等地对禽肉、畜肉和鸡蛋分别采样,进行检测,从而对这5个市的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进行风险分析。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品来源
在西安市采样禽肉27份,畜肉76份,鸡蛋17份;在商洛市采样禽肉21份,畜肉36份,鸡蛋23份;在汉中市采样禽肉10份,畜肉76份,鸡蛋17份;在宝鸡市抽取禽肉5份,畜肉20份,鸡蛋62份;在咸阳市抽取禽肉23份,畜肉57份,鸡蛋37份。采样环节有流通和餐饮环节,采样地点包括超市、农贸市场和餐馆。
1.2 材料与方法
试验原理、材料与方法参照GB/T 22338—2008中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的规定。
1.3 结果判定
1.3.1 检出限
CAP,TAP和FF的方法检出限参照GB/T22338—2008中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的规定。
1.3.2 国家限量值
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的残留量判定标准为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其中氯霉素为禁用药,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的残留限量。
农业部235号公告中关于甲砜霉素的残留限量见表1,农业部235号公告中关于氟苯尼考的残留限量见表2。
表1 农业部235号公告中关于甲砜霉素的残留限量/μg·kg-1
1.3.3 质控及准确度
表2 农业部235号公告中关于氟苯尼考的残留限量/μg·kg-1
试验采用平行样、空白试验、加标试验和质控样对比的方法来减少误差,提高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2 结果与分析
2.1 西安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
西安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见表3。
表3 西安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
由表3可以看出,西安市的禽肉、畜肉和鸡蛋等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和甲砜霉素未出现1例不合格,安全性较高。氟苯尼考在禽肉和畜肉中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鸡蛋中有检出1例,其不合格率为5.88%。鸡蛋中氟苯尼考残留来源于产蛋鸡对该药物的滥用。
2.2 汉中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
汉中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见表4。
由表4可以看出,汉中市禽肉、畜肉和鸡蛋等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均未出现不合格,安全风险小。
2.3 商洛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
商洛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见表5。
表4 汉中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
表5 商洛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
由表5可以看出,商洛市禽肉、畜肉和鸡蛋等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均未出现不合格,安全风险小。
2.4 宝鸡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
宝鸡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见表6。
表6 宝鸡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
由表6可以看出,宝鸡市的禽肉、畜肉和鸡蛋等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和甲砜霉素未出现不合格,安全风险较小。氟苯尼考在禽肉和畜肉中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鸡蛋中有检出,其不合格率为6.45%,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2.5 咸阳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
咸阳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见表7。
表7 咸阳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
由表7可以看出,咸阳市的禽肉、畜肉和鸡蛋等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和甲砜霉素未出现1例不合格,安全性较高。氟苯尼考在禽肉和畜肉中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鸡蛋中有检出,其不合格率为5.41%。
2.6 5个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
5个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见表8。
表8 5个市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分析
结果表明,以上5个市的507批次样品中只有鸡蛋中的氟苯尼考出现7批次的不合格,占总批次的1.38%。
2.7 不同年份氯霉素类药物残留情况对比
2017年随机采样陕西省动物源性食品鸡蛋共114批次,其中出现4例氟苯尼考超标,不合格率为3.51%。2年的检测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氟苯尼考在鸡蛋中的风险较大,鉴于氟苯尼考对哺乳动物胚胎的危害性和对肠道细菌的耐药性,建议相关的监管部门把该项目作为风险项目进行监督抽检,并建立健全追溯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3 结论
研究表明,商洛、汉中等陕南地区的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符合农业部均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规定,西安市、宝鸡、咸阳等关中地区的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和甲砜霉素残留量均为合格,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滥用现象较为严重。
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给养殖农户和供货商普及氯霉素类药物残留对人类的危害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其次,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鸡蛋中检出情况,要追溯源头,严惩不贷,为人民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