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文献综述及研究展望
2019-06-22胡志平
胡志平
摘 要: 精准扶贫研究呈现迅速发展的良好趋势。学界在内涵界定、理论与实际价值、“多维”困境及贫困类型刻画和多维配套路径等方面对精准扶贫研究,取得了较为殷实的研究成果,有效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扶贫理论中国化进程,丰富了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内容。理论性与实践性是精准扶贫的两大特征,学界更多地关注精准扶贫的实践研究,强化了精准扶贫的实践特征,未来需要强化精准扶贫的理论研究,进一步凸显研究内容的多学科性、多层次性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话语体系。
关键词: 精准扶贫;扶贫理论;类型刻画;治国理政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第一次提出“精准扶贫”。此后,精准扶贫研究迅速成为国内学界研究的一大热点议题。在中国知网,以“精准扶贫”为篇名的检索,显示2014年是696篇,2015年是5907篇;而2016年则超过了万篇,达到了10079篇,充分展现了强大的学术关注度。另一方面,精准扶贫研究呈现了多学科的研究特色,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都比较关注精准扶贫,不同学科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出发,对“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进行研究和探讨,取得了丰硕的理论研究成果。但各个学科研究的视角又有显著不同。因而有必要对精准扶贫进行梳理总结,这对整体把握精准扶贫的研究态势,厘清思路,探索未来的方向,具有重要作用。
一、精准扶贫内涵界定
研究精准扶贫,首先要明确其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1]学界围绕习总书记的讲话,形成了几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具体如下:
一是“四精准说”。“四精准说”凸显的是精准扶贫的基本内容,包括了四个基本方面。葛志军、邢成举认为精准扶贫的核心理念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2]。吴雄周、丁建军也认同“四精准说”[3]。汪三贵、郭子豪认为,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贫困户、动态管理扶贫对象及精准考核扶贫效果是精准扶贫的主要内容[4]。
二是“六精準说”。黄金梓认为“精准扶贫是相对粗放扶贫而言,体现在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等六个方面。[5]”左停则是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来理解精准扶贫的“六个精准”。具体而言,宏观层面包括认识精准、重心精准;中观层面包括措施精准、管理精准;微观层面包括识别精准、帮扶精准[6]。支俊立等人也指出,“精准扶贫,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精准,即:扶贫对象、扶贫目标、扶贫内容、扶贫方法、扶贫考评以及扶贫保障的精准”[7]。“六精准说”凸显了精准扶贫的六个基本内容。
三是“扶贫政策说”。精准扶贫是政策还是行动纲领,有些学者侧重从扶贫政策措施的针对性角度来解读精准扶贫。梁土坤认为,精准扶贫不仅是未来扶贫政策的指导思想,也是一项具体政策,具备系统性、发展性等政策特征。除此之外,基于贫困户差异化特征的“精准滴灌”是精准扶贫政策的核心要义,托底性是精准扶贫的政策底线[8]。
四是“扶贫模式说”。精准扶贫是对粗放式模式的超越。有些学者着重从扶贫模式视角来理解精准扶贫。在贺东航、牛宗岭看来,精准扶贫在扶贫对象、方式、措施和效果等方面都比以往粗放型扶贫更加明确。[9]肖正中等人也认为,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立面,通过明确贫困区域及贫困户的差异达到对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10]。精准扶贫作为与传统粗放式扶贫的对称,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是解决传统粗放式扶贫实施困境的有效途径[11]。
五是“扶贫资源说”。精准扶贫需要一系列资源,经济学者着重从资源配置有效性视角来解读精准扶贫。郑瑞强、王英指出,精准扶贫着重从全局出发,强调区域发展的优势互补,促进多种扶贫方式的有机结合,最大化地利用扶贫资源[12]。韩庆龄强调,精准扶贫作为一项新型惠农政策,其核心要义是,在基于对贫户困或贫困村背景差异调查的基础上,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进而实现扶贫到户的精准“滴灌”[13]。杨秀丽也认同资源说,她总结认为,大多数学者认为精准扶贫是通过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贫困村和贫困户,实现扶贫资源的有效配置与真正落实[14]。
六是“扶贫机制说”。吕方、梅林认为精准扶贫是在科学判断贫困成因的基础上,改革不合理的扶贫体制,真正满足贫困地区及贫困户的需求,增强其自身减贫能力[15]。代正光进一步诠释,精准扶贫通过总结以往扶贫经验,突破了传统的扶贫体制,最终是为了实现扶贫效果的有效性、科学性与精准性[16]。扶贫机制说凸显了精准扶贫是一种脱贫机制,强调了脱贫的针对性。
七是“扶贫治理说”。扶贫治理是现代化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选择。李全利认为,扶贫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政策背景下脱贫攻坚战略的必然走向。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扶贫治理要求治理主体多元、机制联动、内容全面、模式先进等各个方面的创新发展[17]。康儿丽、颜克高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出发,认为精准扶贫治理要求扶贫理念的现代化转变,通过构建精准扶贫多元主体协同机制,优化贫困治理路径,进而最大化精准扶贫的政策效益[18]。吴华同样认为,精准扶贫是现代化减贫治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随着扶贫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手段瞄准度的不断提升,减贫治理开始进入到全面治理精准治理阶段[19]。
从“四精准说”到“六精准说”展现了精准扶贫的基本内容和特征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也是未来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和具体考核指标设计的基本依据。这种内涵解构是遵从词语的基本特征视角,概括了精准扶贫的主要特征是什么。而“扶贫政策说”“扶贫模式说”“扶贫资源说”到“扶贫机制说”则是不同学科话语关注重点不同的展现。经济学关注资源配置问题,自然经济学者强调了扶贫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精准;管理学关注治理主题,强调机制、政策、模式的变化,因而管理学者强调了精准扶贫超越了传统的扶贫治理模式,是一种新的扶贫治理模式,能够有效精准扶贫,但是都朝着如何达到四个或者六大精准目标而进行解构。因此,不同“精准说”的背后其实遵循着如何有效运用资源配置、转变方式、创新机制和构筑新的治理模式,实现不同层面的精准目标,最终达到精准脱贫。
二、精准扶贫的理论及实践价值
扶贫问题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精准扶贫对扶贫问题的解决及提供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世界反贫困事业提供了中国的经验。
1.精准扶贫的理论价值
(1)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价值。安增军、高绮雪认为精准扶贫思想作为习近平反贫困的关键,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又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贫困思想,它更深层次地发扬和推动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现[20]。易棉阳也认同这一点,并认为精准扶贫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当代的新发展。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坚持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及群众路线理论[21]。黄承伟、刘欣指出,精准扶贫将新时期的扶贫思想与特征注入我国扶贫思想,丰富了我国扶贫理论,对未来的扶贫起着导向作用[22]。因而,精准扶贫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重要贡献[23]。
(2)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赵纪河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思想体现了“五个坚持”,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普遍联系观点、坚持矛盾特殊性原理、坚持内因与外因相结合的观点、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24]。在邓义昌看来,精准扶贫包含着丰富的哲学意蕴:体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整体性与局部性的统一,外在性与内在性的统一,短期性与长期性的统一,物质性与精神性的统一,客观性与能动性的统一[25]。从认识论上看,精准扶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继承前辈关于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道路的理论基础上,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有了新的认识和突破,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新境界;从目的论角度看,精准扶贫思想的价值追求总体上就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具有鲜明的人民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精准扶贫思想的价值旨归[26]。
(3)治理价值。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大趋势,精准扶贫提供了中国式的治理价值。一是贫困治理理念价值。莫光辉认为精准扶贫坚持了以人为本的扶贫治理理念,将人的发展放在精准扶贫的第一要位[27]。二是贫困治理模式价值。宋超认为,精准扶贫作为新型的贫困治理模式,能有效地解决贫困村治理困境,且其内含参与式、多元合作式和精准式三大治理理念,不仅顺应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趋势,也能实现贫困村的有效治理,从而为我国基层农村治理提供有效的治理模式[28]。与传统贫困治理模式不同,精准扶贫具有更强的实践导向性和制度针对性,是现阶段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的根本之策[29]。因此,精准扶贫的理论价值凸显了中国扶贫理论的创造性转换与发展,成为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内容。
2.精准扶贫的实践价值
(1)精准扶贫的政治价值。首先,社会主义制度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是让贫困人口真正脱贫,让贫困人口也能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30]。雷明认为,精准扶贫作为习近平脱贫攻坚战略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大实践,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现实体现。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同时也承载着新时代实现中国梦的庄严承诺[31]。其次,执政价值。李楠等指出,让人口不多的贫困人口实现真正脱贫,能够进一步增强人民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信心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32]。最后,小康社会建设价值。王姗姗、马凤强认为,习近平的扶贫思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书写重要篇章。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很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33]。许尔君、袁凤香也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突出“短板”是贫困人口脱贫问题,习近平提出精准扶贫正是针对这一现实[34]。陈祥健等也指出,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要求[35]。张琦也强调,精准扶贫是我国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重要保障[36]。
(2)精准扶贫的经济价值。首先,资源配置价值。洪名勇、洪霓认为传统的粗放式扶贫,具体来说就是一种“大水漫灌”“一刀切”扶贫,浪费了国家有限的扶贫资源。如果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讲,扶贫资源只有用在真正需要扶贫的村庄、需要扶贫的农户、适宜于本村庄及相应农户发展的项目上,其边际效率才是最大的,其减贫效果才是最好的,而精准扶贫恰是能够提高扶贫资源边际效率的有效路径[37]。其次,供给侧“补短板”价值。林俐认为,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角度来看,精准扶贫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相互契合的。补短板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旨在通过补短板扩大有效供给,提高我国经济“木桶容量”,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短板是贫困问题[38]。最后,经济增长动力价值。经济新常态需要新的经济增长动力。精准扶贫过程中的“造血”产业为贫困地区吸引资本、劳动、技能等生产要素,通过“增长极”的聚集作用,改善地区的就业环境,在撬动内需的同时促进经济增长[39]。
(3)世界减贫范本价值。李小云、马洁文等认为中国的减贫实践是国际减贫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扶贫实践有着强烈的中国特色,尤其是政府的主导性。在新一轮的精准扶贫战略中,政府主导性更加突出[40]。凌文豪、刘欣指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不仅有利于我国发展,同时也为世界减贫事业做出了贡献,更为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减贫提供了经验[41]。夏海军、范明英认为,当前精准扶贫的巨大成功,给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减贫提供了经验。减贫工作的“中国方案”对全球产生了积极的“溢出效应”[42]。目前来看,世界各国的减贫实践,多以目标相对集中的减贫项目或减贫计划为载体,推动贫困地区发展方式的渐进转变。我国实施的精准扶贫,着眼于深度扶贫开发边际效用递减的现实问题,借鉴国际减贫的成功经验,对贫困地区的发展进行顶层设计,是对世界减贫理论的创新和发展[43]。
三、精准扶贫的多维困境
马克思主义原理告诉我们,不仅要认识世界,更重要的是改造世界。精准扶贫需要落地生根,更需要實践推动精准脱贫。然而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存在各式各样的困境,阻碍了精准扶贫的真正落实和精准脱贫的实现。
1.精准识别困境
精准扶贫第一步就是要区分谁是贫困户,谁真正贫困,达到精准识别。然而实践上难以真正区分和瞄准真正的贫困户,因为存在:第一,扶贫成本困境。精准识别方面的成本过高,导致识别贫困人口不精准。汪三贵等认为,精准识别中遇到的困难是:因为农户的收入不容易精确地统计出来,所以通常由专业机构,比如统计部门以抽样调查方式来统计,但是需要高昂的成本,基层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来统计农户收入。而农户收入不明确,同时名额有限,只有通过民主评议方式完成识别贫困家庭和人口及建档立卡工作。唐丽霞等持相同观点,认为提高扶贫瞄准精度需要高昂的管理成本,同时更加细化的村级瞄准及贫困户的瞄准的花费也在增加[44]。第二,扶贫技术困境。唐丽霞等通过调研发现,贫困农户的识别主要是在乡镇两个层面,所面临的技术困境主要包括:逐級指标分配法导致部分贫困农户被排斥、非贫困标准的采纳导致识别精度下降以及识别标准附近的临界农户难以确认等。王鑫等指出,贫困标准难以量化,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困难。在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扶贫人员经常反映认定贫困的标准不好把握,缺乏易于比较的量化指标,遴选甄别贫困户有困难,亟需建立一套可操作性强的贫困识别标准[45]。第三,扶贫行政指标困境。刘磊指出,项目资金分配与贫困县(乡、村)的指标联系紧密,地方主政官员为了争取到项目资源,提升政绩,并没有真正识别贫困村[46]。李延认为,扶贫资源在中西部地区不充裕,只好采用逐级指标分配法识别贫困人群,同时将家庭收入情况作为指标分配的标准,造成一些贫困家庭未被精准识别出来[47]。李雪萍同样认为,不同层级行为主体的利益分歧是贫困户识别偏离的根本原因。基层政府出于政治晋升考核的考量,倾向于识别出更容易脱贫的贫困户;村“两委”出于自身利益则倾向于识别与自己有亲密关系的“关系户”[48]。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导致贫困户精准识别中的偏离问题。
2.精准帮扶困境
精准帮扶核心是要有资源,关键体现在资金和扶贫干部方面。第一,扶贫资金困境。葛志军等认为,扶贫资金的不充裕限制了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地方财政困难的西部地区,扶贫效果的好坏直接与上级政府下拨的扶贫资金多少有关。钟晓华认为,精准扶贫要求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展开私人订制模式的帮扶。这种帮扶模式强调对异质性个体的扶持,使得扶贫资金在使用上呈现出碎片化,扶贫资源的规模效应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也使得本就有限的扶贫资金更加捉襟见肘[49]。第二,驻村帮扶干部困境。王晓毅指出,在帮扶工作队与当地组织的关系中,存在两种批评:第一种批评是外来干部的到来过多干预地方事务,未能发挥贫困村干部的作用。第二种批评则是帮扶干部与贫困村干部相互利用,未能公平分配扶贫资源[50]。此外,一些扶贫干部针对扶贫工作存在错误思想认识,扶贫形式主义问题严重。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政策不落地、帮扶走过场、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的问题[51]。第三,帮扶参与性困境。精准帮扶到户的措施主要表现在产业扶贫方面,但是调研发现,由于政府采购的价格比较高及小农意识比较强烈等原因,产业扶贫项目农户参与性不高、不积极[52]。吴雄周等调查也发现,村主任组织居民召开了一次贫困摸底和两次扶贫献策会议,绝大多数居民热情度不高。
3.精准管理困境
第一,扶贫资金管理困境。樊友凯、周理认为,在精准到户原则的指导下,扶贫资金被过度分散,不仅稀释了有限资源的使用效果,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不利于项目后期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无法杜绝扶贫资金被不合理的挪用、侵占[53]。第二,扶贫管理体制困境。制度上并没有赋予这些基层管理者以相应的权力,却让他们承担了过多的任务和责任。管理主体有两大类,一类是政府机构,另一类是社会组织。精准管理要求政府机构与社会组织二者相互协调,但是实际上在扶贫过程中经常出现政府管理占主体地位,而社会组织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第三,扶贫监督困境。赵曦、赵朋飞也认为,我国的扶贫系统设置中并没有专司监督和评估的机构,尚未建立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的扶贫监督评估体系,扶贫项目的监督评估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缺乏统一的法律约束与制度规范,缺乏强有力的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54]。村干部、村民之间政策信息的不对称,不仅使得民众很难对政策的实施发挥监督作用,“精英俘获” 现象频频见于报端,而且致使基层政府与项目承包商之间形成“利益庇护结构”[55]。
4.精准考核困境
第一,考核主体困境。政府机构考核和第三方考核是精准扶贫的考核主体。第三方考核是由社会专业考核机构、公众和舆论等对扶贫责任主体的外部考核。相比政府机构考核,第三方考核凭借其独立性和专业性,斩断利益链条,能够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与公正[56]。但是,丁先存认为,第三方评估主体的权限不明、利益博弈的制约以及测量标准的随意性会影响到评估数据的精准度[57]。王志立也认为,第三方评估存在主体合法化困境,除此之外,第三方对评估数据获取的渠道单一以及相关评估规范的缺失影响着评估结果的公信力[58]。第二,考核数量化困境。陈全功、程蹊通过基层调查发现政府以减贫数量为考核标准,造成基层数字减贫严重[59]。
5.扶贫治理困境
第一,治理主体困境。万江红等学者根据对我国中部地区花村的田野调查,发现村治主体公共权威的缺失是导致精准扶贫基层实践困境的重要原因。因为税费改革后,基层政府悬浮,吸纳式治理将村治主体引入既无体制支持又与村民关系松散的尴尬境地,使其公共权威无法确立[60]。卢艳齐认为,乡镇政府贫困治理能力较弱是“数字式脱贫”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精准扶贫政策安排超越乡镇政府的能力限度,“策略主义”成为其应付脱贫任务的行为选择[61]。第二,治理协同困境。王宇等认为,扶贫治理模式未能整体化、系统化,不同制度不能有效衔接,部门间协同性差阻碍了精准扶贫的有效实施[62]。第三,乡村治理结构困境。“乡村社会内部的权力、规范、关系网与结构等隔离了国家权力与贫困者,使得政府无法将扶贫资源直接与贫困人口有效对接,使得扶贫对象瞄准发生偏移”[63]。
6.扶贫法治化困境
周强、胡光志认为,“精准扶贫法治化的障碍主要表现为扶贫规范缺乏、扶贫权利贫困以及扶贫权力失范三方面。扶贫规范缺乏属于精准扶贫法治化实现的形式障碍,而扶贫权利贫困和扶贫权力失范则属于精准扶贫法治化实现的内容障碍”[64]。厉潇逸也认为,当前脱贫工作存在立法缺位、权力失范和贫困群体权利匮乏等法治困境[65]。何平也指出,面对农村贫困状况的新变化,精准扶贫面临着法律供给不足、泛行政化以及工作机制不规范等现实困境[66]。梁成义强调,精准扶贫需要法治思维。但是当前贫困户缺少维权的法治意识,扶贫资金运作缺少法治监管,政策红利由于法律规范的缺位而严重缩水[67]。
四、贫困类型刻画及精准扶贫的多维配套路径
精准扶贫的精髓是“因贫施策”,这显然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的贫困,然后才有针对性地进行扶贫,形成扶贫的“精准”路径。由于贫困呈现不同类型和多维度,学界通过对贫困的类型刻画,进而提出不同的精准扶贫路径。
1.贫困类型刻画及精准扶贫的基本路径
精准扶贫首要问题就是因何贫困?也就是说,贫困的基本类型是什么。学界基本上把贫困类型刻画为收入贫困还是支出贫困,权利贫困还是体制贫困,暂时贫困还是长期贫困,因病致贫,还是教育贫困等。有学者从资本维度刻画,划分为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及社会资本三大类型,相应的贫困也是三种资本型贫困[68]。著名学者阿玛蒂亚·森提出了能力贫困和权利贫困观点,认为贫困产生的根源在于个人能力的被剥夺以及权利关系的丧失,那么贫困陷阱的精准破解之道就在于塑造和提升个人的可行能力,其最终目的在于为人们创造权利关系以及扩展参与经济社会分享的机会[69]。目前学界关注较多的是三类,具体如下:
(1)权利型贫困与赋权机制。收入水平不高是贫困的一个表现,贫困的表现还体现在刚强性不足、话语权缺失、社会认可等方面[70]。赵万一指出,权利贫困是其他贫困的发生基础和原因,农民对权利意识的认知不足则进一步加剧了其他方面的贫困[71]。张等文、陈佳认为,农民不富裕的真正原因是权利贫困,这也是造成“三农”问题的重要原因。中国农民的权利贫困主要体现在经济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缺失和不足方面[72]。因而,蒋永甫强调在精准扶贫中,从法律和制度上赋予和保障贫困农户发展权的必要性。在制度上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健全农民的利益表达机制,通过加强农民与政府的沟通对话,保护农民合法的发展权益[73]。徐林等也认为,贫困治理的思路迫切需要由单纯的经济扶贫迈向“权利扶贫”,在经济帮扶的同时注重制度性保护,通过变革和完善相关制度与政策,真正落实贫困人群的各项公民权利,以公民权利的夯实推进贫困人群的脱贫进程[74]。
(2)支出型贫困与教育社会保障扶贫。张思锋等将贫困划分为收入型贫困和支出型贫困,调查发现扶贫工作基本是以根除“收入型贫困”为主。许多人均收入高于贫困线,但由于重大疾病、子女就学、修建房屋、婚嫁借贷等原因导致的“支出型贫困”户,被排除在扶贫帮扶范围,形成扶贫攻坚的“夹心层”[75]。因而支出型贫困要特别关注。不管是城市地区还是农村地区,医疗保险和健康支出是造成长期贫困的重要因素[76]。第一,教育扶贫。刘传铁认为,“‘教育扶贫能让贫困地区的孩子掌握知识、改变命运、造福家庭,是最有效、最直接的精准扶贫”[77]。拜秀花认为,贫困地区扶贫要扶智,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 通过提升人的思想,更好实现“扶贫先扶志”及“变输血为造血”[78]。第二,社会保障扶贫。左停认为,贫困人口的生理性致贫因素增强,以生产为中心的开发式扶贫在增加贫困人口社会资本和社会安全方面的作用呈现减弱趋势。因此要求增强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权利救济在内的社会保护式扶贫的力度,保障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增强贫困人口的社会发展能力[79]。许佳等人认为,要加大农村医疗保障特别是大病医疗保障力度,解决农户因病致贫的问题[80]。夏梦凡也认为,“精准扶贫要逐步提高农村五保低保和大病救助标准,推进农村低保线与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增加五保低保户生活费用和减少医疗花费费用,政府兜底救助脱贫”[81]。
(3)收入型贫困与经济扶贫精准化。贫困首先表现的是收入的缺乏,如何提升收入?目前学界形成了三大提升收入的扶贫政策。第一,产业扶贫。韩斌指出,在扶贫工作中,产业培育是精准扶贫的突破口,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82]。胡伟斌将产业精准扶贫视为脱贫致富的根本路径[83]。彭春凝也认为,在产业扶贫政策上,应鼓励单个经营走向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经营[84]。孙德超强调,产业精准扶贫的基层实践承载了贫困地区经济增长的发展诉求。产业项目扶贫的落实,要求克服项目制的指标逻辑以及科层制的权力逻辑,突破现有行政体制的局限,避免对长效脱贫目标的被动迎合,力求充分激发产业活力[85]。第二,金融扶貧。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金融政策等资源要素的支持。陈啸认为,金融精准扶贫作为扶贫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精准脱贫的有力赋能者。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主体、全方位的金融扶贫工作体系,拓宽扶贫资金渠道,是维持脱贫攻坚项目可持续性的重要支撑[86]。孙涌指出,要为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提供充足的流动性。适当增加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合意贷款增量及实行差异化的货币政策[87]。赖小民认为,“金融+”作为精准扶贫的新路径,以增强贫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为目标,要求包括对贫困区金融知识的普及、金融人才的对口支援、金融政策信息的共享等相关配套机制的完善[88]。第三,生态扶贫。沈茂英、杨萍指出,国务院“提出了把生态保护放在扶贫开发的优先位置,实施‘依靠生态保护脱贫一批、‘依靠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精准扶贫策略”,实施生态扶贫是连片贫困区的必然选择[89]。芦千文等研究认为,从近年来扶贫开发的实践来看,扶贫攻坚的要求不再仅仅局限于以矿产开发为主的资源性产业。要建设绿色扶贫产业体系,发展绿色产业集群,扶持低碳、新能源、环保等绿色产业集群[90]。基于生态文明理论,王晓毅指出绿色减贫是打破生态破坏—贫困之间因果链条的路径选择。其中,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易地搬迁、绿色产业开发是精准扶贫过程中绿色减贫的具体操作策略[91]。
2.精准扶贫的多维配套路径
贫困类型划分是实现精准扶贫的第一步,还需要相应的配套体制机制创新来推动精准扶贫进程,实现精准脱贫。
(1)政府治理转型。由于政府从扶贫开发向脱贫攻坚过渡过程中面临贫困治理有限能力、多元角色、职责定位等多重角色困境,因而政府在脱贫攻坚进程中应实现引导者、协调者、多元主体者的角色转型[92]。许汉泽认为,基层政权的运动型治理策略,造成了因扶贫导致贫困、精英占有大量扶贫资源、扶贫治理未能整体化等意外后果[93]。
(2)精准机制创新。精准扶贫的四个或六个精准特征要求相应的精准机制创新。徐龙顺等学者就认为,一是创新精准识别机制;二是创新精准帮扶机制;三是创新精准管理机制;四是创新精准考核机制[94]。
(3)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贫困问题单靠政府或者市场都难以有效解决,需要社会组织参与。因为现有的精准扶贫政策面临政策能否“落地”、村庄能否重构以及农户能否自助等方面的挑战[95]。贫困治理吸纳社会组织的进入,能够缓解各级政府的工作压力,扩大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96],汇集社会资源,增加扶贫的资源总量。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有助于实现精准扶贫的重心下移,有利于提升扶贫资源供给与农村贫困人口需求之间的有效衔接,从而提升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的契合度。因而社会力量扶贫是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的一种补充性吸纳机制[97]。
(4)社会工作助力扶贫。鉴于我国目前反贫工作存在的严重不足,基层脱贫实践亟需社会工作等专业力量、社会力量的介入。专业社会工作是以特定的专业理论、方法和利他主义的价值取向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扶的一种专业和职业。[98]我国反贫困社会工作依靠其独特的助人理念以及方法、技术,精准介入对贫困户的识别、帮扶、管理和考核的全过程,积极参与以政府为中心的扶贫协同治理,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99]。
(5)大数据监管扶贫。精准监管是提升精准扶贫有效性的前提,而大数据是实现精准性的技术保障[100]。新时代的大数据思维和多媒体发展为精准扶贫中的资金监管、过程管理、信息识别、风险预警等方面提供了新的理念和技术支持[101]。大数据以其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的鲜明属性和特征,与精准扶贫的“瞄准”机制要求高度契合,将大数据应用到精准扶贫的监管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102]。
五、研究展望
综上所述,理论界、学术界对精准扶贫的内涵、理论与实践价值、实践的“多维”困境及贫困类型划分和实践路径等方面都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形成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为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精准扶贫提供了重要参考与借鉴价值。同时,不难发现,学界对精准扶贫的实践性总结方面给予了较多的关注,这源于精准扶贫本身具有较强的实践特征,更多关注了精准扶贫的运作逻辑,也更加凸显了案例研究方法的运用;但这同时也造成了精准扶贫的理论性总结方面的相對缺失,较少研究精准扶贫的制度逻辑,忽视实证模型方法的建构与运用,这些正是以后研究发展的重要方向。
第一,研究话语的中国建构。精准扶贫作为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内容,如何进一步凸显马克思主义扶贫理论中国化的进程,深入总结中国精准扶贫的中国式特性是研究的重要指向。目前学界关注更多的是精准扶贫如何“落地生根”,如何实现“瞄准”等实践问题,对精准扶贫背后的理论逻辑探究比较少,即使研究精准扶贫的理论基础,更多的是用西方的发展经济学理论话语,如阿玛蒂亚·森的权利贫困理论,较少深入研究及建构中国特色的精准扶贫话语体系。目前精准扶贫研究中西方的治理话语“若隐若现”。学界较多地从治理视角来阐释和解剖中国的精准扶贫为何不精准和难以瞄准的问题,从而研究更多的是治理主体多元、治理体系建构、治理结构重构等传统的西方治理话语路径。中国的精准扶贫本身是一个扶贫话语的创新,如何形成一个话语体系,不仅是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展现中国扶贫理论的创新与发展。学界对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形成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有益探讨,但对其构筑的中国特色扶贫话语体系研究探讨相对薄弱,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形成的特色话语究竟有哪些,扶贫话语的中国式特征包含哪些具体的内涵等都有待于学界再进一步探讨。
第二,研究视角的多学科性拓展。目前学界对精准扶贫的研究较多集中在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视角,经济学、法学和历史学、哲学等传统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研究相对较少。由此,需要进一步拓展这些学科的视角,形成多学科的综合性研究态势。一是经济学视角。精准扶贫与经济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的经济改革问题研究较少。精准扶贫从经济学意义上讲,是资源的再配置,如何实现扶贫资源的优化配置是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这直接关系到扶贫资金有效配置,关系到产业、金融、生态扶贫政策能否精准匹配。需要深化拓展其经济逻辑及行为研究。二是政治学视角。精准扶贫作为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内容,与“四个全面战略”“中国梦”等之间的内在理论逻辑研究也相对比较缺乏。更为重要的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新理念”如何指导精准扶贫的实践、精准扶贫与“五大发展新理念”的内在理论逻辑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化研究。三是法学视角。精准扶贫需要法治化保障,如何运用法治来扶贫是一个比较切合中国依法治国大背景大趋势的重要选择。精准扶贫需要精准管理,管理需要有规范有制度,法治十分必要。因而,精准扶贫法治化研究是有待于深化拓展的又一重要内容。
第三,研究内容的多维深化。精准扶贫的层次研究更多的是微观的案例研究,学者一般通过对某一个地方的扶贫调查研究来理解和解释精准扶贫的实践困境,期待寻找有效的实现精准的政策与路径,这虽然遵从了从“实践出真知”的研究近路,同时也带来另一方面的局限,即较少关注中观层次、宏观层次的精准扶贫的理论逻辑建构。精准扶贫的研究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一是宏观与微观层次的有机结合。以微观的实践调研寻求精准扶贫的路径是很有必要的,但也需要构筑精准扶贫的理论体系,特别是精准扶贫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更是迫切。二是物质贫困与精神贫困的有机结合。精准扶贫的类型学划分目前较多地关注物质贫困层次,对精神贫困、心理贫困等关注明显较少。三是暂时贫困与长期贫困。目前精准扶贫较多关注暂时性贫困,较少关注长期性贫困的解决。贫困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从精准扶贫到精准脱贫需要更加长期动态的研究,特别是因病返贫等。四是收入型贫困与支出型贫困的有机结合。贫困是收入的贫困,更是支出的贫困,需要把收入与支出有机联系起来研究贫困问题,才能够有效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脱贫。五是单一贫困与多维贫困有机结合。贫困的发生不仅仅是收入的问题,也更有可能是教育、医疗等问题,甚至是传统的婚嫁等观念和消费问题。贫困是多维度的,不是单维度的。六是政府扶贫与市场、社会扶贫协同创新。精准扶贫不仅是政府的问题,也是需要发挥社会、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多方参与精准扶贫。目前较多的研究关注政府的精准扶贫困境,如何破解困境,构筑多维的协同参与机制、模式,是未来的重要研究课题。
参考文献:
[1]李程骅.“精准扶贫”: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法宝[J].南京社会科学,2017,(9):1-6.
[2]葛志军,邢成举.精准扶贫:内涵、实践困境及其原因阐释——基于宁夏银川两个村庄的调查[J].贵州社会科学,2015,(5):157-163.
[3]吴雄周,丁建军.精准扶贫:单维瞄准向多维瞄准的嬗变——兼析湘西州十八洞村扶贫调查[J].湖南社会科学,2015,(6):162-166.
[4]汪三贵,郭子豪.论中国的精准扶贫[J].党政视野,2016,(7):44.
[5]黄金梓.精准生态扶贫刍论[J].湖南农业科学,2016,(4):103-107+111.
[6]左停.精准扶贫战略的多层面解读[J].国家治理,2015,(36):16-21.
[7]支俊立,姚宇驰,曹晶.精准扶贫背景下中国农村多维贫困分析[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7,37(1):14-26.
[8]梁土坤.新常态下的精准扶贫:内涵阐释、现实困境及实现路径[J].长白学刊,2016,(5):127-132.
[9]贺东航,牛宗岭.精准扶贫成效的区域比较研究[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5,(11):58-65.
[10]肖正中,陈熹,杨秀春,谭建.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探讨——基于施秉县新光村扶贫实践[J].湖南农业科学,2017,(6):98-101+106.
[11]王姣玥,王林雪.我国精准扶贫风险识别与模式选择机制研究[J].农村经济,2017,(8):40-44.
[12]郑瑞强,王英.精准扶贫政策初探[J].财政研究,2016,(2):17-24.
[13]韩庆龄.精准扶贫实践的关联性冲突及其治理[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7(3):1-9.
[14]杨秀丽.精准扶贫的困境及法制化研究[J].学习与探索,2016,(1):108-110.
[15]吕方,梅琳.“精准扶贫”不是什么?——农村转型视阈下的中国农村贫困治理[J].新视野,2017,(2):35-40.
[16]代正光.国内外扶贫研究现状及其对精准扶贫的启示[J].甘肃理论学刊,2016,(4):143-147.
[17]李全利.扶贫治理的“四大陷阱”及现代化转向[J].甘肃社会科学,2018,(2):230-236.
[18]康儿丽,任彬彬,颜克高.理念、机制与路径:社会治理格局下精准扶贫治理体系的构建[J].理论导刊,2019,(1):54-60.
[19]吴华,韩海军.精准扶贫是减贫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8,(5):143-149+192.
[20]安增军,高绮雪.论习近平反贫困思想及其战略意义[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2(3):50-55.
[21]易棉阳.论习近平的精准扶贫战略思想[J].贵州社会科学,2016,(5):139-144.
[22]黄承伟,覃志敏.我国农村贫困治理体系演进与精准扶贫[J].开发研究,2015,(2):56-59.
[23]张伟.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新贡献[N].光明日報,2017-6-7(11).
[24]赵纪河.习近平扶贫观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阐释[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7(1):1-4.
[25]邓义昌.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哲学意蕴[J].桂海论丛,2017,33(02):14-17.
[26]郑正真.论精准扶贫思想的“人民性”[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38(4):55-59.
[27]莫光辉.精准扶贫:中国扶贫开发模式的内生变革与治理突破[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6,(2):73-77+94.
[28]宋超.精准扶贫: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新型贫困村治理模式[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17(3):61-64.
[29]范和生,唐惠敏.农村贫困治理与精准扶贫的政策改进[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7,(1):45-52+75.
[3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5-12-08(1).
[31]雷明.论习近平扶贫攻坚战略思想[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8(1):1-11+160.
[32]李楠,陈晨.以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3):65-68.
[33]王姗姗,马凤强.习近平扶贫思想研究[J].南方论刊,2016,(8):56-58.
[34]许尔君,袁凤香.中国梦视域下的“精准扶贫”[J].邓小平研究,2016,(5):66-84.
[35]陈祥健,王云生.精准扶贫: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指针[N].福建日报,2015-4-20(11)
[36]张琦.精准扶贫助推我国贫困地区2020年如期脱贫[J].经济研究参考,2015,(64):16-20.
[37]洪名勇,洪霓.论习近平的精准扶贫思想[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6,37(6):1-5.
[38]林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精准扶贫机制创新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6,(5):190-194.
[39]刘铮,浦仕勋.精准扶贫思想的科学内涵及难点突破[J].经济纵横,2018,(2):72-77.
[40]李小云,马洁文,唐丽霞,徐秀丽.关于中国减贫经验国际化的讨论[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3(5):18-29.
[41]凌文豪,刘欣.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的理念、实践及其世界意义[J].社会主义研究,2016,(4):69-75.
[42]夏海军,范明英.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是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最新成果[J].江淮论坛,2018,(5):49-56.
[43]曾维伦,张丽娜,何伟.精准扶贫助推世界减贫事业[N].光明日报,2017-3-27(11).
[44]唐丽霞,罗江月,李小云.精准扶贫机制实施的政策和实践困境[J].贵州社会科学,2015,(5):151-156.
[45]王鑫,李俊杰.精准扶贫:内涵、挑战及其实现路径——基于湖北武陵山片区的调查[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36(5):74-77.
[46]刘磊.精准扶贫的运行过程与“内卷化”困境——以湖北省W村的扶贫工作为例[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6,18(4):5-12.
[47]李延.精准扶贫绩效考核机制的现实难点与应对[J].青海社会科学,2016,(3):132-137.
[48]李雪萍,劉腾龙.精准扶贫背景下精准识别的实践困境——以鄂西地区C村为例[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36(5):138-144.
[49]钟晓华.可行能力视角下农村精准扶贫的理论预设、实现困境与完善路径[J].学习与实践,2016,(8):69-76.
[50]王晓毅.精准扶贫与驻村帮扶[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3):56-62.
[51]加强督查问责 着力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问题[N].人民日报,2016-10-12(4).
[52]许汉泽,李小云.“精准扶贫”的地方实践困境及乡土逻辑——以云南玉村实地调查为讨论中心[J].河北学刊,2016,36(6):184-188.
[53]樊友凯,周理.基于整体性治理的精准扶贫体系优化研究[J].理论月刊,2017,(5):150-154.
[54]赵曦,赵朋飞.我国农村精准扶贫机制构建研究[J].经济纵横,2016,(7):58-63.
[55]朱天义,高莉娟.精准扶贫中乡村治理精英对国家与社会的衔接研究——江西省XS县的实践分析[J].社会主义研究,2016,(5):89-99.
[56]何阳,孙萍.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流程再造:理论依据、现实动因与政策设计——对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实践的反思[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8,39(5):177-183.
[57]丁先存,汪卉卉.安徽省精准扶贫成效第三方评估的实践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8,32,(8):27-33.
[58]王志立.精准扶贫中第三方参与评估的优势、困境及突破[J].学习论坛,2018,(5):47-51.
[59]陈全功,程蹊.精准扶贫的四个重点问题及对策探究[J].理论月刊,2016,(6):5-8.
[60]万江红,孙枭雄.权威缺失:精准扶贫实践困境的一个社会学解释——基于我国中部地区花村的调查[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15-22+130-131.
[61]卢艳齐.从数字式脱贫到发展式脱贫:一个省级贫困乡的贫困治理逻辑分析[J].理论月刊,2018,(1):141-148.
[62]王宇,李博,左停.精准扶贫的理论导向与实践逻辑——基于精细社会理论的视角[J].贵州社会科学,2016,(5):156-161.
[63]李群峰.权力结构视域下村庄层面精准扶贫瞄准偏离机制研究[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3(2):73-76.
[64]周强,胡光志.精准扶贫的法治化及其实现机制探析[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1):118-125.
[65]厉潇逸.精准脱贫的法治保障[J].法学杂志,2018,39(6):133-140
[66]何平.我国精准扶贫战略实施的法治保障研究[J].法学杂志,2017,38(1):50-58.
[67]梁成义.精准扶贫需有法治保障[J].人民论坛,2018,(27):88-89.
[68]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课题组,李智军.农村致贫机理与金融扶贫政策研究——基于河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54个贫困县的调查[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4,(3):65-69.
[69]岳映平,贺立龙.精准扶贫的一个学术史注脚:阿马蒂亚·森的贫困观[J].经济问题,2016,(12):17-20+56.
[70]郭熙保.论贫困概念的内涵[J].山东社会科学,2005,(12):49-54+19.
[71]赵万一.中国农民权利的制度重构及其实现途径[J].中国法学,2012,(3):5-17.
[72]张等文,陈佳.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民的权利贫困及其救济策略[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47-51.
[73]蒋永甫.贫困户发展:精准扶贫的价值目标与现实依归[J].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7(5):112-121.
[74]徐琳,樊友凯.赋权与脱贫:公民权理论视野下的贫困治理[J].学习与实践,2016,(12):62-69.
[75]张思锋,胡晗,余赵,李雪娜.增收减支双向发力实现精准脱贫目标[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3-9(8).
[76]张全红,李博,周强.中国多维贫困的动态测算、结构分解与精准扶贫[J].财经研究,2017,43(4):31-40+81.
[77]劉传铁.教育是最根本的精准扶贫 [N].人民日报,2016-1-27(5).
[78]李慧,邱玥.全面小康一个都不能少——代表委员谈精准扶贫[N].光明日报,2016-3-4(5).
[79]左停,赵梦媛,金菁.路径、机理与创新:社会保障促进精准扶贫的政策分析[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1-12+156.
[80]许佳,刘岚丽,彭志强.精准扶贫之路径思考[J].学理论,2015,(24):21-22.
[81]夏梦凡.精准扶贫:现状、问题与路径选择——基于黄冈大别山革命老区案例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6,(3):3-4.
[82]韩斌.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精准扶贫初析——以滇黔桂石漠化片区为例[J].学术探索,2015,(6):73-77.
[83]胡伟斌,黄祖辉,朋文欢.产业精准扶贫的作用机理、现实困境及破解路径[J].江淮论坛,2018,(5):44-48.
[84]彭春凝.当前我国农村精准扶贫的路径选择研究[J].农村经济,2016,(5):91-95.
[85]孙德超,曹志立.产业精准扶贫中的基层实践:策略选择与双重约束——基于A县的考察[J].社会科学,2018,(12):3-13.
[86]陈啸,吴佳.我国金融精准扶贫协同治理模式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8,(10):68-72.
[87]孙涌.开展金融精准扶贫[J].中国金融,2015,(20):69-71.
[88]赖小民.探索“金融+”精准扶贫新路径[J].人民论坛,2018,(3):32-33.
[89]沈茂英,杨萍.生态扶贫内涵及其运行模式研究[J].农村经济,2016,(7):3-8.
[90]中央党校经济学部精准扶贫课题组,芦千文,石霞.创新精准扶贫体制机制[J].理论视野,2016,(6):28-31.
[91]王晓毅.绿色减贫:理论、政策与实践[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6(4):28-35.
[92]莫光辉,陈正文.脱贫攻坚中的政府角色定位及转型路径——精准扶贫绩效提升机制系列研究之一[J].浙江学刊,2017,(1):156-163.
[93]许汉泽.精准扶贫与动员型治理:基层政权的贫困治理实践及其后果——以滇南M县“扶贫攻坚”工作为个案[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5(8):545-550+562.
[94]徐龙顺,李婵,黄森慰.精准扶贫中的博弈分析与对策研究[J].农村经济,2016,(8):15-21.
[95]袁君刚.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精准扶贫的比较优势探索[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7(1):17-22.
[96]张博.PPP模式下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路径探究[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21):88-91.
[97]陈成文,王祖霖.“碎片化”困境与社会力量扶贫的机制创新[J].中州学刊,2017,(4):81-86.
[98]李航.社会工作如何助力精准扶贫[J].人民论坛,2018,(36):60-61.
[99]李迎生,郭燕.推动社会工作精准介入反贫困实践[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8,32(5):92-103.
[100]陈冠宇,张劲松.弥合数据、精准、扶贫之间的链接缝隙——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大数据运用及发展[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8,19(6):101-109.
[101]公衍勇.新时代大数据思维推进精准扶贫的理论、实践探索与路径优化——基于对甘肃和贵州的调查思考[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2(6):55-58.
[102]段鹏,孙宗一,董新凯.大数据助推扶贫监管的创新模式与有效路径探析——以江苏省为例[J].现代管理科学,2018,(12):8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