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与文明的共生演化
2019-06-22冯兴元
冯兴元
根据哈耶克的观点,扩展秩序朝着全球扩展,似乎像是一个有机体成长的过程。但实际上不一样:它不是个体出于直觉上的需求率性而为的结果,而是很多个体遵循传统习惯和规则得以成就。
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第三章“市场的进化:贸易与文明”,探讨市场、贸易与文明的演化过程。这种演化过程,应属于一种市场和文明的共生演化。这里的市场可以视为交换,市场,交换秩序或市场秩序,贸易(trade)指一般的贸易,更涉及远距离的贸易。共生演化涉及市场与文明之间的互利共生,以及这种关系的持续演化。
哈耶克在第三章开始前引用了两段名言,代表两种对市场、贸易与文明的看法。萨缪尔·巴特勒代表一种反市场的看法,他写道:“除了滚滚财源之外,它还会带来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这里的“它”指的是市场、商业或者交换。孟德斯鸠则代表肯定市场的看法,他写道:“有商业的地方,便有美德”。比如,这里的美德包括诚信,礼待远客,对商业、利润和利息的接受,对交换者的尊重,对交换规则和交换结果的同意,与此相关的公道观,对和平的支持,反对欺诈和掠夺,等等。拿诚信来说,如果没有某种诚信,就不会出现商业。商业的存在,必然是存在一定程度的誠信。在大社会里,诚信不仅是小群体内部的诚信,而且包括很多匿名人之间的诚信;商业不仅是熟人社会的商业,也包括很多匿名人之间的商业。
在第三章,哈耶克从经济史角度说明了扩展秩序的不断扩展、商业比国家更古老,又从思想史角度说明了亚里士多德及其追随者的经济思想存在哪些错误。
哈耶克首先从经济史角度分析了扩展秩序以及它如何向未知领域扩展。朝着未知领域进发,是扩展秩序的特点。比如人类正在朝着人工智能社会进发。未来存在巨大的前向无知和不确定性。
哈耶克认为,某些专业分工和交换行为,在早期小社会里可能就已出现。小社会完全被成员的一致意见支配。小社会是熟人社会,拘泥于利他和团结互助的小群体本能。哈耶克解释了最早的市场和贸易的产生。原始人追踪动物的迁徙路线,当他们遇到另一些人或群体,可能出现一些微不足道的贸易。关于很久之前的贸易,虽然有着令人信服的考古学证据,但这种事不但十分罕见,而且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人们利用贸易得到的基本生活资料,大多数都被消费掉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而那些让其所有人爱不释手、不惜放弃必需品而得到的稀奇物品,往往意味着得到者会留为己用,因此也更为耐久。装饰品、武器和工具为我们提供了主要证据。我们根据当地没有可以用来制造这些物品的自然资源,只能推断要想获得这些东西就必须依靠贸易。哈耶克还指出,使贸易日益成为维系古代社会生存不可缺少的制度的,并不是奢侈的欲望,而是生活必需品。这种情况在古代中华帝国与北方游牧民族的交往中经常遇到。冬天来临,游牧民族需要与帝国用兽皮、兽肉来交换粮食和食盐。一旦帝国拒绝交换,就只能诉诸抢劫或者战争。
哈耶克提到,考古结果容易引起误解,这个观点是很重要的。比如有位西方学者说,根据考古发现,先有国王借条作为货币,后有贝壳或者羊只之类的商品货币买卖交换,并留下账本。于是也得出借条货币先于商品货币出现的结论。这种结论是不可靠的,也是反逻辑的。原因有三:一是古代早期的商业交换,无论是直接交换还是使用诸如贝壳或羊只那样的商品货币的间接交换,一般不记账,因为记账成本较高,这并不意味着商品货币出现比较晚;二是如果国王能够出借条,一般已经有货币在先;三是商业甚至货币,本来就应该远远先于国家和国王的出现。如果说某一个国家诞生之后,打出借条作为法币出现,那也是正常的,这种借条只是货币的形式之一。但这并不说明人类最早的货币是借条。
哈耶克认为,无论交换的是什么东西,贸易肯定出现得极早。远距离的贸易,以及交易商不知其来自何处的那些物品的贸易,肯定比群体之间任何其他远距离交往更为古老。而且,现代考古学证实,贸易要早于农业或其他正常的生产活动。在欧洲,甚至存在着至少3万年以前旧石器时代远距离贸易的证据。
哈耶克根据考古学发现认为,使后来的古典文明得以迅速发展的贸易大扩张,也是出现在几乎没有历史文献可资利用的时期,即在从公元前750年到550年这200年里。大约在同一时间,贸易扩张似乎也使希腊和腓尼基贸易中心的人口迅速增加。这些中心在建立殖民地上相互激烈竞争,使古典时代初期重要文化中心的生活,变得完全依靠日常市场过程。哈耶克在多处讲到扩展秩序导致人口的增加和财富的增进。有人说,一个经济体或者文明的一种重要成功标志可能就是人口的增加。人口增加结合财富的增进,两者作为一个经济体或者文明的主要成功标准可能更恰当。
哈耶克认为,这些早期年代存在着贸易,还有它对推动扩展秩序的扩展的作用,都是无可辩驳的。不过很难说这个市场过程的建立会一帆风顺,它肯定会伴随早期部落社会的瓦解。甚至在那些已经承认分立的财产的地方,需要有另外一些以往没有听说过的行为方式,才会使群体倾向于同意它的成员取走该群体拥有的必要物品让陌生人使用。若是没有这种交易,这些物品本来一直是供当地人共同使用的。例如,建立了各希腊城邦的船主,把装满油和红酒的陶罐运往黑海、埃及和西西里以交换谷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是把自己的近邻十分需要的货物拿去给了那些他们的近邻素不相识的人。小群体中的成员若是同意这种做法,他们必须先放弃自己的成见,开始从一个新的角度理解世界——一个小群体的重要性大为减少的世界。显然,根据这样一个新的世界观,小群体重要性大为减少,匿名社会的重要性大为增加。
到底是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导致了古代人获得对世界的新见解,甚至导致了新的行事风格、技术和观念得到某种广泛传播和扩展呢?哈耶克的回答是,其中至少包括善待远客、防卫能力和安全的通道。原始部落界定模糊的领土很可能相互重叠,这与个人按照这些行为方式建立起贸易交往有关。这种个人交往可以形成一条连续不断的关系链,正是沿着这个链条,数量虽小但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可以传播到很远的地方。这使固定职业、劳动分工和专业化可以在许多新的地区出现,并最终导致这些地区的人口密度增加。由此出现一种连锁反应:更大的人口密度导致了专业化机会或劳动分工的出现,由此引起人口和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这又使人口的继续增加成为可能。如此往复不已。哈耶克在这里讲的,就是我们讲的“累积因果效应”,属于一种良性循环。
这里,哈耶克讲的个人贸易交往关系链,发展到后来,就是密集的关系网络,或者市场网络。哈耶克指出,贸易使世界居住密度的增加成为可能,由此触发一种 “连锁反应”,也就是上述累积因果效应。
哈耶克接下来分析了各种人口、人际往来和商业活动的演化过程:一个群体人口发展之后,一部分人会离开自己居住的小生境先迁移到不远处去寻找新的生存机会,其中一些人会为原住地带回一些奢侈品作为礼物。最初,涉及礼物交换的经常性交往,很可能是在家族之间发展起来的,他们承担着相互款待的义务,而这又与通婚习俗有着复杂关系。从这种家族成员和亲戚之间送礼的做法,到作为保人的更加非个人化的东道主或 “介绍人”制度的出现,再到按照由稀缺程度决定的比例交换具体物品的做法,这个转变过程无疑是十分缓慢的。哈耶克提到早期希腊有重要的宾客制度,它使身处异邦的个人得到通行权和人身保护。我们中国古代则有镖局制度。
根据哈耶克的分析,这种与外邦人发生有利交往的机会的扩大,也会进一步激化已经发生的、与原始小群体中那种团结互助、目标一致和集体主义的决裂。确实,有些个人从小群体的控制和应尽义务中解脱出来了,他們不仅开始定居在另一些群体中,并且为同另一些群体成员建立关系网络打下了基础,这种关系网络是由不计其数的接力者和分叉过程组成,这些接力者和分叉过程最终遍布全球,由此形成一个全球网络。即使这些个人既不知道也没有这种意图,他们却能够为建立一个更为复杂、更为广泛的秩序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这种秩序远远超出无论是他们本人还是他们同代人的视野。那就是扩展秩序。
在分析过程中,哈耶克不忘从知识利用的角度看市场秩序的演化。为了创造这样一种秩序,这些个人必须能够把信息用于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的目的。没有某些行为方式上的有利条件,譬如和远方的群体共同遵守的宾客制度,他们是不会这样做的。这些行为方式必须是共同的,而遵守这些行为方式的个人的具体知识和目标可以各不相同,并且能够以特殊的信息为基础。这反过来又会激励个人的首创精神。
哈耶克进而指出,由于只有个人,而不是他的群体,能够获准和平地进入外邦人的领地,因此他获得了自己的同胞所不具备的知识。贸易不能建立在集体知识上,只能建立在独特的个人知识上。这就是哈耶克经常说的“分散知识”。哈耶克指出,要想使这种个人的创造力得到利用,只有越来越多地承认分立的财产。船主和其他商人是受他们的个人收益左右,但是用不了多久,由于他们是通过贸易而不是生产去追求财富,由此给家乡不断增加的人口带来财富和生计,就只能依靠他们不断发现新机会加以维持了。这里,哈耶克强调了分立的财产有利于向个人提供正向激励,使得个人利用自己的分散知识,通过贸易创造财富和维持生计。
根据哈耶克的观点,扩展秩序朝着全球扩展,似乎像是一个有机体成长的过程。但实际上不一样:它不是个体出于直觉上的需求率性而为的结果,而是很多个体遵循传统习惯和规则得以成就。使一种习惯或一种新出现的习惯因素得到维系,需要两个明确前提。一是必须存在着能够使某些行为方式代代相传的条件,而这些行为方式的好处未必已经得到人们的理解或赞赏。比如市场交换,追逐利润,接受利息。二是保留这些习惯的群体必须取得明确优势,使他们能够比另一些群体更迅速扩张,并最终胜过(或同化)那些不具备类似习惯的群体。
哈耶克认为商业远远先于国家。他指出,认为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国家的建立构成了早期文明发展的顶峰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历史记载严重夸大了政府的作用。考古学家根据有关具体价格的最早记录是刻在一根石柱上这个事实,便断定价格总是由政府制定的。这种推断是有问题的。一部广为人知的著作认为,由于在巴比伦城的发掘中没有发现适当的空地,那里还不存在集市。这种推断也是错误的。哈耶克的理由是,在炎热的气候下,这种市场怎么会在露天里举行!
根据哈耶克的观点,与其说政府会促进远距离贸易,不如说它经常阻碍这种贸易。政府可以为经商的个人提供更大独立性和安全,可以是这种商业带来的信息和人口的受益者。强大的政府往往一再破坏自发秩序的改进过程和文明的发育过程,使得文化演化过程半途夭折。东罗马帝国的拜占庭政府和中华帝国时代的政府就是这样。文明在中世纪欧洲异乎寻常地扩张,很可能应归功于政治上的无政府状态。
哈耶克分析了亚里士多德及其后来的追随者视而不见扩展秩序及其作用的问题。希腊的主要商业中心,尤其是雅典和后来的科林斯,其市场秩序比较发达。但是亚里士多德并不理解市场秩序。人们有时说他是第一个经济学家,但他讨论 “经济”(oikonomia)时,完全是讨论家政管理,或至多是农庄之类的个人产业。对于从市场上获利的努力,即他所说的“生财之道”(study of chrematistika),他只是一味加以诅咒。尽管当时雅典人的生计依靠同远方的谷物贸易,他的理想秩序仍然是一种自给自足(autarkos)的秩序。他虽然也被人称为生物学家,但是他对进化和秩序的自我形成没有丝毫察觉。亚里士多德反对任何进化。他不熟悉自发成长的自发秩序或者内部秩序(kosmos)和外部秩序(taxis)的那种特意安排的秩序(譬如军队中的秩序)之间的不同。哈耶克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中称外部秩序为“组织”,也就是外部强加的具体秩序,比如计划秩序。自发秩序或者内部秩序的例证包括市场秩序。
哈耶克分析道,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一切人类活动的秩序都是外部秩序,即由某个秩序井然的头脑对个人行为专门加以组织的结果。亚里士多德曾经振振有辞地声称,只有在一个小到足以使人人能够听到发令者声音的地方,一个目力所及的地方,才能建立起秩序。他宣布,“人数过于庞大,便无法井然有序地参与”。这说明,亚里士多德的世界仍然是小群体、熟人社会的世界。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只有现存人口中已知的需求,为经济努力提供了天然的或正当的理由。他认为,人类乃至自然,一直就是以它们现在这个样子存在着。这种静态的观点没有为进化论或演化论留下立足之地,甚至使他不能问一下现存制度是从何而来。他好像从来没有想到,大多数现存的人类共同体,尤其他那些人数众多的同胞雅典人,若是他们的祖先一直限于满足自己已知的当前需要,他们就根本不可能出现。
哈耶克指出,在亚里士多德的头脑里,只有目的在于把好处留给别人的行为,才是可以从道德上加以赞成的行为,仅仅着眼于个人收益的行为肯定是恶劣的行为。商业上的考虑可能不会影响大多数人的日常活动,但这绝不意味着从更长远的角度说,他们的生活不取决于使他们能够买到基本物品的贸易的正常进行。亚里士多德把为获益而从事的生产斥为违反自然。而这种旨在获利的生产和商业活动在他之前早就存在。哈耶克特别指出,在人类活动结构的进化过程中,获利的可能起着一种信号作用,它指导人们做出能让他们的工作更有成效的选择;通常,只有那些更有利可图的事情才能养活更多的人,因为它的产出大于消耗。
哈耶克认为,如果雅典人遵照亚里士多德的建议,他们的城邦很快就会退化成村庄。然而他的学说却支配了此后两千年的哲学和宗教思想。他又指出,亚里士多德对微观秩序中道德规范的系统阐述所产生的影响,因为托马斯·阿奎那在13世纪采纳了亚里士多德的教导而更加严重,后来这导致了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实际上被宣布为罗马天主教会的正统学说。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的教会反对商业的态度,把利息指责为高利贷,以及它有关公正价格的说教和对利润的蔑视态度,都是彻头彻尾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这里,我们要另外专门研究阿奎那的思想及其影响。他有些经济思想是市场取向的,有些则与现代市场经济要求有些差距。当代经济学家彼得·贝奇教授是朝圣山学社主席,他提倡的市场取向的主线经济学以奥地利学派为核心,但是他把经济学的主线之源头定在阿奎那。
根据哈耶克的观点,到了18世纪,亚里士多德在这方面(就像在其他事务上一样)的影响开始减退。大卫·休谟发现,市场可以让人们“为别人提供服务,这无需他怀有真诚的善意”,甚至不需要他认识那个人;或使人们的行动“有利于公众,虽然他并没有那样的打算”,凡此皆由于一种秩序,在这种秩序下,“即使是坏人,为公益服务也符合他的利益”。因为有了这种见解,自组织的复杂结构观即自发秩序观即开始降临人间,从此以后它成为我们理解所有这类复杂秩序的基础。如今人们已经逐渐理解,市场是怎样使每个人在规定的限制之内,把他的个人知识用于自己的个人目标,即使他对自己在其中活动的秩序所知甚少。
在本章最后,哈耶克指出,虽然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市场秩序作为自发秩序和扩展秩序的作用,这个世界依然渗透着亚里士多德思想的觀点,一种体现幼稚的泛灵论的世界观,开始主宰社会理论,成为计划经济运动的思想基础。这里,一种体现幼稚的泛灵论世界观,是指上面提到的:认为一切人类活动的秩序都是外部秩序,即由某个秩序井然的头脑对个人行为专门加以组织的结果。而事实上,市场秩序就属于自发秩序,属于不是人为设计的内部秩序。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