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条目式”交办人代会代表审议意见
2019-06-22黄金花
浙江人大 2019年5期
黄金花
近日,松阳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以“条目”的形式,向“一府两院”转交了《松阳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审议发言意见交办清单》。
交办清单采用表格条目式,主要包括发言代表姓名、所在代表团、建议内容、办理要求、类别等内容。松阳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在分团审议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各项工作报告时,口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300余條。除了代表同时提交书面建议的审议意见外,本次共向“一府两院”交办了164条口头意见,其中20条需要“办理答复”,144条作为“工作参考”。
对于要求“办理答复”的,承办单位须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对确实不能按期答复代表的,最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答复代表。对作为“工作参考”的审议意见,承办单位要积极采纳。
另外,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书面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时,将一并听取代表审议发言意见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