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加班不应成为企业文化
2019-06-22
浙江人大 2019年5期
4月,关于互联网企业“996”工作制的讨论如火如荼。某地人社部门负责人“将频繁跳槽纳入征信管理”的言论引发热议。疫苗管理法草案提高对制售假疫苗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得到网民点赞。
近段时间,“996”成为网络热词:每天工作从早9点到晚9点,一周工作6天。今年初,有互联网公司公开宣布实施“996工作制”,结果被劳动监察部门及时制止。有媒体调查发现,强制加班实际上已经成为互联网行业的“习惯”。
在质疑声中,有企业辩称这是一種企业文化,“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全情投入。网民表示,在法律上这样的做法得不到支持。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而“996工作制”的加班时间远超这一规定。
还有网民表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拼的是技术、质量、管理,而不是员工的体力与耐力。企业文化首先要讲法治,恪守法律精神、严守法律红线,在法律的框架内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那种以牺牲员工的休息权和健康权为代价换取企业发展的,很难有凝聚力和生命力。
一些评论认为,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应当主动作为,加大对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管力度。当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形式维护自身权利时,相关政府部门也要给劳动者更多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