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探讨
2019-06-22石美华
石美华
摘 要:文章从新时期我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现状及问题出发,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保护工作的重点及具体开展的措施,主要从保护工作独立性、公众参与程度、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等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新时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
“不可移动文物是人类过去生活的象征,是人类活动的物质表现,是沟通人类与歷史的桥梁。”不可移动文物的内涵比较丰富,一般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1],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个方面。新时期,我国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和面临着新的困境。
1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首先,主体独立性不强是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和保护的主体困境。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由于历史和政策等实际原因,独立性不强。一方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的财政支持保障不足导致保护工作举步维艰。另一方面,由于商品经济在文化领域的持续深度影响,新时期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也呈现市场化趋向。这些都是新问题和新挑战。其次,公民参与不足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社会困境。公民“无知则无为”。一方面,公民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知之甚少。这主要是由于利益关联不高和媒体宣传不够,公民难以真正关心和切身参与保护工作,这也使现在社会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进展缓慢。另一方面,由于公众与保护机构的不对等关系,公众难以和文物保护单位形成常态长效合作。最后,制度不完善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缺乏保障。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包含三个层级:招标机制——事前机制;具体实施机制——事中机制;监督机制——事后机制。现阶段,不可移动文物维护招标机制还不太健全,在流程监督和结果监督等方面还存在制度性不足,维护工程验收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 新时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对策探析
首先,文物保护应优先增强其独立性。由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往往让位于经济利益,许多人罔顾不可移动文物的珍贵价值造成文物资源的浪费。所以,必须强调文物保护与制度相结合,保证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优先性。同时,财政保障制度对于文物保护具有兜底性功能,要加强财政供给体系建设。其次,重视宣传,提高居民的文物保护意识。我国的网民数量庞大,这决定了保护工作必须利用各种新媒体网络工具,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对于不可移动文物文案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创新性、亲民性编辑,并定期在相关公众平台上进行宣传普及。最终在政府、新媒体组织、公民之间形成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共识。最后,以体制机制建设增强保护工作的优先性与保障性。我们应该在法律与规章制度上确立好政府文物保护相关部门的机构功能和职责,根据地方特色适当设置部门职责和保护内容;招收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专业型人才从完善薪资制度、晋升制度等来吸引优秀人才;对非专业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地专业培训。体制机制建设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制度、机构职责划分以及人才吸收和培训机制及系统之间的相互配合[2]。
3 结语
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所出现的文物保护工作独立性不强、公众参与度低、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客观问题,必须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把宏观的法规制度与微观的公众参与结合起来,切实提升保护工作的优先性和独立性。
参考文献
[1]何鹏,陈昊.不可移动文物的价值评估与立法保护[J].江汉考古,2014(6):113-117.
[2]李娜.浅谈新时期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J].文物鉴定与鉴赏,2018(10):116-117.
【作者简介】石美华(1991—),苗族,硕士,研究方向:文物与博物馆,文物鉴赏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