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 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2019-06-21郭晓薇
文丨本刊记者 郭晓薇
健康扶贫是国家重点脱贫攻坚政策。近年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引导下,各地卫生健康行政机构在相关工作中因地制宜、扎实推进,成效可观。4月29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分享了实践经验。
山西“双组长”发力健康扶贫
山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廉月胜介绍,目前,该省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年度医保目录内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1000元、3000元和6000元。2018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医疗保障帮扶156.05万人次,医疗总费用47.1亿元,待遇支出42.27亿元,综合保障比例平均达到90%,贫困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山西省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郭震威补充道,吕梁市已基本健全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体系。该市贫困人口参保完全免费,由市县财政按3:7比例进行分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10%。其中3个县建立了慢病补充医疗保险,人均保费200元,将110种慢病纳入保障范围(含全省35种)。
廉月胜说,这些成绩归功于山西省实施的健康扶贫“双组长”制度,开展健康扶贫“双签约”服务。山西省由分管脱贫攻坚和卫生健康的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家庭医生团队和乡村干部团队分别与因病致贫返贫群众签约,家庭医生团队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乡村干部团队提供政策宣讲和报销服务。为确保“就医有人管,报销有保障”,全省整合1.39万个“双签约”服务团队,因病致贫返贫群众应签尽签。聚焦因病致贫“支出型贫困”,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三保险”和个人缴费救助、免费适配辅助器具救助、特殊困难帮扶救助“三救助”的兜底保障长效机制。
内蒙古构建“五重”机制兜底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许宏智表示,截至2019年3月底,全区已脱贫的因病致贫贫困户占已脱贫总户数的42.9%;32.7万贫困慢病患者得到签约管理服务,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2%。
事实上,在实践中,内蒙古自治区以盟市或旗县为单位,建立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基金,构建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障基金“五重”保障机制。连续3年动员2万多名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对贫困人口开展逐户、逐人、逐病的调查核实,并开展免费健康体检,精准实施大病慢病分类救治和管理。
许宏智说,目前,该自治区57个贫困旗县综合医院均达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服务水平,远程医疗系统覆盖100个旗县(区)156家综合医院。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居民电子健康码,实施“小药箱”信息化工程,通过互联网对贫困人口进行健康管理和诊疗咨询服务。
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防范“福利陷阱”
在发布会上,针对健康扶贫中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政策存在落差较大现象,郭震威表示,应建立稳定持续的健康扶贫工作机制,防范“福利陷阱”的出现。
郭震威介绍,近年来,吕梁市“三保险、三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贫困户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明显提高,但同时有些非贫困户特别是边缘贫困户容易滋生攀比心理。吕梁市坚持问题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科学确定贫困户报销比例。2017年、2018年吕梁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7.5%和92.9%,全市报销比例维持在90%左右,并根据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报销标准,推动形成合理的就医秩序。
此外,吕梁市还适当提高非贫困户报销比例。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岚县、兴县等在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基础上,将非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实际效果较好,并将继续推广。
郭震威说,决策者在制定政策时,首先要权衡群众的就医需求和经济承受力,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既要保证报销比例达到适度水平,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又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吊高胃口,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探索建立动态变更、动态调整机制。如果非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生活比较困难,就及时调整其属性,进而差别化地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的政策,特别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政策。
在内蒙古,也有相应的政策保障非贫困户尤其是边缘贫困患者。许宏智表示,在健康扶贫普惠性方面,针对没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内蒙古将积极探索制定“拦河坝”式相关政策,使边缘户家庭成员在患重大疾病时,能享受到合理的健康扶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