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9-06-20李美兴
李美兴
【摘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造福基层群众的民心工程。贵阳农村地广线长人口多,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存在人口管理难、矛盾化解难、基层管控难等问题,迫切需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文章系统介绍了贵阳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存在的多头管理影响服务效率、市级部门职权难于下放和人员数量素质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了探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建立镇级政府统筹用人机制、完善基层工作考核制度和培育发展村民理事会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贵阳市 基层社会治理 创新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社会治理创新要逐步从局部化、碎片化、浅表化的实验,走向全局化、系统化和深层化的探索,这其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意义重大。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社会变革给贵阳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矛盾和挑战,当前基层社会存在人口管理难、矛盾化解难、安全防控难、基层管控难、服务供给难、队伍建设难等“六大难”问题。
一、贵阳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存在问题
“贵阳市模式”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大创新,是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举措,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但由于起步的时间不长,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的考验,主要体现在:
(一)多头管理影响服务效率
贵阳市虽然在镇级探索设置了“一办一中心”,但仅仅是办公场所的整合、办事模式的改进,并未真正触及机构改革,管人与管事脱节,事权与财权脱节,乡镇条块关系仍未理顺。比如,镇国土所、财政所、林业站等派出机构的人财物仍由市级职能部门管理,镇党委政府对站所不能形成彻底有效的约束。办事大厅名义上隶属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但村镇建设规划、农业、林业等服务岗的工作和人员归综合办公室管理。
(二)市级部门职权难于下放
由于现有体制或规定的限制,一些市直职能部门职权无法交给镇级政府行使,导致镇级政府在房屋建设、工商管理、食药监督等方面缺乏审批权限、执法权力和行政管理手段。比如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等单位,涉及农村、群众的管理服务事项约74项,按目前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无法下放或授权给镇级行使。从办事大厅的运行情况看,服务岗的工作人员较多的工作也是答复咨询、受理材料,真正盖章办结仍然在市级职能部门。与此同时,市级职能部门长期形成的管制观念、利益观念难以彻底改变,往往不敢冒改革风险,不愿意将部门职权交给镇政府行使。一些镇领导对“一办一中心”的设置,也仅仅停留在“挂挂牌就好”,不愿深入推进职能转变,或者希望市职能部门将人财物权力下放,但责任不下压。一些基层干部习惯了镇村相对灵活的上班时间和方式,对办事大厅较为严格规范的“坐班”服务有顾虑。
(三)人员数量素质不足
镇级党委政府普遍存在缺编严重的情况,难于招录工作人员,现有的基层干部也流动较快。比如,朱昌编制99人,现仅有68人;东风镇编制99人,现仅有68人(其中8人为借调);金华镇编制99人,现仅有68人(其中8人为借调)。一些部门仅有2个人,派员到服务岗为群众办事,就难于保障日常的巡查、执法工作。一些干部年纪较大,缺乏服务岗所需的专业技能;一些年轻干部则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偏低,不愿意深入基层做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
二、贵阳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存在问题的对策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一项长期工程,贵阳市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才不足两年时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要确保“贵阳市模式”的持续可行,应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镇级机构改革,更好地服务群眾,夯实基层基础,推动贵阳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更大成效。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探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直接下放给镇政府执行,通过市级职能部门与镇一级签订执法委托书的形式,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对于一些涉及行政执法或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下放或委托乡镇行使的职权,强化镇一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如公安、国土、司法方面的职权。同时,应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给市场和社会相对独立的自主发展权;政府应根据市场和社会的发育程度来下放权力,保证市场和社会对政府下放的权力能接得住、接得好。
(二)建立镇级政府统筹用人机制
加快推进镇级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财政所等派出机构以镇管理为主,按照实际需要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根据各镇的情况适当下放用人权,由镇统筹安排编制、人员、经费等,包括人才的招聘权、人才的支配权,建立独立的镇一级人才库,化解各镇在用人方面所面对的压力,市级职能部门只进行业务指导。
(三)完善基层工作考核制度
构建责任流程管理体系,建立分层分级的流程体系,将流程设计进一步细化到每个岗位职责,强从提升公共服务空间出发设置责任流程;明确流程之间的接洽;设计流程绩效指标。对包村驻点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且获得服务对象的满意、认可上;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对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办实事做好接待、办证、咨询和其他服务工作上。
(四)积极培育发展村民理事会
贵阳市应在总结提升“一办一中心”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历史文化和民俗民风,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指导建立村民理事会,不断完善村民理事会民主议事规则和激励保障等机制,充分发挥村民民理理事会在村务管理中的议事、咨询、协商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社区服务与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利用“熟人社会”的优势,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把思想动态,不断会工作载体、优化工作方法,更好地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