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
2019-06-20程敏
程敏
近年来,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在很多领域仍面临制约因素。新形势下,黑龙江省应立足对俄合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开展对俄务实合作,推进中俄经贸合作向深向远发展。
一、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的现状
(一)对俄经济合作扎实稳步推进
黑龙江对俄经济合作已由最初的工程承包、劳务合作逐步发展到目前的能源、石化、电力、农业、林业等多领域合作。2017年,黑龙江省对俄实际投资1.3亿美元,下降43.1%,占全省实际对外投资额的38.2%。截至2018年5月份,黑龙江省在俄罗斯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累计获得森林采伐权1200万公顷,境外林业企业188家;在俄累计设立矿产资源投资企业22个,实际投资总额11.6亿美元;架设4条跨境国际输电线路,2017年累计进口俄电250多亿度;在俄从事农业开发的企业累计214家,在俄境内拥有耕地面积达960万亩,2017年回运大豆47.4万吨。
(二)对俄贸易进口规模不断扩大
黑龙江省对俄贸易以进口为主,进口商品多为能源、资源类商品。2017年,黑龙江省对俄贸易扭转下滑局面,实现109.9亿美元,增长14.5%。2018年1—6月,黑龙江省对俄贸易超过北京重回全国第一,进出口额实现533.7亿元,增长48.2%,占全省贸易总额和全国对俄贸易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9.5%和17%。其中,出口36.9亿元、同比下降31.4%,进口496.8亿元,同比增长62.2%。
(三)对俄境内外园区支撑作用较强
截至2018年6月底,黑龙江省在境外共建设18个对俄经贸合作区,入区企业147家,总投资额30.54亿美元,合作区总产值32亿美元,上缴俄罗斯各种税费共3亿美元,为俄罗斯提供就业岗位5000多个。境外园区进一步提档升级,其中乌苏里斯克经贸合作区、中俄(滨海边疆区)现代农业经济合作区、俄罗斯龙跃林业经贸合作区升级为国家级境外园区。2017年,有5个境外园区纳入俄方跨越式发展区,享受俄方优惠政策。
(四)沿边重点口岸建设不断加强
黑龙江省现有国家一类口岸25个,对俄边境口岸15个,占全国对俄口岸的70%,主要运输方式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和石油管道运输等。2017年,黑龙江省口岸进出口货运量完成3019.3万吨,增长11.3%;出入境客运量完成347万人次,增长2.7%。黑龙江省电子口岸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绥芬河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已获国家批复,哈尔滨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审批程序随即启动。全面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通关模式。互市贸易综合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五)对俄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黑龙江省以“三桥一岛”为重点的对俄跨境通道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同江中俄铁路大桥中方段工程已经全部完成,计划在2019年7月份通车运营;黑河黑龙江公路大桥累计完成投资11.5亿元,占总投资47%,计划2019年10月交工;2018年9月份东方经济论坛期间,黑龙江省与俄罗斯政府正式签署东宁公路大桥政府间协定。黑瞎子岛共同保护与开放开发稳步推进,口岸开放待国务院批复。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运营,年输油量与一线合并增至3000万吨/年;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目前已完成管线焊接360多公里。
(六)对俄金融合作加快发展
截至2018年6月底,中俄双方银行共设代理行账户103户,中俄本币结算4.2亿美元,其中人民币结算1.9亿美元,卢布结算2.3亿美元;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合计149.2亿元,同比增长2倍,共有47个国家和地区与黑龙江省开展了人民币业务,同比新增7个国家和地区;对俄跨境人民币业务实际收付合计82.5亿元,同比增长3.1倍。哈尔滨银行成功通过莫斯科—北京—哈尔滨调运路径调入6000万卢布现钞,实现了中俄卢布现钞的双向流动。
二、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口岸设施落后,业务量不达标
2017年,在中编办裁撤的口岸检查查验机构中,黑龙江省被裁撤的机构数量最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因为长期以来省内口岸设施落后,业务量不达标。省内相对条件较好的绥芬河、黑河、东宁等口岸,与外省区沿边口岸甚至一些“小口岸”相比也是差距巨大。
一是俄方与黑龙江省边境口岸基础设施明显落后制约通关速度。近年来,黑龙江省对俄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设施经过持续改扩建有了长足进步,但俄方口岸基础设施差、客货通道少,查验速度慢等造成通关能力较弱。俄方通关查验“瓶颈”问题,严重制约了双方车辆通关速度,压车现象在黑龙江省各口岸比较普遍。俄方口岸每天接收从绥芬河口岸入波格拉尼奇内口岸货运汽车限定在65台次(空车和重车均包括在内),从东宁口岸入波尔塔夫卡口岸货运汽车限定在60台次,致使高峰期货运汽车大量滞留在中方一侧口岸(高峰时段每天约120—180台货运汽车不能及时出境),有的货车在中方滞留时间长达4—6天。俄方对出境车辆验放速度不足,既增加了企业通关成本,也造成黑龙江省口岸查验放行能力得不到充分释放。
二是口岸基础设施改造和日常维护保障不足。黑龙江省多数口岸是改革开放后在边贸通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基础设施和查驗设施起步早、标准低的情况比较普遍。资金投入不足,口岸硬件设施上不去,过货成本偏高,一些行之有效的便利化措施往往因为口岸的硬件不过关而“卡壳”,直接影响过货能力和业务量,吸引不了企业,也留不住企业,成为制约黑龙江省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互联互通能力不足
主要是绥芬河至波格拉尼奇内铁路单线通行能力不足。近年来,黑龙江省与俄罗斯滨海边区贸易增长速度较快,特别是煤炭、木材、海产品、农产品贸易增幅较大。2017年,绥芬河口岸过货量突破1100万吨,已经接近俄方最大运输能力,很多产品不能及时通过口岸运输,制约了中俄双方经贸发展。目前中方一侧年运输能力已达到3300万吨,俄方运输能力仅为1300万吨。绥芬河至波格拉尼奇内铁路需进一步实施扩能改造,以与黑龙江省口岸运输能力相匹配。
(三)对俄合作企业难以获得有效的融资支持,投资风险较大
目前,国内银行为境外投资资源项目贷款要求严格、程序复杂且不接受国外资产(固定资产、股权、矿业开采权等)作抵押,给境外投资企业尤其是境外重资产、境内轻资产企业境外项目实施造成很大困难。虽然俄罗斯允许中方企业在俄办理商业贷款,但17%的高利率使企业难以承受。中俄间的投资合作以民间合作或地方政府间合作为主,面临风险较大。特别是在矿产、林业、农业开发合作方面,由于俄方矿权、林权招标、土地租赁、机械设备进口及关税等相关政策变化较大,影响中方扩大投资规模和权益产品回运规模。
(四)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推进较慢
2017年11月1日,中俄两国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签署的联合公报提出“为实施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贝加尔地区投资项目,将研究在跨境合作项目周边建立跨境合作区的可行性。”目前,黑龙江省黑河、绥芬河、抚远(黑瞎子岛)、东宁等跨境经济合作区选址已完成,分别于俄滨海边疆区、哈巴边区、犹太自治州、阿木尔州地方政府就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内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得到俄地方政府积极回应,但俄联邦有关部门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理由,一直对中方提议没有明确的回复。
(五)对俄开展农业合作农机过境成本高、劳务大卡办理难以及国内国外惠农政策不一
2011年以来,俄方对中方农用机械和配套农机具运输过境改为按机械功率收费,每千瓦时收取120欧元,进一步增加了农机具过境成本。同时,俄海关还收取过境机械保证金,要求大型机械在俄工作不能超过两年,两年内不返回将没收保证金。此外,农业“走出去”企业还享受不到国内涉农优惠政策,包括农机补贴、种植补贴、农业优惠贷款,加之境外农产品回运增值税为10%,不利政策的叠加作用特别影响黑龙江省农业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和生产收益。
(六)境外收获粮食回运困难
受关税配额限制,境外种植的玉米、小麦、水稻均为关税配额产品,且进口税费核定较高,造成成本高,收益低,造成境外收获粮食回运困难。除大豆可以回运外,玉米、水稻、小麦、杂粮等都无法回运,后续受俄耕地保护政策和法律影响,大豆轮耕后生产的农产品销售将成为很大问题。受市场准入范围限制,进口粮食需要我国检验检疫部门认定许可范围。目前,大豆、小麦、玉米在检验检疫认定许可范围内,杂粮、杂豆、高粱等不在检验检疫认定许可范围。
三、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推动口岸完善功能、扩大开放,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推进黑瞎子岛公路口岸、黑河步行口岸和公路口岸、同江铁路口岸等新设立口岸开放审批和规划建设进程。推进绥芬河整车进口口岸建设。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和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加强与俄在监管通关、数据交换、执法合作等方面合作,简化过境货物监管手续,优化跨境通关环境。推动国检试验区建设,优化检验检疫监管方式。
积极推进俄方加强口岸通关能力建设。近年来,黑龙江省各级地方政府就推进俄方提高通关能力问题进行多次协商,推进力度很大但收效甚微,应从国家层面推动俄联邦政府加强口岸通关能力建设。
(二)推进互联互通实现提升发展
加快同江铁路桥、黑河公路桥等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东宁界河桥和黑河索道建设前期工作。着力提升绥芬河—格罗迭科沃铁路运输能力。推进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发展,加快口岸开放步伐,新增口岸货运功能,实施黑龙江省防洪排水工程建设,推动与俄方防洪对接。推进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黑河—长岭段项目及中俄信息港一期国家数字丝绸之路项目建设。
(三)努力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服务保障
规范“走出去”企业境外管理,指导企业科学防范和控制重大项目投资风险,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树立对外良好形象。积极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境外安全保障服务,加强投资税收等政策指导服务,给予必要金融政策支持。发挥主管部门、对俄办事机构协同作用,及时协调解决走出去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争取中俄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2017年,黑龙江省委提出“打造一个窗口、建设四个区”的发展定位,将建设跨境经济合作示范区确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推动。目前,应解决法律层面制约等问题,加快推动建设绥芬河与波格拉尼奇内、黑河与阿穆尔州跨境经济合作区、黑瞎子岛与大乌苏里岛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科学布局物流枢纽和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推动中俄跨境经济合作区加快建设。
(五)为黑龙江省企业回运农产品提供政策支持
为支持黑龙江省企业“走出去”到俄开展农业合作,保护对俄农业合作企业的积极性,依法依规保障农产品顺利回运,可考虑探索建立對俄境外粮食返销相关扶持政策:
一是给予对俄合作企业权益项下农产品回运,实施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切实减轻农产品回运企业的负担。
二是放开权益项下农产品回运品种限制和境内加工地限制,给予专项配额支持和扩大粮食进口范围。
三是赋予对外农业合作种植企业回运的农产品享有和国内种植农产品相同地位,使其能直接对接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贴等办法,给予回运农产品更多的政策扶持。
四是对对俄合作企业出口自用大型农机具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
五是设立对俄农业合作专项资金,支持在俄农业开发项目建设。
(作者为黑龙江省宏观经济研究所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