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基层人大工作的好“招式”──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上下联动活动综述
2019-06-18/图覃琪
/ 图 覃 琪
1月24日,茂名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多项决议草案。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报告获得到会390名代表一致赞成,赞成率100%,是大会表决所有工作报告中唯一的百分百。
为什么全体代表全部都投赞成票?与会人员近乎一致地道出了其中原因:这与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上下联动,使人大工作整体优势得以体现、工作开展让代表参与感强、工作效果感受深刻有直接的关系。
上下联动是茂名市各级新一届人大推进工作开展最为得意的招式。
应时而生 顺势而长
2017年1月,茂名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月27日,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标志着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履行职责。为了理清今后开展工作的思路,春节假期后,常委会领导班子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专题听取常委会各工委(室)工作汇报、深入县镇开展工作调研,为系统解决人大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征求意见、听谏纳策。常委会在调研中发现制约人大工作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力量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工委(室)人少、事繁、面广的问题十分突出。二是县人大、特别是镇人大经费、人员等客观条件有限,工作能力偏弱,开展工作力不从心,工作成效不突出。三是代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代表活动不够经常,人大代表存在感不强。
在调查研究的同时,常委会结合掌握到的情况,认真研习、领会中共中央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精神。深刻感悟到“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代表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
针对市、县、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形势,市人大常委会班子认为:上下联动推进人大开展工作既是解决制约全市人大工作问题的好办法,更是更好地指导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精神的好措施。强化上下联动,是整合力量、提升工作实效的选择;也是做好“双联系”工作,使人大工作建立在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的选择;更是有效整合工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的选择。
正在思考、论证如何开展上下联动工作之时,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7月下旬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随后,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5个督查组,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乘势而行,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指示和要求,通过市、县、镇三级人大联动,争取党委的大力支持,不折不扣落实省“县乡人大工作十条”,设立、完善了县乡人大机构设置,落实了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解决了基层人大多年想解决而没能力解决的问题,办成了多年想办而没办成的事。全市各地县乡人大的同志对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上下联动狠抓落实的举措纷纷说好。
“县乡人大工作十条”在茂名大地开花结果的成功实践,让上下联动开展工作有了现实版的教程,上下联动推进茂名人大工作应时而生、顺势而长。
精准选题 成效凸显
2019年3月6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评议河长制工作
充分掌握茂名三级人大工作的实际后,常委会更加坚定了采取上下联动的方法推动工作的信心,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还是要谨慎稳妥,指出如果上下联动的范围过大、过泛,将会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难以保证工作顺利完成、更难以保证效果,对此,常委会认为可以通过重要监督事项开展实践。2017年初夏,常委会决定试行“三级人大组织、五级代表参与”的形式上下联动评议“河长制”工作。评议开始前,环资工委牵头,联合农村工委等相关工作委员会做好调查研究,拟订《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河长制”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方案就开展评议的“指导思想”“评议范围”“评议的主要内容及评分”“评议等次的决定”“评议的组织”“评议时间”“后勤保障”“评议结果的运用”“工作要求”九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此外还就评议前开展视察、调研河长制工作作出指引。方案经主任会议反复研究确定后, 7月27日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通过《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河长制”工作评议的决定》,8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河长制”工作评议动员会。为了使上下联动工作能体现整体优势,常委会认真学习借鉴省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抓好县乡人大建设的好经验,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12月,三级人大组织3 700多名代表评议河长制工作,对域内鉴江、袂花江、小东江、西江四大河流流域的干流、支流、区域交界及水库等共1 356个代表性河段(水库)进行了评议。水质稳定或变好的比例达85.7%,重要饮用水源(高州水库、罗坑水库)水质从Ⅲ类提升到Ⅱ类,通过人大评议提升工作实效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评议工作得到省水利厅的关注和认可,省水利厅在2018年对茂名市中小河流治理及“河长制”工作给予了更多的支持和指导,全市人民群众因为覆盖面极广的评议活动被发动起来,共同参与“河长制”工作中来。
为了使评议工作成果得到更大程度上的运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河长制工作的情况报告,把河长制工作评议结果在人代会上印发全体代表,对评议中存在的劣V类水体整治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行动,2018年7月专题询问跨界河流劣V类水体整治工作,高州、信宜等县乡两级人大相继采取专题询问、视察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同步跟进,有效推动劣V类水体整治工作。
2018年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继续上下联动开展“河长制”工作评议,并增加监督派出所工作、村级卫生站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2018年5月至7月,常委会统筹协调,县乡两级人大组织1 685名代表组成113个评议团,对138个派出所的建设和工作进行评议。常委会对县乡两级评议情况和派出所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派出所建设情况的报告,就派出所办公用房、辅警配备和福利待遇、警车配比、户籍管理、队伍建设等突出问题提出5条审议意见。市县两级人大联动跟踪监督,督促限期完成整改,有力推动全市派出所建设规范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持续平安、稳定、有序的环境。7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统筹安排,镇人大组织代表对辖区内村级卫生站建设工作进行评议,市县两级人大分别组织代表视察村级卫生站建设及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参加评议或视察的五级人大代表达4 000多人次,监督落实和支持解决村级卫生站建设和医养结合试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截至2018年底,茂名市村级卫生站建设有序推进,2017年建设的651间村卫生站已有587间通过验收,449间投入使用;12个村级医养结合试点全部建立并挂牌开展服务。茂名市的村级医养结合模式在全省首开先河,创新了农村居家养老工作的方式方法,得到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充分肯定。
不断完善 推动发展
实践证明,围绕重要监督议题上下联动开展监督是人大工作的一项创新而有效的举措,是推动和实现人大工作互动、互补、互促的有效方式。如何进一步提高上下联动水平,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的实践有不少值得深入分析思考的地方。
讲师团到各镇巡回培训
上下联动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开展。一是有利于把握党委意图。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牵头的主体作用,及时准确把握市委意图,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更好地服务党委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关切。二是有利于拓展联动主体之间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宪法和法律把人民代表大会上下级关系界定为监督、指导和联系。单就联系而言,很长时期内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之间联系常规方式,主要集中在下级人大负责人列席上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受委托围绕某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组织闭会期间本级选出的上一级代表活动等方面,总体显得单薄不够紧密,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人大上下联动的探索,激活了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激发了各级人大与代表的积极履职热情,更是一次增强人大整体意识、拓展主体联系的有益尝试。三是有利于工作的推动。上级人大常委会统筹安排的工作,下级党委领导、支持的力度会更大,完成工作的条件更完备。更能实现针对同一监督项目的资源整合,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更便于综合运用监督法等法律规定的多种监督方式,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监督链条。四是有利于发挥各级人大的优势。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信息资源广泛、专业力量较强等优势,加强牵头组织、统筹协调、业务把关;县、乡两级人大发挥基层情况熟悉、问题了解透彻等优势,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听取群众的呼声,各方加强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契合联动特点、发挥联动优势,使工作抓得更实。五是有利于调动了镇级人大工作的积极性。市人大常委会点题,县、镇两级人大就有根有据、有名有实。六是有利于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开展联动工作,各级代表共同参与到每一项工作中来,几级代表一起,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通信息,更有利于人大代表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要做好上下联动推进人大工作开展,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首先,必须选择上下共同关注、事关全局的议题。联动题目的选定,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来展开,要聚焦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重点和百姓关切问题上。要把握结合点、找准切入点,把握好上下联动的尺度,坚持党委有要求,政府有愿望,人民群众有期盼,法律法规赋予职权原则。联动计划和选题应事先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找准在上下联动中的定位。选好题是上下联动的基础环节,议题好就能使工作针对性、现实性更强,更能取得好的效果。茂名市选择的“河长制”工作评议,监督派出所工作、村级卫生站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都是茂名市上下关注的议题。其次,坚持“上级统筹、分级组织,依法开展、统一行动”的原则。市人大常委会注重统筹安排,把工作着力点调整到同级监督和对口监督上,注重针对市、县、镇人大对本级监督对象的督促作用,预防跨级跨界监督现象的发生。鼓励县、镇人大对当地的特色明显、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尝试采取一级组织、几级代表参与的方式开展本地人大的上下联动活动,进行监督。第三,必须采取正确监督的方式开展。在监督权行使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监督题目,注重重点发力,综合运用法律规定的专题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形式,重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最后,必须注重结果的运用。市、县、镇人大要采取在媒体上公开结果、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察看等形式,对监督工作跟踪督办。对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可采取专项督查、专题询问、质询等方式进一步落实督办。
为了使上下联动工作更深入地开展,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重点监督工作中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把上下联动拓展到其他方面,如调研视察联动、选题联动、联系联动、指导联动等方面,努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