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视域下微信身份证应用分析
2019-06-17颜仁杰
颜仁杰
摘 要:微信身份证有别于传统实体身份证,具备其自身特有的优势:提升户政管理效能;保密性高,有助于公民个人隐私保护;身份核验精准快速,推动治安管理工作。本文基于现有对于传统身份证件研究及公安实务中对于身份证管理的经验,对微信身份证的优劣势进行分析,指出微信身份证应用发展的对策建议,推动其更加适应公安实务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关键词:公安机关;微信身份证;应用分析
当前微信软件已覆盖90%的智能手机[1],面对庞大的用户群体,公安部与微信官方合作推出了一种电子身份证——微信身份证,目前正处于试点区域试运行阶段。由于微信身份证是2017年底新出现的事物,有关机构和专业学者未曾对此进行专门研究,公安机关也停留在“实体身份证件管理”的阶段,并没有在法律上和公安实务运用上进行深入研究。我们从微信身份证的应用入手,分析其所具有的优势与劣势,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
1 微信身份证的产生背景
1.1 微信身份证的概念
微信身份证是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在国家重大项目支撑下推出的网络身份证,是实体身份证芯片唯一对应的电子映射文件,微信身份证网络用语为网证CTID,是近年来互联网、人脸识别技术、AI智能技术快速发展而衍生出的以微信为平台、以人脸识别技术为手段、以AI智能技术为后台运算工具的微信身份证应用技术。
1.2 微信身份证的应用现状
在我国,目前微信身份证还处于特定地区的试点阶段。广州是全国首个微信身份证技术试点城市,2017年12月25日第一张“微信身份证网上应用凭证”在广州市南沙区签发,同时“微警云联盟”在广州南沙成立,微信身份证技术正式开始试运行,微信身份证尝试服务于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以及旅馆业登记、物流寄递等实名制应用场景,提供国家法定证件级身份认证服务,在试点地区开放第一天就有三万人注册了微信身份证。
2 公安视域下微信身份证应用的优劣势分析
2.1 微信身份证应用的优势
1)化繁为简,提升户政管理效能。传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容易磨损、遗失,存在着诸多弊端和不便。而微信身份证极大地改进了上述不足,并提高了户政管理效能:微信身份证以电子形式储存在手机中,被人随身携带,不易遗失,而且在手机遗失后只需通过原先设置的密码便可找回证件;可有效长期保存使用,不会因为证件磨损而重新补办;这两点都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证件挂失补办的工作量。在需要证明自己身份的时候,只需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扫描人像并与微信身份证进行核实即可,不必再复印本人的身份证,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在户政管理过程中对公民身份进行核对的效率。
2)安全保密性高,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二代居民身份证需要以实体传递的形式交给第二人,很容易造成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在日常办理事务的过程中,身份证复印件也极易造成身份信息的泄露。而微信身份证具有非接触性,只需通过识别系统进行人像识别、比对即可完成验证,大大降低了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性,更好地保护了个人隐私,间接减少涉及公民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类犯罪的发生,有利于社会稳定。
3)身份核验精准快速,推动治安管理工作。在旅馆业、网吧业、寄递业等需要核实公民真实身份的行业中,微信身份证能够提高识别准确度。人眼识别比对的误判率最高可达15%,而人工智能人脸识别系统的识别比对误判率仅为0.0001%(百万分之一),人脸的正常老化、毛发眼镜遮挡等问题都能被人工智能系统正确判别[2],这就极大提高了核查准确度,降低身份被冒用的几率,打压了违法犯罪的空间。
2.2 微信身份证应用劣势
1)以智能手机为载体,受众群体具有局限性。微信身份证难以完全覆盖所有的受众群体,首先一部分中老年群体不擅长操作智能手机,同时对于应用软件也感到十分陌生;其次,一部分群体偏爱使用其他社交软件或者没有微信账号;另外,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没有年龄限制,理论上刚出生的婴儿或者孩子都可办理,但是他们没有智能手机,也没有微信账号。可见,微信身份证具有一定的门槛,难以广泛覆盖至社会的各个角落。
2)现行警务科技保障滞后,硬件设施不完备。微信身份证依靠身份核验设备的人脸识别系统、AI智能技术,但是现行的警务科技保障滞后,身份核验设备常常出现人脸识别错误、扫描速度慢、容易死机等情况,极大地拉低了身份核验的效率。就算购买高科技电子产品企业开发的身份核验装置,也存在产品种类各式各样,质量参差不齐,价格有着很大差距的问题,难以选择到一款性价比高的身份核验装置。
3 公安机关如何推进微信身份证应用规范化建设
1)做好宣传工作,打好推广基础。调查发现,群众对微信身份证应用持“赞成”态度的占总人数的63%,“怀疑“态度的占22%,“反对”态度的占14%,“不做评价”的占1%。怀疑和反对的原因是对微信身份证不了解、担心个人信息失窃、认为是政府的懒政行为等[3]。可见,公安机关务必做好微信身份证应用宣传工作,科普微信身份证的概念、基本特点及使用功能,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微信身份证,为进一步在全国推广奠定坚实的基础。
2)正确处理微信身份证与实体身份证关系。微信身份证与实体身份证是两种形式不同的身份证件,公安机关需要考虑一部分文化水平较低人群、老年人群体和少年群体的社会行为需要,考虑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的科技水平较低问题,考虑一部分公民不使用微信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切实处理好微信身份证与实体身份证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实际警务工作中不能将二者对立起来,而应当兼顾两者之间的使用关系,发挥其各自所具有的优势,令其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并行不悖,更好地服务于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工作。
3)提高警務科技水平,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微信身份证技术是科技发展的产物,为适应其在实务中的应用需要,公安机关必须提高警务科技水平,完善基层的人脸识别感应设备,并且在原有的身份证件核验机器上加装微信身份证识别装置,只有这样,微信身份证才能真正造福于公安机关。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强与高端技术企业的合作,确保所采购的设备质量好,效果佳,性价比高;公安机关要与企业建立起良性互动机制,不断优化自身警务科技装备,提升微信身份证的性能与使用感。公安机关要加强警务科技经费保障,促使基层公安机关以及民警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科技水平。公安机关还要在旅馆、寄递等行业加强与微信身份证技术相适应的硬件设施建设,确保微信身份证在社会治安管理中发挥出应有的功效。
4 总结
微信身份证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公安机关必须坚持“有所作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深化人民群众对身份核验智能化的认识与了解。另外,需要平衡好微信身份证与实体身份证二者之间的关系,令二者能够并行不悖。公安机关还需着力提高警务科学水平,完善硬件设施建设,为微信身份证的深度推广奠定良好的基础。企业应该与公安机关建立起良性互动机制,不断优化微信身份证的性能与使用感。群众应该行使主人公的权力,积极地献计献策。总之,进一步推广微信身份证需要集结各方的智慧和努力,只有充分调动起全社会的积极性,才能令其成为大数据时代的伟大成果。
参考文献
[1]章灵倩.互联网身份实名认证服务应用分析[J].中国安全防范技术与应用,2018(04):10-12.
[2]田宁莉. 基于微信平台的微警局系统设计与实现[D].西安工业大学,2017.
[3]金升.互联网+户政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分析与设计[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8(10):71-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