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会治理创新的制度化研究
2019-06-14李智超
李智超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城市化建设和进程也在不断提高,而传统的城市社会管理观念已经不能适用于当今时代的发展,无法跟上城市发展的潮流。因此,相关部门必须要认识到这一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将城市管理转化为城市治理,加强科学和民主化的治理,在城市社会的人、事、物等方面都要规范制度、创新治理观念,提高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城市现代化的进程发展,这是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化创新的必然要求。城市相关管理部门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解决社会治理中的主要矛盾,推动基层城市的发展变革,保障社会长治久安的发展前景。
一、城市社会治理概述
“治理”是一种具有共同目标的管理活动,这种管理活动的主体不一定必须是政府机构或者政府公共部门,也不一定非要依靠强制的手段来实现,也可以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规范。同时,治理的目标也没有强制的要求,治理机制不一定必须出自正视的政府机构,并不是以一种强制的力量让别人屈服的活动,而是一种科学的、民主的、和谐的,为了促进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活动。本文所说的城市社会治理指的是改变传统的城市社会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增强社会治理的活力,依靠各种社会上的积极力量来营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社会生活环境,而不是以强制手段来管理人民群众,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行为,更加的人性化和民主化,尊重人民群眾的建议,告别暴力执法等不良社会行为。
二、城市社会治理中呈现的问题
首先,关于人的治理问题,当下环境背景下,食品安全问题极为严重,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因食品安全造成健康隐患的现象还是经常发生。可以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一种带着面具的恐怖行为,在这样的恐怖行为下,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精神素质都遭到了严重的危害和创伤,并且不断的下降,给城市和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其次,关于事的治理问题,城市交通、商业网点、生活环境的规划都不够完善,城市交通压力大,道路的宽度及数量与车的数量完全不成正比,堵车现象严重,汽车尾气污染严重。商业网点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导致房价差异化严重,周边设施也不够完善,市民想要满足生活中一些日常需要,就需要走出很远,这也给交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最后,关于物的治理问题,最为明显的就是物价上涨严重,这种社会问题既和食品安全有关,也离不开房价的影响,不仅买菜贵,卖菜更难,就是物价上涨问题的最大体现形式。买与卖的不同声音,不同诉求也是物价上涨问题的延伸问题,在这样的现象下,政府调控力度不够,最底层老百姓的权益往往不能得到保障,从而造成城市社会治理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并且问题越来越严重,严重影响了城市和社会的良性发展。
三、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化创新的必要性
加强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化创新是推进国家整体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在党的十八大会议上,提出了“在改善民生环境和创新社会治理制度化中加强社会建设”的目标。这也强调了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化创新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同时必须要注意的是:城市社会治理过程中的精细化环节是保证城市社会治理质量的关键因素。概括地讲: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化创新的过程中一定要精益求精,注重细节,要时刻树立“没有最好的治理,只有更好的治理”观念,不断探索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的体系和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城市通过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化的创新研究、以及对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视程度,可以有效保证城市社会治理广泛的范围、较高的质量。相关部门对于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化创新的过程中,不要推卸责任,不要视而不见,深入挖掘城市社会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化创新能够有效优化行政人员的执法过程,监督执法人员是否做到依法行政,要让人民群众对于行政执法的过程心服口服,能够有效启发人民群众的守法自觉性,并且能美化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环境。
四、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化创新的具体对策
创新城市社会治理理念。想要加强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化的创新进程,就要创新治理理念,告别过去传统的城市管理理念,将治理理念推向现代化发展进程。在现代化的城市社会治理理念中,强调社会力量的踊跃参与,同时社会治理必须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城市社会治理要尽量减少强制性的法律法规,要在潜移默化中加大社会治理的宣传力度,例如制定社区公约、村规民约等软制度,规范市民的道德行为,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另一方面,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化的创新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要倾听群众的意见和想法,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要勇于回应新问题,并敢于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不要逃避问题,不要推卸责任,这是对人民群众不负责的行为。总的来说,创新城市社会治理理念就必须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思想,必须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解决城市内的一系列影响社会和谐、人民权益、国家发展的社会化问题,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存在感,切实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和安全提供保障。
创新城市社会治理目标。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必须要创新城市社会的治理目标,并以这个目标为前进动力,为完成这一治理目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当代社会环境下,城市社会治理的目标是:打造生态城市。生态城市的含义就是把城市当做一个生态系统,在发展过程中,应用生态知识和城市治理知识对城市进行保护,合理利用城市中的自然资源,建立一个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兼顾。可持续发展的生活城市。第二,要打造智慧城市。智慧城市是城市文化的体现,可以突出城市的独特特征和鲜明历史个性。智慧城市是由智慧城市社会治理、智慧人群、智慧产业、智慧基础设施、智慧环境、智慧民生情况共同构成的,相关部门要创新城市社会治理目标,不要将目标局限于传统的思维里,要知道智慧城市是城市信息化发展的体现,创新和重设城市社会治理的目标是推动城市更好更快发展,推动国家治理进程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创新城市社会治理制度。想要创新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城市社会治理体系,一定要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指导思想,提高政府部门的治理能力,形成一个社会全民参与的治理体系。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以及思想教育的培训,要不断培养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思想观念,有效避免执法过程中的不公平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社会治理制度,将职责明确划分,工作流程清晰明了,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从根本上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
综上所述,创新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化的创新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构建良好的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性发展。良好的城市社会治理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有利于促进城市文化、政治、经济的稳步发展。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快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化的创新进程,加大投入力度,发现并正视城市社会治理中的现存问题,并不断创新城市社会治理理念、治理目标及治理制度,推动城市社会治理更好更快发展,为城市的和谐稳定做出一份贡献,提供一份保障,相关政府部门要肩负起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化创新的责任和义务,依法行政,民主治理,保障人民的利益,维护城市的文明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作者单位:内蒙古通辽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