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智慧海事稽查管理的研究
2019-06-12方存林
方存林
摘 要 为适应签证取消后新的船舶监督管理模式,确保国家规费应征尽征,需借助信息化的监管手段,基于智慧海事架构构建与现代海事业务管理软件相融合的港口建设费稽查管理系统,实现与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推动海事管理机構与代收单位、港航单位、口岸单位信息共享,便捷实施电子稽查,堵塞征管漏洞。
关键词 电子稽核 智慧海事稽查管理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1总体设计目标
充分了解基层对海事规费稽查信息建设需求,结合信息化建设现状,不给基层单位带来负担,拟在电子巡航系统基础上,增加港口建设费稽查模块,稽查模块一是可实现对港口建设费征管数据与第三方数据比对核实的电子稽查,节省规费稽查人力、物力资源;二是对港口建设费征管数据的智能分析统计,发现可疑数据,堵塞征管漏洞;三是对辖区内逃缴、少缴、漏缴费对象重点跟踪查堵,提高威慑力,较好的适应签证取消后新的船舶监管模式改革后的监管要求。
2系统功能架构
港口建设费稽查管理系统(稽查动态监管)功能在原电子巡航系统基础上新增加一个大的功能模块,即一级功能主菜单,名称为:稽查动态监管,其他功能作为二级菜单,包括:数据维护(权限管理、代收管理、货物信息维护、港口码头数据维护)、稽查协作、电子稽核等二级菜单。
2.1功能设计
2.1.1数据维护
权限管理:长江海事局具有全辖段内预警规则设置、规则数据统计、重点船舶/对象设置、人员权限分配等权限,分支海事局具有辖区预警规则设置、规则数据统计、重点船舶/对象设置、人员权限分配等权限(见图2)。
代收管理:对代收单位实施诚信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数据只需根据已经评定的结果录入维护,并能够查询历年各代收单位的诚信等级信息。在进行代收工作量统计时,能定期统计代收工作量、专用票据使用量。
货物信息维护:主要实现手动维护货物的属性信息,包括货物类型、货物品名、重量、体积、征收类型(减、免、缓)。
港口码头数据维护:名称,位置(经纬度),泊位数量,靠泊吨位,装卸货种等信息。
2.1.2稽查协作
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中的稽查协作,是港口建设费征管部门在港口建设费缴费完成之后,对直收或代收单位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检查的过程。其中,电子稽查是分支局稽查工作人员对电子数据、纸质材料进行比对,检查相关舱单,找出有关单位信息存在的问题,为下一阶段稽查工作做准备。在此工作环节,须对系统中的电子舱单、船舶进出港签证信息、码头货物装卸信息、货物管理信息、理货的舱单信息进行使用。稽查工作的信息比对包括纸质舱单与电子舱单的一致性、港口建设费征管系统与船舶管理系统的航次、船载货物信息的一致性。
2.1.3统计分析
通过实时对辖区内的作业船舶的检查、报警、处理及跟踪,系统自动记录了所有作业船舶的详细信息,便于各种统计分析应用。主要考虑按港口/码头统计不同时间范围内的作业船舶缴费、报港、查处、报警等数据的统计和查询。
2.1.4电子稽核
船舶报告与征管数据比对:自动获取船舶报告数据,比对一定时期内已报港船舶的缴费情况,比对关键字为船舶名称。港口作业数据与征管数据的稽核:通过导入港口作业数据,与缴费数据进行比较,比对关键字为船舶名称、时间。AIS数据与船舶报告数据比对:按规则确定作业船舶,对比关键字船舶名称,匹配时间,核实是否按照规定报告。
3结论
通过规范的系统数据的采集和应用,严格执行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制度,降低征管风险,坚持依法征管,可进一步做好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因此依靠电子巡航平台对辖区内停靠港口作业船舶进行智能化核查,可以更好的保障规费征收工作,实现应征尽征、足额征收的征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