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吻过海岛
2019-06-12林桑榆
你知道吗?
你在街上随随便便遇见的一个路人,或许是别人做梦都想见的故人。
编辑推荐:我太熟悉林桑榆了,所以,我一猜,这个故事一定和我曾经听到的那首歌有关系——
若你碰到了,替我问候他,告诉他,我过得很美满,已忘记他,已把泪水全部擦干。
我曾经单曲循环过这首歌很长时间,只不过直到最后,我也没有想清楚,这句“我过得很美满”究竟是要别人告诉他更残忍,还是你亲口告诉他更残忍。
Part-1
在以十字打头的年龄,我曾笃定,有朝一日,我会暴富。
因为电视、小说、家长、老师都这样告诉我:上帝喜欢勤勉的孩子。只要兢兢业业、不辞劳苦,就能得到应有的回馈,为此,我毫不担心自己将来会饿死街头。
但徐域不这样认为。
“林尔意,痛觉神经不敏感不代表懒惰神经不敏感,不怕痛不等于不怕懒,懂?”
不懂。
我的逻辑很简单——
既然我不怕痛,就意味着什么脏活累活都能干,并且连续工作二十四小时也不会觉得腰酸背疼,难道这样我还不能暴富?!
徐域:“那麻烦先把暑假作业写完,包括我的,谢谢。”
“……可能我错了,我再捋捋。”
不过,我是真不怕疼。
我打小就缺失痛感,并且让身为孩子王的徐域一再受到我的重创,我能有什么办法?!一个娇弱的女子能打赢大院的孩子王不是什么值得歌颂的事情。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因此收了徐域这个“小弟”,尽管大多时候,表面看起来,仿佛我才是奴隶。
而且,能让徐域拜倒在我面前不是我拳脚功夫多么厉害,而是鼻青脸肿却不知疲倦的我一次次倒下又爬起,活活耗光了他的体力。用他的话说,我不去长征都可惜。
讲到徐域,在少不更事的岁数,尚不分男女,他下手是真的狠。
若不是院里执勤的警卫及时发现制止,说不定我根本无法活着写下这些控诉。所以,请放心,我对徐域毫无想法,除非我不止有痛感缺失症,还是被虐狂。
真的,十三岁的、早熟的我早在心里发过誓,绝不陷入青梅竹马的老套的梗中。可现实往往打脸,你们懂。
“不懂。”经年后,好友鄙视道。
“鄙视也没用,谁叫他变套路,突然开窍了,不再欺负我,反而对我发出暖男光波。女孩子嘛,不都吃这招……”
小时候我的成绩比院内其他孩子差了一小截,导致我妈特别讨厌我看电视,觉得我就是被那些莫名其妙的脑残剧洗了脑、蒙了心。无奈,她和我爸忙,成日顾不上我,我总偷偷看。
那个寻常夜晚,我和寻常一样,在聚精会神地看《还珠格格》,突然一场暴雨光临。外面的世界就像后来苏打绿唱的,整座城市都几乎为之倾倒,他却突然出现,给了我怀抱……
喀、不,他是敲了我家的门,将一堆衣服塞进我的怀抱。
“林尔意,疯了吧?为了电视,连衣服都不要了,看你妈回来给你一顿‘竹笋炒肉!”
这个土鳖比喻,我真是发自内心地想吐槽。可当我抬脸,看见橘黄的客厅灯下,少年青涩的眉目挂满水珠,一头青黄相接的短发被打得透亮,两眼湿漉漉地看着我,抱着衣服的我突然如鲠在喉。
不过,那时的我,根本还不懂这样的心情该用怎样华丽的词语来形容。
写在日记里,充其量也不过是流水般的一句:从那以后,我开始莫名其妙地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于是,为了掩饰我当时的窘迫,那句“你真土”的吐槽,我还是很尊重内心地说了。
哪怕他给了我一个怀抱……的衣裳。
Part-2
“而且,徐域,你忘了吗?我根本,不、怕、被打。”
很多年后,再回顧我和徐域说过的所有话,这一句让我最后悔。
听说让一个男孩子对你失去怜惜,就意味着,也失去了他对你生出爱意的机会,可惜,那时我并不懂。
我只知道经我吐槽后,那样土的比喻,徐域没再说过,他的段位日渐提高。到了高中,嘲讽人的技能更是炉火纯青。
譬如,他开始学会用偶像剧里男主角的深情腔对我讲:“说好一起长大,为什么长到一半,你就食言了?”一米八一的他低下头看着依旧一米五的我,缓缓道。
那时宋萝还没登场,徐域没办法找到参照物,下意识又说:“好歹长到一米六才算个正常姑娘吧?!”
请大家放心,我已经帮所有一米六以下的女孩揍过他了。不过,没什么用,他身上的皮和脸皮一样,已经越来越厚。
至于宋萝,我本不打算浓墨重彩地提的。她太幸福,我有点儿嫉妒。
她符合徐域对女孩子的所有幻想,以及我的。
她一米六二的身高,齐肩短发,不算特别漂亮,笑起来却有酒窝,甜甜的。她出生在一个优渥的商人家庭,被父母捧在手心当公主,吃什么、玩什么、做什么,统统自己做主。
不像我,从小到大,我唯一的爱好就是看电视。
虽然在徐域的眼里我算叛逆的了,可所谓的叛逆,也不过是偷偷看会儿热门连续剧,剩余时间就是学钢琴、练古筝、听古典乐、看名著,生活枯燥无比,宋萝却恰恰相反。
她爱偶像、爱八卦,爱各种垃圾食品,背包一抖出来全是猫咪酥和辣条,而且长不胖。
说起来,还是我先认识她的。那是在一次年级统考中,有作弊的字条扔歪了,飞到我的桌上,被老师抓个正着。
这种事情,让我百口莫辩,监考员要打电话通知我妈。一想起她老人家叽叽喳喳数落我的犀利神态,我当场就怂了,就差哭出来以示清白,直到宋萝主动站起:“老师,字条是我的。”
当然,字条就是她的,她不算见义勇为,不过还挺敢作敢当。
或许是她根本不在乎,家里人都知道她成绩差,依旧成天沉醉在生意经里,根本不管她有没有作弊,反正等她高三毕业了,就打算送到国外去。
“你媽管你这么严啊。”事后再遇见,她问,神色里居然还有点儿羡慕。
果然,年轻的时候,我们都想成为别人,却不是自己。
之后,宋萝就喜欢找我玩,她信缘分,觉得和我的相遇绝不是偶然:“要不,考场里那么多人,怎么偏偏就扔到你那儿了。”
我很想解释:“这个问题,可能物理知识能够帮助你……”
但我说了也白说,她一意孤行,以至于她和徐域的相识也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高二暑假的时候,徐域拉我去贵州旅行。我好不容易争取到这次机会,本打算去三亚看海,他却坚持去贵州:“带你去看比大海更让人震撼的风景。”
然后,我就跟中邪了似的,真的改了主意,随他去贵州,同行的还有宋萝。
放假后,她整天给我家里打电话,嚷嚷着无聊。我无意间脱口说要去旅行,她二话不说就买了票,死活相随。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火车站台上,她突然跳出,模仿《家有喜事》里的经典台词,冲我和徐域挤眉弄眼,目光和天光一样亮,酒窝浅浅,令人无法拒绝。
Part-3
长途跋涉两日,我无数次忍住要打死徐域的冲动。直到抵达目的地,我终于忍不住了。
“这就是比大海更让人震撼的风景?”
我瞧着清一色的树木和小溪流,咬牙切齿道。
默契使然,徐域知道我要动粗了,提前控制住我的手腕。十七岁的少年,力量已沉沉,看在外人眼里,却像少年情真意切地拉着心爱的女生,至少看在宋萝的眼里是如此。
宋萝:“我该不是打扰了你们的二人……”
“别胡说!”
“怎么可能!”
我和徐域同时说道。
我俩互看一眼,而后同时飞速地别开脸松开对方,惹得宋萝咯咯个不停。
好在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被遗忘,因为徐域沿途问过去,总算找到了他想抵达的地方,一条盛大的瀑布。
他没骗我。
同样都是水,甚至没大海广阔,可它存在的感觉那样强烈,姿态飞溅、声音轰隆,就像……就像年少时我们一直想活成的、最奔放自由的模样。
“不止有瀑布,还有光。”寻找旅店的途中,徐域如是讲。
因为瀑布景观尚且令我满意,以至于我开始期待他口中的“光”,翌日凌晨,还睡眼惺忪着,我就跟他走,等待降临世界的第一束光。
起初我以为是日出,不料,山坡越走越平,我闻到森林最原始潮湿的味道。
我跟在徐域的身侧,依稀感到冷意袭来,缩了缩肩膀。
徐域察觉到,做了个脱外套的手势,可不知是不是想到宋萝调戏的话,胳膊忽而变了方向,又垂下。
莫名地,我有点生气,当即不愿走了。
“三、二、一。”
他有点不耐烦地冲我倒计时,直到我的嗓子抖了一下,叫他:“妈。”
男孩失笑,甚至变得恼怒:“林尔意,谁是你妈!”
“那……爸?”
他也清楚的,我爸妈生气时就爱倒数计时,三秒内,我必妥协。可这招他使起来明显没什么用,于是他只好用最粗暴的方式——拎着我走。
没走几步,他借着手电筒看了看地图和指南针:“应该就是这儿了。”
随后,他摁着我在原地靠树而坐。
我嘟囔了几句,他就回怼了几句,来来往往的,不知过了多久,光明降临。
你见过森林之光吗?
沉睡的红豆杉和苍鹭被叫醒,氧气开始生产,翅膀驱散雾霾,整个世界就像封闭的弹壳突然被开了条缝,你追着缝隙里的那一束光而去,找到出口,用力呼吸。
当一束束稀薄的光线打在你呼吸的脸上,那一刻,你甚至会忘记世上还有个词叫绝望。
尽管,它比日出微弱太多,可我曾清晰地感受到,它是另一种蓬勃的生机。
而所有生机的背后,还有他。
“没骗你吧?”回程的路上,徐域表情得意。
大概是我刚刚发现森林的第一束光时表现得太欢喜,犹如在沙漠遇到水。
“勉强有点儿眼光。”
我佯装不屑,再度和他开启互怼模式。结果,他没注意路,踩到一个“陷阱”,摔了下去。
Part-4
身高的确是硬伤。
当我试图伸手下去将徐域拉出坑,却无果时,我承认了徐域的观点。如果我高一点儿,手长一点儿,那我就是徐域的恩人,或许结局会不一样。至少,我不会拉人不成,反被拽下去吧……
当我也跌入坑中,徐域绝望了。
那时,大伙儿用的还是小灵通,在大山里根本没信号,本来我有部小灵通,可用来寻求救援,这下可好。
于是,我俩就在坑里打坐……好吧,打闹。我埋怨你,你埋怨我。到快日落的时候,什么森林之光、傍晚之光都快没的时候,宋萝总算带人找到了我俩。
她先探个头出来,小小的脑袋,一双瞳仁惯常发着亮。
“还好吗?”嗓音如天籁。
可惜,那时我心大得睡着了。我之前本来就没睡好,现在我的口水弄湿了徐域的肩膀,所以这些形容是我从徐域的嘴里听说的。
他说,那一瞬间,觉得宋萝就是天使,头顶有光环。
反正从那以后,宋萝便常开玩笑,以徐域的救命恩人自居,我有点儿不开心。
救他的明明还有我,为什么不提?!哼。
不过,这也能解释,后来我和宋萝骑单车双双受伤,徐域为何救她不救我。
时值高考最后一次模拟考试,校方极其重视,不过,那天乘坐的公交车出了事故,我只好下车步行,遇见骑单车的宋萝。她本好意载我一程,结果下过雨的街面有些滑,我俩一前一后地栽下去,谁都没能幸免。
说来也巧,当天迟到的人还有徐域。他步行经过路口,发现崴了脚的宋萝和我,二话没说就将她抱起往学校走。
“爾意怎么办?”少女眨巴着眼问。
他头也不回:“没事,她不疼。”
“对,我打小没痛觉……”
可这句话的声音太小,我也不知有没有人听见。
考试完毕。
食堂里。
见我受了伤还若无其事地将坏掉的单车推到学校后,宋萝才终于放心,相信我没痛感这件事,来回在我身上戳来戳去:“真不疼?真不疼?好神奇!”
她情绪激动,要不是腿脚不便,估计得跳起来,恨不得要我原地做个街舞托马斯的动作才高兴。
一想到她是为了载我而受伤,我有点愧疚,真的自发地在原地跳几下给她看。结果,我可能被摔傻了,没跳几下就头晕。倒是女孩的眉毛果然跳起了舞蹈,直到她窥见我的脚踝处被血染得暗红的裤管。
“尔意,你的腿!”
医院。
“你是她哥?你怎么回事!难道其他医生没告诉过你?没有痛觉的患者尤其需要家属注意她的人身安全,因为他们自己根本无法评估自己遭遇的危险程度。你知不知道,她要是再晚送来几个小时,失血不说,感染严重可能要被截肢!”
宋萝崴了脚,可我摔下来的时候被轮胎歪出来的钢丝刺伤了脚,但我并不知情。
这才是母亲培养我弹古筝、钢琴、看书的重要原因。因为,这些兴趣爱好都很安静,不会让我身处危险之中,但徐域不明白。
其实,他和宋萝都没错,他们没有任何义务为我的安全负责,但徐域的脑回路总和我的不同。
我觉得我会暴富,他不认可。我觉得他没错,他却愧疚。
我脑子里最深刻的记忆,是那个十六七岁就敢往森林走的少年,在被警卫团团包围时也能倔强地昂起头的少年,却在医生的一句问询中捏紧了拳头,被批评得不发一言。
而他记得的却是,十岁、十三岁、十六岁……的某个少女,对他说过最多的话是——
“我不疼。”
他就以为,她真的不疼。
Part-5
我受伤不轻。虽然不疼,不过伤口受到感染,我必须住院。为了不耽误高考,徐域出于他给自己加的负罪戏码,主动肩负起了为我收集课堂笔记的重任。
以至于,高考完毕后,他规划好的去这、去那也都给取消了,成日待在医院陪我。
他给我送零食,送水果,送当季偶像剧碟片,还作陪一起看。
那阵子,他刚收到军校录取通知书,算是实现了他爸的愿望。我呢,勉强上了重本。宋萝比较惨,跌落大专,又不愿出国,一直和家里做斗争,想和我们一起继续留在本城。
反正那是个和别的夏天没什么区别的一年,连我和徐域的斗嘴都不新鲜,不过,他愿意陪我看偶像剧这件事还是挺新鲜的,毕竟他真是妥妥的直男癌一枚。
偶像剧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只记得女主角为男主角生孩子的场面异常惨烈,叫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
徐域被她扭曲的表情震惊了,瞬间觉得全世界的女生都该被当作公主捧起来。
他的感悟让我心甚慰,正要夸奖,又听到一句:“但你应该不用被捧,毕竟你生孩子又不疼。”
“……你就不能从电视剧里再学点其他的?!”
“譬如?”
“比如什么壁咚啊,摸头杀啊……”
话没完,头顶突然传来一阵温热的触感。我稍一抬眼,只见一只脉络清晰的手掌,他说:“这样吗?”
不知名处,有声音在问,而我被那阵不同寻常的体温熨得忘了点头。
宋萝父母拗不过她,好说歹说算是同意了她在国内上大学,和我只隔五个公交站。她每个周末都会雷打不动地出现在我的宿舍。
抛开其他层面,其实,我挺喜欢宋萝这姑娘的。她个性开朗率真,长相讨巧,况且我朋友也不多。
大学的时候,她谈过一次恋爱,男孩追她追得热烈,最后无疾而终。
我陪她度过了第一次失恋,尝了红尘味,第二天起来,头痛欲裂,发现手机里有徐域的短信,言简意赅地说:生日快乐。
多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
“生日礼物?”
我回过去,他却发难:“扔了。”
“扔哪儿了?”
“问昨晚帮你接电话的那个朋友去啊。”
昨晚?
我这才环视四周,发现和宋萝睡在Ktv里,帮忙接电话的应该是进来打扫的服务生……
虽然这番指责来得有点莫名,但我忽然很高兴,尽管也很莫名。而且,我没想过,这些莫名,会组成我今生关于爱情最美的记忆。
Part-6
大四毕业,校友们都为工作和住宿忙活。
我提前找了份翻译的工作,又家住本城,对毕业季没什么感觉,倒是徐域的人生有重大突破。他在学校支援某重要会议安保的时候无意间立了军功,前途一片光明,还英雄救美了宋萝。
我不在场。据说是宋萝瞒着家里找了份文秘工作去体验生活,没想被拉去陪客户,当场给人家甩脸子又泼酒,差点被扇巴掌。包厢的门没关,徐域的队友也在同一地方为他庆祝,撞上了,他伸出援手。
徐域从小被他爸操练着,身手不赖,更何况,受训后更不一样。那场面被宋萝描述出来,跟写小说似的,又是风驰电掣又是天旋地转的。总而言之,最后她感动得一塌糊涂,趁机熊抱开玩笑说要以身相许。
我能知道这些,还是因为那年除夕宋萝到我家过的年。
她打电话给我,说家里冷清极了,父母都在国外谈生意。
“外国人又不过春节。”
她无所谓地抱怨着,却让我听出凄凉,心一软,道:“不然,你到我家来?”
而我爸和徐域他爸是老战友,关系好,几乎每年除夕都一起过。
门一开,见到徐域,宋萝眼睛一亮,噌地推开我,跳到前面去,嘴特甜地叫着“叔叔、阿姨”,然后送上礼物。
席间,徐域他爸凑到我的耳边,自以为很小声地说:“那姑娘是?”
宋萝毫不扭捏,站起来九十度鞠躬:“叔叔您好,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您未来儿媳,宋萝。”
徐域夹了一块腊肠正要往嘴里送,当即石化,看看他爸妈和我爸妈,又看看她,最后看向我:“什么……鬼?”
“什么鬼,你自己不知道吗?”我去厨房帮我妈盛饭时,徐域挤过来,我却狠狠地给他一肘子。
人家姑娘说以身相许是认真的,他的不拒绝则被默认为顺水推舟。
既然开了谈恋爱这个茬,我妈坐不住了:“我们家尔意就这点不好,不够大方。二十二岁谈恋爱很正常嘛,可就是不告诉我和他爸,老偷偷给一个男生打电话,以为我们不知道,哈哈哈。”
我默默地翻白眼,却说不出否认的话,因为那是事实。
可也是一瞬间,我感觉饭桌的气氛更诡异了——有点沉默、尴尬,还感觉背上有莫名的针在刺。
吃完饭,按惯例去广场放烟火,不同的是,这次宋萝也在。她主动跳上副驾驶,徐域开车,我只好默不作声地打开后车门。
他俩全程有说有笑,我没有参与的心情,只好一动不动地盯着窗外的彩灯发呆。
到了广场,我不想下车,说晕车不舒服让他俩去玩,任宋萝怎么引诱,都无效。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也很任性。虽然被电视上的老好人们洗了脑,可在某些事情上,我寸步不让。
徐域忽地一笑,拉宋萝:“算了,这种特殊日子,人家指不定有重要电话要打。”
想起我妈在饭桌上的话,宋萝醍醐灌顶:“也是,我猪吗!”
不,你不是猪,徐域才是。我在心里默默地腹诽。
我隔三岔五打电话打得比跟我妈打得还勤的人,除了他,还有鬼吗,深井冰!
但我也被宋萝那句“儿媳妇”气糊涂了,没反应过来,总之,和他就是阴差阳错,怎么都不在同一个调上。
后来,我独自在车上,渐渐冷静,觉得行为不妥,终于肯下车去寻他们。
可人还没过马路,我就看见一大排档处围了许多人,似乎有醉汉找事。我先听见宋萝的声音,然后看见徐域的影子,于是迅速挤过去,发现他正将醉汉反扣在地上,却不知背后还有醉汉的同伙,已经摸出刀。
电光石火的瞬间,我什么都没想,挡在前方。
Part-7
根据徐域后来的描述,他说,他总算知道心脏停一秒不是小说里的夸张手法,而是真实的。
他还说:“林尔意,你知道吗?小时候我很羡慕你,怎么被揍都感觉不到痛。后来,我又很讨厌你这点,为什么感觉不到痛?但刚刚,我又很庆幸,你那么呆,感觉不到痛……”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觉得他有些语无伦次,在他疯了一般冲过来,却发现醉汉同伙的刀没能刺进我的身体,而是被我牢牢抓在手心的那一秒。
“敢徒手抓刀的,别说女汉子了,汉子也少。”给我包扎时,他半气半笑,已然成型的硬朗轮廓出奇般柔软。
手被刀割得很深,可以說血流如注了,我却没什么感觉,仿佛那些红色的血液流失再多对我也不重要。
我只是突然意识到,在这样的场景下,在这个男孩将明显的担忧都摆在脸上的时刻,有些话,我应该鼓起勇气说出口。
“那徐域,你又知不知道?”我牢牢捕捉对面的人的神色,不自然地咽了口口水,“其实当年在贵州的森林里,我不是无意间摔进坑里,而是故意跳下去的。”
他愣了:“为什么?”
我扯了一下嘴角:“不知道。当时就想,既然没办法拉你上来,那就下去陪你。”
拯救你,我力所不能及。可无论你身在哪里,我都愿意陪你去。
须臾,有人眼波流转,犹如万花。
他伸出手,似乎想触碰我的脸,可关键时刻,宋萝出现了。
她帮我补挂号手续,这会儿回来了,大叫徐域的名字:“我妈突然回家了,你能不能先送我回去?”
于是,那只手最终没落下,他很克制地收回,就对我说了一句——
“我去去,顺便和她讲清楚,等我回来。”
殊不知,这一句话比任何告白都威力大,令我动容。
于是,我在医院等医生来检查,乖乖地听医嘱,和所有值班的急诊科护士说新年快乐,心里有什么像要满溢出来,必须和全世界分享。
护士长开玩笑:“嘿,小姑娘真给力,受这么重的伤还笑得那么欢喜。”
我笑得更欢:“因为刚许的新年愿望快实现了。”
可我没想到,徐域很快就回来了,却是陌生的、崩溃的他。
醉汉一行被派出所带走,暴力斗殴面临刑拘,却不料对方还有漏网之鱼,尾随到医院,在徐域和宋萝摊牌不设防的时刻,从背后捅刀。接着,我没能演完的美女救英雄戏码,宋萝发挥到了极致。
徐域格斗技巧过硬,对身体部位的常识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看看宋萝的刀口和方向,他心里有了数。
我见他满手的血,比我之前流的血还要多,难得地慌乱了——
“尔意,宋萝她说疼,她喊好疼……”
我强作镇定安慰他:“没事的,宋萝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你看,上次我被钢丝刺穿脚踝,血流了大半天,最后不也没事吗。”
可急诊科的医生进手术室没多久,忽然出来要求家属签字:“伤到卵巢,必要时……”
瞬间,我想到高考暑假看的那部偶像剧,徐域说:“生孩子太疼了,全世界的姑娘都该被捧成公主。”
而那年,那个除夕,宋萝这个货真价实的公主,不会再疼了,却终生都不会再感到快乐。
依旧是那年,那个除夕,我知道自己那个关于公主的梦,也已经落幕。
Part-8
——你在街上随随便便遇见的一个路人,或许是别人做梦都想见的故人。
写下这句话时,我自己都觉得矫情。为了赚稿费,我容易吗?!因为有的伤口,暴风过境后的残忍,或多或少在时间的安抚下已然收拾干净。
就像在大院里,徐域收拾着和宋萝出国的行李,我和他见的最后一面,那样云淡风轻。
“真要细数你哪里好,我反而数不出。可能就是因为十三岁那年,你冒着暴雨帮我收了一摞衣裳。奇怪吧,有些感觉就是一瞬间的,本来在此之前我还很讨厌你呢。庆幸的是,人的一生那样长,这样的瞬间还会有很多,错过这个,还会有下个,所以,别人的心情,你就不必挂念了,只要记得好好照顾她。”
他神色复杂,却只留下两个字:“珍重。”
珍,而重。
再有徐域的消息是两年后,他和宋萝的婚讯。
婚礼在印尼一座出了名的海岛举行,我爸妈受邀前去。我也在受邀之列,可临近年关,翻译工作收尾太忙,终是缺席,倒是我妈回来后显得兴致高昂——
“唉,眼看着长大的小伙子,和半个儿子没区别,当初还和你爸幻想过你俩有没可能呢,转眼就结婚了。别说,孩子还是挺有良心的,见你没来,要我问问你的近况,什么……有没有找到一瞬间的人?什么意思?哎哟,我也没问清楚,孩子酒喝多了,那眼睛红得跟哭过似的,看得我都心疼。”
然后,我哭了,我妈一愣,却不心疼,只说我傻,随即默默地帮我收拾房间,包括我那看似收拾过却凌乱的行李,以及刚收到的杂志样刊,封面上一段小字引语——
你知道吗?
你在街上随随便便遇见的一个路人,或许是别人做梦都想见的故人。
若有朝一日你碰到了他,替我告诉他,终其一生,我都不会遇见那个“一瞬间”了。
不是别人不够好,不是我运气不好遇不到,而是有些人的存在,就像十七岁那年见过的瀑布,像从天上挂下来,四面八方,震耳欲聋。于是,除了他,其他我什么都看不到。
还有,为我高兴吧,故人,我终于能感觉到痛了。
就在二十五岁那年,你在海岛无敌的风景中,吻她的手,对她许诺的瞬间。
原来失去痛感不是命运的诅咒,而是恩赐。它恩赐了我二十五年,理所应当要我用余下的一生去刻骨感怀。
只是,这些,我想了又想,你好像不需要知道。
你只需要知道,远方有人带来问候,祝福你和你的另一半。她依旧没忘记你,却已不在乎你,你力所不能及的地方,她也无法再陪你去。
就说这一句吧,亲爱的路人,若你碰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