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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乱象何时休?

2019-06-11宋婷婷

公民导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预付卡预付办卡

宋婷婷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常见的消费方式,为部分消费者带来了便利。然而,随着预付式消费方式不断发展,产生的一些乱象也给部分消费者带来了不少麻烦。

2018年2月,因为一张羽毛球会员卡过期失效,渝北区的程诺就将其居住小区的开发商告上了法院。

健身卡过期失效 他把开发商告了

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

程诺住在渝北区某高档住宅小区。2017年初,他一时兴起,花3688元在小区一家健身俱乐部办了一张羽毛球会员卡。按照合同约定,程诺凭此卡可在该俱乐部消费30次,时间期限为一年。

但是消费过两次后,程诺就因工作繁忙暂时搁置了健身计划。数月后,当程诺再一次走进该俱乐部时,被告知该卡已过期失效。

“我还有28次没用,能不能把卡延期?”程诺与俱乐部协商,得到的回应却是,“谁让你自己不来用,过期作废。”

“那卡里剩下的钱怎么办,白给你们?”面对程诺的质问,俱乐部工作人员称,“卡作废,钱不退。”

因为俱乐部负责人避而不见,程诺只能愤然离开。

不久后,程诺又来到俱乐部理论此事,得到的回复让他觉得更离谱。工作人员称,老板已经换人了,在前任老板那里办的卡都不认。

程诺再一次无功而返。

程诺回去翻看办卡时签订的合同,发现甲方是小区的开发商。经过打听证实,程诺才知道,原来该俱乐部是小区开发商修建并承包给个体经营户的,因为经营不善几度转手。

程诺第三次去俱乐部时,对方的态度依然强硬:“不延期、不退款。”争执不下,程诺要求联系小区开发商,但俱乐部拒不提供联络电话。一气之下,程诺便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

程诺的主张是:让被告退还卡内未使用的款项。

数月后,收到法院传票的小区开发商让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认下了“这笔账”,因为该物业公司就是由开发商自己成立的。

三度上门协商不管用,最后还是靠法律维护了自己的权益。拿到3440元退款的程诺,感叹自己的经历像一出荒诞剧。

“馅饼”变成陷阱

其实,预付式消费在各行各业中已不是新鲜事物,诸如体检、电影、美容美发、汽车保养等,从多年前就开始推广这种消费模式。不少商家也都喜欢采取预付式消费模式,让消费者通过现金充值换取记名预付卡或不记名预付卡,以后到店里持卡消费。

说好是买卖双方共赢的一种消费模式——消费者享受折扣、方便快捷,经营者稳定用户,很多时候却沦为“陷阱”的代名词。

相关数据显示,重庆乃至全国预付式消费投诉呈增长趋势。

据中消协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上半年十大投诉热点中,预付式消费被点名两次。2018年初,市工商局发布的市12315消费投诉特点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全市12315平台共登记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1543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15.9%,同比增长79.2%。“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2015年进入服务类投诉前五位,2016年增速跃居第三位,2017年又上升至第二位。”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报告还显示,该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健身、游泳、观影、娱乐、游艺等领域的预付式消费。

记者调查发现,从消费者的投诉来看,有几种预付式消费陷阱频频“卡”人。

一是商家用极其优惠的条件吸引消费者办理预付卡,之后以营业场所变更、撤销等为由携款逃跑,或因经营不善“一跑了之”;二是商家办卡之前将服务内容和承诺说得天花乱坠,消费者一旦办好卡,服务质量和标准随即降低;三是合同不规范,办卡时,大多数商家不主动提供书面协议及合同,一旦消费者用卡出现问题,均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理由搪塞;四是办卡容易退卡难,有些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后,发现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其他原因要求退卡,商家均以“一经售出,概不退款”为由拒绝退卡。

一些商家甚至把预付式消费模式玩出了“花”,租场地挂上招牌,就开始大規模地让销售员去发售预付卡,收到预付款后再进行装修营运。这种预付式消费实质上变成了消费众筹模式,借消费者的预付费,行融资之实。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容易导致商家卷钱跑路的情况发生。

商家关门跑路、经营者“人间蒸发”的情况也最令消费者感到头疼。

在市商务委发布的2016年重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警示中,重庆欧曼美城美容美发有限公司、重庆满橙至盈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唯礼轩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重庆企业上黑榜。据调查核实,前两家发卡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链,无法兑付预付卡余额;第三家则是直接关门停业,法人代表及其他负责人处于失联状态,惟有建议投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维权难 监管亦难

几经周折,程诺最终获得了退款。但在很多关于预付式消费的纠纷中,消费者没那么“走运”。

不少消费者是在商家跑路后才发现问题。如果商家倒闭,或者根本联系不上经营者,到法院起诉要经过复杂而漫长的过程。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是,办卡时只有口头承诺,没有书面协议,预付卡既没明确购买人,也没明确购物卡初始额度或者余额。

法律界人士指出,一旦消费者用卡出现问题,经营者往往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消费者举证难,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得到保障。

调查中,很多受访市民认为,发放预付卡的主体鱼龙混杂,是出现这么多纠纷的主要原因。据统计,目前发放预付卡的主体有银行、商场超市、洗车店、美容美发院、健身会所等,甚至还存在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无证无照经营户。

那么,什么样的商家才能办卡?商家想办卡就能办吗?

事实上,早在2012年,商务部就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预付卡的发行门槛、备案、资金使用和监管等关键环节。《办法》中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备案制”,简而言之,备案可以让主管部门“心里有谱”,企业也不敢肆意妄为。

《办法》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业务之日起30天内到各级商务部门备案,并与指定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建立专项资金存管账户。但这一管理办法只针对企业,不针对个体工商户。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成为预付卡监管盲区,而这些发卡的个体工商户往往最容易出现关停并转的各类问题。

同时,《办法》也没有囊括市面上所有的预付卡。《办法》只要求零售、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染服务和修理等行业在发行预付卡时进行备案,问题高发的健身、教育培训领域并不在管辖范围内。

从近年的情况来看,备案制似乎并没有遏制此类消费纠纷的发生。而目前又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机构对预付式消费进行监管,最终就可能变成“九龙治水”。

加快立法 消除监管盲点

预付式消费模式已经出现了近20年,至今仍然乱象丛生。

在采访中,部分受访者认为,应该提高发卡企业门槛,并强制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即由第三方监管机关强制要求经营者按照预付收费的一定比例,冻结部分资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产生消费纠纷时作为赔付保障。

同时,也有市民强烈建议切实加大对恶意经营者的处罚和信用惩戒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要由相关行政机关提供预付式消费书面合同范本,并强制要求预付式消费的经营主体必须参照该范本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

最重要的是,目前对预付式消费的监管在国家立法层面还存在空白,尚未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预付式消费进行约束。因此,加快地方立法也成为大家呼吁的焦点之一。

目前,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将建立统一的单用途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分类监管,并建立预收资金风险防控体系和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这是国内针对单用途卡进行地方立法的探索。(编辑 刘婷婷 3273804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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