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达尔对托克维尔的反驳
2019-06-11余宜斌
余宜斌
[摘 要]学术界长期为托克维尔问题所困扰,所谓的托克维尔问题,即民主政体下会出现的多数派对少数派实施专制的问题。依据达尔的观点,托克维尔的民主导致专制有两种解释:一是“多数人专制”,即多数人依据民主的正当程序侵犯了少数人的权利或自由;二是长期的民主实践之后,公民对于平等的无休止的追求会导致道路品质的堕落与平庸化,进而支持一个仁慈的专制者建立专制政体。达尔从理论与经验两个方面对托克维尔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达尔认为,从理论上来说,一群公民建立民主政体之后,又把少数派的自由剥夺了,这在逻辑上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从历史经验来看,民主政体对于少数派的政治自由与经济自由要比一切其他政体都好得多。另外,达尔认为,汉娜·阿伦特等人把20世纪早期魏玛德国的民主政体被纳粹专制政体取代的原因归为公民的平庸化与原子化的观点也是不符合事实的。魏玛德国以及其他国家的民主政体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民主制度刚建立不久,得不到广大民众的有力支持,崩溃是由于民主制度的脆弱,而不是像托克维尔所说的公民长期追求平等导致平庸化与原子化的结果。事实上,公民不仅不是原子化的,反而是高度组织化的。
[关键词]多数专制;托克维尔;达尔;自由;平等
[中图分类号]D0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9)02-0132-05
对民主政体的责难与非议由来已久。古典政治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把民主等同于“暴民统治”。当代自由主义思想家哈耶克把民主看作是一种需要防范的对象。伯林也告诫我们“民主实际上有可能剥夺个体公民在别的社会形式中可能享有的许多自由权利”[1]。在国内,有学者认为魏玛德国向纳粹德国的转变过程表明民主与专制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联系[2]。
上述这些观点在罗伯特·达尔看来是完全无法接受的。达尔是美国当代著名的民主理论家,他的著作《民主及其批评者》《论民主》《民主理论的前言》对所谓的“多数人专制(或多数的专制)”以及民主导致专制的观点都进行了反击,尤其是他后期的著作《经济民主理论的前言》,主要内容就是将托克维尔的“民主蜕变为专制”的观点作为批判对象。达尔之所以选择托克维尔的理论,是因为在所有批判民主的思想家中,托克维尔对民主政体中专制的论述比其他思想家造成的影响更为广泛,对当代中外学术界的影响更为深远。
一 、民主产生的专制
托克维尔在他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一方面向世人宣布民主社会是人类历史不可避免的前进方向,另一方面却对民主政体中的专制忧心忡忡。达尔研读了托克维尔的所有相关著作,发现托克维尔并没有对于什么是多数专制或民主政体导致的专制给出明确的界定[3]17。根据达尔的理解,托克维尔所说的民主政体下的专制有两种意义:
第一种意义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多数人专制”,即多数人依据民主的正当程序侵犯了少数人的权利或自由。在托克维尔的价值谱系中,自由高于一切,任何情况下对公民自由的侵犯都是专制。尽管任何政体都可能会出现侵犯公民自由的情况,但是,托克维尔对民主政体下的专制则更为担忧。因为,民主政体的本质是多数人拥有绝对的权威。在民主政体下,多数派的权力至高无上,他们的权力比任何其他政体中的统治者都更为广泛、更为集中、更無法抗拒,少数派的权利在这样的权力面前则显得相当脆弱。他写道:“当一个人或一个党在美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你想他或它能向谁去诉苦呢?向舆论吗?但舆论是多数制造的。向立法机构吗?但立法机构代表多数,并盲目服从多数。向行政当局吗?但行政首长是由多数选任的,是多数的百依百顺的工具。向公安机关吗?但警察不外是多数掌握的军队。向陪审团吗?但陪审团就是拥有宣判权的多数,而且在某些州,连法官都是由多数选派的。因此,不管你所告发的事情如何不正义和荒唐,你还得照样服从。”[4]289-290
托克维尔之所以对民主政体更加不放心,是因为民主政体之下的多数拥有前所未有的合法性与权力,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对抗多数。另外,他认为,在民主政体下,民众追求的最高价值是平等,而不是自由。他们对于平等的无休止的追求会伤害自由,因为平等与自由有时是不可调和的。他说:“人对自由的爱好和对平等的爱好,实际上是两码不同的事情。我甚至敢于补充一句:在民主国家,它们还是两码不调和的事情。”[4]631
第二种意义比第一种意义看似更为深刻。托克维尔认为,民主政体经历长时间的实践之后,公民对于平等的追求会导致公民形成平庸化的道德品质,公民在获得了身份、政治、法律和机会的平等外,还会追求一种精神上的平等,尊严上的平等,即个人不应因财产、职业、阶级的差异而在人的尊严和价值上存在高低之分,使整个社会道德品质呈现出一种“拉平”的倾向,不存在高尚与低下的品质差异。另外,长期的民主实践会形成一个高度原子化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个体与家庭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他们会支持能够提供安全、收入、住宿、舒适等好处的专制者,这个仁慈的专制者会剥夺公民的权利,废除民主程序,建立起专制政体。这是一种更为可怕的专制[3]17,35-36。
包括汉娜·阿伦特与奥特加·加塞特在内的诸多学者在民主导致平庸化与原子化公民这个问题上对托克维尔推崇备至。他们分别经历了1923年到1936年间的意大利、德国、奥地利和西班牙民主政体的崩溃以及威权主义制度的建立。这些民主政体走向了威权政体似乎证明托克维尔的预言,这个预言就是:在民主社会,人民对舆论的信赖将成为一种以多数为先知的宗教,使人丧失思想,结果出现一个人人面目相似、原子化的庸众社会,同时造成人人仰赖威权政府与仁慈专制者的心理,从而形成一种新型的专制:“它并不践踏人的意志,但它软化、驯服和指挥人的意志。它不强迫人行动,但不断妨碍人行动。它什么也不破坏,只是阻止新生事物。它不实行专制,但限制和压制人,使人精神颓靡、意志消沉和麻木不仁,最后使全体人民变成一群胆小而会干活的牲畜,而政府则是牧人。”[4]870达尔分别对托克维尔的民主政体下的两种专制进行了反驳。
二、 多数人专制
托克维尔所说的“多数人专制”,是指多数人依据民主的正当程序侵犯了少数人的权利或自由,其中最主要的是政治自由与经济自由。
首先,达尔论证了在民主政体之下不会出现多数人剥夺少数人的政治自由。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投票权、言论自由、质询权、自由公平的选举权、政治集会权、建政党的权利,等等。这些都是基本的政治权利。达尔承认,美国在所有的民主国家中是显得比较特殊的。美国的黑人在早期被剥夺了基本的政治权利与其他人权,其部分原因是美国的奴隶制度持续了数百年之久,黑人获得政治权利的历史还比较短,另外又长期处于种族隔离状态。而其他民主国家都没有为数众多的少数群体的问题。另外,美国偶尔会出现侵害政治少数派的现象,比如二战后对左翼的迫害[3]24。
但是,从历史来看,事实证明,美国与其他民主国家一样,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在不断扩大,受到保护的程度不断增强,而不是削弱,民主政体有助于保护公民的政治自由。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托克维尔看到的美国是当时世界上唯一的一个民主国家,并且仅仅只有几十年的历史,而现在我们不仅可以观察这个长达150年之久的民主国家,而且还可以观察其他三四十个历史较短的民主国家。在所有这些现存的民主国家里,普选权要比19世纪30年代的美国广泛得多,政治参与的包容度也更大,民主国家甚至允许最右的反民主派与最左的革命派参与政治。出版权利与言论自由也得到有效的保护[3]17。比如,妇女的政治自由,1893年,新西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妇女选举权的国家,美国在1920年立法通过全国范围内的妇女投票权,英国从1928年起让所有的妇女也有了平等的选举权。现在除少数伊斯兰国家外,世界各地的妇女均享有选举权。
除了历史事实证明民主政体促进政治权利之外,达尔指出,在理论上民主与政治权利之间也存在着逻辑联系。基本的政治权利在逻辑上是民主政治的先决条件,并且优先于民主政治,民主政治必须在政治权利设定的框架下运作。另一种思路也许更恰当,即基本政治权利是民主运作进程所必需的要素。民主政体的实质是公民自治,自治的权利是公民拥有最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公民自治权可以很自然地引申出所有其他的政治权利。因而,民主与政治权利是密不可分的。
多数派是否会运用自己的基本的政治权利剥夺少数派的基本政治权利?托克维尔最关心的就是这个问题。他认为,少数派的政治权利可能会因为反对多数派的某些立法而受到侵害。达尔认为这种担心没有根据。如果公民自治本身业已成为所有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那么,多数派与少数派就应当都拥有同样的政治权利。从理论上来说,一群公民建立民主政体之后,又把其中一部分人数较少的公民的政治权利剥夺了,这在逻辑上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因为,这相当于是多数派起初接纳并认可少数派的自治权,但随后又将其剥夺了[3]8。
实际上,多数派剥夺少数派的基本政治权利意味着多数派取消了民主政体本身,也就是说多数派想以非民主的政体来代替民主政体。达尔认为,从理论上来说,这也是自相矛盾的,这相当于说人民承诺并相信民主是值得追求的和正当的,同时也相信民主是不值得追求的。
其次,达尔论证了民主政体中的多数人不会剥夺少数人的经济自由,即不会侵犯少数人的财产权利。托克维尔担心民主政体下的多数人会通过立法的方式侵犯少数人的财产,因为在任何社会中,财富一般都是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多数派的财产相对较少,因此,多数人会通过立法等方式侵犯少数人的财产权。因此他认为,在民主国家,公民之间的经济平等是不可避免的。
达尔指出,托克维尔的上述观点,是基于对美国这个19世纪早期的世界上唯一的民主国家的观察得出来的。当时的美国由于实行的是范围极其有限的民主,拥有公民权的男性白人数量很少,他们之间在经济上确实是较为平等的,这是特殊的历史条件造成的。
事实上,到了19世纪后期,美国从农业国家转向了高度发达的工商业帝国之后,美国拥有公民权的人数急剧增加,公民在财富、收入、地位与权力方面的不平等也迅速扩大。1910年,美国最富有的10%的人群占有总财富的80%,其中最富有的1%的人群占有总财富的45%。此后,美国的贫富差距有所缩小,1978年,最富有的1%的人群的财富比重降至30%左右。2010年,最富有的1%拥有全部私人财富的35%左右。迄今为止,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最不平等的国家之一[5]。当代法国学者托马斯·皮凯蒂的著作《21世纪资本论》研究了英、美、法、德等主要发达民主国家近三百年的财富分配状况,他的研究表明,在长达三百年的时间跨度里,发达民主国家的财富一直高度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全球工资收入数额最高与最低相差数百倍,最富裕的10%的人群占有国民收入的50%。美国则更为严重,10%的富人可以占到国民总收入的60%。
达尔认为,现实经验并非如托克维尔所说的那样,甚至与他担忧的恰恰相反,民主国家出现的不平等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无论是西方发达的民主国家,还是不发达的民主国家,都需要解决经济不平等的问题。经济自由已经给公民的政治平等带来的不利的影响,导致公民之间在权力资源方面的不平等。[3]51
最后,达尔批评了这样几个广为流传的错误观点:一是把少数派在民主程序中受到的任何利益损害都视为多数人专制。他指出,在民主程序下,多数派必然会否定少数派的意见,这就必然导致少数派的利益受到损害,这是无可避免的,比如扩大选举权利,征收個人所得税,等等。二是把多数派对少数派的任何法定权利的损害与剥夺视为多数人专制。达尔指出,有时多数派废除少数派的法定权利恰恰是历史进步的必然要求,比如美国19世纪废除奴隶制度以及废除童工制度。雇佣童工被视为雇主的法定权利,多数派立法废除童工制度代表着历史的进步,是对儿童权利的保护。
三是依据某种正当的程序视为判断多数人专制的标准,认为只要多数派违反了这种正当程序,即为多数人专制。达尔认为,这种程序正义标准并无实质意义,因为多数派的决策几乎都符合这个标准。
三、仁慈专制者
汉娜·阿伦特等学者认为,托克维尔预见了福利社会的到来,并且预见到了福利社会中的公民在法律、政治、经济与精神上比以往更加依赖国家,自由相应地受到削弱。公民对于平等的追求倾向于形成一个高度原子化的社会,进而支持一个仁慈的专制者,并且废除民主程序。
达尔认为,意大利、德国、西班牙这三个民主国家的群众确实在特定的时代支持一个仁慈的专制者。但是这不能说明民主政体有一种内在走向专制的趋势,而是由于这些民主国家所处的特殊的历史条件造成的。达尔具体考察了20世纪出现的所有遭遇崩溃的民主政体:1930年的阿根廷,1933—1934年的奥地利,1964年的巴西,1973年的智利,1949年的哥伦比亚,1933年的德国,1967年的希腊,1923—1925年的意大利,1968年的秘鲁,1926年的葡萄牙,1936年的西班牙,1948年的委内瑞拉以及1973年的乌拉圭[3]38。达尔的研究表明,这些国家民主政体的失败原因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这些国家的民主制度刚建立不久,得不到广大民众的有力支持和拥护。它们的崩溃是由于民主制度的脆弱,而不是像托克维尔所说的那样,广大民众普遍支持民主制度,长期追求社会与政治的平等,从而导致民主的崩溃。意大利的民主政体建立仅仅13年就被墨索里尼的独裁取代了,阿根廷的民主实践持续了14年,德国也是14年,奥地利是15年,西班牙是2年,秘鲁是14年,智利的普选权实行不到20年就被废除了。二是某些国家的民主制度之所以崩溃,是因为它们的民主制度并不完善,只能称其为民主化的传统寡头政体。比如,哥伦比亚与阿根廷的选民比例极低,并且选举中充斥着违法等问题,包括贿选、对候选人进行人身攻击与诽谤、使用暴力手段干扰选举的正常进行、随意分配代表名额、随意划分选区、进行“暗箱操作”,等等。三是某些国家的政治领袖以及普通民众都敌视平等主义、政治平等、民主观念以及民主制度。在魏玛德国时期,只有45%的民众支持民主,其他的人都支持专制。在德国,希特勒公开宣布要取消民主制度。另外,达尔指出,阿伦特关于德国民众的原子化倾向是纳粹上台的主要原因的观点是错误的。纳粹上台前,德国民众并非陷入原子式的孤立状态,而是建立起了各自的组织,不过这些组织具有很明显的阶级特征,并且呈现出两极化倾向。四是某些国家从民主制度或准民主转向独裁制度的过程并不是如托克维尔所说的得到广大民众的普遍支持,这个过程本身并不符合民主程序,而是通过暴力的方式完成的。五是包括阿根廷在内的南美民主政体走向威权主义的原因并不是产生于托克维尔所担忧的过度的平等,而是产生于强烈的政治、社会与经济方面的不平等。阿根廷的威权主义领导人胡安·庇隆(Juan Perón,1895—1974)提出所谓“庇隆主义”之所以拥有众多的支持者,是因为其基本诉求是要消除社会不平等及其带来的不正义。
归纳起来,达尔的观点主要是:迄今为止,所有崩溃了的民主政体之所以崩溃,并不是托克维尔所担心的长期的民主实践的结果。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民主政体还没有深入人心,得不到广大民众普遍而强烈的支持;二是民主政体的制度设计存在严重缺陷。
四、结语
当前,仍然有不少人对多数人专制问题心存担忧,认为“多数人就有可能依照有规律的过程如选举、立法和多数规则而采取行动,剥夺少数人的自然权利,损害少数人的利益,从而转变为令人恐怖的多数专制”[6]。
达尔指出,剥夺少数派的自然权利与其说是多数的专制,不如说是民主的崩溃。在真正的民主政体下,多数派不仅不会剥夺少数派的权利,反而会极力保护他们的权利。我们不应对民主制度持有过度的警惕与不安。在“多数人专制”的问题上,达尔的观点是,民主政体有助于保护少数人的自由,而不是剥夺少数人的自由。
美国另一位当代著名的民主理论家乔·萨托利在这个问题上与达尔的观点很接近。萨托利也认为,在民主政体中,多数人一定会保护少数人的政治自由:“除非少数派的自由受到尊重,不然第一次选举不但会一劳永逸地决定谁自由谁不自由,而且投票支持多数者的自由也会毁于一旦。”[7]多数派只有保护好少数派的自由,他们中的某些人才有机会改变观点,并且争取少数派的支持,组合成为新多数派。如果少数派得不到保护,那么多数派中某些人就找不到一个赞成新观点的支持者。与达尔一样,萨托利认为,民主政体之下,多数派如果剥夺了少数派的正当权利,将少数派排除在公民之外,多数派完全垄断了政治权利,这实质上导致的是多数派组成的一个集团对少数派组成的另一个集团的统治,这已是对民主的背叛了,或者说是民主的崩溃。
另外,对于民主政体中的公民将平等视为最高的价值会导致公民普遍的平庸化与原子化,并且转而支持仁慈专制者的问题,达尔通过对这些民主政体的分析后提出,阿伦特等学者所研究的民主政体之所以会蜕变为专制政体,并不是民主政体下的公民长期追求平等的结果,而是这些民主政体本身的不成熟,导致这些国家在民主化的进程中受到挫折,没有顺利地建立起巩固的民主政体。
不过,应当承认,达尔对托克维尔问题的回应也存在着若干不足之处,其中之一就是关于公民追求平等是否会导致道德品质的平庸化问题,达尔有所忽视。在成熟的民主政体中,如果公民把平等视为至高无上的价值并且长期追求它,会不会像托克维尔所说的那样导致公民的平庸化呢?我们从达尔关于多数专制的相关论述中可以推断,达尔的回答应当是否定的。达尔认为,在民主政体中,少数派拥有与多数派一样的政治自由,这一点足以保障社会舆论与思想的多元化。多数派的观点或许会成为主流,但不会完全压制少数派的声音。另外一个不足就是,关于少数派的财产权是否会受到多数派的侵犯的问题,达尔的回答仅限于用事实来证明,少数派不仅能够有效的保护他们的财产,而且还能够更有效地增加他们的财富,扩大占有财富的比例。但是,达尔没有能够在理论上证明为什么少数派的财产权不仅不会受到多数派的侵犯,反而会得到有效地保护。
总体而言,达尔对于“多数人专制”的反驳有力地捍卫了民主的价值,为我们解除了对民主政体下多数统治的担忧。托克维尔的“多数人专制”的前提是多数派在民主政体下享有绝对的权力,达尔的主要贡献在于否定了这个前提,即多数派必须保护少数派的权利。民主不仅仅意味着多数派的统治,还意味着少数派的权利。
[参 考 文 献]
[1] [英]伯林.自由论[M].胡传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189.
[2] 刘小枫.如何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J].开放时代,2013,(5):184.
[3] Robert Alan Dahl.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M]. Berk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5.
[4] [法]阿歷克西·德·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5] 唐芳芳.对美国贫富差距扩大问题的思考[J].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17,(9):64-69.
[6] 毛寿龙.多数统治、多数专制与多数善政——民主政治的制度基础[J].和谐社区通讯,2015,(1):97.
[7]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36.
〔责任编辑:徐雪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