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的扇贝如此任性监管层需重罚“掩耳盗铃者”
2019-06-11郭施亮
郭施亮
5年三次跑路,如同一出复排的话剧,獐子岛扇贝“跑路”的故事再次上演。面对第三季深交所的问询函,这一次的答复还是显现出了新意:虾夷扇贝底播区面积压缩至约60万亩。但更荒谬的是,一度曾经鼓舞人心的高管降薪却被公司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新的薪酬激励方案,同时董事长甚至已经在二级市场套现达4亿元。
故技重施让市场哭笑不得
今年一季报,獐子岛的财报数据再度出现恶化。数据显示,獐子岛一季报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1.48%;一季报净利润同比下降379.43%。但是,据此前不久公布的2018年年报数据显示,獐子岛营收同比下降12.72%,但净利润却有104.44%的增幅。短时间内獐子岛业绩发生“大变脸”,引来市场各方的质疑。
面对獐子岛一次又一次发生的业绩变脸问题,公司给出的解释依旧是与底播虾夷扇贝受灾等相关问题有关,也就是扇贝跑路了,这样的说法实际已经是第三次出现了。其实早在第一次出现该说辞时,坊间就有过公开质疑采捞时机不对和播下的是死苗,但最终未能证实。滑稽的是,同样的说辞被公司接二连三地用来作为挡箭牌,以至于股民谈及类似的农产品存货问题时心里均有阴影。
更为荒谬的是,曾经的高管降薪承诺居然被公司变相“停止”,部分承诺降薪方案直到公司净利润恢复至受灾前五年的平均水平为止;但时至目前,獐子岛仍未恢复到承诺的平均利润水平,而公司却终止降薪方案并实施新的薪酬激励方案,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司高管的诚意不足,曾经的承诺变成了笑话。
就公司方面的举措来看,大幅减少扇贝养殖规模,可能会减少以后扇贝跑路的频率,但是对于未来海参、海螺、海胆、鲍鱼等土著品种的资源培育,未来或许还会衍生出新的问题;而且减少养殖规模这样的说辞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扇贝的价格和这几类品种存在差距,后者走量不可能达到扇贝的高度。
信息披露造假应遭重罚
面对獐子岛接二连三的扇贝跑路事件,作为监管机构,早在2018年2月9日,獐子岛就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调查原因则在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到了今年5月13日,獐子岛又一次发布了立案调查暨风险提示公告。
对于獐子岛的故技重施,或许可以加大追究处罚力度了:一方面在于今年以来国内资本市场狠抓退市,且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频率明显增多,并为退市常态化做好充分准备;另一方面则在于獐子岛的问题频繁上演,若继续放任,恐会影响监管治市的权威性,甚至可能造成其余上市公司的模仿与复制。
若獐子岛最终确认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应该给予严厉的处理,并采取一退到底的处理方式,以此达到提升市场震慑力的影响。与此同时,仍可以建立匿名举报奖励制度,而举报奖励则可以从企业罚款金额中扣除。
再者,对于看天吃饭的行业,更需要从严把关,而目前已处于上市状态的企业,应接受广大媒体以及股东的质疑。与此同时,应该邀请不存在利益关系的行业专家与有着资深经验的从业人员参与调研,欢迎业内人士积极提出问题,并向监管机构提出实质性的建议。
此外,对于同一问题发生业绩变脸的现象,第一次予以关注,第二次予以警告。若第三次仍然用同样的原因给予解释乃至掩饰问题真相,应该给予公司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在此基础上,若公司仍未有实质性的改变,则采取暫停上市乃至终止上市的处理方式,减少对市场资源的过度浪费。
实际上,参考美国股市等海外成熟市场,其非常强调信息披露的全面揭示,如发生信息披露内容失实,或因此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则上市公司不仅面临天价罚款,而且可能面临企业破产、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等处罚。
由此可见,对于獐子岛等相关企业的处罚,可以根据牵涉到的金额进行十倍以上的处罚。同时,对于未能够尽职尽责的中介机构采取关联处罚的处理,并将处罚资金成立投资者赔偿基金,优先赔偿给符合条件的受害投资者。
现阶段,獐子岛投资者的切身权益仍需要引起重视。然而,在实际情况下,因投资者索赔前置条件设置复杂、且缺乏集体诉讼等配套机制,由此难免会让不少投资者的切身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或多或少倒逼政策制度规则的完善化、细分化,以更好提升投资者索赔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