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行走在追逐法治梦的路上
2019-06-11陈敏左娇娇
陈敏 左娇娇
她是“全国优秀法官”,调解经验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总结为“湛秀英诉讼调解方法”,成为新任基层法官们的经验宝典;她是“人大法治先锋”,监督法治政府建设、两院公正司法,并于2018年获得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称号。她就是长寿区人大代表、长寿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主任委员湛秀英。
湛秀英从事法律工作30余年,先后在审判、行政、权力机关工作,虽然身份不断变化,但总与法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她说:这是她的骄傲,更是她的选择。她所做的,是要为岁月静好擎起法治蓝天。
初心:“法律不外乎情与理”
湛秀英曾是一名中学老师,从未接触过法律的她,刚走上讲台,便被安排上初三法律常识课。为教好书,湛秀英四处求教,哪怕怀有身孕,也报名参加了1989年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
湛秀英的努力也感染了学生。次年中考,学生们法律常识课成绩进入全区前五名,她被评为“全县十佳青年”。
那一年,湛秀英顺利通过自学考试,之后拿到法律专科和本科文凭。
给学生上了十年法律常识课,催生了湛秀英当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念头。
1994年,长寿县法院公招书记员,湛秀英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被录取,分配到长寿葛兰法庭任书记员。
担任书记员的日子里,湛秀英看到老同志们通过调解,将一件件关系复杂、矛盾尖锐的民事案件圆满解决,内心十分羡慕。于是,她白天开庭时向老同志学习调解技巧,晚上通过写判决书总结经验。经过摸索提炼,湛秀英逐渐总结出独特的调解经验。
1996年,她顺利通过全国法官资格考试,如愿成为一名法官。
湛秀英一直认为,办理民事案件的最高目标,不是下达一纸冷冰冰的判决书,而是打开当事人的心结。所以对每一桩案件,只要有调解的可能,她都会竭尽全力。
2006年的一天,双龙镇一村民不小心崴了脚,去村里的私人诊所包扎。由于诊所医生医术不精,该村民病情恶化在大医院截了肢。村民一气之下将诊所医生告到了区法院。
湛秀英接案后发现,村民尚在医院,后续治疗需要一大笔费用,而那名医生一时找不到,倘若简单判决,肯定无法执行,不能解原告燃眉之急。于是,她决定进行调解。
湛秀英多次走访村民所在村组后发现,卫生所有个年轻医生为被告的儿子。湛秀英大胆与被告儿子商量,让其在该案里以“案外担保人”的身份担保其父亲的法律责任。
尽管被告儿子答应,也愿意负责,但湛秀英调解文书上“案外人担保”的提法在当时全国的所有法律条文上都找不到依据。
刚开始,庭里、院里都不愿在文书上签字,是湛秀英的一句话感动了大家:“法律不外乎情与理,法律没有涉及到的情況就要讲理和讲情。”
当年,湛秀英的这一创新之举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用,“案外人担保”的调解方法在全国推广开来。
多年来,湛秀英将自己的调解经验总结成了“调解三讲”和“五心攻心”法,这也是后来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归纳和推广的“湛秀英诉讼调解方法”。
守法:“让人知道底线在哪里”
尽管已离开司法一线多年,但53岁的湛秀英仍然保持着看司法解释、阅读案例的习惯,仍然喜欢用法律思维与同事探讨社会事件。
2008年,湛秀英从长寿区法院到区人力社保局工作。上任后不久,一些长期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单据引起她的注意。问及工作人员相关情况,得到答案是:不清楚。
在湛秀英看来,这项工作较为混乱的原因是缺乏规章制度。于是,她按照法律及地方性法规的要求,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
在长寿区人社局工作期间,湛秀英还妥善处理了大量的劳动争议集访群访案件,率先在长寿经开区建立了“园区企业就业维权服务中心”,开展了当时重庆市最大规模的就业与低保联动工作,帮助5万多人脱离低保、实现就业。
2012年,湛秀英被任命为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后,开始着手起草《长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对政府开展法律监督是人大的职权之一。作为区县人大,首要工作就是监督政府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在辖区得到贯彻实施,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公正,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湛秀英说。
2015年,在湛秀英带领下,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开展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项评议,督促区政府清理设区以来的规范性文件501件,废止文件66件,建立并公开了规范性文件目录库;监督指导区政府出台了《长寿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并对其职能部门及镇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备案审查。
2017年换届以来,湛秀英还带领法工委对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废、改、立”,形成了涵盖常委会履职各方面的制度体系。而经区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市人大备案审查,无一件发回修改。
多次被区人大常委会邀请参与执法检查的长寿区政法委副书记余伟对湛秀英最深的印象就是“问题总能提到点子上”。
2013年,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在区公安局,执法检查组随机抽查100件案件卷宗,共查出11个方面80多个问题。对此,湛秀英“功不可没”。她提出的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证据留存意识不足等问题得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使干警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执法检查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既要求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功底,还要求有丰富的社会及行政经验,不仅要从法律落实角度找问题,还要从完善法律方面献计献策。对此,湛秀英有三点经验:一是请专家学者讲法,让检查组成员熟悉被检查的法律法规;二是特邀公检法司和区政法委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执法检查提供专业意见;三是学习先进经验,为解决问题找到对策。
这几年,湛秀英牵头起草的执法检查报告得到区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常委会的肯定,成为区委区政府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决策参考。
法律就是行为规范,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工具。湛秀英说,“法官判案要求合法合理合情,合法永远在第一位。转岗到行政部门或现在的人大系统,工作任务同样是让人知到底线在哪里。”
尊法:“法律成为全社会的信仰”
今年,湛秀英准备和长寿区妇联联合成立妇女维权法律工作室。工作室虽没有法律上的普法义务,但湛秀英却认为,那是她必须做的。
2000年一起赡养案轰动了整个长寿。城区有一名70多岁的鳏夫,每晚睡在屋檐下。难以置信的是,老人有7个儿女,却都不管他。儿子们说老人房子没分匀;女儿们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负责这起案件的正是法官湛秀英。她在法庭上给被告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赡养老人无关儿女性别,无关财产分配。裁判文书更是细致:洗衣、挑水、煮饭分别由哪个儿女承担,都说得清清楚楚。
结案后,湛秀英觉得普法工作仍任重道远。
做法官时,她常常奔走田坎做院坝庭长,以案讲法,尽量做到判一案教育一片;在人力社保局时,她访企业、进车间开展法治宣讲;到人大后,她又组织人大代表进行法律宣传……平均下来,每年她参与的普法活动不下十场。
近几年,她的普法形式有了改变,每次出场不是她一个人,她会带着其他的法律工作者一起,让年轻人先讲,她作最后的互动答疑。这个转变来源于多年普法累积下来的经验。
在区人社局工作的时候,湛秀英发现,一个观念在企业老总那里根深蒂固:劳动监察从不为企业说话,光给员工撑腰。为普及劳动法律,纠正不法用工行为,在多个部门协调下,湛秀英搜集了70多个问题,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园区,与企业老总面对面交流,得到了企业家们的高度认可。今年,湛秀英还打算利用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评议,再次深入园区开展类似的面对面答疑活动。“一个人是干不好普法工作的,必须发动大家参与。”湛秀英说。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想鼓励更多年轻的法律工作者加入到普法队伍中,“普法工作必须一辈人接着一辈人干,直到法律成为全社会的信仰。”(编辑 方娟 4199731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