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大发展背景下对国际贸易法的影响
2019-06-11李煜昊
李煜昊
跨境电商隶属于交易主体范畴。其属于跨关境交易形式的一种;其次,以电商平台为载体,国家间的流转途径为国际物流。近几年互联化发展迅速,跨境电商的覆盖率也不但扩大。随着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其对国际贸易法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一、跨境电商发展背景下国际贸易法所面临的挑战
(一)现行税收征收机制
税收对国家财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依据如下:首先对企业注册地进行核实;其次,统计企业营业收入,按收入比例进行征税。而国家对跨境遇商征税时面临以下困境:第一,跨境电商以网络为载体,难以明确企业无力位置;第二,进行商品交易时,交易信息的传递一般是在各个服务器之间,转换成数字代码的形式进行,信息较为隐蔽,税务机关对企业利润收入无法明确判断;第三,跨境电商的交易覆盖范围遍布全球,一旦税收需要超越国家主权行使范围,征税工作就难以进行,在无形中造成企业逃税漏税的情况出现。
(二)跨境电商物流运输
物流运输是国际贸易必不可少的环节。传统的国际贸易建立在交易双方较为深入的信息沟通基础上。而跨境电商需要更长的物流运输周期,物流信息跟踪工作难以进行,导致商品退换往往不受支持。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主要分为企业-消费者的B2C模式和企业-企业的B2B模式,可能形成商品交易频率大,但单次运输量小,现有法律如何针对数量较少的小件商品的運输管理进行调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支付结算机制
传统跨境贸易进行资金结算之前,需要提前签订买卖合同,规定交易金额,结算主要通过银行进行,规范性、安全性较高。但是跨境电商交易双方的货款往往需要借助支付平台进行,导致货款支付存在以下三个问题:第一,高额支付成本。跨境支付由于交易主体属于不同国家,其货币汇率不同,需进行汇率转化,消费者需要支付一定的佣金给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二,国家之间的支付体系具有一定差异,当跨境交易资金流向不同支付体系,会降低资金周转率,延长资金流转周期;第三,无法保障资金安全性。当所购买的产品不满意,消费者进行投诉后,往往会冻结涉外电商的交易资金,由于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体系,导致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十分困难;另外跨境交易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性要求高,但是对该平台的考证工作无法进行。显然,传统国际贸易法对于以上出现的几个问题无能为力。
(四)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当前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对象主要是国家或者大型企业,交易双方发生矛盾纠纷时,由于交易金额大,一般通过较为权威的调解委员或国际仲裁会进行裁决,所用时间较长。在跨境电商一般以企业-消费者的B2C交易模式为主,交易金额虽小,发生纠纷的频率却非常多,导致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无法与之适应。
二、健全跨境电商发展的国际贸易法策略
(一)政府间加强沟通完善立法
跨境电商涉及国家多,范围广,建立合理的税收政策及资金监管机制不仅有利于企业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与国家整体利益不可分割。具体做到以下三点。第一,在征收税收上达成国家共识。例如建立一个全球税收基金机构,该机构超越国家之上,并以该机构名义建立一个主要针对跨境电商税收机制,税收所得应用于完善电商行业;第二,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以当前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为基础,针对B2C跨境电商的小额贸易特点制定相关法律,促进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二)加大跨境电商的战略布局
跨境电商涉及的交易主体分布于世界各国,在发展经济业务的时候被各国法律所限制。如果合理利用国际组织(例如WTO),根据跨境电商的特殊性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物流运输、货款支付方面制定对各方有利的发展战略,形成一套可持续发展的贸易规则体系,共同约束成员国贸易行为,吸引更多贸易国家,促进跨境电商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构建电商企业行业联盟
跨境电商与传统国际贸易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以互联网为载体,对互联网平台的依赖性非常强。因此,在电商企业之间形成联盟关系,加强行业自律性,行业联盟商家可涉及国内外的各个电商巨头,共同协商,形成较为完整的行业规则,解决行业纠纷、确定支付平台、规范入驻资格等,促进行业的集体发展。
作为“ 互联网+”的产物,跨境电商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但任何新兴产业的发展都会伴随问题的产生。而作为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国际贸易法应该调整自身脚步,适应时代发展,加快相关条款的修订,完善自身法律体系,让跨境电商行业有法可依。(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际教育学院)